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奚乐疯了。
从来只是听说过天上掉馅饼这回事,没成想居然真有!
他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乐颠颠的拿过绣金丝往自己身上比划,不时碎碎念。
“嗯,这个黑色的太暗沉了些,这个粉色的好看……青色的也不错,好好看呐,唉,可惜就四种颜色……要是把京城那堆也一起带过来就好了,可以顺便做个枕头,一定很好看……”
沉迷于美梦之中不可自拔的苏奚没有听到敲门声,他径直陶醉于绣金丝的芬芳之中,丝毫没注意到他的房间门被打开了又关上,眼前陡然出现了一坨黑影。
苏奚觉得不对劲,睁眼一看,老大一只何云黑着脸站在他面前。
苏奚猛的跳开,“你有病啊!进门之前不知道先敲门么,越来越阴间了你。”
何云阴着脸坐下,没跟他对呛,“过来,聊聊。”
苏奚气息一滞,放好绣金丝,依言坐下,“干嘛。”
何云:“那个素弦,到底怎么回事?”
“他们走了?”
“没有,我让人在二楼住下了,顾离尘的人,我不好赶出去。”
“哦。”苏奚仰望屋顶,作沉思状。
何云踢他,“问你呢,怎么回事,我看他不像是开玩笑或是一时兴起,你怎么招惹人家了?”
苏奚叹气,“我根本就没招惹他 ,统共就在京城见了一面,那时候素弦半天憋不出来一句话,我当他是什么奇人异士呢,为着是时令的朋友,我就没多管,好生招待了他们几天,过后他们就走了,我也想不通他怎么回事。”
何云:“不会是你为了人家的绣金丝,故意用脸勾引吧,你这张脸扮成女子确实有点好看。”
“……”
苏奚没好气道:“在你眼里,我就得是那种人是吧。”
何云毫无负担的点头,“你为了好看的衣服干出什么事来我都不稀奇。”
“……”,苏奚梗住,一时喘气不能,“行,行,就当我是那种人,当时我对他一无所知,刚见面的时候他披着一身麻布口袋,破破烂烂的,下半身裤子直接消失不见,还露了半个屁股蛋出来,我让人给他换了一身衣服才勉强体面了。你说,就这种人,我是脑子有病了才勾引他!”
“嗯……”何云苦思冥想一番,得出了结论,“那就是你给了他衣服,俘获住了他的心。”
苏奚难以理解,“什么人会因为别人给了他一件衣服就无可救药的爱上别人的,这怕不是个傻子。”
何云:“就那种,你没听说过么,自己富可敌国,但喜欢自己的人都是冲着自己的钱来的,钱财易得,真心难求,所以他就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无比贫穷的人,只为了测试别人对他的真心,而你在他落魄潦倒的时候对他施以援手,证明了你品行高贵,心地善良,所以他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你,从此对你予取予求?”
苏奚:“……咱俩到底谁有病?”
“不是这样的么,”何云对自己的猜想表示很满意,“素弦对你痴迷,你怎么想?”
苏奚无奈,“什么就‘我怎么想”了,你这会儿又不棒打鸳鸳了,怎么地,要是我不反感,你还得撮合撮合是怎么着。”
“未尝不可啊。”
何云道:“据我观察,素弦此人心思单纯,赤诚热烈,对你一心一意,又很有钱,是个好男人,跟他在一起,你不会吃亏的。”
“……”苏奚匪夷所思,“‘你居然如此肖想别人!简直浸淫已深!‘,上午才说过的话你不会这会儿就忘了吧,何云,我真是没想到,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苏奚佯装痛心疾首,何云不耐烦的打断他,“跟你说正经的呢,别打岔,这是一回事么,这就不是一回事。”
“好吧,”苏奚正经起来,“我觉得素弦只是一时头脑发热而已,时间长了自然就好了。我听时令说过,他一直想找到一个中意的女子,结为连理,他那些富可敌国的钱财都是为了这位’中意的女子‘准备的,我虽然长得像女子,但确实是个男子,你大可放心好了,等他遇到真正的红颜知己,这事儿自然就了了。”
何云:“行吧,那就顺其自然……你别坑人家太多钱啊,到时候他该没有钱做聘礼了。”
苏奚失笑,“……我有数。”
隔日,众人齐聚二楼大堂。
本来整个隐楼也就五个人,吃饭什么的都很随意,随时随地想吃就吃了,不会想要聚在一起吃。
但今时不同于往日——南望馆来了三个人,归海楼楼主一个,再加上隐楼五个人,这就有九个人了,为了招待来客,众人就须得坐在一起吃饭了。
何云把二楼杂七杂八的东西归拣了一番,总算腾出了一个地方,再把几张桌子拼凑一下合成了一张大方桌,用来摆饭。
时令很少跟一大桌人一起吃饭,毕竟林斜阳常年流浪在外,苏奚平常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经常呆在家的也就何云和团子,所以他大多数时候都是跟团子一起吃饭,有一口没一口,很没正形。
今儿这顿人数众多的饭算是第一次,时令看什么都新鲜——饭菜是外面买的,隐楼虽然有厨房但没有厨娘,日常作用就是个摆设。
等饭馆的人把菜摆好的过程中,众人陆陆续续的都来了。
寒钰总是最乖的,他不仅最早到,这会儿还帮着人上菜呢。他小心的端过一盆热汤,提醒时令:“哥,你过去点儿,小心烫。”
时令就听话的乖乖挪位置,上身后仰,避开寒钰。
仰头的时候后背挨上个人,时令转头一看,笑,“你怎么起这么早,睡的好么。”
顾离尘伸手一挡,护住他,在旁边坐下,“睡的很好,你肩伤怎么样,还疼?”
