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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安乐死之前 第2章 初开花

作者:Kagamiii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17 00:41:13 来源:文学城

离开教堂后,我做过很多工作。我当过农民,当过园丁,在工地上抹过水泥,在印刷厂刻过版,做过茶叶工。我攒不下钱,一有工钱就去买书,哪怕搬到其他城市,也不想丢弃它们,书越来越多后我索性定居下来,开了家租阅店,钱不够用的时候,就找些长工短工来干。我没什么朋友,也许是因为我常常不能给大家想要的东西,当同事跟我讲述生活的琐事时,我只是埋头吃饭,不知该怎么回应。命运的安排,全盘接受就好,那些欣喜与苦恼,爱与恨,都是命运的副产物,如果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在按照一条明确又未知的路线往下走的话,就不会再考虑许多事了。

街坊说我是个怪人。说我的性格很奇怪,说我常常莫名其妙又一言不发地离开。其实并非如此。我很习惯于重复某种生活,但如果某一天某一时刻,我忽然心有所感,就会换一份工作,或者踏上新的旅途。可能人间烟火太嘈杂了,以至于许多人从未听到过命运呼唤的声音。

某天我觉得自己是时候去上学了,接着很顺利地在七月通过面试被洛斯克西大学历史系录取,于是将铺面转让出去,再一次长居戈兰。

有位叫否年的教授很喜欢我。他说,已经太多年没见到像我这么踏实的学生了,历史学习,要下得了功夫钻研古语言,要坐得了冷板凳细读史料。我不觉得我有什么做得很好的地方。如果只是记性很好再加上把老师的嘱咐全部照做就能受老师喜爱、取得好成绩就的话,那么所有学生都是好学生了。舍友告诉我,仅第一条“记性很好”,就已经是大半学生望尘莫及的天赋,至于把教授们传授的经验全部落实,也需要很强的执行力和毅力,并不是是个人就可以做到的,首当其冲,他就做不到。

他说得很体面。我知道背地里有很多人说我是傻瓜,尤其是看到我用五年时间学完全部课程后。如果不是傻瓜的话,怎么会想要将宝贵的青年时光埋没在意味晦涩的群经古文中?人要趁着年轻去歌唱、去恋爱、去追寻理想,可我不由得疑惑:老了便不吗?人生不因青春而过得更快,不因垂暮而过得更慢,生命若如钟表,人便如秒针时刻滴滴答答地匀速走着,在你我可见与不可见、承认不承认的地方都始终前进。越是不想结束生命,就越是应该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不留遗憾地活下去,这样当死亡降临时才能欣然接受,才能坦然面对过去一直躲避生死的自己。

我自以为是地坚持着这种想法,对舍友和老师担忧的目光视而不见,最终生了重病。在古人的世界里生命总是短暂,他们哀叹或嘶喊着人生苦短,拼尽全力在史书上留下痕迹。彭祖寿至八百,已是古人传说中生命的上限,常以须发皆白的老者形象现身于画像中,但在今天的生物学研究中,一千八百岁才是人类开始走向衰老的转折点。今世人神行走三万余载,从容貌上看仍是壮年,于人神而言,八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都不过是漫长生命中可以谈笑着抹去的零头。

否年老师露出有些无奈的表情,知道我并非因高烧才懵懂。他问我:小清,如果你真的在养生的话,又怎会病得这么厉害?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养生法,上天赐予你两千岁起步的自然寿命,不是让你像无法停歇的机器那样一口气燃烧殆尽的。

你呀,要是能和章可中和一下就好了。

章可是我的舍友,比我稍小几岁,是我第一个挚友。他人如其名,文章写得很好,此外很爱睡觉。章可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我很难想象这么一大家子人平时怎么生活。他说,他来上学只是拿一个好文凭,然后就会去哥哥在的银行工作。我也并不理解这种亲人间相互提携扶助的相处模式。

章可最初在学校过着及格万岁的生活。上课之外的时间,只要老师不找他,他就在宿舍一睡不起。教授说,这小子是古希腊掌管睡眠的神。此外,在我晨起锻炼或者午睡结束去看书时,有概率能听到他在被子筒里大声嚎叫。有一次,我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他说,只是因为我太刻苦所以深感内心煎熬。

但是我不能理解。日常相处的琐事原来会对一个人产生这么大的影响。章可说,世界上没有不能理解的事,只有不愿理解的事。如清,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看一看身边的人都是怎样生活的。

我感觉十分难以理解,想到章可刚刚说的话,心中有些异样,所以将“十分难以理解”默默换成了“有些荒谬可笑”。人与人的差异就像是老虎和松树的差异,走自己的路,何必管别人先迈哪只脚?

