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另一猎人啐道:“现在说这些没用啊,先把眼下这些狼人杀死才是重要的!都想想怎么办吧!要是这些狼人杀不死,咱们……”话语止歇,似是已预料到后果,最后那“会耗死的”四字晦语,并没有说出来。
一猎人道:“你怕啦?”
方才那猎人回应道:“呸,我怕个屁。只是……只是输了的话,真他妈够窝囊的!”众人默然不语,都知敌人数量忒多,并且打不死,这一战定是十分艰难,输了当然不可怕,可怕的是……全军覆没,叫敌人为所欲为,进攻人族。
钦臣纵使心中不安,却丝毫不露,始终镇定不慌,中气十足道:“兄弟们,这一仗还是老规矩:宁可战死,也绝不后退!”
猎人们齐齐应道:“是!”
陆小幺道:“族长,有没有战术啊?”
钦臣道:“不杀。但直接撕裂他们的四肢!”这一战术,便是叫敌人的不死之身失效。所谓杀不死你?没关系,我也不杀你。只需叫你缺胳膊少腿,却也杀不了我。
猎人们齐齐应道:“是!”
话不多说,猎人们与狼人们很快战成一团。
如果说,这是一般的狼人,纵然数量很多,可猎人咬牙与之拼死一战,或许也有战胜的希望。可是,糟糕就糟糕在,这些狼人,并不一般,而是,具备不死之身!因而,猎人族虽是找到了窍门,可令人无奈的是,相比于直接捏碎喉骨,撕裂四肢明显要费时费力一些。加上狼人太多了,仿佛来之不尽,显然做足了准备,而猎人后援失守,哪有充沛的力量应对这场车轮战?
只见血肉飞溅,尸横遍野,场面一时间血腥无比、惨烈无比。
卜幼看得心惊肉跳,中途一度不忍再看,埋头在吾爱的肩膀上。吾爱一下一下拍着她的背,安抚着她。
过了许久许久,战到最后,林地里,断肢残躯遍地都是,落叶被鲜血染红,如同红衣枯鬼那般洋洋洒洒,飘落而下。阴风一扫,血气弥漫,化入丝丝云雾直上青云,与那天边红月缭绕纠缠,别是一番猩丽无边。
此刻,地上已瘫了许多许多的尸体,多数是狼人的,少数是猎人的。然而这个“少数”,若是更为贴切地形容,应该用“全军覆没”来形容,除了一个人,尚且活了下来。
而这个人,便是钦臣。
他独身一人,站在遍地尸体的林中。身体已是血迹斑斑,伤痕累累,都是被狼人撕抓出来的伤口。他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气。而这林间寂静,喘息声便显得异常清晰,可闻隐隐发颤,似乎已经濒临体力的极限。
无疑,他现在需要休息,来缓解身心的疲惫。可是大敌当前,狼人们怎会轻易饶过他?不给他丝毫喘息的机会,狼人们再度将他团团围住,齐齐攻了上去。钦臣急喘一口气,捏了拳头,再度应敌。
狼人们高大魁梧,站起时,身高二十尺之高,是一般人的三倍有余。钦臣被层层包围其中,很快,便看不见他的身影了。只能看到,不时有狼人被一脚踹飞出去。然而,似是狼人太多,钦臣又体力殆尽,根本来不及撕裂对方的四肢,因而,被踹飞的狼人仍能活动,甚至在半空中,足底一蹬树干,又转瞬原路反弹,再度围了上去。
卜幼只是在一旁观看,都觉得这一战,好累好累……心道:“钦臣没有三头六臂,狼人又这么多,打也打不完。过不了多久,体力没了,怕是会……被撕咬碎的。”
然而,她虽是这么想,竟是不料,狼人们迟迟攻不下来?心中又惊又疑:“钦臣族长的耐力忒也厉害!或许有转机出现?”
吾爱却道:“大人不妨再仔细看一下,那些狼人状态如何?”
