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兰掀开木锅盖,混着花椒香的热气扑面而来,让许久没吃过肉的人,忍不住直咽口水。锅铲翻炒锅里的野兔肉,让所有的兔肉都裹上汤汁,这才将野兔肉盛出来。锅底留了些安汤汁,将摘好洗净的豆角倒进锅里,翻炒了几下,加水,盖锅盖,焖煮。
满满当当一锅子兔肉端上桌,四个兔腿,大丫二丫一人两个,周秀兰叫他们先吃。
两丫头虽然早就馋得口水直流,却坚持等他们一起吃。
其实他们家吃饭,一家人经常分好几茬吃,没有等食的习惯。当然,作为家里干活的顶梁柱,周秀兰两夫妻通常都是最后吃的。
不过,俩孩子愿意等他们一起吃,这是好习惯,周秀兰自然没拒绝。
只是加快手上的动作,先将将红土火炉上煮熟的粥,端起来,盛碗里晾凉。锅里的豆角,也正好可以出锅。
这边饭菜都上桌后,钱卫国也回来,一家四口这才坐到饭桌旁。
早就馋坏的大丫二丫,见人都到齐了,再顾不得其他,埋头开始啃碗里的野兔腿。
小火咕嘟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兔腿,已经被烧得软烂,沾着满满油汁的兔腿,一口下去,满嘴都是肉,又香又软烂的肉,最关键这还是一整口的肉。要知道,以往吃肉,他们能分到像他们手指头粗的一小块就不错,哪能像现在这样,一整口一整口的吃肉。
这个认知让大丫二丫,不断加快吞咽的动作,一口吞下,立马又咬下一口。
那狼吞虎咽的动作,就像从来没吃过这样的好东西一样,也确实从来没这样让他们大口吃过肉。这让周秀兰都不忍心纠正他们的动作,却又担心他们吃得太快被卡住,只能轻声安抚,“慢些吃,还有很多呢。”
还没尝到味道的时候,俩孩子尚且能保持理智。
这会儿尝到从未有过好吃的东西,俩孩子哪里还听得进周秀兰的话,丝毫没放缓速度。周秀兰甚至听到,肉块在他们槽牙间碾磨,筋膜拉扯成银丝,黏住臼齿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二丫人小,整张脸几乎埋进碗里,鼻尖蹭到碗的边缘,汤汁都沾在她的鼻尖,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有几分滑稽。
周秀兰看着,忍不住发笑。
钱卫国见她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夹了快最有肉的兔肉放到她碗里,“让他们自己吃,你也吃。”不过,也提醒两个孩子不要咽到。
这年头的乡下夫妻过日子,嘴巴从来不多说,更没有给对方夹菜的习惯。
钱卫国突然来这么一出,周秀兰愣神了好一会儿,瞧着碗里的兔颈肉——那处活肉最细嫩,裹着层透亮的筋膜,心里好像被羽毛轻轻拂过一样,痒痒的。
鬼使神差的,她也夹了块兔肉放到对方碗里,“你也吃。”而后埋下头,慢慢吃起了碗里的兔肉来。
大概太久,太久没沾荤腥了,她觉得今天这块兔肉,前所未有的好吃。
打从懂事以来,钱卫国每天就有忙不完的事,从来没心思赏风景,更没心思看别人吃饭。他每天的生活,除了干活,还是干活,从来没去注意过身边人,或者身边事的细节。
这会儿看着埋头吃得欢的母女三人,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这样看着妻女吃饭,竟然能让自己感觉到开心满足。
这种开心满足,在看到碗里多出来的那块兔肉后,达到了顶峰,让他不自觉说出了以往从来不会说的话,“这是我吃到的,最好吃的兔肉。”
大丫二丫毕竟年纪小,又一门心思在兔肉上,没注意到父母之间那种黏糊糊的互动。
却也知道,这顿饭是他们有记忆以来吃得最开心的。
因为他们不仅吃肉吃到饱,还不用听钱母那大嗓门的叫嚷嚷,简直太开心,太开心了。
一家四口吃完晚饭,钱卫国负责收拾,周秀兰赶紧给两个女儿洗刷。
洗刷完,就让他们待房间里看书,她则回到灶间。
今天两夫妻摘了上百斤的藤茶,钱母不在,夫妻两就把藤茶拿回家,家里有电灯,摘起来比较方便。其实,藤茶最好的采摘时间是清明前后,那时候的茶最嫩,做出来的藤茶,最是苦后回甘。
现在采摘的藤茶,相对没那么嫩,所以得杀青前,得把比较老的挑出来。
叶子没啥分量,上百斤的叶子,倒出来,看起来跟座小山似的,两夫妻各拿一把小椅子,坐着挑。
