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的衣裳第二天就送来了。
余婶端着托盘,小心翼翼地迈过门槛。
纯金打造的托盘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两只鸳鸯,大红的婚服光泽潋滟,映得满室光亮,在陈设破旧的屋内显得格格不入。
江浸月接过婚服,没有细看便草草扔到了床上。
倒是余婶躲闪的神色引起了她的注意:
“余婶,怎么这副表情?”
总是谨小慎微的小脚女人一贯爱挂着笑,可现在竟是连笑也挂不住了。
余婶心里难受,虽然她和这位江小姐不是很熟,却也觉得她总该有一点知情权的:
“这婚服和托盘,本是庄主夫人成婚时用的,如今到你这,算是第二次穿了… …庄主让我帮你试试,不合身再裁改裁改。”
她说话时一直不敢抬眼看人,声量也是越来越小。
相对于能在外闯荡出一番事业的男子来说,女子的一生大多平淡乏味,能称得上是人生大事的事件屈指可数,这成婚便是其一。
毕竟是一生一次的大事,再穷困的人家,哪怕是在邻里间借布,也该想法设法做出件新衣裳来,穿人家穿过的,有二婚之寓意,不吉。
虽说子英一直对此事不满,可庄主也不该如此武断地做了决定,该好好操办婚事,何必这么急呢?
只可惜她的反对没用。
对此,江浸月倒是接受良好,她本就不想嫁人,没什么好在意的:
“庄主夫人?这么漂亮的婚服,她肯给我糟蹋?”
余婶当她是心情不好,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得顺着她的话解释:
“庄主夫人很久之前便去世了。”
竟把亡妻的遗物处理得如此随便。
按理说是师尊要她安顿在这里,她不该随便怀疑主人的品德。
江浸月轻轻拍了拍婚服,对余婶道:
“你先出去吧,我这就试试。”
“这… …婚服不好穿,我来帮你吧。”
余婶神色复杂,像是怕她想不开拿婚服撒气似的。江浸月点了点头,也没有抗拒。
试婚服的过程倒是顺利,江浸月从小就长得比同龄人高,试之前只怕这婚服太短,穿上后才惊觉这位庄主夫人身量应该比她还高大一些。
袖子、裙摆太长,这些都好改。
她试完,余婶就拿着衣服找缝工去了。
没想到,衣服刚送出去,江浸月紧跟着就知道了自己的婚讯。
来传信的是个胖小孩,脑袋上扎了两个小啾啾,一张牙还没齐的小嘴里重复着大人教给她的音调:
“庄主让我告诉你,明日卯时成婚,要你早些起。”
说完,就磕磕绊绊地出了院子,让一个妇人热切地抱上了。
“哦哦,乖孙真棒。”
女人嘟嘟哝哝的抱着孩子快步走远了,根本没注意到跟出来的江浸月。
感情这是拿她来给孩子练胆了。
江浸月莫名觉得想笑,自从昨日来了凤巢山庄,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简直都随便得可笑。
先是知道自己要嫁的人已经有孩子了,后又发现偷听墙角又摔成跛脚的是和她差不多大的继子,这个继子或是对她于心不忍,竟拿个哄小孩的玩意儿哄她。
她待在被指定好的住处,没见过未来夫君,甚至连成婚的流程都不清楚,就匆匆忙忙要嫁人了,来通知的是个刚学会说话的小丫头。
与外面的战火纷争相比,这里的生活简直平常得滑稽。就好像要是有天大的正事落在这里的村民身上,他们也只会一脸懵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一天的时间,江浸月感觉恍如隔世。
她大步走出院子,收获了一些好奇的目光,但人们大多还是干着自己的事,没有闲心盯着她。
村里的男人们去后山的地里忙活了,只有少数几个在晾晒被子,女人们在家里忙得可就更多了。
有便草篮、草鞋的,有绣东西的,也有忙活洗涤晾晒的,抱着一木桶刚浆洗好的衣裳从她身边路过,清凉的水汽裹挟着花草的清香就这么钻进了江浸月的鼻子里。
她们浆洗衣服的那条小溪或江河一定水质清澈。
