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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相拥后是晴天 第17章 旧恩旧怨

作者:森九九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17 13:58:41 来源:文学城

晨光透过窗帘缝隙,在公寓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光斑。

第二天的生活像往常一样回归平静,沈宁早早就起了床,对着镜子整理好衣服。

今天有个广告拍摄,转身时恰好撞上姜野递来的热牛奶。

“晚上收工我去接你。”姜野指尖蹭过他的发顶,声音里满是温柔。

沈宁笑着点头,接过牛奶喝了一口,转身出门赶往片场。

另一边,姜野坐在办公室里,指尖划过电脑上的文件,却在间隙里想起昨天的事情。

他犹豫了片刻,还是拨通了父亲的电话,指尖在桌面轻轻敲着:“爸,想问您个事,当年具体发生什么?”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随即传来姜民生带着岁月厚重感的声音,慢慢把往事铺展开来:“当年我和你妈张雪枚,还有沈曼、顾延州,都是一个系的同学。你妈和沈曼那时候好得,能穿一条裙子,走哪儿都黏在一起。”

他顿了顿,语气里添了些笑意,“第一次见她们,是在迎新舞会上。你妈主动拉着沈曼过来打招呼,一聊天才知道,我和你妈都是鲁南老乡。沈曼算半个鲁南人,她爸当年插队到鲁南,认识了她母亲,后来才跟着回了江沪。”

而沈宁这边,收工后刚坐进车里,就拨通了妈妈的电话,语气装作不经意:“妈,今天拍广告的时候聊起父辈的故事,我突然好奇,您跟我爸当年,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啊?”

电话那头的沈曼沉默了会儿,指尖摩挲着沙发扶手上的木纹,声音轻得像落雪:“那时候我和你张阿姨(张雪枚)关系好。和你爸(郑延州),和你姜叔(姜民生)是舞会认识的,你爸是地道的江沪人,说话温温柔柔的,还会弹钢琴,那时候学校里好多姑娘都喜欢他,我也喜欢他。”

当年迎新晚会上,着装各异的女生成为焦点:沈曼身着黄色长裙,张雪枚身穿粉色长裙,两人一同到场。

两人刚入场,便吸引了姜民生与郑延州的目光,两人当即约定比赛,看谁能先邀请到她们跳舞。

姜民生率先行动,径直走向张雪枚,郑延州见状,只好转向沈曼。

父亲出身江沪,所以从小就教沈曼礼仪舞蹈,与郑延州配合默契,两人舞姿优雅,瞬间成为舞池焦点。

另一边,姜民生动作笨拙,张雪枚也并不擅长跳舞,两人在舞池中磕磕绊绊,还频频踩对方的脚,尴尬不已。

好不容易等到换舞伴环节,舞池中的配对重新调整。张雪枚的新舞伴变成了郑延州,沈曼则与姜民生搭档。

面对不太会跳舞的张雪枚,郑延州十分耐心地指导她。而姜民生尝试了几下后,还是无奈放弃了。

在一众男生的起哄声中,郑延州被推到钢琴前,即兴弹奏了一曲《梦中的婚礼》。悠扬的琴声回荡在会场,让他的魅力更添几分。

舞会落幕,郑延州凭借优雅的舞姿、耐心的态度和出众的钢琴才华,成了许多女生心中的“理想型”,沈曼与张雪枚也不例外。

回去的路上,张雪枚难掩兴奋,叽叽喳喳地跟沈曼夸赞郑延州:“他也太温柔了吧,教我跳舞的时候特别有耐心,还会弹钢琴,太有才华了!我太喜欢他了,我要去追他!”

听着好友直白的表白,沈曼将自己心底对郑延州的好感悄悄压了下去,没有向张雪枚透露半分。

自迎新晚会后,张雪枚便开启了对郑延州的“猛烈追求”:送早餐、找借口约见面,各种主动的举动接连不断。

偶尔,她还会拉上沈曼帮忙打掩护——比如谎称社团活动需要两人参加,实则是想创造和郑延州相处的机会。

一来二去,张雪枚、郑延州、沈曼,再加上常陪郑延州一起的姜民生,四人渐渐熟络起来,经常一同吃饭、参加活动,慢慢形成了形影不离的小团体。

话到此处,姜民生的声音轻了些:“那时候我心里早就喜欢你妈了,可她眼里只有顾延州,追得人尽皆知。天天早起给顾延州送早餐,图书馆总帮他占靠窗的位置,连顾延州提过一嘴的老唱片,她都能跑遍半个城的旧货市场找。没过多久,他们还真在一起了。”

沈母的声音顿了顿,一声轻浅的叹息漫过空气:“那时候我总想着,只要她能开心,我怎么样都好。没想到,她真的把你爸追到手了。他们确定关系那天,你张阿姨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跑,从香樟道这头跑到那头,笑着说‘曼曼,他答应我了’,阳光落在她脸上,亮得我都不敢抬头。”

