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其励志要做一个杀人犯。
这个念头由来已久,也并不是一时兴起。他谋划这一桩杀人案已经谋划了很久,大约有六七年,只是一直没有动手。或许他心里该有个计划,因为他不想做那种因为几句口角就动手杀人的杀人犯,那是不理智,不体面,也没什么趣味的。他应该有个计划,只是在计划的过程中,他想过了太多种不一样的死法:当他第一次决定要勒死这个人时,发觉这种杀人方式太娘们了,不像个真男人。于是他很快改变了主意,想要用刀砍死那个人,但是据说人的骨骼很硬,通常要砍上很多刀才能做个了断,就算你砍一扇猪肉,也要费上不少力气。他那时才十一岁,但是在这个年纪,就已经有了杀人犯的素养。太费力是不行的。过了几年,他又想到耗子药百草枯一类的东西,可那时他又已经是个少年了。
总之,在杀人手法上的犹豫使他蹉跎了很多年。在他计划杀人的这几年里,他已经从一个十一岁招狗嫌的黑瘦小男孩长成了十七岁的高中生。一个黑泥蛋子被岁月的手随便拨弄成了个精壮沉默的青年,还有一岁,他就该像法律条文上所写的,为他做出的一切行为负责任。
包括杀人。
他并不是害怕坐牢或者死刑什么的——现在死刑犯处刑都是给他们打药,人们说,就像农民给麦子水稻打药防虫似的,甚至给杀人犯打药,剂量还小一些。剧毒的液体从针管推进血管,一切都很快,很干脆。
宋知其并不稀罕什么宽免,他就是想做个杀人犯。
宋知其想做杀人犯这件事,本来不该有人知情的。
意外发生在放学后。
宋知其下学往家里走,在小巷子口看见几个校服松松垮垮挂在肩膀上的职高混子围成一圈,像是一只密不透风的铁桶,死死围住一个人,其间还夹杂着一些野蛮的拳脚。他穿过看热闹的人群,拨开几个都不如他高还抻着脖子看的同校同学,如同拨开一群懵懂无知的呆头肥鹅。宋知其用拳头进攻这只铁桶,然后发现它并不如他想的那样密不透风。他身上带着许多新伤旧伤,即便是这样,对付他们也并不为难。拳头砸下去的时候,宋知其感到一种意外的爽快,并且还有种阴暗的快意:打着见义勇为的幌子一逞凶欲,谁也不会说什么,围观的人只会在外围叫好,喝彩,像是看一场精彩的球赛。
不成器的小混混们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他站在这些半死不活的人中间,像热血漫画里那种久经打击却永不倒下的拳击手,虽然其实他只是个预备杀人犯。
陈春晓缩在墙角,像一只受了惊的兔子,眼珠在通红的眼眶子里乱转,从宋知其破皮流血的拳头,到他额角重又裂开的伤口,瞄过他撕了个大口子的肮脏的校服外套,又心惊胆战地看他飞了一只鞋子后的赤脚。
宋知其认识陈春晓。他们是一个班的。
陈春晓坚持要送宋知其回家,宋知其不知道他在逞什么强。陈春晓给他捡起了鞋子,又给他系上了鞋带,回去的路上,还总用一种小媳妇似的姿态,含情脉脉地偷看他。
你们同性恋都这样吗?宋知其停下脚步,问。陈春晓于是低下头。天还没黑,宋知其能看到他脖子上细软的绒毛,在落日余晖下,是浅浅的金黄色,像是刚出生的小狗崽身上的那种绒毛。陈春晓就像小狗崽,如果刚刚宋知其没有救他,他就会凄惨地死在小巷子里,有着宋知其幼年所看到的刚被母狗生下来的小狗崽那样的死状。
他目睹了小狗崽的死亡,像是目睹了一场没有找到凶手的凶杀案。幼年的宋知其坚决认为,一个人——当然狗也不例外——的死亡,是因为另一个人,或者什么东西杀了他。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死去。长大后,他才知道他错了,并且错得厉害。一个人如果要死,不仅无缘无故,还会悄无声息地死。
陈春晓在他面前,展示出了如同刚出生的小狗崽一样的后颈和脆弱。一时间宋知其恍惚了一下——或许陈春晓是个不错的谋杀对象。在真正实施他目标中的谋杀之前,他应该用陈春晓练练手。陈春晓毫无防备,只是好像快哭了,好像那三个字是一句罪无可赦的脏话,宋知其简直是骂了他全家。
我……我不是同性恋……他辩驳道,声音简直像蚊子嗡嗡,带着哭腔。他身上本来干净洁白的校服被人踩了几个鞋印,脚上的阿迪也未能幸免,小花猫一样的小脸儿——一个白白净净的,受人欺凌的可怜小少爷。那些人打他,为了他的钱,以及他是个同性恋,他真可悲。
