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不是什么大事。
凡人皆是**凡胎,生老病死常事几桩,总归都是要走那么一遭。
遇上些福气好的,一觉睡过去就算入轮回了。倘若没什么运气,估计这辈子最大的坎儿就在这了。被病痛磋磨得不成人样,偏又吊着一口气。生不得死不能,那才叫遭罪。
但到庄秀才这里,成了件骇人听闻的大事。
原因之一,庄自珍今年四十又二,刚迈进不惑之年,每日精神抖擞,身轻体健,没那么容易病死——他是被人谋杀的。
原因之二,谋杀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庄自珍的傻夫人刘氏。
这可就苦了庄和玉。
庄自珍是他实实在在的爹,刘氏是将他养大的娘。
傻子娘一刀捅死了秀才爹。庄和玉刚失去了爹,又多了个神志不清的杀人犯娘,一朝从诸户人家孩子的言行表率成了流言蜚语的中心。
沈轻尘推门而入时,这少年正跪在庄秀才的尸身前。
墙上一大片暗红色的血迹,庄和玉目光空空,面色比之地上的尸体不遑多让,白苍苍一片。一向洁净的白袍溅上了星星点点的血花,眉宇间一团和气的温润仿佛凝固。
有时候玉和冰也差不了多少。
谁人都道庄秀才家那个懂礼数的儿子最重衣冠,可他如今发丝散乱,衣衫沾血,是一派前所未有的狼狈。
刘氏蜷缩在角落,浑身扑簌簌直抖,一阵一阵地打冷战,无焦点的目光从乱糟糟的头发中散出来。说不出是张皇还是恐惧,听到脚步声慢半拍地抬起头。
“庄、有、才。我……”她拼命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嗓子眼也好似被稻草堵住了,“我……”
庄和玉轻飘飘地觑了她一眼。
这一眼太轻,也太短暂,飘悠悠地荡在半空,没个实处,以至于沈轻尘没能分辨出其中蕴含的情绪。
恨,应当是有一点的。怜惜,应当也是有一点的。
刘氏冷不丁打了个哆嗦,硬生生吞下没说完的几个字,把自己噎得惨无人色,加上一脸凄楚的泪痕,既疯癫,又可怜。她低着脑袋,主动缩在方寸之地。
于是谁都没听见她那句从啜泣中挤出来的、蚊呐一样小声的辩解——我……没有……杀、他。
有才是庄秀才的字。
人嘛,往往越缺什么,就越是想什么。除了名字,庄秀才跟“有才”算是八竿子打不着。再退一步说,他跟“秀才”也不沾边。
庄自珍苦求功名大半辈子,至今仍是连府试的门都没挨上。
眼看功成名立无望,自己还愈发穷了,庄自珍干脆收拾包裹回了安永村,老实本分地在此地当了一名教书先生,专为附近村子的孩子启蒙。
他人长得白净秀气,身上却很有股独属于书生的刻薄和穷酸。
这种一看就非同一般的气质令周围人望而生畏,时间久了众人都称他一句“庄秀才”,也没人计较他那个跟玩似的字号——至少比他们的名字叫得出口。
按常理来说,庄自珍仕途不顺、掉头回村,不是什么光彩之事。但问题就出在这了,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去的时候形单影只,回来的时候变成了一双。
原来庄自珍这厮读书归读书,风雅还是要附庸的。这一来二去的不知怎么就讨了富贵人家小姐的欢心,满城的世家公子看不上,偏生要跟这穷秀才往穷乡僻壤钻。
那时刘氏还不叫刘氏,众人虽没见过富贵,还是被这城里来的大小姐迷了眼,都叫她“刘大小姐”。
刘大小姐单是往那一站,就跟别人不一样。眉是细的,脸是白的,唇是艳的。可能是入乡随俗的缘故,她并未披金镶玉,纡红佩紫,黑亮秀发用粗木簪子松松一挽。
素归素,可身上那套衣裳料子用的是绸缎,花纹是苏绣。
好端端一个有钱有闲的大美人,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来此地扶贫?从来只有穷鬼找上门,没见过人主动去找穷鬼的。
这人该不会是傻的吧?
