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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安处 第135章 第 135 章

作者:很饿大王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19 14:36:44 来源:文学城

接下来陆岑川又分别尝了两个做出成品的帮厨的手艺。

兔肉火候稍欠,调味儿偏的有点儿多,不过这是常在坊的主菜之一,王小喊也不可能叫他上手练这个,可见是纯看的,徒有其表,倒也还行。另一个拌豆腐调的倒是有板有眼,据说平日几个凉拌的小菜都能独立制作,仨月帮厨没白干。

又叫他们分别展示了一下刀工,两个帮厨整天在厨房里做得最多的就是切东西,主料辅料荤菜素菜,虽然一般,熟练度还是有的。

很好。

陆岑川点了点头,并没有潜藏的厨房杀手。一个务实一个敢拼,王小喊这两个名额虽然是瞎糊弄的,到底也不算蒙错。再加上一个学习能力不错又稳得住的木梧桐,老店里王栓还有个下手,等教导上一段日子,厨房里就不用担心了。

把这三人定下,丁艾推荐的三人也叫来看过,陆岑川在心里一盘算,常在坊现今也算稳当,需要补足的不过是几个杂工跑堂,从陈中人那里随便踅摸便可。反倒是种菇那边,需要的人手品质比常在坊高上太多,要是再出个刚刚接触皮毛,就敢威胁要出卖“秘诀”的,不用杨路,陆岑川就能笑自己一年。

而且交接上虽然没什么问题,从前杨路也常常带着她处理相关事宜,但不实地看一看,总觉得没有眼皮子底下这么有把握去运作……

果然还是经验太少,刚上手也有些紧张。

好在那边也不是人手紧缺的状况,决定暂且先看看再说。

不过今天这名额倒是没秦河什么事儿,作为丁艾名正言顺的徒弟,也不知道那小子学得怎么样了。陆岑川就问到,

“你平日里教秦河认字儿了吗?”

丁艾一愣,

“东家您不是说笑?我才认识几个字,还教别人呢?”

他少时确实读过书,但后来……也就只看看账本了。

陆岑川看了丁艾一眼,知道他虽然勤学好问,却因为少年坎坷,已经没有读书的心了,所以安稳起来之后也不再进学,都是为了更好的生计在筹谋。

对于他的选择陆岑川没什么想法,读书之类,在陆岑川心中就跟九九乘法一样,都是基础技能,掌握就行。愿意深入研究的自然可以不停攀峰,志不在此的,当然就可以去做别的。

在掌握基础的前提之下。

“几个不也比他半个都不认识强?我特意叫他跟着你,难道以后连个账本也看不懂,去做小跑堂?”

想想也是这个理儿,光顾着教实干处事,反倒把这个疏忽了。丁艾点头应诺,又听陆岑川到,

“店里识字的太少了。”

丁艾跟掌柜,最多再加个王小喊,可王小喊认识是认识,也就那几个,还写得一塌糊涂,做本帐都愁人。

“至少数字跟店里的菜牌儿要都认识,全员都需要,这事你跟掌柜的安排一下。”

想了想常在坊现在菜品的数量,陆岑川定了个很宽松的期限,

“过年之前完成。”

“……哈?”

打从跟了陆岑川,丁艾第一次没能跟上思路,对她的决定表示了疑惑。

“东家的意思是说,要教手下的伙计们认字?”

丁艾脑子还是活泛的,一瞬愣神之后立马反应过来,陆岑川也点头认同,

“不用认字那么大工程,认得菜牌儿跟数字就行。”

丁艾表情微妙,仿佛在说那不就是认字?

“当然不是啊。”

陆岑川莫名其妙,提笔能写见字能识,日常交流使用无障碍,这才叫做认字。

记记菜牌儿跟数字叫什么认字?还不是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最多叫看习惯死记住了,我只是给这习惯的形成加了一个期限而已。”

丁艾哽住,默默回想自己念过几本书,能不能达到陆岑川“提笔能写见字能识”的程度,有点儿心虚的回答到,

“……东家,您对认字的要求太高了……”

如果认字是这么高的要求的话,人人都能去县衙当文书。

“不可能,文书还需得字写得好。”

更别提那些文章定式跟遣词造句,光认字哪行。

丁艾:“……”

我这东家说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不过这事儿丁艾没立即应下,掌柜听了也觉得有些为难。

不为别的,一是生意忙,各处人手零散很难集合;二是他俩都没有教人的经验,实在是怕做不好。得力手下表示办不了,陆岑川只好亲自出起了主意,

“又不是叫你们像私塾先生似的开课教书。”

“开店点名教两个,关店总结验成果。”

一举多得,陆岑川觉得很可行。

而丁艾被她这说辞弄得头晕,什么点名什么总结,从前没干过啊!眼看这一天忙忙碌碌又到了陆岑川回家的时候,拽住她不让她说完就跑,

“东家,愿闻其详啊!”

