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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我恨有权人 > 第31章 「一念疯魔恩恨混,呕血方休孽海沉」

长媚领着豫王回娇红馆。

谁知刚到门口,胡颀生无可恋地拦着二人。

“王爷随我进宫罢。”

豫王牵着长媚的手也不肯撒,“再带上一个长媚如何?”

胡颀:“可以啊,你刚把长媚带进宫,万源就能立马把你按在地上,给你穿条贞洁裤你信不信。”

豫王:“那又如何,万源又不逼我净身,再说下面穿了贞洁裤,也防不住我上面还有一条能文能武的舌头。”

长媚:“......”

“少贫嘴!”长媚掐一把豫王的手。

豫王举起手,只见玉肤微红,他不知想到什么,神伤道:“好媚娘,你再给我留些痕迹吧,让我进去也留个念想。”

长媚捉住他的手掌,嗤笑道:“豫王爷皮厚,能留痕迹的怕是寥寥无几,但也不难,要寻准那处脆弱的地方。”

长媚牵着豫王的手掌,贴上豫王的心口,开口道:“豫王要找人留痕迹倒无妨,只是这处得留给我。”

胡颀咳嗽两声,“好了,这处留给你,两位再待久一会儿,帝王迁怒的牢狱就留给我了。王爷,事不宜迟,动身吧。”

胡颀拽着豫王上了前往宫城的马车,要临走时,豫王突然几步跨下车,塞给长媚一样东西,又故作潇洒翻身进马车,没想到步子迈太大,差点崴脚。

胡颀坐在马上,目睹一切,大声道:“王爷再慢一点,我们就不坐车了,王爷随我一起逃命策马走天涯吧!”

周围纷纷注目,豫王在马车里的身子一僵,恼怒道:“你个该死的胡颀!”言罢,他似乎想明白各中关窍,压低声音道:

“本王知你为何如此焦躁难安,无非就是,你也要随我一起被禁皇宫,本王见不到长媚,你也见不到她是了!”

说罢,豫王喟叹似的喃喃自语:“二桃杀三士,一女拆双杰,世事无常啊!”

“......谁跟你双杰,只有双胡,说的是我跟胡璠好吗?”胡颀叹气道。

胡颀手握马鞭,走马观长媚,人比花娇。

等到整辆马车将长媚丢至身后,胡颀似有所感地回头,长媚果然在看自己......这个方向马车里的豫王。

“保重。”胡颀心里道。

这保重不该他来说,他心知身后两人怕是走来的路上倦倦又切切私语许久,怜你爱你多多保重的话嘴皮子都说烂了。

他要是插一句进去,恐怕两人都会诧异又轻蔑。

耳聪目明的是他,料得到风云变幻,世道不平,要装聋作哑的也是他,不能对她嘱托一句真心话。

明明他察觉时势,明明他妙判投机。

娇红馆这两个月,念念不忘的只豫王一个吗?

胡颀高高扬起马鞭,长驱直进。

长媚站在娇红馆门口,她目送两人身影逐渐缩小变为文昌路行人脚边的微尘。

她却觉得仿佛过了许多年,久到她以为自己等至枯萎。

豫王又再次不复存在了,就如他不存在于她身边的那七年。

长媚感觉腹部一阵痉挛,难耐地弯起腰。

她自认为已经将花魁做到极致了,将来哪怕再有新秀,在她咽气之前,依旧是青涩的,不解人意的座下人臣。

可她还是怕,怕豫王没有喜欢上她。

怕他不够喜欢她,把她当作任何一个过路的,要人施舍情爱的女子。

如何让豫王喜欢上她,是垄断她七年日思夜想的一道考题。

士大夫寒窗苦读十年,只等一朝考取功名,长媚蛰伏风月七年,只等一朝接近豫王再一击毙命。

同样处心积虑奴颜卑骨。

凭什么士大夫就志得意满衣锦还乡,凭什么她长媚就忍辱含垢沦肌浃髓。

被送进娇红馆的那一年她满十岁。

那人对她说,我救了你,对你有恩,你得为我所用。

她明了些理,她十二三岁。

于是那人改口对他说,我养着你,教你看人辨事,犹如君父。君父之命,不可违抗。

她通了人事,她十五六岁。

那个人闲暇时就跟她讲故人旧事,虽然不知其中有几分真几分假,但幼年记忆的细节涌来如同灸针毒虫,真相蛰伏在她跪向他的膝间。

每次屈膝都犹如受剥皮剔肉之刑。

那人只好又改口,你的命在我手里,我要杀你轻而易举,我要你做什么,你做什么就是了。事成,我允你一具全尸。

她只好点头。

其实一开始长媚,不,那个时候她还叫常袂,常袂就没有资格跟那人谈条件。她那么小,还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

身家清白对女儿家意味着什么?用身体去换的大仇得报值不值当?活得生不如死和立刻死去哪个才应受青睐?

