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洛书河脚已消肿,下地行走不成问题。但外婆怕他脚底还有小伤,不肯让他多走,陪他去越平县城看秦太医时,还是雇独轮车。
一回生,二回熟,他们现在去越平县城,只用外婆陪着去了。
外婆每每顺路在城里买些食物回来,松花饼、绿豆糕、甜瓜、葡萄干、烧鹅等等,偶尔还带些小玩意儿,像糖人儿、不倒翁、风车回来。
又带吃又带玩,使得她火箭般蹿升为宝儿小心肝中的第二人。
第一人是洛书河。
伤筋动骨一百天,洛书河不能干活。他又不愿吃闲饭,便专职带宝儿玩。
以前大郎从早到晚在外赚家用,桃红白天做饭劈柴纺织,便把孩子背在背上或者拴在桌角,宝儿没有自由,哪里有玩耍质量。现在有洛书河宠他陪他,他这下可释放出了天性,像只放风出去的小哈士奇,每天在家附近的野地里乱窜乱蹦。
洛书河还拿软树条做了个圈,蒙了厚厚一层蜘蛛网,圈下再绑根长木棍。带着宝儿,拿着这个法器,黏蜻蜓,网蝴蝶,无不信手拈来,还可以高高地伸到树身上黏知了。
有次意外黏到过一只小小的绿鸟,可把宝儿乐坏了。拉着洛书河大手回家的路上,他的小嘴咧得都没合起过。
桃红娘在桃红家只待了四天,家里已经颠三倒四,托开船的赵老汉传话给她,催她回去。
于是一堆剪裁出来的衣裳便改由桃红缝制,外婆打下手,苏宜也跟着学。
桃红虽然不擅长剪裁,缝纫活却不差。主要是由于她娘珠玉在前,衬得她速度稍慢了些,针脚的细密度也略差。
外婆虽然能缝衣裳,但针线活很伤眼睛,她年纪又大,很容易眼花,做半小时便得歇半小时。
苏宜会缝衣服,仅限于“会”,那针线拿到赵家庄,要被人笑掉大牙的。但她愿意学,每逢一针都会拿起来仔细看看,然后再缝下一针,即便这样,那针脚还是歪歪扭扭,拙劣得不行。
好在桃红娘是顶善良的好人,很有责任心,她在家中待了三天,把家事安顿好,叮嘱儿子记得喂院里的鸡鸭,拜托隔壁妯娌帮忙料理丈夫和儿子的饭食,这才放心回到女儿家。
她这次来,在桃红家待了足足八天。几个女人每日天亮即起,三更不睡,在灯下把衣服都赶制出来。
桃红娘又不辞辛苦,抽空把苏宜缝得歪七扭八的针线全部重拆,重新缝。
重复的劳动总是很枯燥。三个女人聚在灯下,边缝纫边说些闲话。忙累了,外婆端出城里买的小零食,桃红泡出几碗茶,小歇片刻。
苏宜拿着小手帕练手艺。她心想,怪不得以前村里的女人都喜欢聚在一起干活,不然每日这枯燥的家务也太漫长乏味了。
看来,她是不能像别的穿越女那样,和这个国家的首富、王爷、皇帝谈恋爱了。古人一般十四五岁就娶妻生子,更早的如康熙爷,十二岁就大婚。二十二岁的她即使捏着鼻子肯给人作妾,只怕人都嫌她老。
一想到因为性别原因,以后她只能每天和家务活打交道,劈柴,打水、烧锅、洗碗、浆洗衣服,晚上还得纺织贴补家用,还得做衣服做鞋,什么追剧、旅游、火锅、零食,都遥不可及,她就深深叹气。
未来不能细想,否则会疯。
桃红娘俩给外婆和苏宜做了二件里衣,二条裤子,再二套衣裙,给洛书河做了里衣和裤子,外加二件袍子。还有三个人三双布鞋。
布鞋最吃力的步骤是纳鞋底。晒好的千层底比着各人脚的大小,剪成鞋垫的模样,用白布包边并缝好。再将包边鞋垫四五个垒在一起,用粗针和粗线密密麻麻地纳起来,这需要很大的手劲。幸好桃红娘从小吃苦,练出很大力气。洛书河的鞋是她亲手做的,没有鞋样子,全凭她的经验,也很合脚。
外婆和苏宜的鞋是桃红做的。桃红手劲没她娘大,得用锥子在鞋底预先扎眼,再用粗针穿,针穿过去后还得用小钳子用力拉,才能连针带线拉出来。每一针都是这种操作,特别费工费力。
所有活计完成后,桃红娘惦记家里,预先和赵老汉打过招呼,吃过晚饭就回赵家庄。
宝儿这半月过年一般,有吃有玩又热闹。晚上知道疼他的外婆要走,登时搂着外婆的脖子默默掉眼泪,那泪珠子一大滴一大滴地,把外婆衣领都打湿了。
看他哭成那样,桃红娘搂着这团小嫩肉,心尖尖都被揪去一块。
她想了想,对女儿说道:“他外公平日也念他念得紧,不如我带宝儿回去住几日,再送他回来。”
