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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美娱]好莱坞征服日志 > 第132章 The Escape(二十七)

在紧锣密鼓的拍摄后,1994年12月5日,《热泪伤痕》剧组正式杀青。乔琳在杀青聚餐上感谢了所有人的付出,她着实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可以在这个预定时间表内完成工作。

飞回洛杉矶后,她开始正式投入后期工作。

音效、配乐、剪辑、调色以及特效,这些事在她脑海里不停地打转,并且完全把她困在了洛杉矶。

没过几天她就受不了了,不得不在睡不着的夜晚写信给保罗——

“亲爱的保罗,

有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些工作是否会杀死我,制作一部电影会杀死你吗?可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的,你知道这种工作可以杀死我们的,不是吗?我抽了很多烟,太多了,以至于我不敢在电话里告诉妈妈我到底怎么样了,她一定会生气的。

但我确实没怎么喝酒,没法在工作时不清醒,这跟在乐队的生活不太一样,对吧?唱歌的时候你可以稍微不那么清醒一点。

可我说这些不是为了得到赞赏什么的——你总是在我喝酒太多时皱眉,尽管你自己根本离不开这些玩意,你这个虚伪的家伙,可我还是很想念你把我从酒桌上拉走的样子,你能让我冷静下来。

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寄出这些信,我不是真的在写给你,即使你收到它们你也会很快分辨出这一点,我只是在防止我真的有精神分裂的症状……或许我不该这么轻易地把这些事挂在嘴上,太不尊重人了。

可没人能看到这个,对吧?我可以对我自己坦诚一点。

说到坦诚,我最近在听那首老歌《Torn Between Two Lovers》,在两个恋人间左右为难,这是不是第一首女人承认她也会同时爱上两个人的歌?尽管它实在是首简单的歌,但是它有个非常漂亮的曲调,完完全全的70年代风格。

我得承认,我是个绝望的浪漫主义者,几乎玷污了浪漫主义这个词,我扭曲了它的含义,并把我的罗曼取向推给它。我不知道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想搞清楚,男孩们很好玩,我天生的性取向让我爱他们,可我没法继续搞清楚了。

阿方索还在跟我写信,他似乎把戴蒙看成是我在失恋后的冲动之举——太傲慢了,这家伙真的是个王子,天生就流着傲慢的血液。

可我真的不怪他,也不恨他,我自己犯了个错,我以为感情可以当成个游戏,可我自己也陷了进去。但那是个不错的冒险,对吧?我很享受这一路的风景。

戴蒙很可爱,他是个棒极了的音乐人,他对他的工作有自己的看法,但他有的时候太轻浮了,还非常不幸的是个民族主义者(但不是坏的那种,只是他的立场会让我有点尴尬)。我知道你见过他一次,可你应该不会喜欢他。

至于诺埃尔,你不需要知道有关诺埃尔的事。我确实在乎他,但我不能跟他在一起。

反正你们不会认识,对吧?你和我现在几乎不说话。

好吧,是自从地震那晚后再没说过话了。事先说明,这不是在说我非常想跟你说话。

让我们跳过利亚姆吧,他曾经想约我出去,但我不觉得他很认真,而且我也不想在两个兄弟间制造麻烦,不值得。他是个漂亮的麻烦制造机。

坦白讲,盖勒格兄弟都是麻烦制造机,但他们确实是天生的摇滚明星,没法否认这一点。

说回到电影上,《热泪伤痕》里我们用了两种胶片——柯达和富士,前者有种更冷淡的蓝色色调,而富士的视觉触感则相对柔和。我们在拍摄现在场景时用了柯达,并且把饱和度完全调低了,加了更强的灯光,跟伯格曼电影《安娜的激情》里的那种视觉效果很像。再加上拍摄回忆场景时富士那种自然温暖的观感,这两者会形成了一种非常强烈的视觉对比,一种情感线索。

你肯定会喜欢这一点的,我偶尔会想起我们在晚上谈论颜色的作用。说真的,那时候我们都喝了太多酒,有的时候没说什么有用的话就会很快吻在一起,可我知道你和我都喜欢什么。

至于配乐部分,我邀请了丹尼尔·艾尔夫曼来帮助我完成工作。他现在还没看到全部素材,只有我的描述和剧本,但他已经发给我一些不错的小节了。我想我可能会自己写一部分,但我不确定我是否有精力完成它。

拍摄期间我们每天都超时工作,现在我真的太累了!我又紧张,又焦虑,我觉得我随时都能吐出来……

保罗,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你觉得制作一部电影会杀死我吗?