宋知其突然打断了他,说,我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别跟着我,我将来会做一个杀人犯。
虽然很想谋杀陈春晓,但是,不是现在。而且他是个很坦荡诚实的预备杀人犯,并不想要瞒着他。在陈春晓的眼里,他现在确实像一个杀人犯。额角流的血已经干了,干在他锋利又沉默的眼角眉梢。他总是很愤怒,来学校时经常眼角红肿,嘴角青紫,其实不用他说,学校里已经有很多人说他是个在逃的杀人犯,就像很多人说陈春晓是同性恋一样。
陈春晓似乎被他惊到了,瘦弱的肩膀瑟缩着收紧,让宋知其想起生物书上卷起叶子的含羞草。真的很不应该,自打今天见到陈春晓,他的脑子里就充满了奇怪的联想和比喻,显得他不像一个预备杀人犯,倒像一个诗人。
陈春晓坚持把宋知其送到家门口后走了。宋知其没有留他。他的父亲喝醉时比他现在更像杀人犯,或许陈春晓见到后会当场尿了裤子。他没有钱赔陈春晓一条新的。
他的父亲一身浑臭的酒气在房间呼呼大睡,他睡着时比醒着时更让人想杀了他:看见他睡,就难免想到让他死。让他死了多好,就不用在他醒时想让他睡,因为死了他就可以永远地睡。但是现在还不行,宋知其想,既然他已经思索了很多年,就不妨再多思索一阵子。他已经拿得动刀了,可能还会很在行。他会准备一个万全的计划,让一切都很恰好:恰好让他的父亲不要太过迷茫地死去,也不要太过痛苦,介于两者之间,一切都会很完美。
宋知其是个杀人犯的流言,有很多具体版本。有的说,其实他已经三十岁了,在他杀人后,在外游荡了十多年,这才混进学校做了高中生;有的说,宋知其有一个杀人犯的哥哥,还在监狱服刑,他逃脱了死刑的惩罚,在宋知其每一次去看他的时候,通过电话和横亘在两人中间的玻璃窗教导他一切有关杀人的知识,包括如何割喉,如何放血,如何分尸。鉴于第一种说法实在太过离谱——宋知其看起来没那么老,少年人觉得三十岁真的很老——第二种说法有了很大的市场。虽然第二种说法不那么确切,但是简直是最接近现实的一个版本了,因为宋知其确实在培养自己成为一个杀人犯,只不过他没有那个良师哥哥。他甚至还有点羡慕这个传言里的他。
宋知其再见到陈春晓,是在一周后,在男厕所。
他去厕所放水,看见陈春晓被一伙人堵住,嚷嚷着要扒掉他的裤子看他长没长那玩意儿。陈春晓身上似乎有某种特质,这种特质为他吸引来一切的麻烦。
宋知其很不想再管陈春晓的事了。陈春晓很缠人,更重要的是,或许还是个同性恋。
宋知其把找麻烦的这帮人非常想在陈春晓身上遍寻不见的东西放回裤子,拉好拉链,抬脚就在领头的这人屁股上印了个大鞋印。这个人双膝一软,趔趄了一下,摔了个四体着地。另一个人被宋知其薅着头发撞在结满尿垢的小便池上,场面看起来很肮脏。其他几个没等动手,争先恐后地跑了,削尖了脑袋在围观的人墙中艰难穿梭。有女生尖着嗓子喊,叫老师。或许有人去叫了,因为学年主任很快就来了。一个头顶锃亮的中年男人,满头是汗,眼镜卡在脸颊的肉上,因为肌肉的抽动艰难地颤抖着。
陈春晓是个同性恋这件事,也有两个具体版本。
一个版本是,陈春晓身上的那些名牌都是从他的金主那儿来的,通俗点说,就是陈春晓不仅是个同性恋,还是个卖屁股的。第二个版本是,陈春晓有一个年纪比他大上一轮的相好,同性恋这种人也有爱情,人们互相挤着眼睛说,陈春晓的恋人每隔一阵子就来门口接他,他的恋人具像为一辆豪车和一个沉默寡言的司机,以及后座上永不露面的一个总裁,他就是女生之间偷偷传看的那种小说里的金丝雀。陈春晓确实很有金丝雀的气质,他有着身为男性所不该有的柔弱温顺,尽管在宋知其的印象中,陈春晓才不是什么雀啊鸟啊的,他只是个很容易就凄惨死去的小狗崽。
宋知其为了这个皮毛都被打湿的小狗崽得到了一个记过处分。或许有人觉得他是个见义勇为的英雄,但是不影响大部分人还是认为他是个杀人犯。不仅如此,他身上还多了一个标签:陈春晓的裙下之臣。
于是关于陈春晓和宋知其的故事,有了第三个版本,一个共同的版本——陈春晓和宋知其是一对儿。宋知其为了陈春晓杀过人。这样的流言其实有一种好处,那就是传得越远,越少人胆敢冒杀人犯之大不韪再去欺压陈春晓。但是这种好处仅仅被陈春晓一人得到了。宋知其想,或许陈春晓就是这种同性恋,用他湿湿的的小狗眼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勾引他,攀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