章可见我不为所动,似乎颇为失望。他接着说:如清,你一直都在误会我们说的话。你的重点在于“别人怎样生活”,但哪有人会随便劝别人邯郸学步呢?你需要往人群里看一看,那里有你所不了解的事物,有你未曾接触过的方法。

什么方法?休息的方法、驻足的方法?人类已经把几乎所有智慧写在了书籍中,长眠于地下的古人带给我们加倍充实的思考和经验,世界上最节约时间的进步就是阅读,世界上最高尚稳固的交往就是阅读。这是绝对正确的路,是我将要追随终身的路。

听完我的话,章可摇摇头。他忽然问我:你一直在强调“你”“我”的差别。你为什么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他的问题并不突兀,但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好像在沙地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见到天上飘起雨,感觉整个世界观都开始动摇,对这些细微而无孔不入的事物恐惧不已,才深感忽然。我习惯了和大多数人不同,习惯了按自己的节奏生活,习惯了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的日子,追根问底是为什么?

因为我太怕死了。

以为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就能不留遗憾,结果被日积月累微不可见的悲观、恐惧、焦灼压垮了身体。我自以为了解了人世间的规律,自以为在不断更新自己的思想,实则错失了对自己最密切、最紧要的知识:人生下来后,会自然而然地每天都担心自己死在明天吗?不只是人,雪豹是因为想到自己明天会死才去捕猎的吗?树木是因为感到自己明天会死才去生长的吗?

我把事物的道理颠倒了。无为而为并非不为而为,养生是因为有生可养。逍遥也不等同于超脱,老子与孔子有过交流,庄子曾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人生的问题在于鲦鱼之乐也在于人之乐,在于人之乐也在于鲦鱼之乐……

病愈后,我和章可一起去访了出土《指归》的遗址。这是我第一次和什么人真正联结在一起,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和自然联结在一起。我学会休息、学会专注而非惶恐地做事。我好像比以前更擅长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了。

毕业前,否年老师说我这几年变了很多,很令人欣慰的是,是在往好的方向变化,我身上那些珍贵的品质并没有随这些变化流失,反而更安静,更坚定地塑造着我。这是一份分量十足的肯定。我没有感觉自己明显地变好,但很多事确实比以前更清晰了。重要的是,无论好坏,我都始终接受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的全部的命运。我知道我的生命有一条既定的轨迹,每次要做选择的时候,我的心中都微微一动,于是踏上了这条轨迹。这条轨迹是像道一样的存在。我遵循着道生活,该得到的全部拥有了,不该得到的也没有多得,我的心中没有满足,也没有不满,好像水雾一般均匀虚无,这虚无正是实在。

大学十五年,是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十五年。我从迷茫渐渐走向明晓,学海无涯,这条路漫无尽头,我只管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没有想学习的尽头,也没有想生命的尽头。毕业后,我入了否年老师的师门继续学习,也时常去找章可的老师,哲学系的仕培老师请教疑惑,闲余时间,和章可偶尔一聚。我改了名字,从“如清”改为“若镜”。“如清”是我本名罗汀的古语音译,父亲让我隐瞒姓名,我还是把它悄悄留下了。“若镜”出自《庄子·应帝王》:“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句话。很巧的是,它和我本名的古语读音也很相近,也许一切在冥冥之中都自有注定。

章可则没有继续深造。老师说他很有天分,尽管志不在此,也很早就摸到入门的门槛,同样是三天赶出来的期末作业,他的文章让人觉得至少没有浪费白纸。老师还说,能看出来章可积累得不少,平日看起来惫懒,做学问的基本功竟然还是比较扎实的。否年老师和仕培老师都很想把他也收入门下,可惜章可并无此意。毕业后,他果然去了哥哥在的银行工作,没过几年,和青梅竹马的女友结婚,现在过得很幸福。

