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葱滴翠,冷雨潇潇。
泥泞的道路上陷进几道积水的脚印,一直延伸到破庙里。
沈清瑶捧着自己仅剩的几副墨砚残书,沈辛夷和沈灿灿都背着沉重的箱箧。
三个女子钻进破庙,把油纸伞放在墙边。
沈辛夷关上门,冷风从门窗的破洞吹进,她又搬了几块地上的破木板挡住大洞,道:“阿芒,把里边儿打扫一下,我点点东西。”
“哎,二姐。”沈灿灿应了声,卸下背上的箱箧,撸起袖子开干。
沈清瑶无事可做,走到沈辛夷面前,“阿椒,要记下么?”
沈辛夷打开箱箧,蹲在地上盯着一堆锅碗瓢盆,闻言道:“好啊大姐。”
破庙里日久无人,一处干净地方也无,板凳积灰,沈清瑶干脆站着。
沈辛夷点过东西道:“碗碟和锅铲都没事,一会去砍点柴,顺便做几双筷子。灶台就用庙里的。也没什么要添置的。”
沈清瑶点头,心中担忧未解:“租金、税费都是零,可食材的成本也不低,要是只卖最便宜的炊饼,买面粉和油花的钱倒是不多,可利润也低。可我们每个月要还楼店务五贯。”
五贯这个数目实在不小,更何况她们要的是五贯净利润。
寻常走街小贩,一日收入几百文,刨去摊位租金、税费以及个人的生活成本,最后不过勉强维生而已,一旦遇到一些其他损耗,那便存不下一文钱。
她们虽然省去了大量支出,但就算生意极为火爆、门庭若市,一个月也最多能有两贯利润,更何况此地地处荒郊、人烟稀少,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客人?
沈辛夷道:“大姐,正是这里偏僻,才能做很多无本生意。”
“无本生意?”沈清瑶低声道,“你是说……”
“不错。”沈辛夷笑得眉眼弯弯。“这座庙依山傍水,山中有山珍,水中有河鲜,山鸡野兔鱼虾蟹,岂不是手到擒来?”
沈清瑶喜道:“当真是上好的无本生意了。还有荤有素,若是生意红火,说不定真能赚到五贯。”
沈辛夷笑道:“正是。”
沈灿灿一手一个拎了两只小板凳过来,放在两人身后,道:“大姐二姐,你们在计较什么呢?”
沈辛夷和沈清瑶回头一看,只见破庙已被打扫得干净整洁。
沈灿灿干活利索,只剩下两位姐姐脚下的地没扫了。
沈辛夷道:“我跟你大姐说,这山里有许多能取用的东西。”她往外一看,只见一束束金灿灿的阳光从破庙门上的小洞里射进来。“端午将至,最近雨多,天晴后想必有不少野生菌。我去采点儿回来。”
沈灿灿跃跃欲试,说道:“二姐,我跟你一起去。”
沈清瑶笑道:“你们去吧,剩下的我来归置。我这右手虽说不行了,左手倒也管点用。”
“嗯,大姐,那我们走了。”沈辛夷点点头,拿了两个筐子,跟沈灿灿一道出门了。
龙王庙附近有大片的树林,雨后林中的空气凉而清新,似乎有一种树木和青草的香气。
小腿高的杂草上落满了水珠,强行走过去不免湿了裙子。
沈辛夷和沈灿灿各自拿了根地上捡的棍儿,拨开挡路的草枝。
地上散落着干枯的松针、树叶,盖成一篇,但沈辛夷还是能很快找到蘑菇生长的地方。
川峡是菌类物种极其丰富的地区,去年她就经常去雨后去山上捡菌子。干巴菌,见手青,鸡纵菌,有些浓烈如鸡油,有些鲜香似坚果,种类多如牛毛。
现在回来临安,虽然菌种少了很多,但配合其他食材,也能做出许多道带菌菇的美味佳肴。
拨开枯叶,旁边往往生长着一两株小小的绿株,隔不远就有一只胖乎乎的菇。枯叶上凉凉的雨水会沾染在手上,然后把菌菇菇抓进手里,触感也是湿润的。
胖嘟嘟的黄殿菇,本质是一种牛肝菌,杆子金黄可爱有弹性,菌盖色深有纹。肉质肥厚,炒食极佳。
从地上横倒的朽木里,找到了新鲜的合蕈,也就是香菇。这是沈辛夷前世吃的最多的菇,也是千家万户最常见的菇,可以起到味精的效果。任何平平无奇的菜,只要下几片香菇煸炒,就可以勾出鲜味。万菇之王,不外如是。
其他的菇,沈辛夷都采得不多,但是香菇她可是大采特采。香菇晒干以后,做菜时香味更加浓郁,她要多采一些回去做成香菇干。
沈灿灿跟沈辛夷学了一会儿,也很快找到了各色菌菇。
沈灿灿从地上摘了好几朵胖墩墩的蘑菇,步子都迈得大了,回头冲沈辛夷说:“二姐,前面还有很多,我们分头去挖,回来再让你辨认。”说完不等沈辛夷回答,就转过身跑走了。
见沈灿灿走了,沈辛夷先不急着摘菌子,而是走到一棵大树下,蹲坐在树脚下。
直到此刻,她才真正松了口气。之前在姐妹面前,不过是强撑着罢了。
一个月赚五贯钱,哪有那么容易?足够买平常人家半年的口粮了。
可尽管艰难,也总有一线生机。这处选址,就是她的生机。
这座龙王庙距离不远处有一家小食店,是丁家的产业。
丁氏女掌权,不做城里的食店,只做城外的食店。店铺坐落在上佳的位置,大部分来往城内外的人撑到这里,都要下来吃上一口,否则饿到进城时人已成了个铲子。
没有竞争,客源保证。用差而稳定的厨艺,得到最大的利润。这就是丁氏产业围城的策略。
然而就算把丁氏的客人全抢过来也不够。要做到月入五贯,必须吸引城里的人也来买。怎么才能让城里人大老远出城来买食物?