耳边是嘈杂的嬉笑,她想象着那样的画面,蓦地感觉一股活力冲进身体,将体内的浊气涤荡个干净。
这里的人无一例外的都很热爱当下的生活。
江浸月走出村口,望着远处山坡下的碧草蓝天,突然觉得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一点也不为自己即将要面对的丈夫发愁了。
来了兴致,就要玩尽兴。
整整一天,江浸月都在凤巢山庄外闲逛,她趴在高高的草丛底下,看路过的野牛群吃草,遇到一片水塘,透过芦苇看来往的水鸟。
直到夕阳将近,她浑身沾着泥,抱了一堆茭白回来。
茭白是闲逛时发现的,想起小时候师尊总爱做素炒茭白,至今她已经很久没吃过了,一时起意便拔了几根带回来。
余婶送完衣服回来,发现屋子里没人了,她生怕江浸月一个姑娘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走丢了,想找人又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一个人来来回回干着急。
偏偏白华也不在,她四处打听也无果,最后还是他自己回来了。
“那个江小姐不见了,你快去找找她。”
白华刚猎了两只兔子,心情正好,听到余婶的话,摸鹰的手顿了顿。
“她逃婚了?也好,这儿本不是她该待的地方。”
余婶一听他的话更急了,推搡着把白华往外赶。
“这说的是什么话?就算她没看上你,也不能让人自个儿走啊,她一个姑娘有危险怎么办?你一个大男人了,不要这么小心眼。”
白华被噎了一口,什么叫她没看上他?
他需要被她看上吗?
他素日里都打扮得干净仔细,一张脸横看竖看都称得上一句玉树临风,品行呢,他也自认不错,看上他的姑娘多得是,他需要被她看上,呵,可笑!
那江小姐虽然不想嫁人,但要是知道和她成婚的是自己,就怕到时候甩都甩不掉。
这么想着,白华嘴上也只是敷衍:
“江小姐是修仙者,不会出事的,这灵谧境里都是些小小的豺狼虎豹,连二等的灵兽都没有,她来去自如,余婶你就放心吧。”
余婶听到“豺狼虎豹”时,浑身都打了哆嗦。
她知道修仙者的存在,也知道白华也是修仙者。
十八年前,她三十岁,被少年模样的白华救下带到山庄,十八年后,白华容颜不变,自己却逐渐苍老。
她知道修仙者都有着一身本领,甚至长生不老,可就是没法理解他们的云淡风轻,就像虽然知道白华的真实年龄比自己还大,她也仍把他当孩子对待一样。
“行了行了,我去看看。”
到底是相伴许久,如家人一般,与其和她讲什么道理,不如安她的心,去外面走一趟,更是方便。
白华这么想着,还没走出门,就碰到了回来的江浸月。
余婶见状,连忙把身前的小子推开,拽起了姑娘的胳膊,帮她清理身上的淤泥。
“江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江浸月还沉浸在一日游的兴奋中,整个人如换新了般,一扫阴霾,光是从神态上看都叫人觉得她明媚开朗了许多。
“啊,我出去逛了逛,可能趴在地上时沾的,喏,我还带回些新鲜的茭白。”
余婶知道自己虚惊一场,松了口气的同时满是欣喜:
“江姑娘这么厉害,这茭白近处都找不到呢。”
“没什么厉害的,我碰上就顺手带回来了。”
看到江浸月平安回来,白华就转身处理兔子去了,他挽着袖子,几下就把兔皮剥了,刀艺精湛,剥下来的兔皮十分完整。
听她被夸,嘴里忍不住阴阳怪气:
“茭白难得啊,不像兔子,遍野都是,余婶你看看——”
“好啦好啦,你们都辛苦了,去休息吧,我来下厨。”
白华本还想呛江浸月两句,江浸月也挑了挑眉,一副不遑多让的模样。
剑拔弩张的氛围却被余婶轻飘飘的一句“我来下厨”打破。
两方敌对将军同时鸣金收兵,气氛如同沼泽地的腐泥,缓缓流动着窒息。
“呃,余婶你歇歇吧,我来下厨。”
江浸月硬着头皮就上,换来白华一个疑惑问询的眼神。
进了厨房,却见余婶笑眯眯地制止了她的动作,神色一脸了然。
“你会做饭?”