有一天四人聚餐结束时,夜色已漫过街道,暖黄的路灯将影子拉得很长。

他们说说笑笑地走出餐厅大门,刚拐过街角,一群穿着黑色短褂的人突然从暗处涌了出来,十几个人将路口堵得严严实实。

为首的男人双手插兜,眼神冷硬地扫过四人,最后定格在郑延州身上:“郑少爷,跟我们走一趟吧,你爸欠的货,该有人还了。”

这话像颗石子砸进平静的氛围,郑延州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沈曼和张雪枚也收住了笑意,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

直到这时,众人才明白。郑延州父亲家里那些关于“□□生意”的传闻竟是真的,眼前这些人,是来抓他报复的。

“你们想干什么?”姜民生立刻往前跨了一步,和郑延州并肩站在一起,两人默契地将沈曼和张雪枚护在身后,手臂绷得紧紧的,“有话好好说,别欺负人!”

郑延州也压低声音,急促地对身后的女生说:“这里危险,你们赶紧往前面的路口跑,去找警察!”

张雪枚攥着沈曼的手,指尖有些发凉,却没半点慌乱。

她飞快扫了眼四周,看见墙角堆着几块修路剩下的板砖,当即对沈曼说:“你往东边跑,前面两百米就有派出所,快去报警!我帮他们拖一会儿!”

不等沈曼反驳,她已经挣开手,弯腰抓起一块沉甸甸的板砖,转身就往人群里冲,嘴里还喊着:“别碰他们!”

姜民生见她冲进去,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怕她吃亏,也紧跟着冲了上去,伸手将张雪枚往身后拉。

混乱中,一个黑衣人挥着木棍朝张雪枚砸来,姜民生想都没想就挡在了她身前,“咚”的一声闷响,木棍没落在张雪枚身上,却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姜民生的后背。然后落在身体各处。

他闷哼一声,却没松开护着张雪枚的手。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警笛声,越来越近。

那群黑衣人见状,骂了一句,不敢再纠缠,很快就四散跑开了。

沈曼带着警察气喘吁吁地赶到,看到姜民生扶着墙,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湿,脸色发白,赶紧上前扶住他:“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郑延州、沈曼和张雪枚三人急忙将姜民生送到医院,拍片检查后,医生看着片子松了口气:“没伤到骨头,就是软组织挫伤,有点轻微脑震荡,修养几天就能恢复,在医院观察两天更稳妥。”

郑延州当即联系了学校,帮姜民生请了几天假,又细心地帮他办好了住院手续。

张雪枚知道姜民生,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受伤。张雪枚心里又愧疚又感激,主动揽下了照顾他的责任。

每天一早从学校赶到医院,帮他打温热的饭菜,坐在病床边陪他聊学校的趣事,有时还会给他带几本书解闷。

姜民生想起当年张雪枚,为他忙碌的身影,突然笑着说:“虽然那伤疼得要命,但说真的,那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开心的时光了。”

另一边,因为张雪枚要在医院照顾姜民生,学校食堂里便常常只剩下郑延州和沈曼两人。

以往四人围坐的餐桌,如今只剩两人相对而坐,偶尔聊起姜民生的恢复情况,更多时候是安静地吃饭,气氛里多了几分以往没有的微妙。

沉默了片刻后,郑延州率先开口,想缓解这份微妙的安静:“跟你说件我小时候的事吧,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他拿起筷子拨了拨碗里的米饭,语气轻缓下来:“我爷爷以前花钱没个准头,家里被折腾得挺穷,最困难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上了。那时候我才五六岁,没人管,经常在街上跟小乞丐似的晃悠,饿了就捡点别人剩下的东西吃。”

“有一天我蹲在街角饿肚子,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路过,看见我那样,把手里的白面馒头递给我,给我的时候还热乎乎的。临走前,她还把口袋里的钱都掏给了我,后来我把钱给我爸,我爸一看就知道,那是去走亲戚,亲戚给包的压岁钱。”

“我爸拿着那笔钱,让家里人吃了一周的饱饭,后来有了力气,就去码头扛大包。后来慢慢有了起色,还跟我爷爷奶奶分了家,一门心思搞事业,家里的日子才一点点好起来,才有了现在的生活。”

郑延州的话刚落,沈曼握着筷子的手猛地顿住,一段尘封的童年记忆突然翻涌上来,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她记得那是小的时候,爸爸带着她回江沪走亲戚。那些叔伯阿姨见了她格外亲热,塞了好几个厚厚的红包在她口袋里,叮嘱她“买糖吃”。

后来爸爸要去镇上的酒楼和老朋友聊天,怕她待着无聊,就让她在酒楼门口的空地上自己玩。

就是在那时,她看见不远处的墙角蹲着个小男孩。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头发乱糟糟的,手里攥着个空了的硬纸板盒,正眼巴巴地望着酒楼里飘出的饭菜香。

