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一手握住了那拳头,不过,却只是握住,防御为主,并不反击。
其他猎人心知佚名的力量绝敌不过猎人,均不出手相助,只站在一旁悠闲观战。
一猎人问道:“大家猜猜谁赢?是佚名赢,还是阿坦赢?”此时正与佚名对战的猎人名叫“阿坦”。
一猎人答道:“这还用说嘛?那佚名只是个普通人,阿坦却是猎人,定是阿坦胜!”
听到“普通人”,卜幼着实一惊,心道:“佚名在猎人族当职,我还以为她也是猎人,却没想到是个普通人。”顿了一顿,又心道:“也对。若佚名是猎人,那便是狼人族的死敌,绯与猎人族有血海深仇,怎会把一个猎人留在自己身边呢?亲近一些更是不可能的。是我先入为主了。”
这时,一猎人附和道:“没错,咱们虽只是普通猎人,可那也是猎人,力量在整个人族都是佼佼者。一掌把一个人拍飞那是轻而易举的。这狗贼佚名虽然会点功夫,但也就是个普通人,怎能与猎人的力量相抗衡?等着吧,阿坦会轻易把她的手骨,不,是把整条手臂,摧毁!”
“阿坦,这女人身为人族一员,却不帮人,只袒护一只狼,死不足惜!打死她这个吃里扒外的狗贼!”
“对!今晚,咱们就给她一个惨重的教训尝尝!”
卜幼见那猎人身强力壮,而佚名却纤瘦单薄,单单是体型对比,便颇是惨不忍睹,双方对博怕是以卵击石,担忧道:“吾,我们要不要帮她?”
吾爱却不慌不忙,道:“大人何必着急。你看那两人的手。”
“手?”卜幼依言望去,登时眼睛一亮。
便在这时,一猎人也忽然叫道:“不对劲!”
一猎人茫然道:“怎么了?”
一猎人惊道:“你们看,阿坦用拳头顶住佚名的手,按理说能瞬间将她的手骨摧毁。可是没有,那狗贼的手竟然晃都不晃,牢牢顶住了阿坦的拳头!”
卜幼啧啧感叹:“她竟然能顶住猎人的拳头?!好大的力气!”
吾爱却道:“但这……可不见得是好事。”
这时,一猎人道:“看来这女人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阿坦,亮出真正的实力,叫这女贼看看,猎人的力量可不是她能挑衅的!”
对于猎人族来说,力量和速度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武器,也是维系整个部族的根基,是断然不允许被挑衅的,连质疑都是不可以的。现在,遇到一个普通人,而且是维护狼人的普通人向他们挑战,岂有战败之理?定要叫她尝尝,一手捏断狼人喉骨的力量是有多么的强悍!
只听得“撕拉”一声,阿坦身上的衣物突然爆裂,强壮的肌肉爆裂突出,筋骨虬结粗壮,血脉贲张,虽身高不变,但整个体型比之原来强壮了将近两倍,仍可用“庞然大物”来形容。
卜幼看得呆了一呆,心道:“这应该就是猎人族的暴血技能!”
原来,方才阿坦虽然以拳头相击,却并非展露真正的实力。对于猎人来说,只有暴血后,肌肉膨胀到最强壮有力的状态,才能展现出猎人真实的战斗力,这也是面对狼人时才会展露的最强战备状态。
据说,在暴血状态下,猎人的手能轻易地将钢铁捏成一团,就像普通人捏纸团那样轻易。卜幼不禁担忧:“这样的实力用来对付凶悍的狼人尚可,可现在,却用来对付一个女孩子?”
果然,佚名的手开始发抖,渐渐的,嘴角溢出一丝鲜血,染红了白布。想来,她之前本就遭了猎人一拳,已受内伤,现在又承受猎人暴血后的拳击,以至于体力不济,可饶是如此,她也仍不退缩。
一猎人哈哈笑道:“看看吧,她支撑不住了!”
另一猎人却不太赞同,道:“可是……在阿坦暴血之后,她能坚持到现在都不倒下,已经很厉害了!”
有的猎人附和道:“是啊是啊,要是换了普通人,恐怕全身骨骼都被震碎了。”
卜幼:“岂止是‘厉害’,佚名用的是单手!”
吾爱赞同道:“的确。那猎人用暴血后的体态对战,但那小姑娘却在身负伤痛之下,始终以单手较量。孰高孰低,便已分晓。”
眼见一帮猛男对付一个女孩子,卜幼暗暗攥紧了拳头,再也忍不住,跃将出来,愤愤道:“你们到现在都没有打倒佚名,便是已经输啦,还不住手吗?可太欺负人啦!”