无论章可做出什么选择,我都会支持理解。我相信命运也会在他生命的关键时刻让他心有所感,做出相契合的选择。意外的是,章可很放心不下我。他觉得我没有工作的心性,倒不是说我真的做不好,而是他怕我被这些事物牵累。他说,他家里的哥哥姐姐个个很有气候,我有什么为难的事情都可以向他开口。我说起以前的工作经历,他对此十分难以置信。他问我,你怎么会想到要去种地?怎么会想到要去抹水泥?在挥动锄头的时候,又作何感想?我诚实地告诉他,我什么也没有想。

那一年我背着行李从拉货的牛车上下来,看到连片的田地。我在教堂时也会跟着师父种周边的地,感到很亲切。这些土地好像在呼唤着我。这时一位年轻农夫好奇地抬起头,他看到我,我看到他,然后我下坡走到田埂上,问他可不可以种这里的地。我帮他种地做农活,他管我一口饭。我就这样在他家住了四十七年。这家人的关系很简单,父母由大哥大嫂照顾,二哥和小妹住父母原来的房子,二哥叫六零,妹妹叫六一,小名秧妹儿。我的到来应该让他们的生活更轻松了一些,在这期间,六一嫁往邻村,我和六零送嫁,五九也带着父母回来了。

深秋的中午,我午睡醒来,被收割后空旷的田野吸引住目光,回过神来时,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我知道是时候去到下一个地方了,就和六零告别。六零很不舍地说,我帮他度过了家里最艰难的一段时光,现在日子终于好过起来,我竟要离开了。我很愧疚,尽管已经朝夕相处近半个世纪,我却并没有对六零产生同样深厚的感情,离开这片土地后,我大概也不会常常思念他吧。人生那么长,那么广阔,那么义无反顾,该怎样让沉静的感情在飞驰的时光中生长?

六零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只管花一秒钟种下种子就好,剩下的交给阳光、雨露、土壤和爱,无论如何,我永远是他亲爱的手足。

我便一边想着六零的话,一边踏上新的旅途。这一程的节奏要快很多,我也没有在同一个地方再停留过那样长的时间。

然后就到了现在?章可笑嘻嘻地接过话茬,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你还有能够依靠的家人就好。章可的表情放松下来。他说,你真的是我见过最特别的人,一般大家上了大学,总要讲讲自己的家乡和亲人,越是到期末周的时候,就越是想回家里躲起来,这种时候就能听到白城的红茶、栗南的美酒、辽阴的名胜,然后假期相约出游。但是阿镜,我从没听你说起过这些。战争年代嘛,亲人离散,故土不再也是常有的事,不过人作为社会动物,是无法形单影只地生存下去的,总要有一处可以完全放松的空间,总要有一些想要再见的亲友,正因为相互联系,人类才成为了人类,而非蜉蝣呀。

章可比我通透太多。人生而有性有情,为了追求逍遥而刻意让自己处于平静状态的我才违逆了人之道,就像是害怕长出多余的手指,于是预先把原本健全的手指也砍掉了。能通过考试的人不一定明白书中的道理,否年教授看人的眼光还是太老辣了。思及此,我忍不住微笑起来。章可投来疑惑的目光,我望着他的眼睛说:真开心能有你这样的朋友。

章可眨眨眼睛,像是没料到我会这样说。不过,他很快就从惊讶转为得意,笑道:没办法,本少爷的魅力就是这么大。临别前,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阿镜,你也永远是我亲爱的手足,别害怕,捅出什么事来,还有弟弟我替你兜着呢,想重返渔樵了,就去找你的农夫哥哥,怀念灯红酒绿的时候,千万记得来找章可老弟呀。我笑着应下来。

我惊讶于自己的变化。从前,我不觉得自己会有关系极好的朋友,不觉得自己会因朋友的某句玩笑而想象未来的模样。到这时,我才明白六零哥说的那句话,百年前他在我心里种下的种子,现在已经开出了柔软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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