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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门镇百怪歌 第14章 灯节

作者:alto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0-07-31 19:30:18 来源:文学城

马儿一路前奔,从后院跑上延至道路的小径。小桐庄附近一向没有什么人来,路也好走。不多会,沈怀风就追上了沈耀他们。

沈耀车开得不快,陈桑人跟在后头悠闲地踩车,听到马蹄声便回头,抬手招了一招。沈怀风瞟他一眼,带着朱清哲又往前去了。沈耀握着方向盘,在车里瞄到哒哒远去的马儿,语气里都是不满意:

“五三爷爷什么时候又开始骑马了?”

坐在后座十分羡慕的阿盛听到,以为骑马是不被准许的,哪知那三十多岁的镇长大人接着埋怨:

“他都不带我骑!”

唐恩坐在旁边偏过头瞟他一眼——上学那会央求五三爷爷抱着骑过几次就惦记上,死缠着要学,结果差点被摔下马背,于是后怕说再也不碰马的人到底是哪个来着?

芬素婆婆坐在后排,开始讲起沈耀小时候学骑马的糗事,阿盛和庄来仔细听着,半道还要问一句,“那后来呢”,令沈耀哭笑不得,只好打断芬素婆婆,说一会要给阿盛他们零花钱,这才把二人的注意力重又回到灯节上。

那边沈怀风同朱清哲骑着马,反而是第一个到的。灯节是从北即街一直到西铺大街尽头,沈怀风于是找了个无人处,让马停了步。他扭脸示意朱清哲先下马,却看到他有些尴尬地望着他讲:

“沈先生,抱歉,我的腿麻了……”

其实还有另一些不舒服,朱清哲实在不好讲出口。沈怀风想起沈耀小鬼第一次骑马的情景,于是抬腿往前下马,落地站稳后,伸了双臂给留在马背上的朱清哲:

“朱先生——”

虽不大愿意让沈怀风见到自己的窘态,但骑马这件事朱清哲也确实陌生,也就顾不得什么体面之类,扶住那双手臂,往下一滑,身体几乎完全朝沈怀风倾倒过去。

沈怀风想起第一天见他,晚上在书房睡着,他也是这样靠在了自己身上。那时的不适感,好似山间雪般一点点消融掉了,以至于现在他任由朱清哲把他当作拐杖直到他站稳。

“多谢。”

点一点头,沈怀风当作回答。他把马牵到一边找了地方拴好,又轻拍了几下马脸,这才回来对朱清哲道:

“我们还要走一段路,朱先生,灯节夜市人很多,小心走散。”

扶好眼镜,又整理了下衣服,朱清哲迈步跟上。他们进了一条小巷,现在刚过六点钟,沈门镇上的人,多半都去灯节凑热闹了,所以巷子僻静,脚步落在青石板路上,比平日清晰许多。二人一前一后沉默走着,快到巷子尽头,嘈杂声涌来,朱清哲抬头一看,是到了灯节夜市了。

他已很久没有来过这样热闹的地方,或者应该讲,是很久没有闲暇来这样的地方轻松地度过几个小时。走得近了,眼前出现一片人潮和无数高挂的花灯,朱清哲忍不住感叹出声。

沈怀风听出他的这声感叹里,有许多惊喜的意思。他跟着望过去,不远处浮满了暖橙色的电灯光,花灯里烛火摇摇,成串联起,似一片悬在夜空的花园。他忽然想到,这热闹,同他一人在山上时全不一样的。

“沈先生,我们是不是要先去同陈先生他们会合的?”

“桑人他们很熟这里,阿盛有庄来跟着,你不必担心。”

见他把自己的一点担心都回答到了,朱清哲放了心,于是讲:

“沈先生,那么我们,从哪里看比较好?”

讲完从裤袋里摸出一本巴掌大的黑壳本子,上面还夹着一支钢笔。沈怀风瞟了一眼,没有停下步子,带着朱清哲从巷子口出来,原来这里正通向北即街。朱清哲原本有些担心沈怀风的穿着会引起侧目,却发现原来灯节上,不少人都穿着各种样式的衣服,有的还戴了假面。

朱清哲打开本子,正准备画上几笔,笔却被沈怀风抽走。

“朱先生,我记得很多灯节上的事,你只管好好看。”

他把笔盖旋起,递回到朱清哲手中。朱清哲正预备讲话,肩膀被人一拍,他回头,陈桑人笑眯眯地站在背后。

“朱先生,庄来带你弟弟去看花灯了,我肚子有些饿了,要不要一起吃点东西?上次说的盐玛糕,有没有兴趣?”

那是志里,食物类会写进去的,朱清哲自然想要尝一尝。他于是客气地对陈桑人道了谢,却听沈怀风问:

“芬素是同沈耀他们在吃茶吗?”