村西头的张二狗对此感到不屑,“正事是一点做不成,软饭倒是吃得挺香——换我我也行。”
老里正笑眯眯地捋了捋胡子,“你脸有他白吗?”
张二狗没法反驳,只得老实道:“……没有。”
老里正慈祥地问:“你会雕木簪子吗?其他用来讨人喜欢的小玩意儿也成。”
张二狗也挺想挽回面子,“耙子算吗?竹爪耙。”
“那是大玩意儿——只能讨我喜欢。”老里正又问:“书读过几本?平常有事无事会吟几句酸诗吗?”
张二狗读不来书,书读他还差不多,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半晌才挤出来两个字,“不会。”
老里正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仍是笑吟吟的,“你这胃太硬,吃不了软饭。”
张二狗从未听过此类说法,但打此对庄自珍有了点说不上来的敬意。
毕竟软饭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能吃得上也是一种本事。张二狗不好说自己没本事,只好说别人比他更有本事。
况且他这软饭吃不了多久。
时间长了大家都发现了,刘大小姐美则美矣,但眼神偶尔呆滞,举止时常令人摸不着头脑,见人就笑——微笑、嗤笑、大笑统统不是,是那种一看就有点不正常的痴笑。
原来这人还真是个傻子!
谁也说不准刘大小姐是什么时候傻的。
是庄秀才带她来到永安村那天就不正常,还是再往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变成了这副愚钝痴傻的模样?
没人说得清楚。
但打第一个人发现这件事之后,众人就不约而同地改了口——古往今来没听过哪个话本子里的大小姐是个傻的。刘大小姐从此就成了刘氏。
刘氏这状况是带不了孩子的,但她有个孩子。
第一次,约莫是庄和玉六七个月大的时候,私塾里的学生感念先生教导规劝之恩,往庄秀才家里送了半扇卖不出去的排骨。
庄秀才向来不关心这个,大手一挥,扔给了刘氏。
刘氏剁洗完毕,大手一挥,扔进了锅。
路过的张家婶子在河边见到刘氏。
她摘了朵野花插在发间,头发虽然久未梳洗,但脸还是那张脸,稍微一打扮,那股大小姐的味儿又出来了,于是逗她道:“听说你家中午要享口福啦?”
刘氏笑呵呵地答话:“在锅里炖着呢。”
这么一看,庄秀才家的傻媳妇又不傻了。
张婶有心想跟她多说几句话,四处望了一圈,纳闷地问道:“你家那个小娃娃呢?这么小,可不能把他独自放家里。”
刘氏笑呵呵地说:“在锅里炖着呢。”
张婶吓了一大跳,眼光不知扫到了什么,奇道:“你哭什么?”
刘氏脸上划过两道明晰的泪痕,还是笑呵呵的,语气欢快上扬,“在锅里炖着呢。”
张婶后背爬上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凉意,随即又有些责备自己的大惊小怪。显而易见,刘大小姐的疯病还没好,她还能把一个疯傻之人说的话当真不成?