一猎人听闻卜幼说话,吃了一惊,道:“你是谁?从哪冒出来的?为何闯进府中?”
卜幼道:“我只是一个过客,看到你们一帮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女孩子,看不过去,便出来为她讨个公道!”
那猎人听闻她话,也觉有理,脸红道:“阿坦,咱们输了!佚名只是一个女子,咱们大老爷们不与小女子计较,暂且放了她吧!”
然而其他猎人却大都不这么想,道:“不一定输了!两人只是用拳头较量。阿坦要是跟她展开拳脚打起来,一定打得过她!”
“这女人袒护狼人,不管怎么样,是与咱们敌对的!族长心地好,不愿杀她,咱们就当这个坏人罢了!日后悉听族长处置,总归是为人族做件除恶好事!”
众人齐呼:“阿坦,手下别留情,直接杀了她!”
“杀了她!!”
“杀了她!!!”
卜幼:“你们太过分啦!”
说着,她便要奔过去救人,然而,又是脚尖刚一离地,却被吾爱拽了回来,听他道:“大人何必这样恼怒?你若站在猎人族的立场去看,若说这个女孩是一般人,猎人族以保护人族、灭除狼人为己任,定然不会为了争一时之气而杀人,可是这女子却是狼太子的贴身护卫,这便不一般了。在猎人眼中,这形同奸贼,与敌人无异,该当诛杀。这与云白双鬼一案没有什么不同。”
卜幼:“有不同的。”
吾爱:“哦?”
卜幼:“湿婆女直接或间接害了云白全乡的人,这种血海深仇,旁人的确不好插手。可佚名并没有害人性命。”
吾爱:“但佚名保护绯,便是与狼人族为伍,与猎人族为敌。”
卜幼叹了口气,道:“有许多事情,出于人情,出于境遇,出于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所做出的选择是无可奈何的,不能简单地用冷冰冰的立场来决断。”
吾爱:“那要凭什么来决断?”
卜幼指了指他的:“心。”
她道:“用心感受,问你的心就好了。只要你的心是坚定的,那么任何事情,都会有一个清晰的答案。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不会迷路。”
吾爱喃喃道:“是么……”
卜幼不再多说,回头观望战况,只一眼,却叫她大感意外。
只见此时佚名的左手和阿坦的左手紧紧黏在一起,颤颤发抖。
而阿坦,竟牙关紧绷,额头流汗,似是有些吃力?
一猎人道:“阿坦,你还磨蹭什么,双拳出击!”
阿坦咬牙道:“好!”右拳“呼”的攻出,拳锋劲急,猎猎生风,力道之大,即便对面是一块石头,也能一拳将之捣成碎末。
众人只期待看见那女孩粉碎的手骨,不,是整条粉碎的臂骨!
然而,只见佚名也出右掌,“砰!”的一声,结结实实顶住了阿坦的拳头,竟没有被摧毁纤细的手骨。反而,两人的左右手双双黏在了一起,谁也不让谁。
渐渐的,阿坦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些,青筋跳动,拳头发颤。
而佚名,则因脸缠白布,看不见她脸色,但见嘴巴附近的白布更加腥红,应是吐出了更多的血,受伤不轻,可她的眼神,却始终坚毅无比。
一猎人愤愤道:“愣着干什么,一脚踹飞她!”
阿坦艰难道:“不是我不出手啊……是,是我……操!是我没办法动啊!”
众人大吃一惊:“什么?”
只是双拳被桎梏住了,双脚仍是自由的,怎会没办法踢飞一个小女孩?
下一刻,却见阿坦忽然后退了一步。
猎人们登时惊讶无比,又羞又恼。
须知,猎人可以因为力量和速度不及敌人而战死,却绝对不允许做逃兵。在猎人的必修课中,首先训练的不是力量和速度,而是耐力。一个猎人战到最后,哪怕力量和速度消耗尽了,也仍要凭着耐力与敌人拼死一搏,直至竭力死亡。
一猎人怒道:“阿坦,你怎地做逃兵?!兄弟们都瞧不起你!”
阿坦从牙缝中艰难挤出一句话,啐道:“老子没有后退!换你来试试?!别他妈站着说话不腰疼!”
那猎人回骂道:“你那不是后退是什么……”
“别吵了!”一猎人打断道,“你们看地面!”