沈曼心里一软,想起妈妈常说“要帮衬有难处的人”,飞快地跑出去,把馒头递到小男孩手里。

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沈曼摸了摸口袋里的红包,想起他可能还会饿肚子,没多想就把所有红包都掏了出来,一股脑塞进他怀里,小声说:“这些钱你拿着,能买好多吃的。”说完怕爸爸等急,就匆匆跑回了酒楼。

结果回家后,爸爸发现她的红包全没了,追问之下才知道她都给了小乞丐。

虽然爸爸没真的动气,但还是板着脸“教训”了她一顿,说她“太莽撞,不懂得保护自己”,那天晚上她还委屈地掉了几滴眼泪。

沈曼攥着筷子的手指悄悄收紧,压下心底的悸动,轻声问:“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记得那个小女孩长什么样子吗?”

郑延州闻言,微微皱了皱眉,仔细回想了片刻,最后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那会儿年纪太小,光顾着饿了,没怎么仔细看。只记得她穿了件红色的小棉袄,辫子上还绑着个粉色的蝴蝶结,其他的就没印象了。”

他拿起勺子,轻轻搅了搅碗里的汤,语气里带着几分遗憾:“当时也没想起来问她名字,更不知道她家在哪儿。现在家里日子好了,总想着要是能找到她,好好报答一下当年的恩情,可一直没什么结果。”

沈曼听着他的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小时候回江沪走亲戚,妈妈确实给她买过一件红色的棉袄,还在她的辫子上绑过粉色的蝴蝶结。她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停住了。

两人沉默间,沈曼手中的勺子突然没拿稳,“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她下意识弯腰去捡,对面的郑延州也同时低下头,伸手想帮忙。

就在这一瞬,郑延州的目光落在了沈曼耳后,那片皮肤下,藏着一块淡粉色的小胎记,形状像颗小小的星星。这个印记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

当年那个小女孩转身跑开时,粉色蝴蝶结在脑后晃来晃去,他好像也瞥见了她耳后有这么一块粉色的痕迹,只是当时年纪小,没太在意。

郑延州的心跳骤然加快,他直起身,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沈曼,你父亲是江沪人……你小时候,有没有跟着他回江沪走亲戚?”

沈曼捡完勺子,刚坐稳就听见这话,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点了点头。

“那你……”郑延州咽了咽嗓子,追问的话几乎要冲出口,“你小时候有没有在江沪的酒楼门口,给过一个小乞丐馒头和红包?”

沈曼的指尖瞬间冰凉,她攥紧了桌布,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话来。

看着她的反应,郑延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的声音又轻又哑,带着难以置信的激动:“我记得那个小女孩耳后,也有一块和你一模一样的粉色胎记。沈曼,当年帮我的人,是不是你?”

沉默在餐桌旁蔓延了几秒,沈曼终于抬起头,迎着郑延州灼热的目光,轻轻“嗯”了一声,声音很轻,却清晰地落在了郑延州耳中:“是我。”

“是我”两个字落下的瞬间,食堂里的喧闹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郑延州怔怔地看着沈曼,眼眶竟有些发热。他找了这么多年的人,竟然一直就在自己身边。

他喉结动了动,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语气里满是激动和庆幸:“真的是你……我做梦都没想到,当年那个给我馒头和红包的小女孩,会是你!”

沈曼被看的不好意思,低下头去。

郑延州的声音放柔了许多,目光落在沈曼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温柔:“要是没有你当年那点善意,我家说不定还在苦日子里熬着。这份情,我一直记在心里。我一直欠你一句谢谢。”

沈曼笑着摇了摇头:“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看你过的挺好的,我也挺开心的。”

就在两人氛围正好时,食堂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张雪枚拎着个空饭盒快步走了进来,一进门就揉着肚子喊:“可饿死我了!在医院守着姜民生,连口热饭都没顾上吃!”

她眼尖,老远就看见郑延州和沈曼坐在餐桌旁,立刻加快脚步凑过去,探头好奇地问:“你们俩聊啥呢?笑得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沈曼被问得心头一跳,赶紧收回目光,拿起筷子拨了拨碗里的菜,故作自然地说:“没聊啥,就……就说姜民生的伤,医生说恢复得挺好,还有昨天他护着你的时候,是真有胆子,敢硬生生扛那一棍子。”

张雪枚一听这话,立刻来了精神,拍着桌子点头:“可不是嘛!我当时都吓傻了,没想到他看着老实,关键时候这么靠谱!等他出院了,我一定好好请他吃顿大餐!”

说着,她拿起沈曼的筷子就夹了口菜,完全没注意到两人之间那点没说破的微妙氛围。

可这份热闹没持续太久,就被现实泼了冷水。

顾延州的父母是土生土长的江沪人,虽然之前混的不怎么样。但是骨子里还是带着对“外地”的偏见,得知张雪枚是鲁南来的,头一个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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