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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 第108章 第 108 章

作者:寒之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8 03:48:41 来源:文学城

唐捐循声而望,落座于第三排中间的男生,一米八的个头在人群中很是显眼,他刚开口就被身边两个穿黑色T恤的高个寸头男捂了嘴,叶岚这臭崽子,是黑了不少。

张万尧这时冷不丁来一句,你喜欢的人来了。

唐捐顿时心梗,丢给他一个无语的眼神。

冯院法槌一敲:“旁听席注意法庭秩序,公诉人注意言辞,不要对被告的人格随意猜测,控方跟辩方还有问题吗?”

两边都说没有。

冯院:“沈国忠,感谢你为本案出庭作证,现在可以回家了。”

沈国忠冲冯院鞠了一躬,临走前看了张万尧一眼,这下心完全放肚子里去了。

不知不觉开庭一个半小时,直播间人数已高达两千万,热搜已经上了三条,挂在第一的是,反杀霸凌者该不该被定罪。

评论区自然是吵得不可开交,有说霸凌者死有余辜的,钟岐无罪,也有说钟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可以从轻处罚,更多是在在讨论,在现行法定下,为什么判正当防卫这么难?

更有人说,既然判正当防卫这么难,干脆取消第二十条,制定了又不执行,搞这些虚头巴脑的有什么用。

有律师大V在评论中普法,说正当防卫是国家公权力无法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之时的紧急手段,属于私立救济。其行为构成了犯罪,但有不得已而为之的理由,所谓的违法阻却事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全,如果废除了,公民在遇到人身财产安全时不敢积极反抗,一旦反抗即为犯罪,那这个世界会有更多的无辜者。

有人回他,这个世界多的是互殴者。

那个大V暂时没有回复。

法庭上,厉卿继续对案件事实和量刑情况对钟岐进行讯问,唐捐竖起耳朵,听得认真。

厉卿:“被告钟岐,你第一刀捅的陈亦君哪里?”

钟岐:“腹部。”

厉卿:“左边,中间,还是右边?”

钟岐:“当时脑子很乱,忘了。”

厉卿:“捅得有多深?只是刀尖进去,还是全部都捅进去了?”

钟岐:“进去一半吧。”

厉卿:“你在捅了第一刀之后,为什么又接连捅了两刀,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钟岐:“我捅了第一刀之后,陈亦君扬起手中的匕首说他一定要捅死我,我才补了后面两刀,我没想过他会死,只想让他放下手中的匕首,让他的小弟放我走,我当时浑身疼,腰直不起来,脑袋也很晕,我真没想过他会死。”

陈盛胸口大喘气,指着钟岐:“你个骗子,你连捅了他三刀啊,怎么可能没想过他会死,你的心咋那么狠哪?”

钟岐迎上他的目光,面无表情,还是刚刚那平淡的语气:“那你儿子教唆十九个人一起打我,就没想过我会死吗?他的心就不狠吗?”

陈盛浑身的肌肉绷紧,目光充血,不顾厉卿的反对直接吼道:“可他现在死了,你还活着。”

钟岐头又低了下去,没再接话。

唐捐胸口堵着一口气,看着怒目圆睁的陈盛,现在知道着急了,早干嘛去了,还一家子高知分子呢,教育出来这种畜生祸害社会。

冯院法槌一敲,说没有问题现在开始举证质证,从公诉人开始。

厉卿绷着脸,按了一下手里的遥控器按,屏幕里出现的是陈亦君的尸检报告,唐捐两手撑着脑袋紧盯屏幕,**部位打了码,图片都集中在他受伤的位置,腹部,左边两刀,右边一刀,纵向切口,皮肉外翻。

张万尧只带了耳朵,藏青色钢笔在辩护词上勾勾画画,钟鸣则一直看着钟岐。

“一审案卷第37页,被害人陈亦君的尸检报告,肝脏破裂广泛性出血,脾脏破裂伴创面少量出血,腹主动脉破裂,左腹见大量的凝血块,经法医鉴定其死亡原因是由于利刃作用于腹部后造成的严重多发性损伤,腹主动脉破裂引起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厉卿手里的按钮动了好几下,屏幕里出现那把黑色匕首:“这是案发现场保存的凶器,上面的血迹经鉴定属于被害人陈亦君,指纹经鉴定属于被告人钟岐。根据警方调查,医院在接到急诊电话后迅速出诊,13分钟后抵达现场,奈何失血过多,陈亦君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期间,被告毫无作为,没有积极实施救助义务,导致陈亦君失血过多死亡。我方认为,被告明知其用匕首捅伤被害人的结果,还连续捅了三刀,且没有积极实施救助义务,最后致其死亡,犯罪事实明确,犯罪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根据《刑法》第十四条,其故意杀人罪成立,应从重判处。”

张万尧笔尖抵在纸上不动,抬起头说:“我不同意公诉人的说法,首先,我当事人是在被二十个人围攻,腹部受伤,胸椎腰椎骨裂,且被陈亦君拿匕首伤害后才举刀反抗。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且陈亦君的死亡结果没有超越防卫限度,没有救助义务。但

案发后我当事人让门卫沈国忠拨打120,没有对陈亦君的死亡持放任态度。况且他是个学生,不是医务工作者,不具备救人的客观条件,公诉人这番说辞是对我当事人的过分要求。其次,案发后陈亦君的同伙一哄而散,也没有实施救助义务,这也是导致陈亦君死亡原因之一。第三,操场跟学校后门的监控常年处于维修状态,案发时学校保卫处跟医务室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出现在案发现场,任由二十个人对我当事人肆意围攻,毫无作为的人是他们,而不是已经被打成重伤的钟岐。”

劭棠接话:“根据钟岐的说法,陈亦君的匕首并未对其造成实际伤害,不法侵害已经终止,其后续连捅三刀的行为明显已经超越了防卫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

唐捐喉结一动,直接站了起来:“必须要造成实际伤害才能启动防卫程序吗?一个让同伙企图把你弄死的人此时拿着匕首想要捅你,你是举刀自卫还是等着被捅死呢?”