卜幼便抬眼一看,道:“还在打。”忽而一顿,却又道:“不对。”
吾爱道:“哪里不对?”
卜幼道:“狼人虽然还在打,但是没有死掉的。也没有被撕碎四肢的。而且……而且相比于之前,被踹飞的也没有了。”
吾爱道:“那么,狼人们明显占据上风,可为什么迟迟不杀死钦臣?”
卜幼这才了然,道:“原来是,这些狼人想把钦臣拖到筋疲力竭,再也打不动,不,应该是连站也站不住为止!”
吾爱道:“这便是辱虐。”
试想一下,堂堂猎人族长,被敌人团团围住,踢来踹去,却没有能力反抗,最终因为体力不济,趴在地上,连根手指都抬不起来。而敌人们则尽情嘲笑玩弄他。这是何等的耻辱?
卜幼心中又悲、又痛、又气。她十分感同身受,敌人就在眼前,而自己却被敌人用卑鄙手段,按在地上凌辱,却又反抗不得的滋味,那比直接死了还要备受煎熬。
这时,吾爱道:“大人以为,如果钦臣打不动了,那时,狼人们会不会杀了钦臣?”
卜幼心下一沉:“这……”
便在这时,狼人们终于齐齐停止了攻击,四散向后退开几步。卜幼紧张道:“打完了吗?难道,钦臣族长已经……”
忽听得“噗通”一声,只见包围圈内,钦臣再也撑不住了,瘫倒在地,死了一般一动不动。而经过方才的搏斗,他明显伤得更重了,血肉外翻,不见一处好皮,好似血人一个,已不能辨得本来的模样了。卜幼看得心惊胆战,又忆起往事,不禁眼眶含泪,双手捂住了脸。
吾爱把卜幼搂在怀里,怜惜一般,道:“大人看开一些。有句话说得好: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他这话听起来,似乎钦臣已经死去了。然而,过得片刻,忽听狼人们发出呼呼声响。卜幼忍不住用余光探寻而去,猛地一怔,道:“啊!”
吾爱挑眉,道:“怎么?”
卜幼喜从中来,指地上的人,道:“你看!”
只见钦臣忽然动了一动,半晌,双手撑在地上,慢慢的,竟坐了起来。用力喘息一会,待有了点力气,再单膝支地,撑着颤抖不止的双腿,渐渐地重新站起。身体虽是颤颤悠悠、摇摇晃晃,站也站不稳,可好在还是站住了。
他虽是不说话,却是用这副顶天立地的姿态,无声宣战道:“再来!”
可是目下,只要一个普通的狼人,随便一脚,便能将他再度撂翻在地。卜幼方才稍稍放松的心,又立时紧张起来,只恨不得魂穿过去,帮钦臣一把。激动之下,她竟站起身来。吾爱微微一笑,一把将她拉下,轻轻拽入怀中,安抚道:“大人稍安勿躁,静观其变。”
只见,在这本应乘胜追击的时刻,那些狼人竟不再攻击,只是包围住他,不叫他逃跑。卜幼见此一状,之前心中升起的想法愈加强烈,愈发不安。过得片刻,忽听得“沙沙”声响,似是脚底摩挲树叶,有其他人走来了。
吾爱捏了下巴,做思考状,道:“咦?是谁来了?”
只见狼人们纷纷颔首退开,恭敬至极,让出一条道路来。一个人昂首阔步,走到了钦臣的面前。
来人一席灰色长发,双瞳湛蓝深邃,下半张脸被银色面具遮盖,负手而立,举手投足间,皆难掩贵族之气。卜幼的心沉落下去,道:“果然是绯!”
吾爱却似是现在才猜到,轻叹一声,喃喃道:“难怪狼人迟迟不杀了钦臣,原来,是要留着他的命,等着绯来发落。而绯,可是恨极了钦臣啊……”
几日前,在走马灯专卖店里,绯尚且被钦臣压制,一口窝囊气忍在肚中,敢怒不敢发;却谁又能想到,今时今日,风水倒转,摇身一变,钦臣沦为了阶下囚,而绯,却成为了座上客?
