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评委老师你们好,我是某院大一的马潞,很高兴今天来参加面试……”
“不不不我们不是评委,只是乐队招新哈。”夏葳仪学姐连忙摆手,“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开始哈。”
名叫马潞的男生推了推鼻梁上厚厚的黑框眼镜,点点头,就开始唱一首据说是自作曲的歌:“窗外又亮了天色没太早/桌上的咖啡没来得及倒/手机里没什么特别的消息/沙发上一个人坐到睡着……”
他睡没睡着不知道,给小夏学姐整沉默了,卫黎跟另一位“评委老师”则在旁拼命憋笑。
这位评委老师,就是此前薇薇给卫黎画饼时说的那位很棒的键盘手,朱瑶,法语系研究生三年级学姐,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跟漂亮妹妹一起玩。
经过薇薇半年多的不懈游说,朱瑶学姐终于答应加入,条件是至少让她见见那位在海鸥酒吧唱《Fly Me to the Moon》的好看学妹。
于是薇薇又对卫黎软磨硬泡,终于把她也忽悠来一起当评委,面试愿意加入乐队的同学,找的理由是她和朱瑶都不懂吉他,更不懂贝斯,连好赖都听不出。
来面试的以大一新生居多,这位马潞同学就是,自报不仅是吉他加主唱,还能作词作曲,让小夏学姐寄予厚望。当面一听,却叫三人都大跌眼镜,基本还处在业余入门的水平……
她们组乐队计划走轻摇滚风格,缺个贝斯手,且最好来个会电吉他的主唱。
可惜现实毕竟和《孤独摇滚》的世界不一样,不可能技术好的女高中生遍地都是,会吉他的也都是木吉他,像卫黎这样两种都精通的压根没有。再要能唱得好的,那更是痴人说梦。
面了一上午,卫黎都没见着一个能打的,看看时间已经过了11点,就说:“我走了。”再晚食堂就要排队,她这样争分夺秒的人当然是能早则早。
薇薇拽住她开始嘤嘤嘤,卫黎不为所动,跟朱瑶学姐打声招呼,照旧起身。
就在这时,一个齐刘海、黑长直、烟熏妆的美女推门而入,语声清冷:“我来面试贝斯。”
薇薇跟朱瑶目瞪口呆,嘴张开了差点合不上,只因这妹子实在太太太太好看了。
那巴掌脸,小得跟颗珍珠似的,身材又好,一身暗黑系穿搭配上厌世美颜,背着深蓝色的雅马哈贝斯,站在那里就像摇滚巨星。
既然又有人来了,卫黎也不好当面走人,没说什么就坐了回去。
“咳咳。这位美女请报上你的名字!”薇薇已经掩饰不住色相,满眼冒爱心。
“李清嘉。”美女声音冷冷的,目光在三人面上转了一圈,“你们就是乐队成员?”
“是啊是啊!”薇薇一边露出甜美笑容,一边在桌下拐了卫黎一肘,示意她先别乱说。
于是卫黎面无表情,暂时没揭穿她只是临时凑数当评委,不加入乐队。
李清嘉不废话,直接抱起贝斯说:“能放伴奏吗?《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
《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直译为“又一个倒下了”,是英国摇滚乐队Queen的名曲,标志性的贝斯主导前奏,使其成为贝斯手展示时常见的曲目。
卫黎一听选曲,再瞥一眼李清嘉拿乐器的姿态就知道,这人可能是今天来的人里面,唯一有点真东西的。
朱瑶学姐则很配合地点开了活动室的音乐设备,音量调得不高,仅起衬托李清嘉演奏的作用。
《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的前奏,一上来就直接抓人耳朵,没有多余的铺垫,只有一股纯粹、自信的律动扑面而来。就像一个帮派成员在街上走,那种吊儿郎当、玩世不恭又略带得意的感觉。
这段前奏的主角毫无疑问是贝斯。声音低沉、厚重,却又带着一种奇妙的弹性,像巨大的心跳,一下一下地敲击在你的胸口。
歌曲节奏充满无法抗拒的魔力,牵引着你的身体,让你情不自禁地想要摇摆。这种感觉,也就是放克(Funk)节奏的精髓。
鼓声则像一个干脆利落的搭档,没有复杂的节奏花样,只是用最简单有力的鼓点,稳稳地托住了贝斯的每一个音符。鼓声和贝斯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这首歌坚不可摧的节奏骨架。
李清嘉的演奏,完美地复刻了原曲精神,还带一丝狂傲。一拿起乐器,那种“舍我其谁”的异彩就在她身上亮起,这是对技术的自信,更是有千锤百炼的表演经验的结果。
一曲结束,三人都忍不住鼓掌,薇薇更是热泪盈眶,就差冲上去摇美女的手说:“欢迎加入我们的乐队!”
而李清嘉的表情则是“打住”,随即冷淡而略带挑衅地看着她们三人:“总得让我也看看你们的水平。”
“这个自然。”薇薇在桌下疯狂扯卫黎的袖子,“我们简单合一曲试试,就当是玩了。”
卫黎这种事事都计划先行、追求完美的人,一听这话都要疯了。她都没见过薇薇打鼓,更别提今天跟朱瑶是第一次见,水深水浅一概不知,怎么合奏?
却也没办法,话都说到这了,总不能自堕脸面。反正一合奏李清嘉就能看出来,她们三个压根不是一个团队。
薇薇笑嘻嘻地把提前在活动室里备好的电吉他递给卫黎,自己也架好鼓。
朱瑶则是不慌不忙走到她的合成器旁,抬手用钢琴音给了个调子和节奏,说:“Nirvana的《Smells Like Teen Spirit》,OK吗?都会的吧!”
