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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好莱坞征服日志 第133章 附篇《NME》

作者:虎刺阿加莎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09 12:34:28 来源:文学城

《酒嗝庆典!:1994年热门歌曲大辩论》

1994年12月17日,第24页

是时候了!是的,这是一年一度醉酒时刻,我们从微薄的经费里挤出了一些钱,邀请了一些特别的流行明星,让他们在打酒嗝的同时争论那些让1994年摇滚起来的歌曲!

到场的名人有:乔琳·阿普尔比,诺埃尔·盖勒格,安迪·凯恩斯,贾维斯·卡克和贾斯汀·弗里希曼。你的主持人:泰德·科斯拉。

酒店房间内现在非常平静,两个烟灰缸,一个磁带播放器和一根已经削尖的铅笔正摆放在桌上,而墙边那一摞单曲正等着被评判。嘘,听,这是冷静思考的声音……真不错,不是吗?

嘉宾们正在考虑他们的酒水选择。乔琳·阿普尔比,紫色天鹅绒乐队的灵魂人物、主唱兼吉他手,第一个抵达。她没怎么犹豫,直接点了金汤力加柠檬。而现在是中午12:10分。她还额外点了杰克·丹尼尔和可乐,哟,女孩,看起来很能喝酒吗?

接下来抵达的是Elastica的主唱贾斯汀·弗里希曼,跟她同时来的还有Pulp的贾维斯·卡克。他们互相握了手,贾维斯点了威士忌麦克,而贾斯汀是白兰地。它们会让他们放松下来。

诺埃尔·盖勒格,这位绿洲乐队的吉他手、非凡的词曲作者压轴出场,他精准地在约定时间5分钟前露面了。现在是12点25分。现在我们知道了,乔琳面前的杰克·丹尼尔和可乐属于谁。

显然,乔琳声称诺埃尔的酒水品味比他的北方俚语词汇表更好懂。看在她是全屋唯一一个美国人的份上,他们都笑得很开心。

Therapy的安迪·凯恩斯从贝尔法斯特赶来,正宿醉的他很难受,强烈要求一杯啤酒来缓解症状。当然,啤酒立刻送上!

来吧,是时候加入我们的摇滚辩论了!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开始讨论——

HOLE 《Miss World》

主持:谁喜欢Hole乐队?

诺埃尔:等我能明白它的时候,我喜欢它。

贾斯汀:啧……

乔琳:我显然不是粉丝,但我不讨厌它。我认识他们的主唱科特妮·洛芙,我还有她的电话,抱过她的女儿,我们曾经一起演出,这个话题对我来说有点问题。

诺埃尔:害怕留下坏印象?

乔琳:我会有个人感情加成,混蛋!(愉快地)

诺埃尔:显然你不怕惹怒我。(玩笑式地)

乔琳:因为你人畜无害,love!(大笑)

贾斯汀:她丈夫科特死后,这歌在第二天一早就上了《The Chart Show》,这让人觉得不对劲。

安迪:现在所有跟涅槃有关的事都有了一种不必要的重担,不是吗?

贾维斯:但你真的没法把Hole的音乐跟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区分开,在她的音乐之前,她就已经因为嫁给柯特出名了。

诺埃尔:不管她嫁给谁,我只是单纯觉得这歌是狗屁。她可能是个不错的人,而且我讨厌很多人因为她的为人和她所做的事而诋毁她,但这跟音乐没关系。它就是首烂歌,当你听到“我是世界小姐,有人杀了我”,它真的无聊死我了,她给了她自己一个红牌!我不喜欢Hole,但我喜欢涅槃,柯特很聪明,而且鼓手很帅!