江浸月涨红了脸,终是摇了摇头。
她嘴里舌头打结,说不出“你做饭也很难吃”这样直白的话。
谁想余婶却拍拍她的手,递给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我懂,你放心。”
话音落下不过三息,江浸月感觉背后有股推力。
白华将挡在门口的她推开,熟练地扎上了围腰布:
“都出去吧,我来。”
他语气淡淡的,似是早就料到这两个人都不会做饭。
江浸月看着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看什么看,信不过我?”
白华挑眉。
她确实不太相信一个看起来如游闲公子的家伙擅长下厨。
“子英的厨艺最好了,每当庄里吃大锅饭的时候都要他来掌厨,江姑娘你以后可有口福咯。”
江浸月不以为意,难道婚后她还能天天指使继子给她下厨?
这不大好吧。
但事实证明,在白华的厨艺方面余婶不是瞎吹。
一道油焖茭白色香味俱全,入口脆嫩鲜香,竟比江浸月吃过的肉菜都好吃,甚至一下子就比过了她记忆中的素炒茭白。
——要是师尊也能来尝尝就好了。
江浸月飞快扒着碗中的饭,制止自己继续想下去。
另一道辣炒兔丁也很好吃,爆辣的辣椒掩盖了兔肉本身的土腥味,也辣得她额头直冒汗。
就着两道菜江浸月吃了整整三碗饭,坐着时还好,一站起来就感觉腹部的衣裳都要撑开了。
“吃这么多,就不怕明日连婚服都穿不上。”
白华收拾好碗筷,走到瘫倒在凳子上的江浸月旁边:
“出去走走?”
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日十六,天上的月亮不仅又大又圆,还很亮。
月光晕染在水面,江浸月和白华坐在河边的石头上,一时无言。
“我明日就要和你爹成婚了。”
一句莫名其妙的傻话打破了空气中的沉默,白华诧异地看着她,轻笑出声来:
“怎么?要我恭喜你俩夫妻恩爱,百年好合?”
“不是。”
江浸月神色认真而温柔,一双眼睛弯了起来,给她明艳的脸上添了几分颜色:
“明日,你可以在轿子边陪着我吗?”
我为什么要陪着你?
你,又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白华心里想着,话却怎么都说不出口,一种奇怪的情绪忽然堵住了胸口。
寂静的河边,本来只有风吹草晃和河水潺潺的声音,现在多了一道沉重而快速的心跳。
她不会听到吧?
发丝下的耳朵滚烫而通红,白华觉得有些丢脸,身子不由得向远离江浸月的方向偏了偏。
他眼神躲闪,一时不察就被人钻了空子。
冰凉柔软的手掌握住他的左手腕时,白华不由自主地僵直了身子。
江浸月却像没察觉到似的,不知从哪拿出了一长串花。
茉莉的清香向他扑侵过来,细软的白线,带着柔软的花瓣一圈一圈缠绕在他手腕,圆润灵巧的指尖跃动着,将细绳的头尾处打了个结。
“没有你的草环精致,但也挺漂亮的吧?”
江浸月望向他,月光将她的眼睛浸润得明亮。
白华忽然有点害怕那目光,别过头不敢作声。
“你不说话,我就默认咱俩是朋友了。”
好生霸道的人。
白华心中腹诽,却是依旧说不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