没有人可以教她。

她唯有刻骨的仇恨。她甚至还不懂这仇恨意味着什么?是不是要断送一切愿望与美好来换一个结果?

人各有志。人应有志。长媚视报仇雪恨为她毕生的追求。女人有女德规诫,人有忠义孝悌,活在世上要有准则,旁人不一定来问,但你得有。

她的准则是仇恨。

那人指尖一剜,称量卖肉的秤砣吊起她细弱的脖颈,报仇与受辱在她懵懵懂懂的眼睛里连缀在一起:要报仇就得受辱。

为什么?她问,我现在在做的跟我要报仇有什么关系吗?

那人惊讶道:不锤炼出一身艳骨,你连报仇的资格都没有。再想想你身首分离的娘,再想想割喉自戕的常文,你难道要放弃报仇?

爹。娘。报仇。

她懂了,报仇就是在行孝,践踏己身就是在行孝。

不禁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似血艳。

那人摇摇头,说她在为忠。

她不懂,只好理解为她是在为爹爹谋逆的罪名平反,是义薄云天的女儿,哪怕当了娼妓,死后到了阎王跟头,功过相抵,也是能少称些油锅锥捣的酷刑的。

于是小常袂学着仇恨,从一知半解到有理有据。

仇恨是什么,是不给一个人好脸色?是不关心一个人?还是要去伤害一个人?

后来常袂为自己稚嫩而持之以恒的恨而惊心。她一时说不清,究竟是空空恨着别人的人可怜,还是无知无觉被痛恨的人可怜。

好在小常袂还在走苦学仇恨的弯路时,那人了解到她的困惑,慷慨地为她指明了方向。

你可以,恨豫王。

他跟你父母的死脱不了干系,你要报仇的话,以他为目标,要容易得很,你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我要怎么报仇?

让他信任你,爱上你,他的命就几乎被握在你手里。

你就可以像我掌握你的命一般,掌握着他的性命。

你是他的阎王,你要索命,他不得不从。

那人解释道。

有了目标,常袂的复仇之路开始顺遂,她只需要学会如何讨人欢心,令人对她放松警惕,反正她是货真价实的弱女子,身世飘萍,无依无靠。

常袂很上进,她觉得这不够,至少她不能确定豫王一定会爱上她。

但时候她觉得够了,因为无下限无止境地刻意迎逢所有人令她几欲作呕,但呕出来也得咽回去,总不能吐恩客身上。

恩?