乔琳:我不会说我喜欢这首歌,就这张专辑而言,《Violet》明显更好,《Miss World》实在像是一种未完成版本。这不是粗糙的质感,这就是未完成。那前25秒是什么?我不明白。这不是音乐,这是某种戏剧性的宣言。但这是张非常科特妮的专辑,在这一点上,我能理解为什么有人理解不了歌词的部分。

诺埃尔:你可以直接说我名字。

乔琳:好吧,我能理解诺埃尔为什么理解不了歌词,科特妮有她自己的问题需要处理,但这首歌不仅仅是关于药物成瘾的,还是关于女人在生活这个选美比赛里不断产生的自厌情绪的。我喜欢科特妮制作关于她自己的歌,这对一些需要发声的女孩来说很重要,而且我非常痛恨人们说科特秘密制作了这张专辑,这是厌女的狗屎!当他们制作这专辑的时候,科特在巡演,而且我们一起在西雅图等科特妮录完专辑飞回来……别误会,我非常喜欢科特和涅槃,但我从未听说过任何一个男人会把自己的功劳让给女人,这不过是一种父权社会男性自我归誉的狗屁幻想。如果你是科特的粉丝还相信这种鬼话,拜托,别说你喜欢他,你在给他抹黑!但除去这个,它仍然不是首好歌,他们显然还有更多工作要做。

主持:科特妮在你家出现过,对吗,贾斯汀?

贾斯汀:对,那有点怪。

乔琳:发生什么了?

贾斯汀:她在街上看见我了,在我背后大喊叫住了我,所以我请她进门喝茶,聊了聊天。那倒是挺不错的。跟她的媒体形象比起来,她看起来还行。但是第二天她突然在四点出现在我家门口,非常生气,尖叫着……我不得不躲起来。

诺埃尔:抱歉,但那听起来像是瘾犯了,或者是利物浦人,或者是利物浦瘾君子……

乔琳:呃,她显然确实有她的问题需要处理……

THE STONE ROSES 《Love Spreads》

安迪:我爱它!就像是Beefheat的《Clear Spot》。

诺埃尔:几个月前我们在格拉斯顿伯里音乐节听过它,可安迪,它们两个真的不像!但是,当然,我喜欢它!可话又说回来,你花了5年时间出新的专辑,它必须得好,不是吗?太特么的久了!没什么歌是值得花5年去录的!

乔琳:真的有5年了吗?哇,那也太久了!

诺埃尔:你喜欢的第一张石玫瑰专辑是1989年发行的!

乔琳:天呐,这也太久了,一个婴儿都该变成小学生了!但我也真的很喜欢它,吉他的部分太棒了!如果吉他好,我可以原谅人声的部分。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见过他们的吉他手呢?

贾斯汀:是的,这首歌的人声有点太沉闷了,但我还算喜欢它。

诺埃尔:我绝对喜欢它,我只是觉得石玫瑰这帮人居然是曼联粉,多可惜啊!

乔琳:诺,你乐队里Bonehead和托尼都是曼联的粉丝。

诺埃尔:没错,多可惜啊!

WHIGFIELD 《Saturday Night》

诺埃尔:我认为这首歌的制作很棒,歌词棒极了……才不是呢!滚蛋!这就是那种你去买奶酪和巨无霸汉堡时顺便听到的那种歌!这就是那种你早上打开收音机听到的那种会让你立刻关掉收音机的歌!我真想站在唱片店里,看看到底是谁在真的买这些傻X唱片!

贾维斯:我买了,我真的买了!好吧,我朋友要在周六晚上办个派对,我是派对上的DJ,所以我买了它。它就叫《周六晚上》,对吧?

安迪:如果非要说周六晚上这个主题,我更喜欢Saxon的《The Motorcycle Song》。《Saturday Night》就是首俗气的欧陆舞曲,太俗气了!

贾维斯:但有的时候你需要这种简朴的歌,因为它们很直接!

诺埃尔:滚开吧,那才不是简朴,看看我的乐队!

贾维斯:它当然不是一首你希望在葬礼上播放的歌,好吗?可世界上有不同类型的音乐,有的音乐让你思考人类,有的音乐只是让你微笑,我可能是这屋里的少数派,我喜欢后者!

乔琳:但你总可以做得更好,对吧?我一直很喜欢《Hot Child in the City》,你们听过它吗?那才是首好歌!

THE CRANBERRIES 《Zombie》

诺埃尔: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在芝加哥的时候。我们的父母都是爱尔兰人,孩子们喊着UDA这个,IRA那个,我们说:“你没听说吗,伙计?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对于小红莓乐队来说,在停火后发布这张专辑,要么是他们太愚蠢,要么是他们没有勇气与唱片公司对抗。

安迪:嗯,我来自贝尔法斯特。对于一个来自利默里克的人来说,唱坦克和炸弹,嗯……天真是一种保守的说法。但正如诺埃尔对美国所说的,如果你推出一首名为《双手越过路障》的曲子,他们会欣然接受。这是他们对北爱尔兰局势的看法,我刚从贝尔法斯特回来,这个地方永远都是最好的。这支蔓越莓的单曲太傲慢了。

诺埃尔:这就像该死的Spandau Ballet的《Through the Barricades》一样糟糕!

