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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 第107章 第 107 章

作者:寒之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8 03:48:41 来源:文学城

冯院宣布开庭后,厉卿就念了一通对一审判决的不满,坚持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钟岐,冯院问原告律师邵棠有没有意见,邵棠正襟危坐,一脸淡然,说没有。

问钟岐,钟岐说有,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有想杀陈亦君。

陈盛立马拍桌子,直接吼道:“没想杀他你连捅了他三刀,你就是想致他于死地,你是蓄意谋杀。”

冯院眉心一动:“被害人家属请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注意法庭秩序。”

陈盛情绪更激动:“你儿子如果被人捅死了你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吗,能吗?”

冯院法槌一敲,说:“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你在家里可以哭可以闹,但你屁股下面是中国的法庭,你首先要学会的是尊重。”

陈盛两手青筋突起,气还没消,厉卿一个冷眼,让他稍安勿躁,再激动就被请出去了。

陈盛强忍心中的怒火,目光始终盯着被告席,一直低头的钟岐。

冯院又问被告代理律师有没有意见,张万尧说有,提出以下辩护理由。

“公诉人说钟岐故意杀人,理由一是钟岐曾承认跟陈亦君一伙约架,并用匕首刺破了陈亦君的脖子,这个证据在一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质证,班主任林静跟校长霍敬的证词不应该被采用,俩人都不是目击证人,且霍敬跟被害人陈亦君有亲属关系,理应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只有经过当庭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所以这个证据无效。理由二是钟岐在被陈亦君一伙人殴打时,没有及时寻求公权力的帮助,而是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死了陈亦君。这是对当事人的过分要求,案发时他并没有携带手机,没有报警的先天条件,而作为侵害方陈亦君等人也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没有及时报警,任由事态发展恶化。说其随身携带刀具证明其有故意杀人的犯意,案发时钟岐是在被二十个人集体围攻,胸椎跟腰椎骨裂,且在陈亦君企图用刀捅伤他的情况下才用刀捅了陈亦君,是面对不法侵害时的正当防卫,而非故意杀人。”

张万尧根本就不看一早写好的辩护词,两手放在桌上就是一通输出,唐捐掌心抵着额头,这不是不看,是压根儿就不按写好的来啊,脑子是真能装。

冯院冲张万尧点了下头,让公诉人开始讯问。

厉卿先是沉着脸在辩护席扫了一圈,最后落在自己的起诉书上,问钟岐:“案发时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操场?”

钟岐:“我以为上体育课。”

厉卿:“你为什么随身携带匕首?”

钟岐:“匕首是买给我奶奶切料的,一直放在书包里,回家忘记给了,就带回了学校。”

厉卿皱眉:“案发时匕首为什么在你身上?”

钟岐笑了,瘦巴巴的小脸笑起来竟然让人不寒而栗,看了眼唐捐说:“我不喜欢上体育课,就拿了英语书去背单词,背着书包,有问题吗?”

厉卿眉心夹得更紧,继续问:“案发时你为什么不跑,等着被打吗?”

钟岐脸上没有丝毫变化,倒是唐捐,指甲又一次戳进肉里,要不是老东西握着他的手腕,让他安分点,他早就被拍桌而起了,这都什么逆天问题。

旁听席也是一阵唏嘘,交头接耳,冯院说肃静,底下彻底没了声音。

钟岐收了微笑,嘴角向下撇着,刚发育的喉结来回滚了两下,一双毫无生气的眼睛看着厉卿说:“看来厉检这前半辈子被人保护的很好,没让人欺负过,你知道什么叫围攻吗?先是把你团团围住,不让你有空间逃走,然后有人把你的脑袋跟四肢死死拽着,其他人,有的用脚踩你脸,有的用棒球棍敲你的脑袋,有的用脚踹你肚子,有的用狼牙棒捶你的腰,还有的想要拿刀捅你,请问你怎么跑,你跑得掉吗?”