沈辛夷戳着脚边的蘑菇头,已经有了想法。
她起身抖了抖裙角的泥土,起身继续捡菌子,不一会儿就捡了半筐。
“阿芒!”沈辛夷在林子里看不着沈灿灿的身影,就放声叫了一声。
过了好一会儿,远处传来沈灿灿的回声。沈辛夷喊她回来,又等了一会儿,见沈灿灿提着满满一筐蘑菇回来。
沈辛夷道:“已经够了,多了放着就不新鲜了。咱们先回去吧。”
沈灿灿意犹未尽地点点头。“我刚才还听到山鸡的叫声,明天就来抓。”
沈辛夷笑道:“好。”
破庙外的泥泞道路上,不合时宜地出现了一个穿着华贵的公子哥。
丝绸的鞋面沾染了泥泞,他那张周正的脸扭曲了片刻,嫌弃道:“这什么破地方……”连忙加快了速度,来到了破庙的屋檐下。
门窗破损,他还没推开门,就已经从门的小洞上看见了里面那个窈窕的身影。
是沈清瑶。虽然穿着不复从前精致优雅,但纤柔身体穿着粗布麻衣,看着也别有一番风味,就如同她鬓边那支柔白带粉的花。
他拿宽袖垫着手掌,把门推开。
“清瑶娘子。”
沈清瑶吓了一跳。
最近城里巡查日紧,据说偏远地区常常有武林人士闹事,这破庙刚好无人管理。
两个姐妹都出去了,就她一个人守着这破庙,心中自然担忧,听到推门声时还以为是强盗来了,下一刻听到有人唤自己的名字,心才松了。
“清瑶娘子,是我。”
沈清瑶惊讶道:“原来是汪公子,你怎么会来这里?”
汪玉露出心疼的表情。“我是专门来看你的。清瑶,你竟落魄至此。我一听你们家遭了火灾,急坏了,去找你,才知你们已经搬走。”
他上前一步,握住沈清瑶的肩膀,“为何,为何不找我帮忙?无论要房还是要钱,我都可以帮你的。”
沈清瑶脸色一僵,连忙推开汪玉的手,往后退了两步,道:“公子说笑了。你我非亲非故,我怎么好意思让你帮这么大个忙?”
“非亲非故?”汪玉眸中神采一动,似乎因对方的疏离心伤,“清瑶,你难道不知我对你的心意?”
沈清瑶脑海里思索着如何拒绝才能不刺伤这人的自尊心,一时没有言语。
汪玉见她眉眼低垂、愁绪如烟的柔弱模样,更是情不能自已。“清瑶,我对你实在情深、情真。”
沈清瑶抬眼看他诉衷情。
沈玉道:“满城的人都知道你命硬福薄,小小年纪就克死父亲,将来必然也克死丈夫,没人敢追求你。可是,我不在意,阿瑶。无论别人如何说你,你在我心里始终如同画中仙子。
“如今看你落魄,我实在心如刀绞。粗布麻衣怎堪配你?只要你一句话,答应和我在一起,我便为你置办房产,让你搬回城里。”
沈清瑶道:“汪公子,你当真对我情真意切?”
汪玉以为她动心,面露惊喜,言之凿凿,十分坚定。“自然。”
沈清瑶:“你愿为我买下临安的宅子?你手中有这么多钱?”
汪玉一愣,道:“自然是租房。”又连忙补充道,“阿瑶,不是我不愿出这个钱,只是临安房价太高,动辄千贯,就连普通的朝廷官吏也难承受啊。”
沈清瑶轻笑一声,微微叹了口气,“此事暂且不论,汪公子,你若对我情真,那你的娘子丁氏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