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儿是跟着我的。它既是我在海边拾来的,便是我的一部分了。我绝不会让它像我一样,在孤单寂寞里受怕。现在,她灰黑的绒毛已退了大半,露出嫩黄的新羽,看上去讨喜多了。
我选择落脚在琅城里,这里比渔村大得多:行人稠密如织,商铺鳞次栉比。虽然心里仍被些旧事堵得慌,也要打起精神在这人界好好活下去;生存这件事,当年在混沌时我已深有体悟了。
在琅城里闲逛时,我还发现这人间与天上很相似:衣衫褴褛者,宿于阴暗污臭的茅棚,就像混沌一样;而富贵之家,则住高阁楼台间,与那仙人一致。
如此云泥之别。
耳边似乎又响起那句“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错误”,我猛地晃晃脑袋,把那声音赶了出去。
我盘下了一间铺子,起名“扶桑阁”,专做典当生意,本事都是从大金牙那里学来的。
至于这店名——人间商贾都喜招财树,我便要最那最大的一棵!与扶桑树下的那个人无关。
很快地,我便与琅城里的居户熟络了。他们唤我“采采”,“采老板”,“采姑娘”,“采妹妹”,“采采姐”。
我乐不可支,欢喜地紧。“采采”,这是真正属于我的名字。
铺子的生意也很不错,我赚得是盆满钵盈,成为地方一富。带着小雀儿整日吃香喝辣,听书闻曲,享遍人间繁华,滋润快乐无比。
岁月就这般如香油般淌过。
慢慢地,我开始隐约察觉到不对。
城里愿与我往来的人越来越少,来典当的也多是外地来的生客。
我上街时,背后会有三五成群的人以袖掩嘴,嘀嘀咕咕议论些什么。
“雀儿,”我抚着肩头的鸟,“你说这些人看我们的眼神怎么那么奇怪?”
雀儿被我养得胖胖的,丰羽嫩黄,远远看上去像是那中秋的月亮砸到了地上。
它回复我一声舒服的哼唧。
今日城里很是热闹。喧天的炮仗锣鼓声,引的已闲懒在家多时的我也想出去走走。人群拥挤在一户朱墙大院前,门口还有舞龙舞狮,看上去颇为喜庆。
“这陈老爷好生厉害,古稀之年也能迎得美娇娘过门。”
“可不是,虽说才搬来没几天,可瞧这阵势,一眼看出家底那是阔气着呢!”
“听说当年他是接了自己婶子家的珍珠行当,自此发了家,后来腰缠万贯啊。”
“哼!我瞧啊,要不是托他那厉害婶子的福,他现在也不过是个穷渔翁!”
越听我越是好奇,努力挤到了人群最前面,想看看这陈老爷究竟生得个什么模样?
新娘下轿了,管家开始撒喜钱,人群向后蜂拥而去一通乱抢。我没去看那喜钱,只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这胸戴大红绢花的白胡子新郎官,扑哧笑出声来,果真是老当益壮!
那陈老爷看见我,原本喜气洋洋的面色竟是变得白一阵红一阵,额上滚出许多汗来。他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着我:“你……你你……你你你你……你莫不是……采采?”
我好不奇怪,反问道:“这位老爷,您怎会认得我?”
他眼神飘忽,并未回答,只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不会错的,不会错的,我记得那颗痣。”
新娘子被晾在一旁,媒婆和管家也傻了眼。
那陈老爷猛地向我冲来,一把抓起我的手:“采采,采采,我是阿铎啊!你记得阿铎吗?”
这我才猛然想起,我曾经认识的那小渔夫阿铎,大名唤作“陈铎”!
老友再见,相逢是缘啊!我粲然一笑:“记得记得,阿铎!此番可要好好恭喜你,改日请你吃酒去!”已经好久没人愿意与我吃酒了。
谁知听罢,他却惊惧地丢开我的手,跌跌撞撞向后摔去,倒在地上。颤颤巍巍地看着我,满眼恐惧:
“妖怪!有妖怪啊!”
刺耳的尖叫和着爆竹的噼啪声,响彻了琅城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