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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门镇百怪歌 第13章 灯节

作者:alto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0-07-31 19:30:18 来源:文学城

沈怀风换好衣服出来,朱清哲站在离竹林口还有一小段距离的地方。听到脚步声,朱清哲回头,见他两手空空,便问:

“沈先生,换下的衣服呢?”

“在竹林里,我明日过来烧掉便好。”说完他又解释道:“这里不会有人来。”

竹林确实在山道分岔往里不太好走的地方,朱清哲点了一点头,不过还是觉得那上好料子的衣物就这样被烧掉很有些可惜,便问沈怀风:

“之前的衣物,沈先生都是烧掉了吗?”

“我单独洗了晾晒,芬素会觉得奇怪。”

小桐庄的衣物因为芬素婆婆年纪大了,一向是交给相熟的洗衣工的。朱清哲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两个人便在月色下,静静下山。走没多久,想起朱清哲家里原先是做布匹生意,沈怀风忽然发问:

“朱先生晓得怎么去掉布料上的血吗?”

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朱清哲想一想说:

“新染上去的血,我想大约是用冷水泡上,之后捣碎白萝卜取汁来洗,或者可以试一试硫磺肥皂。如果还不行,那么应该需要用到特殊的粉剂。”

说完他又补充:

“不过我也是听家里人讲的,自己并未试过。沈先生,你最近时常会这样吐血吗?”

看他先前站在竹林,似乎是打算等再晚一点才回去小桐庄,应该是不希望被人看到自己身上的血迹。

“倒也不是,今日,大概是因为合秽刚结束。”

听到“合秽”,朱清哲放慢脚步,他望着沈怀风的肩头,犹豫再三,终于开口说:

“沈先生,山守和合秽,你会写进志里吗?”

沈怀风在前继续走着没有停步,朱清哲不想听漏他的回答,快走两步跟上。并肩同行了一会,沈怀风缓缓开口问道:

“朱先生,你以为地方志当如何编写?”

他语气同往日的稍有不同,带了几分严肃的意思在里头,朱清哲于是也认真答他:

“我想,应当事无巨细,一一搜集总结,如实写下。”

这句话让沈怀风心中微热,他停下步子,站定在这一条他来回过无数次的山林道中。

同那晚一样,月光为他们铺亮了一段前路,柔和而静谧。他转向朱清哲,望着那双眼道:

“一方之志,哪怕是再偏僻蛮荒之地,也免不了会搜集值得夸耀之物,以推动地方文化。告之在世之人,亦告之后世之人,使其明了且珍重故乡。有志者读志,自当脱其自卑,强其自信。沈门镇已有如此编写完成的镇志,存于图书馆内,也会交付给国立图书馆存档。”

见朱清哲面色严肃,沈怀风反而放松了一些,他继续对这个人说出心中所想:

“我并非不赞同,亦明白它存在的必要。朱先生,我生于此地,年岁未记,大约早已过百,见过的事物同人,听过的传说古俗,远远不止镇志所载。”

沈怀风侧过头,望向来时路上,从枝叶间隙中洒下的缕缕银线,朱清哲也随他的视线一同望去。

这个人已活过百年有余,像今夜这样的山中野景,应当也是看过了百年吧,朱清哲想。

“沈门的人们,世代生活于此,有无数的喜怒和哀乐,我想将他们描在紙上,不夸大恶,不美化善,不藐视苦难。留下原本的样貌,若有幸能告之后人来者,或许他们能从中知晓这里的曾经,我不想只为一部分人写下这座镇子的过往和现在。朱先生,”

一阵夜风轻拂过来,撩起了沈怀风的前发和衣角,朱清哲从风里辨出他身上的草木香味,然后看到这个自过去而生的男子看着自己温和地笑起来:

“这便是我要写的志。”

这是朱清哲头一次见到沈怀风的笑。

他平日总是表情淡淡,从不喜形于色。工作时,爱将眉头微皱。除此之外,没什么生动的表情。这样的人笑了,朱清哲不知为何跟着也笑了:

“沈先生,你笑起来原来这样好看。”

真心实意讲出的称赞,却让沈怀风的表情逐渐凝固。他猛然往前迈开步子,急走了几步,留朱清哲愣在原地。直到走到稍暗处,沈怀风才转身稍微提高了声音:

“朱先生,你要在那里待到几时?”