跟不上思路就算了,交代清楚具体事项都没法儿办,丁艾简直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一不做二不休,叫陆岑川用更好理解的方式,细细说来。

于是丁艾又跟着陆岑川回村,被科普了一路有的没的。陆岑川对他没甚戒心,但多少已经习惯了整个时代的局限,言语上自动就有过滤。

不过两个时代间的差异实在有点儿大,当丁艾问她,叫伙计们认字到底有何用意的时候,竟得到“方便大家交流理解,还能省事儿”的回答,简直没法儿接话。

最终还是陆岑川敷衍,

“有什么用处以后就能看出来啦。”

基础技能,早晚都能有用,至于是在哪儿有用,反正至少不用因为不识字,叫她特意出个图示说明书不是?

陆岑川心意已决,丁艾也不多做劝阻。又不是什么坏事,读书认字,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会,自己的东家竟然这么轻易就为手下人创造,若有人抱怨,应该就是不知好歹了。

到了夏家,两人又说了一会儿签到跟账目核对的事情,收起陆岑川画的名牌图纸,丁艾婉拒留下吃饭的客气话,躬身告辞,出门走了好一会儿,才觉得周身压力消失干净。

他可一点儿也不想跟那位据说是来蹭饭的萧公子同桌共食。

虽然几日前已经在店里见过,但就算萧公子笑得再和煦,也肯定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啊!竟然不是之前那位少年王爷的陪客,而是东家自个儿的友人吗!?

心有余悸的抹了一把汗,丁艾心中感叹,不愧是我看中的东家。

赶在天黑之前回了城,丁艾直接先去找人定做名牌。因为陆岑川要求底部有类似印章的设计,刻上持有者的名姓,当一个签名的印鉴用,找的工匠花了几天才完工,还好不用上漆,不然还得更久。

等常在坊众人拿到名牌的时候,每天识字已经成为了日常活动,几个菜名学得很参差,从一到十到都认得很熟了。

秦河摩挲着木牌上面自己的名字,

“刺儿哥你们还学数字儿呢吧?哎,那么简单啊。”

他盯着木梧桐的眼神闪闪亮的,半是炫耀的与他说笑,

“我啊,每天还要被师傅看着多认十个字儿,十个啊刺儿哥!”

木梧桐通过丁艾的推荐得到了调到后厨的机会,开始跟着一起练刀工。他起步略晚,还有自己分内的活计要干,就趁着午饭过后店里客人少的时段额外练习。

今天他已切了两根大萝卜,手里是第三根。利落把根梢削掉,留下圆滚的中段,一手按稳了顶住刀刃,手起刀落,分毫没有为秦河的废话分神。只回到,

“我看你是皮痒了。”

“嘿嘿~!”

嘟起长了些肉的小脸儿,秦河眼睛都弯的看不见了,很是狡黠的笑了两声,

“我这不是跟你显摆呢吗!别说十个字儿,就算再多十个,我也肯定没丁点儿抱怨!”

木梧桐手下不停,继续到,

“别给东家添乱。”

秦河又笑了两声,看着木梧桐手下切出的萝卜片儿。他动作不快,但厚薄已经很统一,捏起一片对着光看了看,并不能透光,跟陆岑川那天做的示范还差得远。知道这事儿急不得,撇撇嘴把手里那片直接塞进嘴里,被瞪了一眼,赶紧表示没下次。看木梧桐又抬刀继续,才到,

“我不会辜负东家的期望的。”

“嗯。”

继续把萝卜片改刀成丝,亦不算极细,也很整齐了,木梧桐不慌不忙,沉稳答到。

名牌发给每个伙计之后,不但每日签到需要使用,每月领工钱时也是必须的凭证,底面的印章就是用来签收的。一时间小小的木牌子被常在坊的伙计们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别说替签的事情没有发生,连挂在衣襟上明示都是店里的硬性规定,否则别人看一眼都难,更别说摸上两把。

