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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星河皆凛冽:靠山村女战神手札 第77章 风光

作者:周末慢生活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17 08:00:02 来源:文学城

青麓书院那扇沉甸底的黑漆大门,在沈厌踏入的瞬间,仿佛被投入石子的深潭。

漾开的不是涟漪,而是死寂。

原本嗡嗡作响、活泛得如同春日蜂巢的蒙学堂,声音陡然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扼住咽喉。

几十道目光,带着惊诧、探寻、毫不掩饰的惊艳,从四面八方黏了上来。

沈厌今日穿了件凌战备下的雨过天青色细棉布直裰。

料子虽非绫罗绸缎,可胜在颜色干净清爽,衬得他那张本就毫无瑕疵的脸,愈发欺霜赛雪。

他微微扬起下巴,带着一种刻意训练过的、在镇上混迹时养成的“派头”。

有些不耐烦地撩了下眼皮,目光扫过那些呆滞的小脸孔——

大多是七八岁到十二三岁的蒙童。

还好,今天去律法课,大部分已成年。

这被人围观的滋味,他倒不陌生。

面上习惯性地要蹙起眉头,显出几分“生人勿近”的矜贵。

“咳哼!”一声刻意的清嗓打破了凝滞。

讲台上,那位据说以“铁面古板”著称的孟夫子,花白的胡子抖了抖,眼神落在沈厌身上时,竟奇异地柔和了几分,连带那总是绷紧的嘴角线条也松弛下来。

“这位…便是新来的沈厌,沈同窗吧?”孟夫子的声音没了平日的金石之质,竟带上了点温和的沙哑,“嗯…清俊挺拔,是个好苗子。位置…喏,临窗那张书案尚空着,光线正好,最是养目。”

“哗啦”一声轻响。

靠窗那张原本空置的书案旁,一个穿着宝蓝色锦缎袍子、一看就家境殷实的圆脸小胖子,猛地站起身,动作快得带倒了身后的小凳子。他脸上堆起十二分的热络笑容,甚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讨好,对着沈厌连连摆手。

“沈…沈大哥!这边请!这位置临窗通风,离夫子远些也清净,最是适合沈大哥这等人物!”

他一边说,一边踮起脚,努力用自己的袖子在那张对他来说有些高的空椅上狠狠擦了两下。

小胖脸憋得通红,仿佛上面沾了什么看不见的尘埃。

沈厌脚步顿了顿,心头那点被围观的不爽利,瞬间被一种熟悉的、被捧着的得意取代。

他微不可察地勾了下唇角,算是回应。

径直走向那张被众人让出来的“宝座”,姿态拿捏得恰到好处。

他刚坐下,前桌那个比他小几岁、圆脸微胖的少年王福便迫不及待地扭过身,眼睛亮得惊人。

声音里全是热切:“沈大哥!我叫王福!昨儿夫子讲《千字文》‘天地玄黄’那段,我写‘玄’字总歪歪扭扭,夫子说我的笔像扫帚!沈大哥你的字一定很好看吧?”

他嘴上问着,那眼神却黏在沈厌脸上,眨也不眨。

沈厌被他看得浑身舒坦,面上却只淡淡吐出两个字:“练字。”

他连《千字文》都没正经写过几页,那里能教他人。

那王福却像是得了什么嘉奖,脸上笑容更大了几分。

他连连点头:“沈大哥说得对!练字!我回去就练!一定练得像沈大哥一样好看!”

他一边说,一边偷偷把桌上自己那张墨团乱飞的“玄”字揉成一团塞进袖子里。

“噗嗤…”

旁边传来几声压抑的低笑,更多的目光汇聚过来,带着好奇、欣赏。

沈厌只觉得这蒙学堂里的空气都变得甜丝丝的,让他通体舒泰。

好不容易熬到课间休憩的钟声敲响,沈厌站起身,想出去显摆显摆。

他刚走到廊下,一个瘦高个、穿着半旧布衫的同窗便凑了过来,手里捏着支笔杆开裂、毫尖开叉的秃笔,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苦恼:“唉,这笔真是不争气,写出来的字糊成一团,惹得夫子昨日好一顿训斥。”

这少年看着有十四五岁。

他絮絮叨叨地抱怨着,眼神却有意无意地瞟向沈厌案头那支笔管润泽、毫尖聚拢如笋的上好兼毫。

沈厌被他那艳羡的目光看得心头暗爽,想起凌战塞钱袋时那句“莫要露怯”,干脆伸手从自己案上拿起那支凌战备下的笔,随手往瘦高个怀里一塞,语气带着点漫不经心的施舍。

“啰嗦。拿去用。”

