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春晓是一个被豢养的金丝雀这个流言,陈春晓本人很嗤之以鼻。
放学时确实有豪车来接他,他也确实住在大房子里,但是他的人生其实只是电视剧的老套模版:他有着一对貌合神离的父母,他们老早以前就已经分居,把对方都看得死敌一般。并且他们留给陈春晓的东西也寥寥无几——不过是一个空旷的房子,一个定期来打扫房间的保姆和一个接送他上下学的司机而已。
为了让他的父母偶尔感到一些愧疚和家庭的温暖,他总是装得乖巧可爱。比如他常常对着镜子练习一种能让任何长辈见了就心软的甜笑:眉梢微微扬起,眉心要舒展,嘴角要提到恰到好处的位置,这样就能露出左侧一颗小巧可爱的梨涡。有时候他也练习失落和要哭不哭的表情,直到任是铁石心肠看到他的哀伤也会心碎的地步。但是这样的把戏玩得多了,它们的效果就如同退去的潮水,这栋冷冰冰的房子,像是潮水退去后的贫瘠的沙滩。
陈春晓觉得,他的人生像是蒙上了灰蒙蒙雾气的玻璃瓶,尽管很多人都抻长了脖子打探偷窥,却总是有意无意歪曲事实的原貌。人们臆测他是个有着惊心动魄的人生故事的同性恋,其实他只是被困住了。
所以即使青少年们的恶意那么扎人,拳脚那么没有分寸,他也始终像个外人,冷眼旁观自己可悲的境遇,他观察一切,甚至观察自己,如同隔着一层沾满雾气的玻璃障壁。
但是宋知其不一样。
在宋知其救了他以前,他就总是偷看宋知其。那个人几乎每天都迟到,带着一脸的伤,有些是新的,有些正在逐渐褪去,由触目惊心的深紫色变成了一种分布不均的浅青绿色。宋知其的校服破破烂烂的,上面有很多蓝色和黑色的笔道,拉链坏掉了,半死不活地垂在衣角,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校服外套那么宽大,可是陈春晓依稀看得到他身上隆起的肌肉线条——宋知其毕竟还是个青涩少年,那些肌肉也是薄薄的,别扭沉默着的,就像他这个人本身。他总是很愤怒,那双茂盛英气的浓眉时刻紧皱在一起,好像一个永远打不开的死结。他是个煞星,有一副愤怒地质疑一切的神情。宋知其也有很多传言,但是相比于陈春晓来说,他的故事刺激,惊险得多。一个寡言又凶恶的杀人犯。
后来窥伺宋知其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他窥视宋知其和对头在篮球场的斗牛,窥视他被气流吹起衣角后露出的一截线条凌厉的腰线,窥视他喝水时滚动的喉结,窥视他趴在课桌上睡觉时隆起的山峦般的脊背。
“我想,我坠入爱河了。”他在日记里羞涩地奋笔疾书,钢笔尖把纸页都划出了口子。但是即使在日记里,他也羞于启齿那个人的名字,“他很帅气,虽然大家都觉得他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是我觉得他有着钢筋铁骨。”
很多人骂他娘炮,他有点自暴自弃,也有点畅快地想,我好像个怀春少女。
毕竟,宋知其那么坚硬,而他只需要柔软就够了。
他偷偷地把自己和宋知其的名字写在一起,又做贼一样在正反两面都用改字带涂掉;他买了一对手链,又把它们放在抽屉深处;他还像那些一下课就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一样,用手机偷偷地发送短信,测试他和他坠入爱河的对象的相性——星座,名字,出生日期,所有的结果都告诉他,他们是天生一对。
宋知其救了他以后,他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开始做为人所不齿的丑事,包括但是不限于单方面地送他东西,跟在他后面放学,他的眼光变得比之前**得多,盛着一腔可悲的爱意。
你真是不要脸。他暗自唾弃自己,心里却有一种隐秘的悸动。这是一种新奇的,令人上瘾的快乐。宋知其看得透他的把戏,不会被他可怜的表情打动,但是他不怨恨,他只是追逐。
现在陈春晓开始后悔了。是不是他本就该做一个狗皮膏药呢?宋知其那么凶神恶煞,所有人都说他杀人了,说宋知其把他的酒鬼父亲割喉放血,锒铛入狱。是不是如果他一直黏在宋知其身边,宋知其就不会动手杀人——或者连着他一块杀了。比起离开宋知其,他宁可被宋知其给杀了。
粉色的日记本,内里是米黄色的道林纸,被陈春晓的泪水洇得皱皱巴巴。
陈春晓想,如果不行的话,他也杀个人好了。说不定,还能和宋知其关到一个班房。
这个念头一经产生,就在他心里扎了根。
