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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街少年□□事件 第2章 二

作者:韭菜猪肉大水饺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21 13:32:28 来源:文学城

关于宋知其为什么想做一个杀人犯这个问题,宋知其始终认为,原因正是他是个变态。

变态都是天生的。或许是他的基因序列中的哪一段出现了小小的问题,致使他从一个本该有着大好前途和愚蠢笑容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看起来时时刻刻都很愤怒的煞星。反正这都是遗传——像他的父亲一样,尽管他很不乐意承认。

宋知其的名字,来源于他的母亲。在宋知其小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动画片,四驱车和那种能转很久的小陀螺,还没有到对自己的名字来源追根究底的年纪。可是等他到了这个年纪,他的母亲已经死去了很久。

他的母亲似乎是死了。

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他手头并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这一出没有根由,没有凶手的死亡。宋知其的母亲消失在一个下午。那天阳光太好,宋知其午睡醒来,饥肠辘辘,来到厨房,只看见一块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冻肉,摆在案板上。猪肉缓冻缓了好久,沥出颜色很浅的血水,从案板流到流理台,再缓缓,缓缓地滴到地上。母亲离开得干干净净,她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她昨天刚刚脱下来的胸罩还懒散地搭在床头,桃粉的颜色。她的一切还留在房子里,但是她本身却消失无踪,从此宋知其再也没有见过她。

宋知其看到血水,以及那块粉红色的柔软猪肉,心中生出一种错乱感:很难说他究竟是不是曾经拥有过一个母亲。她或许是死了。跟从未拥有过比起来,似乎还是她死了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果树街37号,有一个女人就此死了。

后来宋知其想起自己的名字,在搜索引擎上笨拙地查找。知其,知其是什么呢?知其所以然?知其黑守其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或许就是这个。他有点一厢情愿地敲定了。一个死去的女人,在他心里永恒地消失而又存在,她或许是鼓励他做些什么,比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比如拿刀,比如杀人。

这个女人究竟留给了他什么?一个名字,一个肩带微微褪色的胸罩,一块流血的猪肉。

其实对于母亲的死亡,他早有了一种预感。他的母亲,那个床头巨幅结婚照里的女人笑容寥寥,总是沉默。一家三口出门时,她会因为生气远远地走在前面,留给宋知其和他父亲窄窄一道绰约而冷漠的背影。

陈春晓好像就此缠上了宋知其似的。宋知其时常在自己的桌堂里发现各种各样的小零食,陈春晓从没有说喜欢他,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陈春晓喜欢他。人们像是看一出八点档的鸡肋电视剧,观赏的同时也不忘记加以点评。宋知其在杀人犯的身份之外多了一个“同性恋”的群众印象。于是有一天,他把在教室门口踌躇的陈春晓连推带搡地拽走——伴随着一片并不怎样善意的起哄声。

陈春晓和宋知其在男厕所隔间沉默相对。陈春晓低着脑袋,泪水在他长而浓的睫毛上结成小小的一颗,宋知其觉得那颗泪珠下一秒就会坠落,他的手冷酷地插在裤袋里,但是其实很想伸出去,去接那颗即将在肮脏瓷砖上粉身碎骨的泪珠。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前一天晚上刚刚和他的父亲打了一架,一边的颧骨十分凶恶地红肿着,破了点皮,还残留着昨夜渗出的血丝。他好像一个恶霸,把陈春晓逼进逼仄的小角落里,就要做那些曾经有很多人在陈春晓身上做的,也被他目睹和阻止的事情。

昨天夜里他和他父亲的混战导致了家里剩下的唯一一个暖水瓶摔得粉碎。那个暖水瓶还是他父母婚前买的,本来是一对,另一个早在这个男人和母亲刚结婚的第一个月就碎得不能再碎了。父子两个人都像是红了眼的斗牛。这老家伙既熊且横。宋知其很久之前就知道,他和父亲之间只能留存一个,他们是血亲也是天敌——或许正因为是血亲,所以他们必定是天敌。

但是陈春晓不属于天敌的范畴。他看起来就很娇嫩,很难养活。宋知其毫不怀疑,就算他在这里扼住了陈春晓的咽喉,陈春晓也只会像小狗崽一样无力地摆动着四肢,玻璃珠一样的大眼睛里盈满泪水,发出那种垂死的凄惨呜咽。

喜欢我没什么好的。宋知其很认真地低下头,看着陈春晓浓密的睫毛,也想看他后颈细软的绒毛,竭尽全力遏制住想要去接那滴泪珠的**。他说,我将来会做一个杀人犯,你离我远一点。

陈春晓只是不说话,宋知其看到他微微嘟起嘴,那形状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粉色花骨朵,他低着头,最终那颗泪珠无法拯救地坠落了,在肮脏的地砖上溅开一朵小小的水花。

但是陈春晓用袖子粗鲁地抹了一下他濡湿的睫毛——那简直是一种摧残,宋知其想——然后他近乎赌气地说,你想做杀人犯,那我和你一起做杀人犯!