那瘦高个先是一愣,随即看清手中之物,眼睛猛地瞪圆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这…这…沈兄!这…这太谢谢了!”声音都激动得变了调。

一支好用的兼毫笔,对普通学生已是难得。

“拿着。”

沈厌只丢下两个字,便径直穿过人群,往书院外走去,将那身后骤然爆发的、带着艳羡和惊叹的嗡嗡议论甩在身后,步履间带着一种“爷就是这么阔气”的轻快。

青麓书院侧门出去,拐过一条窄巷,便是小城最热闹的南市一角。

市井的喧嚣混杂着各种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

沈厌漫无目的地走着,享受着小贩们或熟稔或好奇的招呼。

突然,一股浓郁鲜香的滋味霸道地钻入鼻腔。

他循着香味望去,只见巷口背风处支着一个简陋的馄饨摊。

一口大铁锅架在泥炉上,滚水翻腾,白气氤氲。

一个头发花白、腰背微驼的老丈,正麻利地将一把把包得小巧玲珑的馄饨投入锅中。

旁边两张小矮桌、几条长凳,已经坐了几个短打扮的脚夫和挎着菜篮的妇人,正埋头吸溜着碗里的馄饨,吃得满头大汗。

那香气实在诱人!

沈厌走了过去,在唯一空着的那条长凳上坐下。

那凳子油腻腻的,他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小哥,来碗馄饨?”

老丈抬头,脸上沟壑纵横,堆着讨生活的笑意,声音洪亮。

“嗯。”

沈厌应了一声,带着点不自觉的矜持,“要最好的。”

“好嘞!鲜肉馄饨!包您满意!”

老丈手脚麻利地捞起一大勺煮得透亮、皮薄馅大的馄饨,倒入一个粗瓷大碗里,又浇上滚烫的骨头浓汤,撒上一小撮翠绿的葱花,最后滴上几滴提味的香油,热气腾腾地端到沈厌面前。

“小心烫!十文钱!”

沈厌拿起竹筷。

阳光恰好穿过巷口稀疏的梧桐叶,落下一片跳跃的光斑,正正地笼罩在沈厌身上。他那身天青色的布衣仿佛被镀上了一层流动的金边,连额前散落的几缕碎发都泛着柔和的光晕,煞是好看!

他微微低头,吹着碗里的热气,纤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淡淡的阴影,鼻梁挺直,唇色是天然健康的红润。周遭的嘈杂仿佛在这一刻被无形的屏障隔绝开去。

只剩下这安静吃馄饨的少年,美得不像凡尘俗世里的人。

同桌的两个脚夫忘了咀嚼,端着碗,眼睛发直。

旁边卖菜的大婶挎着半篮子菜,脚步定在原地,菜叶子掉了两片也浑然不觉。

连对面茶摊上正唾沫横飞讲着荤段子的几个闲汉,声音也戛然而止,目光齐刷刷地被吸引过来。

沈厌浑然不觉自己成了焦点,或者说,他习惯了这种聚焦。

他专注于碗里的食物,动作却带着一种刻意为之的优雅。

仿佛在向所有人宣告:看,爷吃个馄饨都这么有派头!

一碗下肚,暖意融融。

沈厌放下筷子,满足地轻轻吁了口气。

他伸手探入怀中凌战给的那个沉甸甸的粗布钱袋——

里面装着他这个月的零花,娘子掌管着镇上生意红火的“靠山雪云棉工坊”和日进斗金的成衣铺子“云裳记”,这点铜板对她来说九牛一毛,但对现在的沈厌而言,就是他在外头“行走”的底气。

他摸出一大把铜钱,也没细数,随手便抓了一把放在油腻腻的小木桌上。

发出“哗啦”一阵脆响。

阳光下,黄澄澄的铜钱格外显眼,足有二三十文。

“老丈,馄饨甚好。不用找了。”

沈厌的声音清越,不大,却清晰地盖过了周围的市声,带着一种挥洒自如的豪气。

那老丈正低头擦着锅沿,闻言随意地瞥了一眼桌上,待看清那堆铜钱,擦布“啪嗒”一声掉进了锅里。他猛地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瞪得溜圆,死死盯着那堆钱,嘴巴哆嗦着,脸上的皱纹都因极度的惊讶而舒展开来。

他看看钱,又看看沈厌那张平静中带着点小得意的脸,再看看钱,如此反复几次——

仿佛无法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

一碗十文的馄饨,竟给了将近三倍的赏钱!这手面,阔气!