乔琳:这首歌不是关于那些爆炸袭击的吗?但我对你们的政治一无所知,在你们开始说美国人多蠢之前,我希望我能跳过这个话题。

安迪:这是个持续了百年的问题,对一个来自利默里克的人来说,她见鬼的能知道什么?

贾维斯:这就是人们从写他们所知道的事情转向写‘一个问题’时所发生的事情。我猜他们受够了被认为是迷人的、带着民谣味道的爱尔兰歌手,他们开始使用失真吉他,写一些严肃的抒情内容。但这听起来不对劲。

贾斯汀:我完全不喜欢小红莓。我认为一百万愚蠢的美国人会买这张唱片不代表它就值得你感兴趣。

主持人:那为什么他们会去买它?

贾斯汀:因为他们很愚蠢。

乔琳:不,我不认为那是愚蠢,很多英国人也买它。坦白讲,《Zombie》是首有垃圾摇滚风格的歌,它不错,而大多数美国听众并不真的关心其他国家的政治,他们只是喜欢那个音乐和反暴力的主题。我甚至喜欢她用了“僵尸”这个意象,很聪明。

诺埃尔:我说过的,你人畜无害。

乔琳:啧。(翻了个白眼)

贾维斯:美国人喜欢声称他们有爱尔兰血统,那让他们觉得自己有根。

乔琳:不管你们到底喜不喜欢这一点,坦白讲,它是个事实,不是吗?

SOUNDGARDEN 《Black Hole Sun》

诺埃尔:我完全不知道他们,但那是首好歌。而且那个MV是个划算的东西!

乔琳:我真的很享受它,有点披头士的风格,不是吗?至于那个MV,它很提神。

贾斯汀:那是首糟糕的吉他独奏。

主持:贾维斯,你怎么看?

贾维斯:什么?

诺埃尔:贾维斯喜欢开头和结尾的那个空白。

贾维斯:嗯,我在这里必须要反常规,他们是垃圾摇滚乐队吗?我觉得所有的垃圾摇滚乐队都该解散。如果就像我在报纸上读到的那样,人们都是虚无主义的,那么一旦有人爆了自己的头,那么这就是你认为世界是垃圾的最终结论。所有其他乐队都应该收手,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做得更好。

诺埃尔:那珍珠果酱的埃迪·维达呢?

乔琳:在所有名字里,你确实选了正确的那个名字。

GREEN DAY 《Welcome To Paradise》

贾维斯:见鬼,毫无价值!

诺埃尔:他们声称自己发明了朋克摇滚。

贾斯汀:我不这么认为!

乔琳:不,我觉得这是媒体说的话,这不是他们自己的看法!

诺埃尔:不,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安迪:我有点喜欢他们有点像朋克乐队The Dickies的感觉。我是说周五晚上,你带着几瓶够劲的饮料,然后打开你的播放器,这会很爽的!这就是他们的歌的作用!

诺埃尔:但你听没听过那个该死的The Offspring乐队?我是说,他们甚至不有趣!

乔琳:不,Green Day明显好过The Offspring!我挺喜欢Green Day的,他们有那种加州郊区的风格,我完全能共鸣,尽管我对朋克摇滚这回事仍然有保留意见,但他们的歌很有趣!

诺埃尔:因为你就是个加州郊区小孩!

乔琳:对!我是!那又怎么样?这让我对我自己喜欢的歌失去判断力了吗?

诺埃尔:好吧,至少美国人给了我们MC5和The Stooges这两个真正的朋克乐队,但The Offspring就是纯粹的烂!

乔琳:我喜欢MC5,我不会跟你争执这个。

诺埃尔:我知道。

贾斯汀:在这首歌的话题上,我跟乔琳是一个阵营的,这是首好歌,旋律和鼓都很好,至少比美国人听珍珠果酱要好。

贾维斯:不,这听起来就像是一群无礼的小孩正在尝试嘲弄别人!