我几乎都能想象出你的答案了,你一定会先说是的,然后再摇头,大喊着‘见鬼,那只是部该死的电影而已!’

天知道我多喜欢你骂脏话时的样子!

你知道做热爱的工作是什么样的,它会先杀死你,然后再让你惊叹,天呐,我活下来了!

我会活下去的,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特权,我正做着我喜欢的工作,而且我真挚地享受它。

见鬼,有的时候,我确实很想你。

可我不该这么做。

——爱你,JA“

乔琳在写完署名后又狠狠地划了去,她把这封信折了起来,然后塞进了那个上锁的抽屉。

她应该把它烧掉,可她不想意外把房子点了。

她关掉了台灯,上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后,乔琳给乐队的经理人哈利打了个电话。

“我有什么工作可以做吗?我要停一下我手上的剪辑工作,再这样下去,我该死的就得精神失常了!我们不是要去伦敦录《流行音乐之巅》吗?那是什么时候?”

哈利笑着回答:“你打来的正是时候,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呢,《NME》想要你去做一期年底特别采访,只不过是跟其他英国乐队一起,不是专题采访,话题会很有争议性。而且他们想让你跟绿洲的诺埃尔·盖勒格一起拍封面。”

“可以,我不介意,只要让我能有个合适的理由离开洛杉矶就行,我现在必须得喘口气!”

于是,乔琳就这样又被派去了伦敦,乐队之后会同她汇合。

尽管飞去伦敦就能见到男友了,但是乔琳一出机场就想回去——12月的伦敦真的太冷了!

还好她的物业管理公司已经派出了员工帮她打开了房子的供暖系统,还烧热了壁炉。戴蒙在结束行程后来拜访她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他的女朋友缩在壁炉旁的沙发里,抱着一杯热可可不撒手的样子。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真的太可爱了,甜心!”

“我忘记伦敦会有多冷了,babe,”乔琳可怜兮兮地把手伸给了他,“你握着我的手就知道我有多冷了。”

戴蒙笑着握住她的手,坐到了她身旁搂着她,“我猜还是加拿大更冷一些吧?”

“可那个时候是在工作,”乔琳把头靠在他的胸膛上,“你不能责怪工作的地方太冷!而且那儿还行,我们特意找的合适的地点,气温更像是缅因。”

戴蒙无奈地亲了亲她的头顶,“你到底是怎么在21岁就有这么强的职业道德的?”

“从我妈妈那儿学的,”乔琳挑了下眉,“我很像她。”

戴蒙柔声说:“期待哪天我能见到她,希望她会喜欢我。”

听到他这么说,乔琳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不得不撒谎:“她应该会喜欢你的,别担心。”

她随即转移了话题:“你知道我要去做那个《NME》的采访吗?他们说Pulp的贾维斯和Elastica的贾斯汀都会去。绿洲的诺埃尔也会去。”

戴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任何人都不知道在这种前任和现任即将碰面的情况下他到底该说些什么。

“别担心,”他挤出了一句话,“应该没什么事。”

乔琳轻笑了一下,“得了吧,这又不像是她会扇我一巴掌什么的。说起来很奇怪,我居然从没跟她正式见过面,之前你们跟我们一起巡演的时候不算,那个时候她还是你女朋友呢。”

戴蒙叹了口气,“甜心,我很抱歉我把你弄得很尴尬。”

“不,别道歉,我想她同意跟我一起接受采访,那就应该没什么问题,不是吗?我认为贾斯汀很酷,所以……我们会没事的。”

事实证明,乔琳的判断还算准确。当她跟贾斯汀在采访的酒店房间碰面时,她们像普通同行那样互相打了个招呼,没有任何《NME》期待的抓马情节发生。

坐在一旁的采访记者只能暗藏怀疑地认为,这可能佐证了乔琳和戴蒙双方的代表一直以来的说法,他们不是后者出轨时在一起的。

贾维斯的存在更是润滑了整个房间的氛围,乔琳愿意把和平大使的称号送给他,这家伙试图让所有人放松,不停地说些滑稽的事。

等诺埃尔走进这个房间里时,他看到的就是这个有点奇怪的场景,贾维斯坐在中间的沙发上不停地说着什么事,而乔琳和贾斯汀坐在面对面的单人沙发上,似乎同时神游在外。

他忍不住把目光停留在有些日子没见的乔琳身上,她还是那么漂亮,即使走神的样子也很可爱。

她正穿着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和牛仔裤,几乎像是大学里的女孩。可她的乐队是全英国卖得最好的摇滚乐队之一,或者准确的说,是全世界卖得最好的之一。

他们这一行的女人总是各有特质,有她们自己的话要说,总是让他想起石玫瑰的那首《She Bangs the Drums》。他知道乔琳不喜欢人们把她看成是“那个乐队里的性感尤物”,可她确实成了摇滚乐队中最具女性化气质的那个标志。她眼下坐在那里,跟以中性化色彩著称的贾斯汀面对面,这种对比非常有趣。

可他知道,乔琳有种冷静地突破极限的疯狂,就像是她的音乐一样。

诺埃尔忍不住对着看向他的乔琳露出了一个笑容,“嘿,乔!”