这口窝囊气,憋了十五年,今日,终于可以高高在上地发出来了。绯道:“抬头。”
钦臣缓缓抬头,看到来人后,惨然一笑,又垂下了头。他早已猜到是绯在幕后攒局,也早已猜到,这一天,终会来临,因而并不惊讶。
绯抓住钦臣的头发,叫他抬起头来,冷笑道:“怎么样,被人痛扁的滋味如何?这都是你自找的!”他在钦臣府这些年,钦臣虽不曾亲自打骂他,可其他猎人看他不顺眼,私下里,有时逮着机会便打他一顿。他只不过是,把这些年挨的打,统统还给钦臣。
绯又道:“看到你现在这副血糊糊的惨样,本太子之前挨的打,都值了!是不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你还有这一天?嗯?”
钦臣似要说话,但伤得严重,又着实没什么力气。一开口,猛烈咳嗽几声,喘得更甚,加之心中悲痛,实在说不出话来,只是摇头。
绯道:“料你也没想到,不然也不会输的这么难看……难看死了!”他还是那个样子,纵使心中有气,纵使想羞辱钦臣,却还是学不会说十分难听的脏话。更多的是横眉怒目,用行动来表示心中悲愤。于是,又道:“跪下吧。”猛然抬腿,踹向钦臣膝弯,叫他跪倒在地。
可男儿膝下有黄金,何况钦臣是猎人族长,代表着猎人的威严,焉能随便跪地?钦臣双手撑地,试图勉力站起,却是头一阵烈痛,竟是被绯用脚踩住了头,将他又死死按了下去,甚至逼得他以匍匐的卑贱姿态,叩首跪地。
若是平时,绯当然没有这么大的力气,能逼得钦臣就范。可是现在,钦臣体力已经耗光,全然没有力气反抗了。方才他能够站起来,也只是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力,想想身上担着的这些责任,只道自己不能死。这才从昏厥边缘,咬牙站起。
绯用力踩碾着钦臣的头,居高临下地道:“你杀了我的家人,叫我变成一个废物,困了我十五年,这些深仇大恨加起来,你说我该怎么出这口气才过瘾?”钦臣并不说话。
绯气急,道:“说话!”钦臣却仍是不说话。
卜幼知道,这个时候,钦臣哪还有心力说话?难道要他真的给出什么建议吗?绯却以为他端了这副漠然的姿态,是在默默表达他的不服气。
于是,发了狂一般,绯一脚又一脚,踹在钦臣的身上。他用狠了力气去踹去踢,可他身穿束缚衣,这样强行牵动肌肉,其实自己也十分地痛。但即便是痛,也抵不过心里的恨,他总是要出这一口恶气的。
他每踹一脚,道出一句:“说话!说话!!说话!!!”
终于,无奈一般,钦臣咳嗽了几声。绯这才微微一停,见他嘴里呢喃,凑过身去,道:“你说什么?”他现在期待钦臣一切歇斯底里的表现。
然而,钦臣却喘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或杀或剐……或辱,随你的便吧。”
这个答复,便是承认了他当年杀绯的家人,是做错了,接下来,无论受到什么惩罚,他都认了。这本该十分叫人满意的,可是绯却似乎更怒了,不,不只是怒,确切的来讲,应该是更加焦躁欲狂了。
他希望看到的是,钦臣毫无悔错之心,奋起反抗,而他,一遍又一遍将钦臣打倒,最后,钦臣十分窝囊、十分恐惧、十分绝望的,像个彻头彻尾、完全失败的孬种一样,一遍又一遍跪地磕头,向他求饶。这时,在这种濒临崩溃的绝佳时刻,他高高在上,再给钦臣最后致命一击,实现完美的报仇。如此,才能消解他的心头之恨。
而不是,死到临头了,却听到钦臣心平气和的,哄慰孩子那般的,摆烂认错。这与他设想的天差地别!