乔琳:所以呢?那又怎么样?

贾维斯:如果你不会玩乐器但却真的有话要说,对我来说,这没什么问题。可这听起来像是一群能弹《Stairway To Heaven》并且在音乐商店工作的人,他们想要听起来很酷,所以他们写了一些愚蠢的小朋克歌。这是我们目前听过的所有歌中最糟糕的。

乔琳:哇,贾维斯,我真的有点惊讶,你对朋克有个非常具体的看法,太具体了。

贾维斯:嗯,前段时间我去美国巡演的时候,那儿发生的事真的让一切更可悲了。

诺埃尔:你几岁来着?

贾维斯:31岁。我不害怕承认这个。那天是我的生日,我们去了一个亚特兰大的Mod俱乐部,那儿有个孩子对我说:“Hey,man,你听没听过Secret Affair的第一张专辑?棒极了!”这些孩子们正在讨论他们的《Glory Boys》。嗯,Secret Affair是个非常非常烂的乐队,可这些孩子也许喜欢Secret Affair超过The Who。

乔琳:Secret Affair也是个Mod乐队,对吧?

诺埃尔:是的。Mod!已经30年了,我的天呐,为什么会有人想要看起来像他们的爸爸?没人应该看起来像他们的父亲,继续前进啊,哥们儿!每次我想到那些Mod党和Green Day,我就感觉抑郁……我们能再来点酒吗?

乔琳:你已经醉了,吃点薯片。

诺埃尔:我没有,love。

乔琳:嗯,典型的醉鬼讲话。

REM 《What’s the Frequency,Kenneth?》

乔琳:它当然很棒,你有没有听到那段riff?见鬼的棒极了!公正地说,我爱迈克尔,他是我朋友,而我永远欠他一些人情,可这绝对没影响我对这首歌的判断,它真的是首好歌!

主持人:欠人情?

乔琳:他把我们介绍给了《非法宿醉》的制作人,那是我们事业的真正开始。

主持人:所以他发现了你们?

乔琳:不,更像是我把我的磁带硬塞给他,他被逼无奈承诺会听一下,然后他就打电话给我了。

诺埃尔:这真是个不错的背景故事!你一直很聪明,而且很执着!

乔琳:发生什么事了,你突然这么可爱?

诺埃尔: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很好,不是吗?关于这首歌,我喜欢开始的那段吉他,但他们声称这是首朋克摇滚?滚开吧!但我喜欢这个标题。

贾维斯:他们所有歌里最我痛苦的一点是迈克尔·斯蒂普唱歌的方式,他听起来就像是小羊拉里,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

诺埃尔:我喜欢REM的《Orange Crush》,但总体上我不能说我是个粉丝。

乔琳:我也喜欢那首,但我是个粉丝!

主持人:更像是个朋友?

乔琳:不,我从一开始就喜欢REM,但我也确实是个朋友。

诺埃尔:啧。(随后被乔琳玩笑式地踢了一脚)

乔琳:他们绝对是非常原创性的乐队,他们始终在做他们自己的东西!

诺埃尔:但他们说他们是朋克摇滚,而他们的贝斯手穿着皮质喇叭裤,看起来像是胖版的Jimmy Page!

乔琳(明显的白眼):诺,你真的有喜欢的乐队吗?我是说除了你自己的。

诺埃尔:当然,我会说U2!

贾维斯:滚蛋吧,你根本不喜欢U2!

诺埃尔:闭嘴!我知道U2没那么好,但他们中断了5年,然后拿出了《Achtung Baby》,他们确实学习了新东西!他们本来可以在接下来的职业生涯里再做一次《Joshua Tree》,但他们有勇气突破自己!

乔琳:坦白说,这次我赞同你。U2确实做到了。

贾斯汀:REM比U2更重要,但我不是个REM粉丝。我认为他们确实做一些好歌,仅此而已。对一个巨大的体育场摇滚乐队来说,他们有些品味。

贾斯汀:谁喜欢有品味的乐队填满体育场?没人,这真令人沮丧。

诺埃尔:但如果你的乐队突然能售罄体育场了,你不会自动变成一个傻瓜,不是吗?大并不总是坏事。

乔琳:没有人不想要更多听众,如果有人这么说,他一定是个傻瓜,不用谢。

贾维斯:可我一直是个傻瓜,这就是为什么!