没有嘶声力竭的咆哮,没有暴跳如雷,钟岐的语速很平淡,但听者,浑身发冷,唐捐手搭在钟鸣的膝盖上,像之前安慰迟忠一样,让他放松,别想太多,都过去了。

钟鸣嘴里一直念叨着对不起,爸爸没有保护好你。

唐捐想不到用什么词来安慰他,轻轻拍他的膝盖,让他深呼吸。

钟岐的回答让厉卿脸色铁青,右手大拇指跟食指在起诉书上狠狠拧了一下,继而抬头问:“你是在什么情况下拿匕首捅的陈亦君?”

钟岐:“是他先拿匕首捅的我,我才反身拿的匕首。”

厉卿:“他捅了你哪个位置?”

钟岐:“肚子。”

厉卿:“但是警察并没有在现场发现你说的那把匕首,有理由怀疑你作虚假供述。”

唐捐这时站了起来,正对着厉卿,大声高呼:“钟岐没有撒谎,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法官,请求证人出庭。”

冯院:带证人沈国忠出庭作证。

听到沈国忠的名字,陈盛跟厉卿相视一眼,均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沈国忠在法警的带领下站到了证人席,站好后就不停咽唾沫,眼睛一直往张万尧的方向看,刚好跟人对上眼。

张万尧身穿黑色律师袍,看到他,眼皮一动,还是冷着一张脸,跟第一次见他一样,凶巴巴的,都说他不好惹,就沈宴非要跟他一起玩。

冯院:证人可以宣读证言了。

沈国忠这才把目光从张万尧身上挪开,举起自己的证言开始读:“本人沈国忠,第三中学后门的保安,案发时我正好去上厕所,回来就看见陈亦君左手抓着一把匕首躺在地上,满肚子的血,钟岐手里也有一把带血的匕首,看到我过来,曾旭拿走陈亦君手里的匕首就跑了,后来见陈亦君躺在地上不动,那些同学都跑了。钟岐让我打120,然后报警......”

沈国忠的话还没说完,厉卿就站起来反抗:“我有异议,证人今天的证言跟一审互相矛盾,我怀疑他作伪证,其证言不可作为证据。”

沈国忠脸颊肌肉一紧:“我没有作伪证,我上次是忘了,这次想起来了,没作伪证。”

厉卿露出不屑的笑:“请问是唐律师让你想起来的吗?”

沈国忠喉结乱动,眉心的疤痕缩在一起,向张万尧投去求助的眼神,唐捐屁股刚抬起来,就被张万尧用力按了回去,让他别动。

沈国忠半天没有说话,冯院让他回答公诉人的问题,张万尧接过了话,看着公诉席,眼底的冷意加深:“不好意思让厉检失望了,沈国忠的证言是我去求证的,你是不是该说我作伪证啊?”

张万尧的话刚落下,空气中漂浮着一丝诡异的安静,只能听到书记员的键盘声,啪嗒啪嗒响。

唐捐扭过脸看张万尧,绷直的下颌线仿佛在告诉他四个字,不用你管。

全场的人似乎都在等那个回答,目光基本都落在厉卿身上,只见他将胸口的国徽左右动了动,话筒往下一拉,看着张万尧:“经过你的求证,证人前后两次证言矛盾,我有理由怀疑是你从中干涉,诱导证人做出有利于你当事人的虚假供述,以此来脱罪。”

张万尧单手支颐,回他:“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怀疑你们从中干涉,利用自己的权力跟名望,诱导证人作出有利于陈亦君的虚假供述,以此减弱此案中正当防卫的性质,好让钟岐落个故意杀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啊?”

陈盛做贼心虚,更怕沈国忠在法庭上说出不利于他的事实,俯身跟厉卿耳语,只见厉卿那张脸更难看了,面颊铁青盯着胸有成竹的张万尧,咬着牙吐出几个字:“既然如此,就看冯院怎么看了。”

冯院长嘴角微微一动:“庭上讲话要有证据,没有证据的猜疑就不要再提啦,公诉人,继续讯问。”

厉卿松开紧握的拳头,目光看向手微微颤抖的沈国忠,问:“你只看到曾旭从陈亦君手上拿走了匕首,并没有看到陈亦君用那把匕首捅了钟岐,对吧?”