时令试着活动了一下,“还行,你的药膏很管用,没什么感觉。”
顾离尘偏头仔细查看一番,又碰了碰时令的脖子,叮嘱道:“睡觉老实一点,别乱翻。”
时令不着痕迹的让过他的手,轻呼口气,乖巧点头,“知道啦,半夜要是压着肩膀了我自己会疼醒的……”
顾离尘眉毛一皱:“你压着了?”
“没,”时令很快的道:“这就是个比喻,没压着。”
“我说两位……能别顾着打情骂俏嘛。”
明竹喧推着木质轮椅,艰难又坚强的试图跨过门槛,奈何他双臂孱弱,脸都憋红了,硬是过不来,他哀嚎道:“来个人帮我一下啊,我要进来吃饭!”
寒钰“啊”的一声,急急忙忙就要过来解救明竹喧,顾离尘拦住他,“我来吧,你忙你的。”
顾离尘起身来到身后,手扶住椅背,抬手使力,把明竹喧推到了他自己的右边,期间给他把了脉,不悦道:“你这几天没吃药?”
明竹喧不甚在意的一摆手,“路上就掉了,也没时间去买新的,再说吧。”
时令耳朵一动,问:“什么药,他怎么了?”
明竹喧:“没事儿,我自小心脉受损,身体一直不大好,那药几天不吃也没事儿,死不了。”
能治心脉的药可不是什么普通药,明竹喧病秧秧的应该就是心脉受损导致的,他这几天一直没说这事儿估计是怕麻烦别人,所以一直强忍着不适。
这怎么能行呢,时令焦心道:“你要用什么药,我等会儿去买,青枫能买到吗?”
明竹喧一愣,依旧是摆手,“哎,没事儿,我自己去买就行了……”
时令打断他,“你腿没好不能走路,等你自己买黄花菜都凉了……”
顾离尘抓住他手,晃了晃,道:“我知道他用什么药,等会儿我陪你去。”
时令缓和下来,想了想,转移矛头,“你知道你不早点给他买,你们是朋友么,他心脉受损啊,不吃药得多么危险!”
顾离尘和明竹喧同时一愣。
顾离尘张张口又闭上,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件事。
他是南望馆的馆主,明竹喧是归海楼的楼主,两人虽说是君子之交,互相欣赏,言谈之间也很合得来,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他们都是各自统领着一个门派的主事人,行事做派,处世规则不需要别人指点,同时自己也很有分寸的不指点别人,即使是朋友。除非对方有生命危险,否则顾离尘是不会越过明竹喧自己的意见擅自做点什么的。
就像这次一样,明竹喧说了“他会自己买药”,这个药几天不吃也确实不会有什么影响,顶多是气血虚几天,没什么大的妨碍。在这个情况下,顾离尘就不好再多说多做什么了,那会显得很没分寸,也会让明竹喧不适。
而时令就不一样了,他自小是在街头市井长大的,身上有很浓的“烟火味”,就像那次在刹海帮,他看见十五岁的寒钰被杂役们欺负会心生疼惜,从而“擅自”给他药,“擅自”带他回隐楼,“擅自”给了寒钰一个家。
这种直白又热烈的真诚与付出是很难得的,他会对一个才见过几次面的人豪不吝惜的捧出关爱与真心,这种“真心”会跨越“朋友之间的分寸感”而不让人觉得冒犯,顾离尘想,也许这就是时令吸引他的原因之一吧——他对“真心”是毫无抵抗力的。
明竹喧显然是被时令的话语怔住了——照他看来,时令跟他是第二次见面,按理说互相都不会太放在心上,即使时令是他的救命恩人,他甘愿在危急的时刻对方付出性命以报救命之恩,却不会在日常小事上真心实意的关心对方。
没错,就是真心实意,以他阅人无数的眼光来看,时令就是在真真切切的担心他,同时也是在真真切切的为“顾离尘不担心他”而感到生气和不快。
明竹喧感到哭笑不得,一时不知作何言语。
好在顾离尘没有愣神很久,他只短暂的一怔之后就笑开来,坦然认错,“是,我错了,我想着他顶多咳几天,知道难受了自然会开口找我给他买。”
时令“啧”了一声,对明竹喧表示嫌弃,“你眼光真烂啊,找了这么一个人做朋友,你都这样了他还要逞一时之气,占你上风,气都给他气死了。”
明竹喧表示赞同,“是,我命苦。”
这个插曲很快过去,菜上完了,饭馆的人走了,寒钰兴高彩烈的坐下来,拍拍手,期待的等着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