“是啊,两个小鬼每年把灯节的安全工作做得还挺好。水车也来了好几辆。”陈桑人心不在焉地答完,又笑着望向朱清哲,“朱先生,我说得那一家好吃些的盐玛糕,你——”

话讲一半,陈桑人便收了声,但他马上又笑得灿烂:

“看到我喜欢的花灯了,得早些去抢了。”

话音未落,他人就往人潮里挤去,没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朱清哲望望四周,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提着一盏小巧的花灯,于是想仔细看一看。二人便顺着往前走去。

那一边,陈桑人从摊贩中挤出去,小跑到另一侧的巷子口,瞧见一个白发背影停在阴影处,出声叫道:

“班双!”

他快走几步,站到班双面前低头看他,眼里的笑同平日那样总带一点戏谑的不同。班双见他呼吸不稳,笑道:

“眼睛真尖。”

陈桑人自然不会说自己每次都在寻他的白发,虽然常常失望。

“班双,你这次怎么来了?”

“我有事要请你帮忙。”

不问是什么事,陈桑人先点了头。班双于是讲道:

“桑人,你这段日子,待在小桐庄吗?”

“怎么?”

“我想请你在小桐庄留一段时日,”见班双神情严肃起来,陈桑人不自觉地挺直了背,等他的下文。

“我想,请你帮我看一看怀风,”

班双想起之前那晚下山,无意看到沈怀风从竹林出来,同另个人一起走了。他便去了竹林,看到沈怀风染了血的衣服。

“看怀风?看他做什么?”

回过神来,班双淡淡一笑:

“我担心他身体是不是有些不好,先前补灵之后我问过他,他说没有,当然,也许是我多虑了。”

陈桑人想起方才沈怀风骑马的模样,比普通人还要精神一些,实在没有什么要担心的,但他还是点头答应:

“本来我也是打算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再走。班双,你放心好了。”

“桑人,多谢你。对了,小桐庄最近是来了客人吗?”

“不是客人,是有一位沈耀请回来的画师。怀风大概是要写些什么,所以找了人来。”

班双点了一点头,打算离开,却被陈桑人拉住了手:

“不陪我去夜市看一看吗?”

听出他话里带着央求的意思,班双取笑道:

“桑人,你几岁了?”

陈桑人一愣,他慢慢放开手,讪讪笑道:

“……我忘了。”

“那么,我走了。你和怀风他们好好玩吧,也该放松一下。”

把不舍的情绪藏起,陈桑人恢复了平时那一种笑讲:

“再见。”

他站在那里,看着班双离去,忽然有一对约会的男女搂抱着进到巷子里,一眼瞥到陈桑人,女子的娇笑变成小小的惊呼,一下子躲到男子背后。陈桑人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回到人语声声的夜市街上去了。

这一边朱清哲望着手里的两个纸袋,里头分别装了两家的盐玛糕,另外又有椒香糖馕,白谷烤面,以及长长一串裹了粉用油炸过的小小螃蟹。

“这个叫做川海,在沈门镇这边,是专门用来煎炸或者煮粥的小蟹。肉虽然不多,但炸过以后,壳脆味鲜,是来灯节的小孩子很喜欢的零嘴。朱先生,你再看那一边,那个叫做泥雀,是学叫花鸡,却是把渍过的牛肝、菌菇、煮软烂的牛腩还有香料搅碎包好,再外面裹黑泥来烤。”

说着,沈怀风便又要去买回来,朱清哲叹口气讲:

“沈先生,吃不完要浪费掉的。”

“不用担心。”

见他似乎完全不担心这个问题,朱清哲只好作罢。他四处寻着阿盛,一直也没瞧见。不过庄来对这里那么熟悉,到也是不用担心。正这样想着,忽然听泥雀摊那里有些笑声,他一望,原来是几个女孩子把沈怀风半围住了。

几个女孩子应该是学生,穿着衬衣长裙,都绑着两支长长的麻花辫,可可爱爱的模样。大约也是来买泥雀的,只是不知道为何像是在同沈怀风讲话。

朱清哲靠近一点,听清原来是想要邀沈怀风去学校的戏剧社,那人却冷着一张脸,吐出两个字:

“没空。”

“若是没空,可以等有空,我们都觉得您真的很适合那一个剧本的!”

“或者,您可以同我们去新开的西餐厅……”

“阿琳,我看算了,这位先生好像真的不愿意的,”

看起来成熟一些的女孩很认真地邀约,另两个拉了拉她的袖子在劝。沈怀风不想再讲第二句话,他有些不耐地别过脸,刚好望到朱清哲在看这边,刚想开口,看到庄来和阿盛正开心地往朱清哲身边走,于是出声喊道:

“庄来,”

庄来抬脸,见沈怀风对他示意,于是没来得及同朱清哲打招呼,就拉着阿盛跑过去,献宝似地把挑到的玻蛙灯举起来递到沈怀风面前,沈怀风柔声道:

“好看,那么,阿盛买了什么?”

有些意外沈怀风会问自己,阿盛怯怯地也举起来一只玻蛙灯,沈怀风点一点头,那边的女孩子还要讲些什么,他把手放到阿盛和庄来的肩上,淡淡道:

“如你们所见,有两个儿子要照顾,没有空。”

朱清哲手里的纸袋险些掉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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