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羽愁】荒野白茶 > 第6章 (六)

【羽愁】荒野白茶 第6章 (六)

作者:云深路脩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25 23:58:29 来源:文学城

再与愁落暗尘相见,已是下一年年关。

羽人非獍跟卖炭老翁买了点木炭,回家后混着柴枝在火盆子里点燃。白昼虽短却也无事可做,他便取下挂在里间土墙上的胡琴,试了几个音后,随手拉起乐句。

句成段,段成章,幽折悲婉,却隐隐含柳暗花明之意。

一曲终了,半阖的门外响起熟悉的人声:“羽人,你的心也像你的乐声那样吗?”

羽人非獍猛然抬头,急忙拉开门,果然见愁落暗尘长身立在风雪之中。

一年多未见,愁落暗尘蹿高了许多,个子已与他的眉眼齐平,举手投足间稚气全无,不过那双剪水眼瞳依旧清朗如少时。

羽人非獍放下胡琴,去接愁落暗尘带来的年货礼物:“在蜀地过得还好吗?”

“嗯,赚了些钱。”愁落暗尘拿起其中一个未开封的陶瓷罐子,“这是凌伯亲自炒制的豆瓣酱,特意让我带回来。”

羽人非獍有些吃惊:“你都送我?不留一些给家里人?”

“不用。”愁落暗尘也依然像以往那样神情寡淡,“我跟家里人……已断绝关系了。”

“啊?”羽人非獍不解,“怎会如此?”

“呵,”愁落暗尘苦笑一声,“我想娶一名女子为妻,家父……那个人不许。”

倏忽他的心像被千万根情丝紧紧缠缚,羽人非獍感到胸口透不过气,一时无言,见对方并未察觉他的异状,才强压心头那股莫名的窒息感。

“你要娶妻?”

愁落暗尘点头:“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我打算在城郊买一块地,盖间房,再迎娶她过门。”

“她一定是一个极好的女子……”羽人非獍刻意拿起火钳去扒拉炭火。

愁落暗尘被他的动作吸引,目光也转向火盆:“君怜是我见过的最善解人意的女子。”

“君怜……”羽人非獍盯着炭火出神,手上也没了动作,“是在成都遇见的吗?”

“成都的一家风月场笑蓬莱,君怜是红牌舞姬。”愁落暗尘瞟了瞟羽人非獍。

羽人非獍一时不做声,他拨了拨火盆里的灰烬,埋在灰烬里的红色火种就像他的心,氧气助燃的一刹那光至最亮,而过后便褪成黯淡的灰色,在一堆余烬中再也找寻不到。他放下火钳,慢慢地说:“既然有了决定,好好珍惜。”

愁落暗尘愣了片刻,而后豁然一笑:“哈,当然。”

两人闲聊起过去的一年,愁落暗尘走南闯北见了些世面,也遇上些有趣的事,而羽人非獍的生活素来平淡,没有什么变化。

聊天时羽人非獍偶尔也笑,却无精打采的,愁落暗尘似乎注意到了,于是说打扰太久,他该走了。

愁落暗尘起身,看见桌上的胡琴:“以前没见你拉过琴,都不知道你会。”

羽人非獍手指摸上琴身,很是爱惜的样子:“琴弦易断,所以不常拉。”

“琴弦……”愁落暗尘若有所思。

羽人非獍将人送至门外,愁落暗尘走之后又回头跟他说届时请帖送上,还请他一定来参加婚宴,羽人非獍哑口无言,只苦笑着说一定。

人走后,羽人非獍拿起胡琴,又奏起相同的曲调,却只剩百般哀情。他任由冬风闯进因仅徒四壁而显得空荡的狭窄屋内,席卷这满屋的寂寞。屋外已一片漆黑,白昼像是眨眼间便消逝了一样,冬天的夜总是这样踩着沉寂的步伐,迅猛而至。

到秋风扫落叶时,愁落暗尘就亲自送来请帖,还从怀中取出一卷品质上好的胡琴弦。

“你的琴声优美,可是,总觉得太过悲伤。”愁落暗尘说。

羽人非獍神情有些木然:“那我以后,不再奏它了。”

“何必呢?不如找一个不会再让你感到悲伤的人。”

“会有吗?”

羽人非獍手指紧紧捏着请帖,红纸的红在他的眼中渐渐变得灰暗,像红色染料被他的指尖抽吸,溶入蜿蜒的血管奔涌至胸膛,支撑他那颗摇摇欲坠的心脏。

迎亲队伍从水路顺流而来,两岸夹山,秋水缓缓,澄碧而静美。船只抵达栈桥后,披着火红盖头的新娘被人背下花船,送进了早早等候在此的花轿。霎时喜乐响起,乐声像江上的晨雾一样弥散在空气中。

虽是秋季,辰州的田野草木不过凝练成浓厚的墨绿色,衬得穿行其间的一行红衣如同一颗颗鲜艳欲滴的血珠。羽人非獍站在北山上眺望,水雾浸透他的眼眶,又从他的眼眶中飘出,跌跌撞撞地飘至鞭炮声此起彼伏的所在,窜进顿失喧嚣的新房。

新房四周晕着朦胧的黑暗,只有烛光照耀处是一片热烈而沉默的红,铜镜里倒映出端坐在床畔边的新娘。

一步一步地靠近,对方仍静静地坐着,金色烛光给红色喜服镀上淡淡的光泽,令此间不似尘世。凝聚了犹豫心绪的指端,缓缓挑起了盖头。

盖头背后那张模模糊糊的脸,竟渐渐成了愁落暗尘的模样……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