“嘿,”她挥了挥手中的可乐罐子,“诺!”

“可乐?你今天是乖孩子吗?”

他一边调侃着她,一边走到她身旁的沙发坐下,顺便跟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打了个招呼。

乔琳笑着看他打完招呼才回应他刚刚的调侃:“现在是中午12点15分,我已经喝过一杯金汤力加柠檬了,一点可乐不会出错的,不是吗?贾维斯刚刚点了威士忌麦克,贾斯汀点了白兰地,你想要什么?”

“杰克·丹尼尔和可乐。”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我就知道!就在桌上,love。”

“你真的太了解我了,不是吗?”他笑着拿起了桌上的酒。

乔琳点了支烟,放松地靠在沙发上,“在酒这方面,你太好懂了。可其他方面,那就不一定了。”

贾维斯开玩笑地问道:“像是什么不好懂?”

乔琳笑嘻嘻地看向他,调侃道:“亲爱的,我可是这屋里唯一的美国人,请别说太多俚语,不然你就会不停地听到我问你这是什么意思,那个又是什么意思。诺埃尔知道这一点的,是不是?”

诺埃尔挑了下眉,“这个好奇宝宝基本上得需要个英语词典什么的,有个英国男友显然没什么帮助。”

乔琳翻了个白眼,而她对面的贾斯汀笑了一下。

乔琳忍不住看了一眼她,又扭头去怼诺埃尔:“还不是因为你说的俚语太多了!”

“你知道我就是这么长大的,没办法,”诺埃尔笑着凑近乔琳,“但我倒是很愿意教你更多语言上的事。”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抬手轻轻地把他头推开了。

贾维斯在旁边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乔琳和诺埃尔说话时的肢体语言,不得不说,他们两靠得有点太近了,而且诺埃尔笑得也太开心了。

这家伙来之前是喝多了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擅长观察男女关系并写进歌里的贾维斯实在忍不住要分析这个问题,如果诺埃尔对乔琳有感觉,他绝对不意外,毕竟这是乔琳·阿普尔比啊,她简直是不可抗拒的!更何况,撬走竞争对手的女友还更刺激呢!

贾维斯摇了摇头,可怜的戴蒙,可大部分女孩都只会选戴蒙,但话又说回来,乔琳是普通女孩吗?

他笑着抿了一口自己的威士忌。

等最后一个受访歌手Therapy的安迪·凯恩斯走进房间后,《NME》记者终于决定开始主持大局了,他们今天的采访是有关歌曲的,他们要谈论一些他们自己对1994年热门单曲的看法。

尽管早就知道采访的主题是什么,但是乔琳还是笑着说:“哦,该死,等我回去的时候,我可能有一堆敌人了。你们一定会把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话登在杂志上。”

诺埃尔调侃她:“不,love,你实在太人畜无害了,不像是摇滚明星。”

乔琳翻了个白眼,“那我就先从你开始,让你看看我是不是真的人畜无害!”

他们开始谈论记者给出的几首1994年流行的摇滚歌曲,一边喝酒抽烟,一边“大放厥词”。

期间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鞋子的尺码,诺埃尔无疑有着全屋男性里最小的脚。

他说:“欧码40,英码6.5,美码7.5,最完美的尺码!”

乔琳早就在拉斯维加斯跟他一起买衣服的时候就知道这一点了,她笑着补充道:“他跟我一个码!”

贾斯汀惊讶地说:“不会吧!我脚比你更大!我是7码的!让我看看!”

她跟诺埃尔一起抬起脚,比了一下脚,果然她的脚更大。更好笑的是,他们两都穿着阿迪达斯。

诺埃尔有点惋惜地点了支烟,“鞋很重要,女人总是有更好的鞋。”

乔琳笑着打趣:“像是高跟鞋吗?我真的很怀疑那一点!它基本上就是酷刑!”