只见阿坦虽然后退,可脚底扎入地面,每后退一步,脚底用力擦着地面,地面便随之深陷数寸沟痕。显然,阿坦此刻腿部肌肉爆发,灌注力量于足底,用力抵住地面,企图不叫自己后退,但奈何对方力量始终非他所能抗拒。
因此,他便如一块压地巨石,却被佚名强行逼退,脚下所过之处,压出地面道道沟痕。若他抬腿来踢,恐怕立足不稳,立时被佚名掀翻在地。
如此形势之下,毫无疑问,尽管阿坦以暴血状态对付佚名,却还是输了。
猎人们惊讶得久久未说出话来。
过得片刻,一猎人怔怔道:“这女人到底是什么来历?怎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一猎人愤愤道:“这谁他妈知道?对了,这女的当初是小狼崽子从街边捡回来的!我就说她来路不明,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肯定不是什么好鸟!”
一猎人猜测道:“会不会也是个猎人?若不是猎人,怎么可能纯凭力量打败暴血中的阿坦?!”
此话一出,立时有好几名猎人做呕吐状,恶寒道:“呸呸呸!怎地可能?她与阿坦对阵,若是猎人,至少也要暴血对抗,可是她的体魄没有暴血后应该有的强健粗壮!肯定不是猎人!”
“对啊,而且没有哪个猎人会袒护狼人,与猎人为敌的!这女人应是用了什么歪门邪术!”
“不管是谁!总归是人族的叛徒!狼人族的奸细,贼子,走狗!大家一起上!灭了她!”
猎人们素来专门猎杀强悍狼人,当下却围攻一个少女。纵使这少女似乎身负强力,却奈何没有三头六臂,又怎能只身逃脱重围?此时,其他猎人包围住了她,齐齐提足飞踹,佚名双手仍与阿坦抗衡,这时若要脱手抵抗,那么阿坦会立时将她毙于拳下。
这却如何是好?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忽然,一抹玲珑身影闪进人群,劈手挑开阿坦和佚名黏住的双拳,随即,如影一般晃了出去。
下一刻,猎人们的拳脚便即扑空,定睛一看,却哪里还有佚名的身影?原来,是方才有人飞快抱走了佚名,又飞快飘走了。
可是猎人们的敏捷度岂是吃素的?当即反应过来,转眼看去,只见那将佚名救走的人娇小玲珑,白白瘦瘦,一身绵软白裙,显是个少女,不是卜幼却是谁?
一猎人斥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插手?你们也是狼人族奸细?”
卜幼道:“不是。我只是看不惯你们一起欺负一个女孩子,这才出手的。”
一猎人道:“还跟她啰嗦什么,一并抓了!”趁着离卜幼距离极近,立时闪电般出拳,攻向卜幼背心,企图将少女的脊骨一拳折断。
然而,半途中,小臂却忽然一紧,已被一只修白手掌握住,令那拳头瞬息间停下。听闻一句:“兀那脏手,不必……”说到这里,那猎人面色已渐显痛苦,腕骨咯咯作响,似要碎成粉末。
卜幼劝阻道:“吾,点到为止!”
吾爱微微一颔首,道:“小仆遵命。”由是,那句未说完的“不必要了”,转而换成:“——脏爪拿开。”甩手将那脏爪丢了出去。
那猎人的手虽因此保住了,却呆立原地,大约是今晚受到的刺激有些多了,叫人以为在做梦。
他是断然想不到,不但佚名深藏不漏,而且,这个陌生男子更是高手中的高手,不仅能瞬息间将他的拳头逼停,竟还有力气将他的腕骨捏碎。关键是,这男子神态自若,似乎捏碎土块那般轻易。须知,猎人的骨头较之常人来说,可是如钢铁般坚硬,哪是能轻易捏碎的?如此看来,这男子的力气怕是比猎人还大,较之族长,恐怕也毫不逊色。
而普天之下,何人会有这般能耐?
其他猎人却不知这个猎人的想法,即便是知道,猎人在暴血后,大都性情刚猛暴烈,以消灭敌人为己任,不计生死。如今却先是被佚名挑衅,久战不胜,后又被卜幼截胡,接连被挑衅,让他们颜面何存?定是不能放过他们,于是,猎人们齐齐围攻。
然而,只见吾爱一手托抱着卜幼,另一手拎了佚名,几个起落,轻飘飘便落在数丈之外的房檐上,任猎人们如何追击,他们三人便似一阵风,飘忽不定,始终无法将之擒拿。
一猎人狂怒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来猎人族的地盘有什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