她又转向外婆道:“我家虽然屋舍简陋,也有二间卧房,床席也有多余,都是极洁净的。不如请婆婆同去我家住上几日,领略我庄上风土人情,说不上以后你们与我家做邻居哩。”
外婆也很欢喜,很愿意去探探路。
桃红和苏宜更没意见。
大郎晚上从山上采了草药回来,见丈母、儿子和外婆全部不见,原来去赵家庄小住,也没说什么。
自打从三天镇回来,他经常眉头紧锁,似乎有心思满腹。桃红每次问他,他也不答。
桃红认为是那日掣签才惹出大郎不快活,她挺后悔,早知道不掣了。
这日晚间八点左右,桃红和苏宜因连日做衣做鞋疲累,早早睡下。大郎和洛书河拿了小板凳坐在院中乘凉,脚下点了艾草防蚊,又端了一个方凳,凳上摆着一壶酒,二个酒杯。
酒是好酒,大郎一直没舍得喝,今天拿出来,喝个痛快。
洛书河胳膊上的断骨已经长好,秦太医停了他的中药,嘱咐他安心养伤,先不要提重物。所以洛书河凡事都很注意。他恐怕酒精伤身,只将杯子在唇边微微碰触,意思一下。
此时天空万里无云,月光大亮,照得地面如白昼一般,连矮墙与远处的荒野都一览无余。
大郎扇着蒲扇,感受着酒精在血液里翻腾的微醺。他突然笑道:“大哥,你们在我家住了一个多月,我待要赶你们走哩。”
洛书河人高马大地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听到这话,脑子还没思考好,嘴已经开动:“不怪大郎,我们一家在这里确实住了太久。这些天我也日夜寻思,是该带着外婆和妹妹离开这里。”
他不过是给自己留体面才这样说。实际上,若离开李大郎家,他们下一步该往哪里去?又该如何谋生?
大郎嘴里喷出酒气,呵呵笑道:“大哥休慌,是我不想拖累你们哩。”
洛书河问道:“大郎此话怎讲?”
“如今这世道,众生趋炎附势、忘恩负义的多。我观看多日,大哥委实人品端方,不是那等刻薄负义没良心的人。我有一事要尽情托付给大哥,不知你心下何如?”
洛书河不懂他这话的意思,是准备葫芦里卖什么药?
他不爱轻口允诺,但大郎不同,对他有救命之恩。因此他并不迟疑,直起腰身,双手抱拳,郑重表态:“若非大郎收留,我和外婆、妹妹,早已是客死异乡之鬼。大郎有事,但凡我能做到,我定不负你。”
洛书河这几句话说得相当恳切,绝不含糊推诿。纵然大郎有了六分醉意,依然胸口一热。
酒精让大郎情感冲动。他忍下热泪,双手抱拳聊表谢意。然后二话不说,起身去屋角拿来一把锄头。
“大哥随我来。”
他几步将洛书河领进菜园。
菜园里豇豆、黄瓜、茄子长得极好。大郎麻利地拔出豆角架扔一边,锄开泥土,等二尺多深时,不让洛书河帮忙,自己蹲在地上,双手往下扒开泥土,再扒去一层吸附湿气的木炭,捧出一个半臂长的坛子。
大郎领着洛书河,将坛子搬到厨房后门外,又点起一盏油灯,搁在灶台上。
大郎从水缸里舀了几次水,冲去坛子外面的浮土木炭,又取出湿抹布将坛子擦干净,这才将坛子抱到灶台上。
光线昏暗的厨房里,露出坛子的真面目:一个普普通通的咸菜坛。
大郎道:“此坛是我父亲在时亲手所埋,距今十二年了。”
坛子用油纸封口,再用细麻绳一圈又一圈地系了无数圈。
大郎解开半腐朽的绳子,揭开油纸,手伸进去,慢慢掏出一个油纸包。
大郎小心地解开油包上系成十字的麻绳,里面包了好几层油纸,扒到最后,纸里露出一个明黄的丝绸香囊,还有一条蜷起的深蓝绸缎腰带。
香囊上的五毒刺绣极精美,拖着长长的明黄色穗子。
腰带更是宝物。长腰带上用丝线缝上六个圆形雕花边的青玉板。每块玉板中间,又嵌了金丝,金丝蜷成圆形花瓣图案。图案之间,镶有数颗蓝红绿色的宝石,在油灯下泛出美丽的色泽。
荷包只有婴儿拳头大,玉带也不长,看着都是儿童尺寸。
大郎一一展示给洛书河看,眼中带着浓厚的怀念:“这都是我儿时旧物。”
这二件物品相如此富贵精美,绝对不是一般人家的日常用品,显然大郎不是普通人。
洛书河点头,一语不发,等他后面的话。
大郎将油纸包又慢慢重新包起,从柜橱抽屉里找出新麻绳捆上。
“我便是左将军时天瑞的侄子,御史时天祥的幼子,我的本名是时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