陆岑川:“……”这我也是没想到。

类似这样单纯刻着名姓的印章,不仅常在坊的伙计们有,陆岑川给阿越也做了一个。

当然,阿越那个就不是木头的了。

从萧家大哥送的许多玉石中选的一块儿青玉,雕了一截矮胖的竹管,再在竹管底面刻上名讳。

而跟常在坊的众人一样,阿越这个印章,陆岑川也要求他每日带在身上。

倒不是要让阿越也签到,他过了三岁生日之后,陆岑川开始有意提醒自己,阿越需要更大的自由跟活动空间,更多的时间放他一个人走动玩耍——就也更担心他的安全。

过去阿越便一直有个小哨子,从当年李宝柱送的木哨,到后来陆岑川不停更新换代的瓷哨玉哨,款式不同形态各异,但总之是常备在身边。这回再添一枚印章,小而易藏,又造型可爱,不仔细追究,都当只是小孩子的玩具,谁能想到是陆岑川特意准备,用来证明身份跟引起人注意的物件儿。

除了这两样,阿越随身的小荷包内里,夹层上绣着家庭住址、夏草玲的名字跟常在坊招牌。还常备了若干铜钱,不多,但足够在安平镇这样的小地方吃两顿路边摊,顺带雇车随便走了。

这就跟现代家长们总要在孩子手里放点零钱应急是一个道理,但现下能够理解的人就不多了,李宝柱第一回发现阿越荷包里真的有钱的时候,脸色那叫一个精彩。

若是叫他知道不止荷包里,阿越贴身的里衣上还有装银票的小口袋,周岁时得到的三问匣中,更是装着大锭的真金白银,连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也知道的一清二楚,下巴都得掉到地上。

瑞王倒是没说什么,品评陆岑川玉雕手艺的时候,发现了阿越荷包里的乾坤,还往里面添了两枚金叶子。并且在陆岑川作为生日礼物送给阿越的小滑板车上,也发现了一个隐蔽的“越”字之后,默默的看了陆岑川一眼,开始考虑派两个人贴身保护她们的问题。

然后被陆岑川果断拒绝了。

“这些准备都是为了预防意外,而既然是意外,我都没防住,还能寄望于别人吗?”

阿越最坚强的壁垒就应该是身为亲人的自己,如果自己都不能看顾周全,难道还指望个外人?

面对陆岑川果断的拒绝,瑞王回答的也很干脆,

“能啊。”

不然自己小时候身边那些护卫侍从,还有……陪读,是干嘛的?

陆岑川:“……”

也是啊!

陆岑川想想就明白了自己与瑞王的认知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区别。

自己所想的找人护着,最多就是找个贴身级别的保姆照顾孩子,而瑞王所说的找两个人护着阿越,那就是真护着,虽然不一定能达到王明袁成那样的程度,但也不是随便找个人照看一下。

这些人但凡稍有松懈,不仅会牵连金钱与职业生涯,更跟身家性命相关,自然会万分用心。

加上自己又不是完全甩手,只是为了防止一错眼的疏忽,再辅助解决一些日常上的琐事,若是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家仆,这些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不过陆岑川还有其他的顾虑。

她自己是不习惯整天有人跟着的,也就是阿越是她从小养大的,而且还是个孩子,不然哪个现代人还不需求一点儿个人空间了?这年头儿什么贴身的侍女小厮,据说连睡觉都要侍奉在主子床下,做主子的那是分毫**都没有的。

与其贪图那点儿方便,陆岑川觉得还是当个自立的人比较好。

对于这一点,瑞王也有话说,

“你可能不习惯,但他可不一定。”

陆岑川抬头看了瑞王一眼,为什么觉得这句话里意有所指?瑞王回望过来,解释到,

“他还小呢。”

陆岑川:“……”

所以是说我习惯了一切自己解决的模式,但阿越还小并没有这种习惯的意思吗?

都这会儿了竟然还会心虚,陆岑川唾弃了自己一下,依然拒绝了瑞王来安排人手,却接受了他的建议,认真考虑起给阿越选个小厮的问题。

既然决定要选,陆岑川就开始思量具体条件。

要长久放在阿越身边,甚至要陪他长大,那头一条务必就是老实。所以秦河那一群跟阿越差不多年龄的小男娃们,便都被否决了。

不是嫌弃他们出身,而是从小混在街市,性子野是一方面,关键是太油,没起到该有的作用就算了,万一还给阿越瞎添乱算是怎么回事儿。

其次也不能年龄太大。阿越看起来不太需要玩伴,但相差太多,代沟可不止是现代有,而年纪太小又没定性,太能闹腾也不招人喜欢。

最后就是要有分寸。履行看护的职责之外,亦不能让阿越觉得拘束,特别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那种。虽然陆岑川对自家的孩子有信心,不会受到这样的辖制,但她的本意又不是给阿越找麻烦,自然要从根本上避免。