宋知其失踪的第五天,方平把陈春晓堵在了校门口右转的小拐角。陈春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他拾起了脚边的一块碎砖头,把这个在宋知其出现之前,制造了他校园生活中最大阴霾的元凶敲了个倒仰。方平先是晃了一下,一只手颤微微地抬起来,微弱的黄色灯光映出他不可置信的表情。陈春晓抱着那半块染血的砖头,浑身直发抖,连连倒退了两步——接着方平倒下了,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动。
这事儿比他想得简单,也比他想得更难。他像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崽,毛发湿漉漉的,止不住地打颤儿,血液冲撞着他的耳膜,发出可怕的隆隆巨响。一阵尖锐的麻木从他的脚跟爬到腰椎,让他左脚绊住右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尾椎裂开似的疼。
陈春晓坐在原地发呆,大脑像是宕机了,不能发出任何指令。
他还没死。有人这么说。
陈春晓猛地扭过头去,差点扭了脖子,从他身后走来一人,那个人身形高挑精壮,锋利无匹的眉梢眼角的瘀伤淡去,只剩一点红肿,好像他哭过了一场——但是陈春晓知道,他是不会哭的。他是一团沉默的火焰,燃烧着愈演愈烈的愤怒,他不会让泪水浇熄他的斗志。
陈春晓感觉自己的腿突然被注入了一股滚烫的力量,支撑着他狼狈地站起身来,他踉跄着走到宋知其面前,砖头啪嗒落在脚边,他扬起手来,不知道是想给他一个巴掌还是抚摸一下他沉默的旧伤。于是他僵住了,眼泪噼里啪啦地落在宋知其的掌心,像下了一场咸涩的秋雨。
于是他们接吻了。也不知道是谁先接近了谁,只知道是两双嘴唇试探着凑近了彼此,接着好像是星星之火开始燃烧,把他们的吻都烧得狂野而热烈,这个吻粗鲁而莽撞,牙齿把嘴唇磕出了血,咸而腥涩,融化在少年的唇齿之间。陈春晓的眼泪流在脸上,被他脸上升腾起的热度温热着,并不很凉,一同蹭到了宋知其的颧骨上。仿佛他替宋知其哭了一场,也把自己的泪水分给了他。
他们亲吻了好像有一个世纪,直到陈春晓惨白的脸重新有了血色。
那个……他怎么办?他迟疑地看了看一动不动的方平,不合时宜想到了流言之中宋知其的父亲。
放着好了。宋知其说。他只是笑,骨骼坚硬的手还紧紧攥着陈春晓的手。那笑容里有一种陈春晓没见过的调皮恶意,像一簇幽暗的火苗。他紧绷着的肩膀此时微微地松懈了,眉头舒展,声调懒怠,这种懒洋洋的姿态没来由地让陈春晓安心下来。反正方平也不会死——总有人会发现他的。而现在他们需要做的,不是操心一个没有多大戏份的小虾米。
因为他们是邦妮和克莱德,亟待一场轰轰烈烈的私奔。在亡命之旅中,所有人都会为他们写诗,把他们的故事当作一个血腥刺激的另类爱情范本。
他们手牵着手,在点起昏暗路灯的的小道上奔跑,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激起一种呼吸困难的疼痛,再从嘴角喷出雪白的雾气。宋知其腿很长,陈春晓几乎是一只被他牵着的风筝,脚下的两道影子震颤着紧紧纠缠,分不清轮廓形状。
陈春晓在眩晕之中,没来由地想起宋知其逼他放弃喜欢他的样子,他凶神恶煞,可也故作嚣张。那个虚张声势的愤怒少年此刻正牵引着他,跑向彻彻底底的,有他在的黑暗。
宋知其的家里,那个凶杀现场已经清理过了,只是一些血迹渗进老旧的木质地板,再也擦除不去。但是也没什么,他们都不在意。宋知其把陈春晓压在他父母的婚床上,他们都全身**,对要做的事情感到新奇和期待。与此同时,他们也认为正是时候。就在此时此刻。
陈春晓头顶的吊灯在他眼底炸开一道惨白的光圈,是宋知其接纳了他,完完全全地。他听见宋知其的笑声,于是他也跟着笑了,心里觉得很畅快。
之后他们躺在弄脏了的床褥上,两个人都**脏兮兮的,都很倦怠。陈春晓侧躺着,用目光仔细描绘宋知其的眉眼——此刻他终于能够正大光明,饱含爱意地去看他了。他满足又茫然,羞愧而坦然。宋知其翻过身,抱住了他的腰,把额头深深埋进他的颈窝。
你这几天去哪里了。陈春晓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宋知其的后颈,自觉这才是恋人之间的温存。
警察局。宋知其的脊背僵硬了一下,很快又被陈春晓的安抚软化下来。陈春晓的手指抚摸过他凸起的一节节颈椎,像是在安抚什么动物。总之这种感觉似乎很舒服,因为他又在陈春晓的颈窝里蹭了蹭。
他们都说你杀人了。
……他们说得对。宋知其抬起头来,注视着终于被他捉进黑色湖泊的两轮月亮,很难说这种眼神是麻木还是悲哀。是我干的。我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