然而心底总归是放心不下,三步并两步就推开了庄秀才家的门。
这一看,就彻底傻住了。
屋里统共就一张床,红底带花的被子裹着一堆红白之物,血水不住地往地上淌,正是那半扇等着让人享口福的荤物。
铁锅上方白雾升腾,柴早就灭了,火星从焦黑的柴火中挣扎出来,隐隐传来孩子微弱的哭声。
——在锅里炖着呢。
张婶尖叫一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前将孩子捞上来,匆忙去寻村里的土郎中,转身时不小心撞到跟上来的刘氏,撞掉了她发髻间蓬着的野花。
六瓣、黄蕊、纯白。
这花只开在坟头,有个神神叨叨的名字,叫“往生”。不知打哪传的,据说此花含义不太好,寓意“死夫死子”。
既死老子,又死儿子。
青天白日日光和睦,张婶盯着那朵被踩得不成样子的花,仿佛被一根针牢牢钉在原地,下意识扫过刘氏眉花眼笑、无知无觉的脸,突然间难以抑制地打了个寒噤。
第二次,应当是在庄和玉六七岁的时候。
孩子本能依恋母亲,这是天生的。庄和玉虽然心智早熟,但亦不能免俗。
早熟,却只熟了一点。他只能从旁人异样的目光和半大孩子讥讽的语气悟出一个事实——刘氏和其他人不一样。
至于哪里不一样,这孩子苦苦思索了好几个晚上,最终得出了一个有理有据的结论——刘氏从不打骂孩子,不像隔壁李石头的母亲,拿着藤条打得他嗷嗷叫唤。
刘氏特别在温柔、和善、可亲。
第二天他这温柔、和善、可亲的娘便没有一丝犹豫地将他推入了水中。
为时几何、力道重否、后事如何,庄和玉通通不记得了。他唯一有印象的是开春的水,冷,怎么那么冷。刘氏悠悠坐在岸边,嗓子里哼着一首他没听过的小调。
她的身影倒映在水中,窈窕清丽,生机勃勃,被庄和玉的挣扎一次次打碎、扯破、撕裂。
然后重聚。
庄和玉应当是有一些话想说的。
水流快要将他淹没,濒死的痛苦恍若洪流。他连呼吸都呼吸不上来了,竟然还有一些话想说。鼻腔刺痛,手脚发沉,他从喉咙里挣扎出声音,最后一丝生命力就在这了。
他说:“娘。”
雏鸟生下来第一声啼叫,羔羊病死之时最后一声哀鸣。最初的依恋与最后的眷恋,都送予同一个人。他拼了命地想找一根浮木,但娘不是浮木。
他的娘不是。
谁救下了他?谁跳进水拖着他往岸边走?谁抱着他去找能救命的人?谁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谁来看望他?谁一口一口地喂他喝药?谁的眼泪烫到了他?谁在没完没了地说话?谁握着他的手?
让旁人说起来也就一句话——
庄和玉,命大。
常言道,“再一再二不再三。”
人傻,这是没办法的事。庄自珍虽然没有过分苛责,却也有一些恼怒在。打那以后,庄秀才便一边教书一边带孩子,不辞辛苦,事必躬亲。
第三次,是在庄和玉十六七岁的时候。他倒是平安无事,庄秀才却是死了。
日头出来了一小半,月亮也还挂在天上。庄和玉推门去叫庄自珍和刘氏吃饭——他们家的一日三餐一向是这孩子来管,入目是一片灼目的红。血流了小半片地,在坑洼处汇聚成血泊。
屋内只点了一盏烛火,刘氏侧对着他,半张脸隐在阴影下,隐约能看出当初秀美的轮廓。光线暗,细纹也就看不清,刘大小姐依旧是一副年轻的模样。
她没转头,带着鲜血的手朝他招了招,稳稳当当地开了口:“和玉,过来。”
庄和玉从她的语气中同时听出了娇俏和温柔。少女的娇俏,母亲的温柔。他缓慢地将视线从庄自珍的尸体上移开,好半晌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艰涩地问:“你……杀了他。”
刘氏这时不傻了。
她似乎是微微笑了一下,是那种对待孩子的、嗔怪的、纵容的笑,“他是谁?”
庄和玉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感受着喉咙里一阵阵往外泛的呕意,“庄自珍,庄有才,我爹。”
刘氏侧着头,拿手绢擦拭着指缝间的血污,轻声细语地说:“他是你爹,我就不是你娘了。”
“我是你娘,他就不是你爹了。”
她身上有种宁静的气质,轻柔地笑,“和玉,怎么不叫娘了?好孩子,过来,让娘看看你。”
圣贤书上写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可庄和玉读了许多年书,还是不知道如何跟他那叫人不知所谓的娘相处。刘氏和善,刘氏古怪。刘氏脾气很好,刘氏脾气很坏。
他想披上君子端方、温润如玉的表象,轻轻笑一下,可刚死了爹。他想为死去的庄秀才掉两滴眼泪,可眼中干涩无比。
庄和玉仿佛又回到十年前的那天,春水没顶,寒意逼人。冰冷的水流撞击着他的胸腔,他呼吸不能,拼命吐出嘴里的河水。
“娘。”他问,“为什么?”