钦臣的命已经唾手可得,任他拿捏,可是事到临头,钦臣却轻易认罪认罚,丝毫没有窝囊、恐惧、绝望。这算什么?即便是报仇了,他又有什么快感?又是为什么,他会忽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无力感?如果就这样轻易杀了钦臣,他的家人还能复活吗?
他忽然想起来,在走马灯专卖店里,钦臣听了他的话,反被姑姑划伤;又忽然想到,钦臣被猎人们一遍遍喊着“族长!”;想到他曾亲手杀了钦臣的老婆孩子……
不,不不不……
他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些?
绯眉头紧皱,在原地来回踱步,又想:“钦臣就是有罪!他杀了我的家人,叫我变成一个废物,又关了我十五年,叫我受尽屈辱打骂。他就是有罪!有罪!!有罪的!!!我……我还是要按照原计划进行,狠狠的,辱虐他一番,再将他杀死!对,就是这样的!我现在就要这么做。”
想罢,似是生怕自己犹豫,绯忽然一偏头,叫道:“来人!”
先是听得“当啷”声响,仿佛钢铁撞击,只见几个狼人手拿锁链,走了过来。那根根锁链又粗又重,一端连接着尖锐粗沉的钢勾,寒光闪闪,好似狼人的巨齿獠牙,轻易便可以咬碎人的骨头。卜幼暗暗心惊,隐隐猜到了什么。
果然,听得绯道:“把这些钢勾,钉入这恶人的身体!”
狼人们应道:“是!”
只听“咔嚓”声齐刷刷响起,钢勾轻易破开本就血糊糊的皮肉,穿透每一根骨头。打眼一看,不是人体上钉着钢勾,却是钢勾上插了一个人体。钦臣疼得浑身颤栗,几欲昏厥,却还是忍住了,不发出一声。
绯恨恨道:“你给我的身体里钉了七百根钢勾,我才还给你七十根,怎么样,我是不是对你很好?你该磕头感谢本太子!”
卜幼只是旁观,便已看得心惊肉跳,血液倒流,轻声道:“这虽然是七十根,在数量上,跟七百根差的很远。可是这些钢勾,却根根粗重,一只手掌都握不住。七十根加起来,已经完全覆盖了钦臣全身的关节肌肉。只怕是……”说到这里,心中不忍,便不再说了。
吾爱却将她没敢说出的话,不加掩饰地说出,低声道:“已是废物一个了。”
钦臣哑声道:“不太好。有点疼。”
他方才被钉入钢勾的时候,不喊一声,现在却喊疼。只因绯既然开口问了他,那么,若是他不回应,或者说是不疼,倒像是刻意挑衅。他自知死到临头,只盼死个痛快,无意硬撑挑衅,便说了“有点疼”。
这个“有点”,虽是轻描淡写,却实际上,是很疼很疼的。毕竟全身的骨骼肌肉都在一瞬间被捅了一个对穿。这种极致疼痛,并非常人所能忍耐,只是他意志力强大,才咬牙不吭一声。现下,回答完这六个字,好似真的疼极了,心力交瘁之下,他再也撑不住,骤然昏了过去。
绯一怔,立时伸手探他鼻息,发觉没死后,才松了口气。心道大仇未报完,哪能叫他这么容易死?冷哼一声,偏头吩咐道:“拖着犯人奔行!押回营地牢狱!”这话说完,一狼人将他托在肩上。他身穿束缚衣,跑不快的,何况身份尊贵,便由属下载着他奔行。
狼人们应道:“是!”手拉锁链,飞快奔跑起来,速度极快,卷起呼呼风声。而钦臣一路被拖在地上,颠簸起伏,轻飘飘的好似一片残破落叶。
一行人飞奔渐远,最终消失在黑夜之中,红月之下,林原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