“贵…贵人!贵人厚赏啊!”

一声带着惊喜的、洪亮的嘶吼猛地从老丈喉咙里爆发出来,震得整条巷子都安静了一瞬。

他朝着沈厌的方向深深作揖,脸上笑开了花。

“谢贵人!谢贵人赏!小老儿…小老儿……”

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只知道一个劲地道谢。

这一嗓子,彻底将南市这一角的目光全数吸引了过来。

所有人都看清了:那张油腻木桌上,赫然放着一小堆黄澄澄的铜钱!而打赏的,竟是那个方才安静吃馄饨、美得不像话、出手又如此阔绰的少年郎!

“嚯!好阔气!一碗馄饨给这么多?这是‘云裳记’沈当家的吧?”

“老天爷!靠山雪云棉工坊的东家!怪不得!出手真大方!”

“生得这般好模样,心肠也这般好!凌掌柜有福气啊!”

“快看快看!就是他!方才在书院门口就瞧见了,神仙似的!‘云裳记’的衣裳,可抢手了!”

议论声、惊叹声瞬间沸腾。

目光如同实质的探照灯,将沈厌牢牢锁在中心。

惊诧、羡慕、好奇…种种情绪交织。

沈厌的名字和“靠山雪云棉工坊”、“云裳记”紧紧连在了一起,这让他心头那股被捧着的得意感瞬间膨胀到了顶点。他享受着这万众瞩目的感觉,嘴角几乎要压不住地上扬。

他下意识地想避开那些灼热的目光。

刚想起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瞥见馄饨摊不远处,一棵老槐树下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正是他家那位面色红润的老道——玄尘子!

老道穿着一件浆洗得发白的青灰色道袍,袖口宽大。

此刻,他一手端着一碗刚出锅的馄饨,正吹着气,另一只手笼在袖中,脸上带着满足的馋相。

他那双精光内敛的眼睛,此刻正一瞬不瞬地落在沈厌身上,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探究,还有一种…仿佛看透了什么把戏般的、按捺不住的兴味。

他就那样站着,一边吸溜着馄饨,一边看着沈厌,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看热闹的笑意。

沈厌的目光与他对上。

玄尘子非但不避,反而微微颔首,唇边的笑意加深了些许,眼神里的兴味更浓了。

带着一种洞悉一切的了然。

这目光让沈厌心头掠过一丝极其细微的异样,像被一根极细的针挑了一下,转瞬即逝。然而,被众人如此热切地仰望、被自家这位向来神叨叨的老道如此“另眼相看”的感觉,却像温热的蜜糖,悄无声息地浸润了他心底那点懵懂的不安,迅速膨胀成一种前所未有的、飘飘然的得意。

他挺直了脊背,对着激动作揖的老丈随意摆了摆手,算作回应。

然后,在那无数道目光的聚焦下,他转过身,步履从容,甚至带着一丝刻意为之的矜持和风流,朝着书院的方向走去。阳光在他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云端。

玄尘子看着他的背影,笑眯眯地又吸溜了一个馄饨,眼神玩味地摇了摇头。

接下来的几日,沈厌彻底成了青麓书院蒙学和南市馄饨摊的绝对核心。

在蒙学,他几乎无需开口。

只要他在场,喧闹便会自动平息。他的书案永远纤尘不染,笔墨纸砚总有人(主要是王福)殷勤备至地替他摆放得整整齐齐。孟夫子提问时,目光落在他身上,语气会不自觉地放柔,哪怕他答得驴唇不对嘴,但蒙学内容简单,他还是能蒙对的。

夫子也能捻着胡子,挤出几句“沈同窗见解新奇”之类的评语。

引得周围小同窗一阵心照不宣的、带着崇拜的附和低笑。

下学铃声一响,他身边立刻会围拢起一圈小脑袋。

王福依旧是那个最忠实的“拥趸”,绞尽脑汁地找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来搭话。

比如:“沈大哥你衣服真好看”、“沈大哥你走路真好看”。

那个得了兼毫笔的瘦高个同窗,则成了沈厌的“义务书童”,抢着帮他收拾书本。

连着一位穿着宝蓝锦袍的小胖子,也时不时凑过来,递上一块家里带来的精致糕点,说是“请沈大哥尝尝”。

沈厌享受着这一切,仿佛自己天生就该是人群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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