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笛攥着皱巴巴的诗稿冲进北京胡同的黄昏时,旗袍开衩处的旧伤疤又开始发烫。萧玥的诗里那些疯长的藤、泣血的花,早就在她脑海里扎了根,此刻化作脚底的风,推着她撞进胡同深处那家飘着墨香的工作室。
“萧编剧?”秦笛倚在斑驳的门框上,涂着朱砂红的指甲敲了敲玻璃。屋内满墙的手稿被穿堂风掀起边角,恍惚间竟像诗里漫天坠落的花瓣。伏案写字的女人抬起头,碎发间别着枚青铜蝶形簪,眼神比秦笛腕间的翡翠镯子还冷:“找我?”
“找你讨杯茶喝。”秦笛晃了晃手中的诗集,故意让《西厢月》的标题在暮色里明灭,“你写‘花血鬼哭我绽放’的时候,是不是正嚼着带刺的玫瑰?”她话音未落,萧玥突然笑出声,震得案头的狼毫笔都跟着轻颤。
“倒有眼力。”萧玥起身时带落半卷宣纸,上面墨迹未干的“封建星子”四个字正对着秦笛。两人目光相撞的刹那,胡同口的风突然卷着槐花香涌进来,吹得秦笛耳垂上的珍珠剧烈摇晃——原来诗里那些疯魔,此刻都化作眼前人眼角未愈的伤。
戚百草还在打磨春叶这个角色。
秦笛有一天在北京路过偶遇戚百草了,那是戚百草与若白去旅游。
秦笛一看百草那野草劲,就知道若白那只松树,为何爱上百草了。
野草就该蓬勃生长。
这是秦笛的信仰。
北京胡同的槐花落了满地,秦笛踩着细碎的光斑拐进南锣鼓巷,墨镜滑到鼻尖时,正巧瞥见斜对角冰糖葫芦摊前的身影。穿白色棉布裙的女孩踮着脚,马尾辫随着动作一翘一翘,正举着糖球往身旁男人嘴边送:“若白,你尝尝这个山楂甜不甜!”
那抹倔强又鲜活的劲儿撞得秦笛呼吸一滞。女孩眉眼弯弯的模样,让她想起暴雨后仍昂着头的狗尾巴草,想起自己藏在旗袍褶皱里、怎么也碾不灭的野性子。身旁男人垂眸避开糖球,耳尖却红得厉害,修长手指接过糖球时,裹着创可贴的指尖擦过女孩掌心——像松树最柔软的松针,轻轻抚过破土而出的新芽。
“原来如此。”秦笛摘下墨镜,任由夕阳在她眼尾镀上金红。她望着女孩蹦跳着去追鸽子,裙摆扬起时露出脚踝的青草纹身,忽然轻笑出声。这野草般蓬勃的生命力,可不就是能让千年古松甘愿倾斜的理由?
晚风卷起她的丝巾掠过百草发梢,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在交错的光影里短暂相遇。秦笛转身时,耳畔仿佛又响起萧玥诗里的狂想——所谓绽放,本就该如野草燎原,不惧风雪,不择土壤。
秦笛是个把“矛盾”活成风格的女人。
高考690分的天才少女底子,让她眼里总带着点看透规则的漫不经心——别人为分数熬白了头,她却能在晚自习偷看星星时,顺便把压轴题解出三种思路。爱她的人能从宜城排到上海,有捧着诗集追她三条街的文青,也有扛着摄像机蹲守道馆的摄影师,但她接过花束转头就分给路边的乞丐,对着告白信笑得眼角起褶:“喜欢我?不如喜欢自己新买的裙子。”
可她偏又活得像块吸光的磁石。看戚百草啃糖葫芦时眼里的亮,会想起自己十七岁啃着冰棍解数学题的傍晚;听萧玥念诗里的疯魔,会端着酒杯陪她骂到后半夜;连龚采奕聊“生物**”,她都能插一嘴“就像野草从不问土壤有没有资格”。
“爱自己是底色,喜欢别人是添彩。”某次在胡同酒馆,她晃着酒杯对月亮说。酒液里映出的倒影,一半是37岁姐姐的通透,一半是永远长不大的野劲——就像她既懂“松树爱野草”的宿命,也信“野草先爱自己,才能疯长”的真理。
秦笛不是月光,她就是月亮本身。
巷口的梧桐叶被风卷得沙沙响,秦笛刚从萧玥的工作室出来,就撞见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对方举着杯红酒,语气里的轻慢裹着酒气:“他们都说秦小姐看着像只温顺的羔羊,我看——”
话没说完,秦笛突然笑了,笑声里裹着碎冰似的冷:“你以为你是狼?”
男人捏着酒杯的手顿了顿,随即哑然失笑,仿佛听见什么有趣的笑话:“秦小姐这脾气,倒和传闻里的天才模样不符。”
“哦?”秦笛往前半步,旗袍开衩处露出的小腿在路灯下泛着冷光,“那你该听听另一种说法。”她弯腰捡起路边一株被踩扁的狗尾巴草,指尖转着那点枯黄的绿,眼神却亮得惊人,“看好了,你姐我是野草。”
风突然掀起她的丝巾,裹着那株野草擦过男人的皮鞋。秦笛转身时留下半句:“狼能咬断羔羊的脖子,可野草烧了又长,你说谁更命硬?”
男人望着她消失在巷尾的背影,酒杯里的红酒晃出涟漪——原来那些说她温顺的人,都没见过野火燎原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