诺埃尔摇摇头,“不,你们有更好的平底鞋,真的!很多次我走进商店,然后指着一双鞋问他们有没有6码的,他们就会说那是双女款!”

贾斯汀说:“我从没觉得女人有更好的鞋履选择,但我们确实有更好的衣服选择,可这算是好事吗?”

乔琳耸了下肩,“很难说,有的时候男人的衣服更好,我喜欢穿男款的衬衫或夹克,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总是更舒服!有的时候甚至更好看!还有他们衣服上的口袋,天呐,简直能装下一个超市购物袋的东西,为什么我身上的衣服却总是连吉他拨片都找不到地方装?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上台穿裙子!”

贾斯汀挑眉说:“但你总穿。”

乔琳撇了撇嘴,“我的服装也是演出的一部分,对吧?但裙子上有个口袋又会怎么样呢?那群傻X设计师!”

诺埃尔叹气:“可我真的想要双漂亮的平底鞋,为什么男人总得穿那些笨重棕色靴子或者运动鞋!”

乔琳说:“那种沙漠靴呢?”

诺埃尔摇摇头,“不,那更像我家小孩的风格。沙漠靴不也是棕色的多吗?”

乔琳笑着耸了下肩,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她随后示意主持人暂停一下,要去洗手间。等她开始洗手的时候,洗手间的门被人推开了,来人是贾斯汀。

很好,现在她们终于有了一个不得不交谈的私密空间了。

乔琳一边在心底吐槽着,一边从镜子里朝贾斯汀微笑了一下,并不期待贾斯汀会跟她说话。可让乔琳没想到的是,贾斯汀走到了她身边。

她说:“我们很久没见了,一直没机会再聊聊。”

乔琳点点头,“是的。”

“关于戴蒙,”贾斯汀犹豫了一下,看着乔琳的眼睛轻声说,“我有些话想说。”

乔琳平静地回答:“你知道我没从你那儿偷走他,对吧?”

“我知道,”贾斯汀轻笑了一下,“跟他分手是我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可我知道这是个共同决定,我们对彼此都有坏影响,在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之前,分开才是正确的选择。”

乔琳有点惊讶地挑了下眉,“那你想要跟我说什么呢?”

“戴蒙,”贾斯汀轻轻皱起了眉,“就是戴蒙,他只是自然而然地跑去了更吸引他的地方,这就是他会做的事。他有颗不驯的心。”

“所以?”乔琳完全被她搞糊涂了。

“只是我没想到会是你,你完全不是他的类型,你还是个美国人。可他毕竟选了你。”

乔琳轻轻地叹了口气,她拿纸巾擦干了手,把废纸扔进了垃圾桶后才继续看向贾斯汀。

“你瞧,贾斯汀,这话太蠢了,我以为你比这更聪明。你得明白,是我接纳了他,不是他选择了我。”

贾斯汀用一种很复杂的神情看着她,轻声说:“我猜我们之间的相似度没我想的那么高,你并不真的爱他,不是吗?”

乔琳摇了摇头,“你没有权利说这种话。话题结束。”

她随即转身走出了洗手间,没有看到贾斯汀的反应。

等乔琳回到其他人那儿时,诺埃尔有点担心地看了她一眼,她和贾斯汀一起离开的时间有点太长了。

“Birdy,你还好吗?”他凑到她耳边轻声问道。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用脚轻轻踢了踢他的脚,他这才放松下来。

贾斯汀回来后就时不时地观察着乔琳和诺埃尔的身体语言,他们之间真的有种奇怪的动态让她觉得不对劲。

她忍不住轻笑了一下,现在戴蒙看来是真的有大麻烦了。

关于娇小可爱的土豆子的鞋码问题,是的,他跟著名模特凯特·摩丝一个尺码。

这位土豆子·诺·被摇滚耽误喜剧事业·有缸曾发表过著名言论:我的鞋码是欧码40,英码6.5,美码7.5,这是人类脚的正确尺寸!任何比5.5码小的脚都是中世纪的,如果我们在黑暗时代,人们会因此被烧死;而任何脚比它大的人,都应该去马戏团!

————

《NME》的采访我单独写了一个章节出来作为附篇,不然就太长了放不下了。

其实这场采访Guigsy也在,但他基本上一直处于喝麻了的状态,没说啥话,我就给他省略了。

这篇采访大部分是跟着原杂志文章来的,对故事情节没有推动作用,但会有一些插科打诨的内容。提前说明,里面会涉及到诸多乐队和diss内容,希望不要冒犯到大家!(比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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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The Escape(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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