“为什么”后面还要跟着一些别的话。他心中的疑惑太多,长久地埋在心底,怨愤、委屈和故作的冷漠压死了困惑,因此只能堪堪吐出头三个字。
后面的话,他便再也问不出口了。
刘氏轻轻将鬓发捋到耳后,几绺发丝蹭过她弧度优美的下颌,眼珠停在一个地方不动,映照着跳跃的烛火,声气轻飘如飞灰,“他欺我痴昧、瞒我父母、骗我家财、害我兄妹。”
她转过头,神色是前所未有的温柔,“他不该死吗?”
庄和玉定定地注视着她,声音好似从水底钻出,穿过六岁那年的河水,带着潮湿的水汽,一字一句,摧心剖肝,“可是,娘。”
他甚至还短暂地笑了一下,“他害了你,我也害了你吗?”
“他是个贱-人,我也是吗?”
“他死了,我也要死吗?”
庄和玉看向抵在自己胸前的匕首,刃尖锋利,做工精巧,这东西是他从兵器铺里千挑万选的防身之物。他望向刘氏,问:“你杀了他,也要杀了我吗?”
他要用这种眼神。浸过水的,隔着雾的。
这该是一场无声的对峙。
烛心噼里啪啦地燃烧,迸发出垂死挣扎的火星。大约过了半炷香的时间,刘氏忽然丢掉手中的匕首,伸手抚摸着他的头顶,语调恍若叹息。
“和玉。”她保持着这个亲昵的姿势,“你不该出生。”
庄和玉至此真正坠入冰窟,从皮肤到血液一寸一寸地凉透、结冰,一股出离的愤怒穿破厚重的冰层。他后退两步,捡起匕首,刃尖对准自己,重新交到刘氏手中。
“娘。”他又叫了一声这个称呼,竟是缓缓笑了,问:“这是我选择的吗?”
“是我想被生下来,我想被推进河,我想遭人鄙弃,我想惹人厌憎,我想成为恶果,我想生不如死,我想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我想既没有娘,又没有爹。”
“娘。”庄和玉问,“是我想的吗?”
刀刃离他心口不过毫厘,划破了单薄的衣衫。他目不转视,分毫不动,将自己的性命全然交到另一人手中。血液沿着他的手掌滴落在地,淌出一条细小的血蛇。
“你在逼我。”刘氏掀起眼帘,她有一双同庄和玉如出一辙的眼睛,“好孩子,凡事皆有其因果。”
“娘或许对你不住,但归根结底是你先对不起我。假使你当初没有出生,亦或出生之后早夭……现在说这些为时已晚——你没想这些,你在想什么?”
庄和玉说:“死在这里。”
这句话中不知道哪个字触动了刘氏。
她呼吸急促了一瞬,连带着脸色也苍白了几分,不过很快恢复了原状,慢慢松掉握着的匕首,真心实意地笑了起来,“我也在想一件事。”
“和玉,你跟庄自珍不一样,”尖锐的冷铁“咣当”一声砸在地面,刘氏注视着他胸前溅开的血花,片片连映,昳丽非常,“我也无法对你狠下心。”
“回顾我这一生,十四五岁的时候想变得聪慧,却因为一场大病神志不清,时常糊涂。再大一些只想守住富贵,孝敬父母,于是家财散尽,双亲不在。”
“后来想要清醒过来,又在该清醒的时候痴愚,该糊涂的时候清醒。”
“人呐,有时候不能想要的太多。想要的太多,就会什么都得不到。”刘氏回头看了一眼将要燃尽的烛火,纤长的睫毛忽然动了动,“我现在学聪明了,我只要一点。”
庄和玉问:“你要什么?”
她像记忆里那样笑,像一幅渺然久远到快要失传的画,轻声道:
“我想一辈子做个疯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