她迷惑了。才学会了什么是恨,现在又要学什么是恩。

那人教她如何恨,又说他对她有恩。

可是常袂心底的念头是,她一定要摆脱那人的控制。

由此她明白,恩是有害的,恩是□□的。

那人分明想杀她,原来,你对一个人有恩,你就可以索这个人的命。

原来有恩和仇恨是同一样东西。

她开悟了,原来恩客的意思就是索我命的仇敌。

从此万里云净月明。

这样的话,她恨豫王爷,豫王爷对她有恩,她把豫王爷当作恩客,她要索豫王爷的命。

我们恩恩爱爱。

我们戮尽此身。

常袂胸有成竹地等了豫王七年。

等得她从期待到绝望,等得她眼眸干透,肚肠烂尽。

她恍惚发觉自己步履如此沉重,她承受的不仅仅是她自己七年伏拜折腰的重量。

还有每一个男人几年或十几年累积起来,恶毒地灌进她身体里的风尘。

原来这就是等豫王的代价。

豫王欠她的远比旁人欠的要多。旁人对她有一个不三不四的爱也就罢了,但豫王不行,豫王必须爱她,生死不计地爱她。

她回忆起和墨俨见的第一面。

不,还不是他的脸,是他的名字。

俨回京。

好像在看到那三个字下一瞬间,常袂,不,不能再称之为常袂了,长媚浑身都警觉起来,她看着娇红馆熟悉的布置却生出了寒意。

她目光巡过附庸风雅的案头和精贵娇软的床榻,觉得哪里都可以是自己的绝命之地。

她闻到将死的味道,像水鬼闭眼陶醉,迟来的浮木自手边晃走。

她想象里的豫王并不由传言里的浮夸描述幻化而成,而根本是她自己极端的厌恶、绝望与恐惧的凝结。

她想象里他阴晴不定,草芥人命,尽管理智告诉她豫王极大可能只是个混账草包,漂亮纨绔。

但她依旧不惮于以最大警惕面对这个人的一切。

接下来到豫王真正出现在她面前之前,她连禾染都要怀疑个两三遍,更何况察觉出日日相处的风灿然情绪有了变化。

风灿然肉眼可见地变得烦躁,尤其是谈论到风家,而且来的时间也比之前少许多。

他不屑欺瞒,所以他说家中有事失约便没有理由撒谎。

长媚安抚风灿然的烦躁,风灿然的郁结消散了,他托着长媚的腰臀将她揽在怀里。

他称赞她是世间最冰雪聪明的解语花,长媚下巴靠在风灿然的肩上,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长媚眼神淬出毒,她恨不得将长指甲从风灿然后背戳进去让他永远闭嘴,她极度的焦虑让她几乎夜不能寐,她眼睛遮掩不住漫天的血色。

风灿然细语抚慰长媚莫名的异状,他再一次觉得自己又亏待了这个可心的情人时,他已经摆脱笼罩风家几日的阴霾。

风灿然心想,慎王的身影再次出现在陛下面前又如何,既然万源元年的管刺案没让慎王被陛下踩在脚底,那么七年之后双方也不该凭空掀起腥风血雨。

豫王这次回京带着什么目的他懒得再跟风家众人一样费尽心思猜,他此刻只想专心亲吻长媚比海棠湿红的眼睛。

长媚?长媚?风灿然唤回长媚的心神。

长媚空洞地看过来,只觉得自己等待豫王等得快要死去。

直到那日她坐堂。

此时她回想那天才发现,以真正见到豫王那一刻为界,往前的夙,再往前的夜,都是茫茫一片空白。

她脑海里记不起来一星半点,大概是被什么尘嚣腐烂占去了位置。

红衣飞舞如血海浮沉。

那一刻的阳光都带着血腥味。长媚也想偏开头去看别的人,但根本转不动脖子,她后知后觉地在被钉住的躯壳里苏醒,铁的锈腥味萦绕在她鼻尖,她迟钝地思考自己是不是字面上的被什么刑具锲入地面。光的味道,尘土的味道和人议论纷纷的味道让她头晕目眩。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许久没动,她挣扎地去看豫王爷站在她面前是什么表情。

豫王爷新奇地看着她,眨眨眼,好像还咧嘴笑了一下。

长媚又不自觉局促了起来,她开始揣测这其中有多少捉弄和轻视,墨俨是个怎样的人,她该怎样应对?她平日稳当的魅惑伎俩此时摇摇欲坠,她想低头再看看今天她穿了哪件衫裙,但也知道她决不能低头,低头跟露怯一起被她判了死刑。

她艰涩地开口,好像什么说漏了嘴。

但她还是将他带进了厢房,远离了无穷尽蔓延的看客。

她看着他喝下去她沏的茶,脚跟好像才站在实地上。她目光追寻他吞咽滚动的喉结。

此时长媚才意识到自己嘴里的铁腥味并不是错觉,也并未消散。

长媚第一次见到墨俨,便为他呕出了血。

写这一章的时候,我感觉我喉咙也有一股血腥味。

抱歉,这一章语言比较粗糙,后面会好好修一下逻辑的,每次我推剧情可能会卡文,但写常袂独白的时候,所有话都争先恐后涌出来,不写快一点就会有新的句子取代旧的思路。

终于写出来了,常袂对墨俨究竟是什么情感什么态度,爱恨交杂这个词,实在太轻。

常袂对墨俨生出所谓的情爱,不过是她在巨大仇恨阴影之下产生的幻觉。

不靠谱比喻一下,你可以理解常袂是一个被病态中式家庭过度控制的,重度焦虑的学生。

墨俨是她的高考。

大概就是这么个类似的情感。

所以常袂说自己思及便恨,同时你又不能把墨俨从她生命里摘取,不然她会觉得自己从前受了那么多折磨都毫无意义。

可以类推一下,前面墨俨讲自己批命:不寿。常袂实际听到的:报送?!

墨俨很敏锐,他能察觉到常袂对他这种浓烈的情感,但他不知道为什么,所以他下了结论:我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长媚了。(你说恨我一辈子,那跟爱我一辈子有什么区别,墨俨大概就这种心态。)

男主是女主自己选的。墨俨也是长媚自己要死磕到底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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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一念疯魔恩恨混,呕血方休孽海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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