这句话掷地有声,虽然有点像一个得不到糖果的小孩儿破罐破摔。陈春晓抬起头瞪着宋知其,眼角被泪水染红了一点,像春天吐露的花蕊。但是很快的,他低下头,用一种嗫嚅般的语气,断断续续地找补道,其实我不觉得你是什么杀人犯。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很悲伤。陈春晓望着宋知其的眼睛,四目相对,就像月亮跌落进黑沉沉的湖泊。悲伤的人都不是坏人,他说。

总之宋知其没有办法再赶陈春晓走了。他被人欺侮的时候非常懦弱,只会抱住头忍耐拳脚,顶多呜咽几声。但是在他决定追着宋知其跑的时候,他表现出了与以往截然相反的勇气——他坚持认为宋知其是个好人,有很多隐忍不发的痛苦和不能说出口的悲伤往事,就像电影主角,那种家破人亡但是杀伐果断的沉默汉子。

陈春晓不擅长勇往直前,于是他总是跟在宋知其后面,用沉默,用眼泪,用含情脉脉。放学的路上他们总是一起,尽管他们回家的路南辕北辙。宋知其走在前头,陈春晓跟在后头,两条影子一前一后,被夕阳拉得很长,堪堪连成一条并不笔直的,含糊而惨淡的线。

有一天宋知其不再来学校了。

风言风语一下子就像长了翅膀的刀子,刀刀扎进陈春晓的耳朵。没有人敢再去欺辱他,但是恶意的眼神和议论总是坦然地在他面前一字排开。他们说宋知其是终于让警察抓走了,他肯定是杀人了,杀的还不是别人,是他的父亲。

关于宋知其的父亲,人人都知道他是个酒鬼。小镇子里没有秘密,家长里短都藏在中年妇女们的舌底,她们谈论起别人被窝里的事儿堪称是如数家珍。在众人的眼光里,宋知其家也算是个有嚼头的谈资。人人都说宋知其的妈跟别的男人跑了——那是一个与这个边陲小镇格格不入的女人,就像一朵扎根在冰天雪地的月季花,好看是好看,可是一看就知道活不长。她消失了以后,所有人都开始说我早就知道她呆不久,她心气儿那么高,那个酒鬼栓得住她么?电影明星一样的人,肯定也要过电影明星的日子。

宋知其的确被带去了警察局问话。

他的酒鬼父亲死了,享年五十郎当岁。他被邻居好打听家长里短的二大妈发现在宋家的门厅,**着,手脚被麻绳绑着,像是一头待宰的猪。这个死人毫无尊严地被铺陈在磨去了光亮的木质地板上,喉咙割开,奇异的是血流得不很多——想必那个屠宰者也非常不满,所以他的胸前肚腹都有些愤愤的零碎伤口。

二大妈讲述这惊魂一幕的时候十分地绘声绘色,时不时辅以一句“我的速效救心丸呢”作为佐料。据她所言,那死人双目圆瞪,死不瞑目。据说死人的眼睛能照下行凶者的面目,她要是有这个胆子,还是想看看的。周遭的妇女们也捧场地发出些惊呼,绷着嗓子低声喊“吓死我啦”。二大妈又说,酒鬼老宋的这个儿子和他日日打夜夜打,那双眼睛,凶神恶煞的,搞不好,还真是儿子杀了老子。

在宋知其问话的这段期间,有知道内情的人说,这小子真吓人,刚一来找他,他立刻就说人是他杀的,什么也不多问,什么也不辩驳,分明是一副引颈受戮的样子,可是又梗着脖子,全无悔意。那人又说,看他这样,搞不好生来就是个杀人犯。

学校里几乎是炸了锅,爆炸性的消息捂不住的盖子,他们下课三三两两地聚成一堆地谈,上课时用在桌子下面传递的小纸条谈。有个女生说她被宋知其堵在女厕所门口骚扰过,说让她做他的女朋友。还有人说看到宋知其在学校的小树林专心致志地虐杀一只缺了眼睛的流浪猫,满手是血。更有甚者,说宋知其的事情,老师教导主任乃至校长都不敢管,他们都躲着他走。

这些流言一股脑地灌进陈春晓的耳朵里,为此他天天都在被窝里哭,每天早上带着一双哭成烂桃子的眼睛去上学,头几天,大家还对他指指点点,窸窸窣窣地笑话他,再过一阵子,几乎是对他这套把戏感到腻烦了,于是陈春晓很快有了个新的外号,叫林黛玉。只要他一进教室,总有人嘻嘻哈哈地问他又为了他的杀人犯男朋友流了多少眼泪。

陈春晓不理那些嘲笑,只是埋头做他的作业,一低头,练习册上的习题就被泪水晕开一颗暗色的水渍。

宋知其真糟糕,他近乎怨恨地想,他是个杀人犯。

他现在多希望这个杀人犯能平平安安地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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