BLUR 《Girls and Boys》

乔琳:等一下!这不公平,我和贾斯汀都没法发言了!

诺埃尔:因为他是你男友写的?

乔琳:(翻白眼)对!你第一天知道这个吗?

诺埃尔:啧。(翻白眼)

安迪:嗯,好吧,我喜欢这首歌!

诺埃尔:这确实是首很棒的单曲!他们的单曲都很好!除了《To the End》。

乔琳:我喜欢《To the End》。

诺埃尔:你刚刚还说你没有发言立场呢!

乔琳:我非常确信读者有自己的判断力!(翻白眼)让我们回到主题上,我确实很喜欢这首歌,我还记得我听到这首歌的那天我恰好遇到了格雷厄姆,我告诉他“你们确实做了首超棒的歌!”

贾维斯:我认为Pulp影响了这首歌,它是首迪斯科风格的歌,非常好的歌。

诺埃尔:但他们不会真的在迪斯科时放它。

贾维斯:他们会的,因为我见过。

贾斯汀:你们不应该期待我对它发表什么观点。

主持人:贾斯汀第一次听到时怎么想呢?

贾斯汀:好吧,我当时就知道它很好,可这不是我最喜欢的Blur歌曲。

诺埃尔:这是一首很棒的流行单曲。我的乐队里有人说他们讨厌Blur,但我要说的是,虽然我从来没有喜欢过Blur的专辑,但如果他们发行单曲合辑,我会买它。他们是一支很棒的单曲乐队,就这么简单。不管他们恨我们,还是我们恨他们……

乔琳:他们不恨你!

诺埃尔:我们恨他们这回事是从我弟弟那儿开始的……你知道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是首不错的单曲。The Jam乐队从来没做出过一张好专辑,但他们是个相当好的单曲乐队!Blur也一样!

乔琳:我觉得这首歌更像是一个例证,说明如果你真的认真地去做,你能制作一种更独立、更原创版本的流行歌,而不是《Saturday Night》那样无聊透顶的东西,我认为孩子们不会忘记这首歌的。

贾斯汀:我们能不能聊点别的,这样我就能跟他们两争辩了?

(集体大笑)

贾维斯这一晚一直在试图追上诺埃尔喝酒的数量,可他现在显然有点不舒服了。不久,他就会吐在墙角,并且试图用纸巾掩盖那一团乱。不幸的是,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的外套正在那一团乱里拖着。

“哦天呐,”他虚弱地说,“我想我最好回家洗个澡。”

现在是下午六点,会议室里诺埃尔正在跟乔琳争执着一些事,但我们没法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因为他们说话声音真的很小,而且像是在说胡话。但有件事我们很确定,诺埃尔声称自己很擅长拍手所以要在紫色天鹅绒的下一张专辑里录一些他的拍手声,他一直试图从乔琳那里要到紫色天鹅绒工作室的联系电话。

嗯,诺埃尔,他们的工作室不是在洛杉矶吗?可怜的乔琳已经被他弄烦了,她把电话号码给了他。

他一边举起右手做出胜利状大喊太棒了,一边踉跄地走出了房间。他要去买个巨无霸汉堡和其他提神的东西。

乔琳同我们握手告别后就跟上了诺埃尔的脚步,可她走得很稳,就像是刚刚那一瓶威士忌对她来说是气泡水。她说她要去买杯奶昔。诺埃尔显然对她的口味有意见,大喊着“草莓味的吗?你是不是草莓做的?草莓鸡尾酒。”

我们留下来对贾斯汀和安迪说了再见。安迪给了我们一个吻,而贾斯汀在小红莓单曲上写了“笨蛋”,并且握了我们的手。

再见了,你们两!路上小心!让我们把灯关掉,然后在酒店经理把我们踢翻之前逃跑吧!

说真的,贾维斯,哥们儿,你当时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法去厕所吐啊?

阅前提醒:

采访文章大量参考了原杂志,涉及到诸多乐队和冒犯性言论,如有歌迷被误伤,作者是无辜的!

但是,我认为它读起来应该很有趣!祝阅读愉快!

附:我在我的笔名微博放了几张这个时候的照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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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附篇《N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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