劭棠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唐捐低头从桌子上找遥控器,胸口的气一节一节往上顶,半天找不到,张万尧从兜里掏出来递给他,离开前捏了一下他的大拇指。

唐捐没时间理会老东西的小动作,在屏幕页面上找到自己的文件夹,迅速打开置顶的那个,第一张图片是剃光了的后脑勺,一条五公分长的伤口从头顶一直延伸到后颈处,皮肉外翻,伤可见骨。

第二张是正脸,额头上三条暗红色血痂,左右眼皮肿胀发紫,眼球血红,左右脸颊全是紫色的鞋底印,右耳出血。

第三张是腹部,肚子上一大片淤血,淤斑,第四张是侧身照,腹部微微隆起。

第五张是背部,肩胛骨及整个背部大量散状出血点,自颈椎到尾椎皮开肉绽,伤可见骨。

唐捐深呼一口气,对着众人说:“一审案卷第八十七页,这是我当事人钟岐的伤情鉴定报告,头颅五公分开放性伤口,构成轻伤。二级继发性脑震荡,伴随头痛,耳鸣,眩晕,轻微的神志不清和创伤后失忆,构成轻微伤。眼部结膜充血水肿,鼻出血,面部软组织挫伤,右耳软骨骨折,构成轻伤。腹壁外伤,肝脏破裂,脾脏破裂,腹腔内出血,构成重伤二级。背部有大量点状淤血,开放性伤口,第十二胸椎,第一腰椎骨裂,构成轻伤。”

旁听席又开始窸窸窣窣,叶岚伸胳膊蹬腿的,被两位大哥死死摁住,紧绷的手臂肌肉血管虬起。

冯院法锤一敲,众人才收了嗓子。

唐捐深呼一口气,看向冯院:“审判长,我需要申请出示两组证据,一个是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黑色狼牙棒,一个是在江北十里桥废品收购站发现的黑色匕首,用来证明我当事人钟歧的确遭受了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希望审判长同意出示,谢谢。”

冯院也抬头看他,点了下头:“同意。”

唐捐手抖了一下,翻到证据那一页:“这是一根黑色的棒球棍,在其手把处采集到大量的指纹跟掌纹,经过比对,属于犯罪嫌疑人邹源,因其不满14周岁,免于刑事责任,被他父母送到国外去教育。这是四把老虎指,造成钟岐右耳骨折,腹部大量出血的凶器,四名犯罪嫌疑人,汪洋,丘奎,尹飞,曾旭,同样因其不满14周岁,在被警方拘留十五天后释放。第三张,狼牙棒,造成钟岐后背皮开肉绽,胸椎跟腰椎骨裂的凶器,在其手柄处发现黑色血迹,经鉴定属于我当事人钟岐。第四张,黑色匕首,刀身刻有黑色的彼岸花,经相关当事人识别,这就是被害人陈亦君案发时所使用的那把匕首。因此我方认为,我当事人是在人身安全受到持续侵害且暴力升级的情况下才举刀反抗,并在案发后让人积极拨打120,报警,没有对陈亦君的伤情置之不理,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到那把黑色的匕首跟专门截出来的黑色彼岸花,旁听席一阵骚动后就没了声音,直播间外却吵翻了天,有人说这下稳了,陈亦君的匕首找到了,也有说不一定,钟岐顶多落个重伤,可陈亦君死了,死者为大,法官估计会还会维持原判,顶天了搞个防卫过当,少判几年。

法庭上,厉卿跟劭棠准备起身质证时,唐捐戴好白手套,拉开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先是拿出那把匕首交给法警,然后拿的狼牙棒。

两名法警各拿着这两件证物在公诉席,被告席,审判席转了一圈,冯院看完后问公诉人跟原告代理律师有没有问题。

厉卿脸色铁青站起来质问:“这么重要的物证在庭前提交证据时为什么不展示?我们一直强调控辩双方对等展示,凭什么你们搞特殊?”

张万尧知道唐捐要回答这个要命的问题,随即把掌心往他青筋凸起的手背上一扣,自己搭腔:“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控辩双方对等展示,厉检的心愿可以放在明年的人大会议上提。”

老东西什么时候学会拐着弯骂人了,以前开庭可都是直接对着公诉人爆粗口的,上头了连法官都不放过,被司法部请去喝了好几次茶也屡教不改,说法官受检察院制约,俩人穿一条裤子,公然偏袒一方,一直无视辩护人提出的异议,谈什么司法公正,为此司法部专门成立调查组,结果真的如此,然后都被请去喝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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