回过神来,朱清哲连忙跨步跟上,视线却再也没能和沈怀风的交汇过。二人之间重又回到沉默。一阵无言地行路过后,瞧见了小桐庄的灯火。沈怀风的步子放缓,朱清哲跟在他身后。快到后院,朱清哲突然讲:

“沈先生,之后要是你哪里不舒服,请一定要同我讲。”

沈怀风正欲转身回答,又听背后飘来一句:

“我们一同工作,我应当要照料沈先生。”

沈怀风怎会不知他对待工作的认真,那么,此前种种原来是不想因自己耽误了工作么?

心中一丝难以名状的不耐晕开,沈怀风沉声道:

“明白了。”

朱清哲便松了一口气。

他刚才脱口而出的话,实在有一点自以为是——这几次的谈话虽然让彼此的距离感薄了一些,但他并不是沈怀风的友人,同伴也称不上,至多只能算是个关联者,那么方才他的要求,多少还是逾了矩,好在他马上找来个适合的藉口,而沈怀风看起来也似乎并未介意。

“那么沈先生,今晚早些休息。”

见朱清哲好像并未打算同自己一起进去,沈怀风的不耐又多了几分。他不答他,只加快了步子一个人往后院走去。

朱清哲不紧不慢地走在后面。这晚他瞒着其他人上山送衣,实在心虚,虽说他替沈怀风保守了一个秘密,可瞒着的却都是关心他的人。如此,他就并不想万一被看到他们两个一同回来。

上了楼,他又想起自己的画笔和其他还在沈怀风的书房,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明日再说。

****

很快便到了灯节。沈门镇的灯节,通常持续三日,第一夜自然是最新鲜热闹的。这日沈耀同唐恩早早到了小桐庄,众人特意只少少吃了些夜饭,留着肚子去灯节觅食。

可到了出发时,却犯了难——一辆小轿车,一辆自行车,镇内的有轨电车在小桐庄附近没有车站,人却有八个。陈桑人却是一点不急,靠在轿车门上悠悠安排道:

“沈耀唐恩,你们带芬素和阿盛还有庄来上车,朱先生的这辆自行车借我骑,”他眼睛一眯,望着沈怀风对大家笑道:

“这个人应该有办法带朱先生过去的。”

也不管其他人怎么好奇,陈桑人以“再不出发就没好吃的了”为由,将众人撵上了车,自己也踩上自行车的踏板,笑嘻嘻地跟在小轿车的后面,哼着歌出发了。朱清哲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打算同沈怀风一起步行过去同他们汇合。

“朱先生,你且稍等。“

朱清哲回头,看到沈怀风往后院走去,便也好奇跟了过去。只见沈怀风在后院小坡那站了,抬手吹出一个响亮的哨音,朱清哲不晓得他要做什么,便也站在原地同他一起望着不远处。

不多久忽听一阵马蹄由远而近,朱清哲扬眉,望见一匹白色的马长鬃飘扬地奔了过来,沈怀风往前一步,马儿便慢下速度,最后停到沈怀风身边,乖巧地低下脑袋往沈怀风那边蹭去。沈怀风抬手拍了它几下,又到草丛旁边抬起马具,朱清哲走过去搭手,忍不住惊讶道:

“沈先生,你会骑马?”

“会。”

一个字之后,便再无多言。

自从那晚一起从春雾山回来,除了工作时,沈怀风又同初见时那样,惜字如金。朱清哲也不多问,站在一侧看他安好马具,束起头发翻身利落上马,才反应过来——自己也是要骑上去么?

沈怀风见他发愣,腰身微弯告诉他:

“手握到这里,脚踩上来。”

低头瞧到沈怀风指的方向,朱清哲照做,但刚一碰到,马儿一移,人就站不太稳。沈怀风停稳马,伸出手去:

“朱先生,”

朱清哲抬手握住,沈怀风一愣。

这只手似乎过于柔软了,他下意识又握紧了一些,叫朱清哲踩住马镫借力,一把把他拉了上来。

朱清哲跨坐在沈怀风背后,两手不晓得应该要往哪里放才好,白马原地踏着小步已是些摇晃,等下如果跑起来,他不被摔下去才是奇怪。

“朱先生,你最好搂紧我的腰。”

话一出口,两个人都静了一会。好在一前一后,也看不到彼此脸上有些微妙的表情。

就在沈怀风要再次开口提醒时,忽然感到腰间一暖。他于是挺直了背,侧脸低声说了句“坐稳些”,两腿往马肚上使劲一夹,白马便开始往前奔去。

朱清哲努力不让自己的脸贴到沈怀风背上,可他的外衫迎风鼓起,在他脸上滑来滑去。那一阵草木香味也比往日更加真切。朱清哲完全无暇望一望两旁风景,他只往前看去,视线里一半是沈怀风在前头已经看过的模样,一半是沈怀风飞扬起的衣袖同肩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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