一边挑,一边细细商量后头的事,“虽然咱们都有后世的记忆,但毕竟咱们上辈子都没摸过生意的事,而且家里的田,也不可能真就完全不管。所以,可能你先去摸摸门道,等摸清楚了,我再跟着一起去,会比较保险。”
之前着急离开这个家,是怕这个男人跟上辈子一样,心里头只有他的兄弟姐妹。
这两天看下来,她已经能确定,他是真的把她和两个孩子放心上,那她就没必要急在这一时半会儿去县里。毕竟,他们手头上一分钱都没有,要是她现在也跟着去,肯定会跟家里彻底闹僵,到时候钱母绝对不会给他们口粮,那他们连吃的粮食都要买。
周秀兰想,家里的粮食基本是她跟钱卫国种出来的,没道理还要他们花钱买粮食。
上辈子两人不过是任劳任怨的农民,没碰过生意,虽然多活了一辈子,对后世多了一些理解,但要去碰从来没碰过的东西,钱卫国心里其实也没底。
昨天很多话,都话赶话,脑子一热就说出来了,冷静下来后,他其实也觉得一下子步子跨太大,不保险,正想着怎么开口跟周秀兰说,“我还犹豫怎么跟你说这事呢,你就先说了。”
“我们都不是什么有大本事的人,就算多比别人活几十年,也不过是多知道一些后面的事。不代表重来一次,我们就能变成很厉害,我也想着咱们还是踏实一点,比较保险。”
昨天刚重生回来,又恰好遇上二丫生病的事,无论她还是钱卫国都处于应激状态,无论脑子还是嘴巴都处在亢奋中,说的,想的,都脱离了实际。
冷静后,仔细盘算,便会发现,他们现在是要什么没什么。
这种状态在老家,吃住不愁的情况下,日子勉强能过。
去了乡里,兜里一分钱都没有,住的问题就难解决了。要是再跟家里闹翻,家里不给粮食,那吃也是个问题。要是只有他们两夫妻,那熬熬也就过去,可带着两个孩子,那就没办法熬。
思来想去,最妥当的办法,就是钱卫国先去摸索门道。
“我也想着,接下来这半年时间,我们先山上倒腾东西,我每个圩日去乡里卖一次,攒点钱,再顺道摸索摸索门路。这样,到时候咱们租房子的钱有了,门路也摸索得差不多。”
两夫妻上辈子虽然活得窝囊,但一辈子没吵过架,除了跟两个人不争不抢的性格有关,跟他们的三观比较相似也是有关的。就像现在,两人的想法都差不多,商量起事情来,就特别简单和谐。
钱卫国觉得这样很好,但想到昨天晚上答应大丫的事,又有一些为难,“可我昨晚才答应大丫,九月份就让她上学,这就反悔,她该不高兴了。”
搁以前,钱卫国肯定不会在乎孩子的想法。
可上辈子亏欠两个孩子太多,这辈子他想好好弥补,自然在乎孩子的想法。
这确实是个问题,给了孩子希望,又让孩子失望,最要不得。
斟酌再三,周秀兰最终想了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想办法给她买点图画书。”
钱卫国和她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倒是大丫这丫头,捡着叔叔和姑姑小时候的书看,叔叔姑姑在家的时候,遇到不懂的,还会问他们,有识了一些简单的字。
但那点识字量,看点图画书还勉强,其他的书,就不用想了。
周秀兰的话,让钱卫国的眼睛当即一亮,“这个注意好,图画书又可以识字,又可以看图画再好不过。”说起这个,钱卫国觉得他们也应该识点字才是,“一些简单常用的字,咱们也有必要学一学。睁眼瞎做买卖,容易出问题。”
“行,那咱们也学,让大丫教咱们。”两夫妻同样是家里的老大,打小就要帮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都没机会上学。两辈子两人的精力都在种田上,压根没想过识字啥的。
如今再来一次,想过跟上辈子不一样的生活,就要努力多学点本领,“对,大丫这孩子会读书,咱们跟她学,错不了。”
昨天兴奋下说的话,让两夫妻有种摸不着的漂浮感,今天这一番聊下来,两人感觉踏实了。他们不是什么大人物,没有过人的本领,没办法一下子改变眼下的状况。只能像他们今天聊的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踏出一条属于他们的路。
好在两人别的没有,但不缺耐心。
他们都相信,只要他们有耐心,肯吃苦,一定能慢慢改变眼下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