面对厉卿抠字眼似的提问,沈国忠冷汗直流,还好张万尧提前给他做了彩排,他正正身子,回道:“对头。”

厉卿眼底飘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继续问:“那把匕首上有没有血迹?”

沈国忠:么得。

厉卿眉峰一挑,说自己没问题了,沈国忠长呼一口气,目光落在被告辩护席上,一个冷漠,一个警觉,一个愧疚。

谁知公诉席又响起声音,沈国忠抬头挺胸,一秒回到刚刚紧张的状态。

“为什么你的证词里说钟岐让你拨打120跟110,但钟岐的供词里却没有?”

劭棠的声音铿锵有力,沈国忠顿时喉咙一紧,低头找正确答案,回他:“我以上所说都是事实。”

劭棠手里拿着根黑色钢笔,目光转向低着头的钟岐,开问:“被告钟岐,我是原告代理律师劭棠,案发当天,你到底有没有让沈国忠打120跟110.”

钟岐:“说过。”

劭棠:“那为什么警察向你讯问的时候你不说?”

钟岐抬头:“陈亦君死亡的事实已经发生,我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劭棠目光一紧,随即问:“你说这话的时候,是否还有其他目击证人?”

钟岐:忘了。

劭棠把目光又转向沈国忠:“沈国忠,请你回忆一下,钟岐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否还有其他目击证人?”

沈国忠:“我到的时候那群兔崽子都跑了,曾旭拿了匕首也跑了,没其他人。”

劭棠随即下了定论:“既然如此,我怀疑钟岐跟沈国忠有串供行为,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唐捐举手,说他有异议,冯院让他说。

唐捐屁股一抬就要起身,张万尧拽住他的律师袍,让他别动,坐下说,他拳头紧紧攥着,屁股往下一沉。

“劭律师说话要讲证据,不能随口一个怀疑就乱给别人扣帽子。沈国忠是精神正常,有明辨是非的成年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2条对证人资格的法律要求。其目睹曾旭从陈亦君手上拿走匕首逃走,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跟钟岐提出陈亦君用匕首捅他可互相作为辅证。依劭律师的意思,如果被告人跟证人的言辞一致,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就是串供,那如果被告人证人言辞不一致,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那就是被告人在撒谎,对吗?”

同样的问题,一审里沈国忠只出具了证言,没有出庭作证,作为原告律师的劭棠,并没有提出相关质疑,反而把矛头指向钟岐,字字句句离不开撒谎,引来旁听席一阵讨论。

劭棠面色不改,这次矛头依然是钟岐。

“经过走访钟岐的同学可知,其性格孤僻自傲,对人冷漠,自私自利,跟同学的关系都很不好,因此经常转校,与陈亦君等人向来不和,针锋相对,而且其智商极高,案发时携带管制刀具,对被害人连捅三刀,致其死亡,我方认为,其有故意伤害的嫌疑,应以故意杀人定罪,从重判处。”

唐捐举手高喊:“我有异议。”

冯院:你说。

厉卿这下坐不住了,直接站起反驳:“冯院,这里是美国的法庭吗?怎么能允许辩方律师一直提出异议,像话吗?”

冯院眉心稍稍一蹙,刚要说话,唐捐“蹭”地一下站了起来,张万尧没拦住。

“这里是中国的法庭,审判席上高高悬挂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我也合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执业证,根据中国《律师法》,辩方律师有权对控方以及审判方对我当事人提出的不实言论提出异议。关于公诉人说我当事人性格孤僻自傲,对人冷漠,这是他的性格底色,不是他的缺点,更不是你随意侮辱他的理由,他智商高也不是你给他定罪的依据。这里是法庭,是国家依法治国,公民追求公平正义的场所,不是你侮辱攻击被告人的场所。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要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请你尊重我的当事人。”

唐捐话音刚落,旁听席传来一个响亮声音:“唐律师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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