她想来想去,条件越加越多,最后猛然醒悟:她心中描绘的能给阿越当小厮的八到十岁男孩子,简直就差能上天了,造物之下根本容不得那么完美的存在。

拍了自己一记,抛开这复杂的心路历程回归务实,免得瑞王听了又要说她溺爱孩子。

哎,这种时候,大约就只有萧家大哥那个弟控能理解自己的心情了。

陆岑川有的没的担忧了一大堆,生怕选错了人叫阿越吃委屈。也想过叫阿越自己去挑,全凭眼缘,但这种想法马上就被她自己否决,纯靠运气来做事,陆岑川没这种爱好。

“主动选一个陪伴孩子成长的人怎么这么难啊……”

在陈中人手下适龄的男孩子中挑了一圈儿,陆岑川没一个满意的。丁艾在一旁听她嘟囔,笑了一声接茬到,

“就是因为主动,才这么难吧?”

方方面面都想给他最好的,还想要这些“最好”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不难才奇怪。

“……也是。”

想到丁艾也有个弟弟,且为了弟弟都没给自己赎身,可见兄弟情谊之浓,怪不得能理解她的忧愁。顿时觉得自己找到了同伴,陆岑川吐槽到,

“男孩子已经这么麻烦了,还好我家阿越不是个小姑娘。”

要不以后找女婿的时候她得操多少心啊!

丁艾被她的说法逗笑,都是卯足了劲儿要给家里孩子存聘礼的人,就很有共同语言,俩人炫耀式的向对方展示了一下家中甜蜜的负担,皆觉得更有动力了。

不过不同于陆岑川全然的期待,丁艾的欣慰中就带了些掩饰不住的担忧。

“怎么了?”

出于当家长的同理心,陆岑川不由问到。

“……这个啊……”

他倒也没有隐瞒,稍微概括了一下,对陆岑川讲述了一段,赌鬼父亲输光家产,卖掉亲子被人打死之后,被卖掉的小哥儿俩的悲惨生活。

“诶,东家你这说法我可不认啊。”

到底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日子也越过越好,丁艾对当年已经没有多少的怨恨。且把他买走的那家人对他还算不错,他又能干,也就是吃苦受累,要说遭遇悲惨,那是没有的。

倒霉的是他弟弟。

丁艾被卖的时候,刚刚十三,但好歹算是个半大小子了,而他弟弟丁松,当年不过是个五岁的稚童。

这么小的孩子,真的用处有限,带回去少说也得白养个一两年才能顶事,其实不是太多人家想要。也是巧了,有个富家太太,一眼看中了乖巧懂事的丁松,说要买回去给自家儿子当个玩伴,顺便也一起读书,当个书童使唤。

陪少爷读书,听起来还挺轻松的,但这又是个随时都有可能被推出去顶缸的职业,不知幸与不幸,总之丁松小朋友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彷彷惶惶的就被人带走了。

这一走就是两年杳无音信。

两年中丁艾努力的成长,努力的学习身边的一切,从一个普通的聪敏少年,变成一个八面玲珑行事周全,最得主家看重的左右手。他也从未放弃过打听弟弟的消息,两年的探寻,足够他知道当年带走丁松的,是府城一户人家的爱妾,这爱妾十分受宠,回娘家探亲,就顺便给自己添几个人手。

而丁松,就是她想要给自己儿子从小培养的心腹。

这么听起来是不是还不错?

然而没等丁艾松一口气,想要托人接触一下看看弟弟的情况,见到的就是被人抬着送回家来,高烧不省人事,奄奄一息的小少年。

说起往事,饶是丁艾,脸上也带着罕见的阴郁,想起那时的冰天雪地,直到如今,心里也止不住的跟着发寒。

当年那个尖酸的管事,指挥着两个仆人把弟弟扔在自家门口,只轻描淡写的表示“几个少爷起了争执,推推搡搡之间,就被不小心挤到湖里了”,便算给了他们一个交代。

“本来咱们家是没有这个规矩的,但小少爷看在主仆一场,愿意放了他归家,还特意吩咐我把人送回来见见你们,当做最后给他的恩典。”

随即这管事给了丁家母子两个选择,要么,立即给钱赎人,生死自负;要么,他们就直接把人扔到乱葬岗去。

丁艾辛辛苦苦的做工,费尽心思的打听,用他全部的可能辗转一点低微的人脉,眼看团圆近在咫尺,而等待他的,却是病得只剩下一口气的弟弟,用来成就富家少爷一句恩典,还豪迈的开出十五两的价格,以供他们赎回身契。

可家里哪有那么多钱啊?

丁艾只好去求他当时那个东家借钱。那东家人很不错,当即就借了,还帮他请了大夫,也是运气好没再拖延,险而又险生死一线,把人救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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