她一出手,卫黎悬着的心稍稍放下来一点。原来薇薇给她画的饼里是有真馅儿的,朱瑶学姐很可以啊!有她们三个都靠谱,就算薇薇特别不靠谱,应该也不至于太翻车。
Nirvana是一支美国摇滚乐队,用一种既愤怒又敏感的独特风格,彻底颠覆了80年代的摇滚乐,成为一代人叛逆精神的代表。而《Smells Like Teen Spirit》标志性的吉他Riff几乎是所有摇滚爱好者的入门旋律。
卫黎之所以觉得朱瑶选这首很内行,是因这首歌完美诠释了摇滚乐中“动态变化”的概念,从安静到爆发,再到沉寂,让乐队成员能快速测试彼此对节奏、力量和情绪把控的理解,适合作为合奏演练曲。
朱瑶在合成器上点了几下,调出近乎木吉他般干净的电吉他音色,模拟了原曲开头那段吉他扫弦,紧接着薇薇的鼓声进入,就像将舞台点亮的预告。
没想到,小夏学姐看着不靠谱,打鼓水平一流,那不到一米六的娇小身体竟能爆发出如此干脆、精准的力量,让卫黎都惊了。
随即是卫黎的主吉他和李清嘉的贝斯,一个乐队的基本结构就这样搭了起来。
卫黎的电吉他音色完美复原了这首歌的气质,愤怒又简洁,瞬间炸开。李清嘉的贝斯更是准确而传神,把气氛都带动得灵动几分。
这首曲子的门道在于,它不像传统摇滚那样用复杂的和弦来营造情绪,而是用几个简单音符不断重复,制造一种近乎催眠的张力。
四人水平都异乎寻常的高,短短30秒的前奏,让卫黎心里也有几分惊艳。“在其位谋其政”,既然站了主唱位,她自然要接上:
Load up on guns, bring your friends 把枪上膛,带朋友来
It's fun to lose and to pretend 输了或装腔也都有趣
She's over-bored and self-assured 她已无聊透顶,自信过头
Oh no I know, a dirty word 啊,我知道一个脏字
可第一次合奏,瑕疵是必然的。进入到副歌段,朱瑶虽稳,琴音却过于矜持,还有一丝莫名其妙的大小姐气质,放不开似的。薇薇的鼓点也集中注意力在保持精细控制,只求不出错,失去了那种散漫的原始感。
而李清嘉的贝斯与单人表演时的热情截然不同,渐趋冰冷,像是一把手术刀划过,少了那么一点随意的躁动,多了些冷眼嘲讽,好似看穿了她们三人压根不是一个乐队的。
乐队表演与单打独斗不同,重在协调与化学反应,这样紧巴巴又勉强才能兜底的演出,让卫黎弹得越来越没劲,到了后段,连唱都唱得情绪越来越低。
大家犯的小错误也越来越多,简直是左支右绌,惨不忍睹。
她在心底叹了口气,她们四个已经远超普通业余选手水平,可还是只能如此漏洞百出。
默契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也是她虽心向往之,却不愿答应薇薇入队的原因,需要大量磨合、耗费掉很多时间啊!
等乐音停下,薇薇先呱唧呱唧鼓掌:“牛牛牛我们四个都很可以的!第一次嘛,没有默契也正常……”
李清嘉睨着卫黎,冷冷地说:“你是主唱?演出经验蛮丰富的。”
“不。”至此,卫黎终于不瞒了,无视薇薇冲上来踮脚拼命捂她嘴,“不好意思,其实我只是临时来帮忙,不入队。”
李清嘉听了没什么表示,贝斯一背,竟然就这么直接转身走了!
薇薇气得追着卫黎在她背上乱捶:“死黎子把我的大美女贝斯手赶走了啊啊啊啊啊!就凭她的脸我们也能杀进十佳决赛啊!!!!”
卫黎当然不理她,笑着说声“我真得走了”,就拉开活动室的门,不料姜语安就在门外站着。
两人骤然面对面,差点撞上。卫黎倒没什么,姜语安惊得往后退了一步,才解释:“我看你总不回消息,就想着来看看。”
今天两人约好中午一起吃食堂,下午趁秋天最好的这几周逛北海公园,晚上再在外面一起吃顿饭,庆祝姜语安拿到国内头部券商“三中一华”之一的实习。
卫黎一看手机都要12点了,早过了和她约定的11点半食堂见,连忙说:“啊,一时忘了时间。走吧。”说着步子就走得飞快。
姜语安一边走,一边低头微笑:“刚才是什么歌?挺好听的。”
“哪儿啊,都不熟,四个人神仙打架。”卫黎无奈道,“我也没唱好。”
姜语安狡黠地笑:“还说不想掺和这事,你心里分明很想来的。”
“不愧是你,把我看透了。”卫黎也笑,“说真的,原本没抱什么希望,今天才知道小夏学姐和朱瑶学姐这么厉害,如果再有这个学妹加入,我看真可以一战。”
“就刚刚走出来这个,长得像小松菜奈的美女?”
“是啊。”
姜语安点点头,随口夸赞几句。见身旁走着的这个人虽然不多话,却笑容温柔、心情极佳,她知道,其实卫黎真的很喜欢音乐。
虽然是为了赚钱,每次卫黎大半夜从海鸥回来,也都是精神抖擞的,显然只要能进入那个由音符、乐器、话筒、灯光组成的奇妙世界,她就能将满身疲惫洗去,重获生活的乐趣。
而姜语安对卫黎异乎寻常的关注和朦胧的在意,也是从第一次在海鸥看见她登台始。
那样的她,自信恣肆,光芒万丈,遮掩在平常冷酷外表之下的柔情和浪漫,都化在声声拨弦与低吟浅唱中,叫人一眼就沉迷进去,就像骤然掉入一个天马行空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