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的风在黑夜里呼啸而至,见缝插针般钻进沈怀霄的骨头缝里,又在他的左胳膊上刺伤一道不深不浅的印记。
沈怀霄身穿着一身黑,同天色完美的融为一体,衬得身形颀长,周身的气压很低,令人难免胆寒。他还戴了顶鸭舌帽,遮住了那毫无任何波澜起伏的双眼,脊背挺得很直,一如很多年前的青涩少年模样。
“好久不见了。”同样身穿黑色的沈尘从黑暗里走了出来,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平静的与这个许久未见的亲哥打招呼。
沈怀霄倚着墙,闻言眼都没抬一下,语气冷酷:“你对杜莫温做什么了?”
沈尘扬了扬嘴角,没想到沈怀霄如此开门见山,“恭喜你啊,终于又遇到他了。”
话音末了,沈尘无端的想起了昨天在医院里的匆匆一瞥。
那个坐在沈怀霄身边还输着液的男生,那独特的瞳孔颜色是让他一生都难以忘却的。那日所见的种种重新浮现,很快,沈怀霄和李烛明亲密挨在一起、男生轻轻拍打沈怀霄手背的画面再次毫无防备的刺伤了他的眼睛。
凭什么,凭什么沈怀霄能正大光明的和他坐在一起,而自己却像个下水道的阴沟老鼠,只能阴恻恻的偷窥一切……
多年前是这样,多年后亦是如此。
沈怀霄不想在这种场合提到李烛明,尤其还是在对方是沈尘的时候。
“你对杜莫温做了什么。”沈怀霄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和夏日冷风一样。
“她在幼儿园和同学玩耍时受伤了,我身为哥哥,带她去医院不是理所应当吗。”
沈怀霄的反应宛如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她从来不需要一个从小伤害过自己的哥哥。”
沈尘笑容僵在脸上。
沈怀霄不愿在跟他多费一句话,多跟眼前这个名义上的弟弟多呆一秒,都让他心生厌恶。
抬手整理了下帽子,沈怀霄身高腿长,往前迈了两步就和沈尘拉开了不少的距离,只是脚步突然顿住了,随后,他在沈尘恶狠狠的目光里转过身,不徐不疾的对他说:“再见。”
他从黑暗中走来,又从黑暗中离去。
现在凌晨三点多,沈怀霄从七中后门翻墙出来的,跟沈尘聊完话也彻底没了睡意,便不打算回学校了。
他走进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了包巧克力面包,打算垫吧下肚子。走到收银台前,忽然很渴望酸到掉牙的那种感觉,当机立断,沈怀霄便又拿了瓶冰柠檬水,才去结账。
江城夜晚的天空会有几颗零碎的星星,镶嵌在夜空上,今年很难得,即便是雨季也未出现往年的阴雨绵绵,风丝还带着点凉意,吹在身上很舒服。
沈怀霄坐在了一处快要坏掉的路灯下,他摸出裤口袋里的半包烟,抽.出一只,衔在两片薄薄的唇瓣之间,没有带打火机,所以无法点燃。
后脑勺抵在墙上,沈怀霄闭上眼,大脑开始不受控制的回忆起小时候的记忆,与沈尘方才的对话也始终回荡在耳边。
三岁,因为父母工作的特殊性,沈怀霄一直住在杜连家里。那时候他还很小,什么都不懂,一年到头来见不到几次爹妈,只有偶尔从舅妈口中听到关于二人的好消息,他才会记起他们。
三岁时的下半年,许久未见到的父母突然登门到杜连家,接走了小沈怀霄,天真懵懂的小孩子还沉浸自己重回父母身边的喜悦,而这种喜悦在看到母亲穿宽松肥大的衣服都无法掩盖隆起的肚子时,全部化为灰烬。
母亲肚子中的孩子是连杜连都不知晓的存在,他们瞒了所有人,在秋天的第一个月里,生下了沈尘。
其实都早该发现的,沈怀霄猜,大概是腹中孩子俩三月的时候,俩人频繁的出现在杜连家,时不时还给小沈怀霄买好吃的,一切的一切都太一反常态,时至今日,他终于读懂了当年杜连和舅妈脸上那种不好的表情。
沈怀霄在很小的时候会很幼稚的想,或许父母比起自己更偏爱这个在忙碌工作中来之不易的小儿子,甚至有时候会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些别的东西——自己只是恰好和沈尘一个姓氏,因为这一点,爹妈才勉强在自己身上施舍般的给一点他们的爱。
后来,他随父亲一同出城,离开江城,去往了与此城相隔六七百公里的长安。那时的沈怀霄实在太小了,没有地域意识,长大后也忘记了自己曾几何时去到过那人生在那里长在那里的长安城。
临走前,父亲和母亲大吵了一架,父亲带着他告别家乡,母亲则是跟沈尘留在江城。
那次吵架或许是一次契机,沈怀霄亲眼目睹过程、亲耳听见了爹妈对彼此的恶语相向。吵架内容也从一开始母亲的不允许,到后面愈演愈烈,甚至上升到了结婚多年来他们从不曾对方揭开的伤口上,血淋淋的暴露出本性。
那亲吻过彼此、曾在恋爱期间许下美好诺言、曾在洞房花烛夜承诺永不辜负你的山盟海誓般的誓言,到最后,所有的谩骂与诋毁也从这张嘴巴吐出。
沈怀霄烦躁的拢了拢额前碎发,烟被扔进了垃圾桶,心头上堵塞着难以言喻的郁闷,他拧开瓶盖,抿了口不加一点甜的柠檬水,酸的掉牙,却没有用。
父亲给他安顿好了幼儿园,便转身去投奔工作,似乎把他忘了。小沈怀霄也从以前寄宿在舅舅家,变成了寄宿在方汶的奶奶家。
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本质仍没有变化。
往后的几年,小沈怀霄的生活里只剩下千篇一律、冷漠没有温度的习题,和时不时听到的父亲此起彼伏的争吵声。
没关系,至少这已经是家常便饭。
而那些徘徊在耳畔边的尖锐吵架声,在沈怀霄还未上一年级前,蓦然的戛然而止。
家里彻底成为了一处空房,没有人气味,更没有许多年以前曾出现在这里过的欢声笑语。后来,沈怀霄拥有了父母给他的第一个东西——两封遗书,上面写了全部遗产留给大儿子。
而这巨额遗产之下,又埋藏着多少愧疚和凌迟呢。
沈怀霄不知道,他这一生也不愿知道。
童年在争吵中度过,父爱与母爱又在生离死别中分崩离析。
仓惶而可悲。
沈怀霄对长安城这座城市没有太多记忆,如果有人一定要他讲出一个印象深刻的事情,他想,那只有在幼儿园碰到一个与自己似乎是同病相怜的小豆丁,才称得上是深刻记忆。
事实上,他最初转到幼儿园时,并没有注意到过那个小豆丁,甚至连那人的自我介绍他都没认真听过。
沈怀霄只记得,和自己年龄相仿的那小孩子,从不参加老师组织的任何活动,明明是最活泼开朗的年纪,他却总是人群中最透明的那个人,少言少语,还总低垂着小脑袋,内敛又沉默。
他那时候觉得这人一定有什么隐藏技能,能轻松的将自己淹没在欢声笑语中,不被所有人发现。可“隐身术”也有失效的那一天。
三岁的方汶从江城来长安城,美鸣其曰出来玩,顺便调侃调侃许久未见的沈怀霄。
小方汶那时就学会了溜后门,在沈怀霄还在听着无聊至极的儿童歌曲时,突然在他耳边阴恻恻的哇的大喊一声,然后在嘲笑讥讽被吓到的沈怀霄。
沈怀霄带着懵懂的方汶到处转了转,俩小孩体内的多巴胺高得离谱,索性不去睡午觉,而是和老师说了声,溜达去了。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原来那个有“隐身术”的小豆丁是不睡午觉的。
方汶好奇的拉着小沈怀霄左拐右拐,屁大点的幼稚园仅花了一个多小时就转完了全部,俩小屁孩子累得不行,找到一处没有太阳的角落,刚想歇歇,方汶就说自己看到了一个小男生。
沈怀霄被迫站起来,同方汶一起去。
如方汶所说,那果真有个小男孩,就坐在低矮的台阶上,太阳光照在他的背后,像是在照亮枯灯油尽的一颗蔫吧小草。
方汶跑着过去的,动静太大,那颗小草大抵是听到了,于是便抬起了头——
沈怀霄在这一刻,才惊奇的发现他的瞳孔颜色不同于常人,左眼是蓝色,右眼是绿色的,一张脸上除了瞳仁的颜色较为鲜艳,其他任何一个五官都写着灰暗。
方汶自来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和这一天都说不了几句话的小朋友聊了起来。
他们坐着,沈怀霄站着。他实在是觉得方汶叽叽喳喳太吵闹,于是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在蓝绿色眼睛的小屁孩身上,心里觉得稀奇,脑子也没过一下,心直口快的说了出来。
但刚说完小沈怀霄就后悔了。
小孩子嘛都要点脸面,他不好意思说对不起诸如此类的话,便悄悄的观察着小稀奇的表情变化,好在小稀奇并没有在意自己的这句童言无忌。
方汶说他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还喊了他的名字。
说到这话时,沈怀霄倒是看见异瞳小孩有了动作,似乎在自己的手掌心上写了什么,他不敢瞎猜。
“嗡。”
放在一旁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沈怀霄这才懵逼的回过神,也没看备注就接通电话。
“谁?”
由于没睡足觉,沈怀霄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暗哑,混杂着细微电流声,叫人听的不真切。
“沈怀霄。”昨天发烧刚好,但感冒还没好利索,嗓音有点哑。
沈怀霄缓慢的眨了下眼,他还没从回忆里抽身而退,李烛明这通电话就猝不及防的打过来,而且现在天还没有亮,按理说应该在睡觉的,怎么会给自己打电话?
“怎么了?”
李烛明似乎吸了吸鼻子,“我……想去看看江城的夜景。现在能去找你吗?”
candle就这样?去找hx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1章 无糖柠檬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