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古典架空 > [布袋戏]和男友的恩怨情仇BOT > 第114章 灵光二闪短篇

[布袋戏]和男友的恩怨情仇BOT 第114章 灵光二闪短篇

作者:六枫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5-05-07 06:39:56 来源:文学城

篇一:

[缎君衡——这大王我是非当不可吗?]

怎么说呢……一时冲动固然畅快,可当我要面临后果的时候,我只想说一句“告辞、再见,再也不见。”

棕毛狐狸幽幽叹了一口气:“你难道不该对吾负责吗?”

我:不要说这种话,我根本什么都没对你做!

我名绎行简,原名孤城行简。

对,没错,不是同名,不是同姓,不是撞设定,林北就是中阴界倒霉王族一员,上上有精神病大哥,上有恋爱脑二哥,加上一个出生起就自带预言[王不见王]的我,buff轻轻松松叠满。

我指的是倒霉的二次方buff。

由于我一出生就自带预言,导致定位在中阴界相当尴尬,所谓[王不见王]这句话并不知指的是当时的中阴界王还是下一代的王,指的是老大还是老二?

不管指的是谁,反正是决计不能留我在宫中,这导致我出生当天连父亲的面都没见到,直接就被中阴界快车丢到了冷宫。

这时候就有人问了,我母亲呢。

说来惭愧,我母亲生下我后选择拍拍屁股走人,非常潇洒的转生重新作人去了,搞得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一夜情的产物。

嗯……我感觉很大可能应该是。

是说三兄妹长得完全不像啊,我真的是中阴界王族的种吗?该不会是我娘的甩锅之作吧?

说不定根本没有什么[王不见王]的预言,浑然是我爹甩飞绿帽子的借口还差不多。

大哥一头绿毛长得跟李逵似的,二哥倒是人模狗样可惜从小长得就略捉急……啊不是,是沧桑……也不是,是成熟,总之什么二十岁年龄三十岁脸,搞得他一天到晚苦大仇深。

唯独我,纤白丰标,凌冰如玉,跟他们分明两个画风。

总之,在爹的甩锅,娘的洒脱,父母双方统统缺席的情况下,我一个人连滚带爬竟然也安全长到十五岁。

十五岁那年,我决定逃跑。

在这破地方吃不好穿不暖,每天天没亮就要爬起来练功,鬼才要继续过这样的日子。

呃……中阴界好像是生与死的中继站,生人与活魂共处之空间,自成一格的神秘地界。

这么说我算半个鬼。

半个鬼也不过这种生活啊,一点乐趣都没有。

谋划了许久的计划终于实行。那一日,我甩掉数十名暗卫的盯梢,顺着冷宫的水道爬到宫墙的外围。半夜到早上的时间,我匆匆穿过无数宫墙,来到一处偏僻的角落。也许是人迹罕至,树木都生满青苔,长得很高。我攀爬上去,透过茂密枝叶往外看。

——原来这就是宫外的世界。

如此广袤,十五年的点点滴滴,在这画面都显得这般渺小。

温暖的阳光落在我身上,自由的风吹起发尾。远处一个棕发身影肩披紫色大氅缓缓走来,视野被他翩飞的衣角占据,如纱似雾,若鸿雁高飞,骤起的风沙几欲掩住他的面目。

远山飞翠色,长袖映霞裳,我忍不住看出了神。

不管是深宫的霜冷还是日光的刺眼统统都消失不见,周围只剩下耳边树梢摩擦的沙沙声。

那个身影察觉到了注视的目光,他抬首向我看来,温文尔雅的容貌一愣,“你是……”

我如梦初醒地回过神。

目不可及的角落传来纵跃的破空声,那个瞬间,我朝他匆忙点头:“告辞!”

说着跳下巨树,施展轻功逃走。

那是我与缎君衡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

逃跑成功了,却几乎死在孤城不凡手下。

为了[王不见王]的预言,他派出无数暗杀好手将我逼至高崖,更将我割喉后抛下悬崖毁尸灭迹。

但他没料到,苦境里有一个非常出名的潜规则——悬崖根本摔不死人。

所以我当然没死。

在悬崖下数百年无人打扰,我苦心练功,终于逆转颓势,一举成神!

V我五十两听取《一代王者如何拳打大哥脚踢二哥登上顶峰一拥三千美男》的中阴界版草根翻身故事。

开玩笑的。

总之我复仇归来,今天起,我就是钮钴禄·行简!

第一件事当然是去找大哥的麻烦!

好家伙,我就是觉得世界那么大,想去看看。这家伙居然就送我地狱一日游套餐,看我不把他的皮扒了也丢下悬崖爽一爽。

我一路冲回中阴界皇宫,抬脚踹开王殿大门,举着剑二话不说就要给大哥一个透心凉。

谁知道我大哥,也就是如今中阴界的宙王那时候会和宠妃玩嘴对嘴喂麻薯的游戏。

我出现的太突然,他太震惊,嘴巴一合,麻薯咕噜滑进喉咙,立马噎住了。

那名貌美宠妃见状慌张失色地喂他水,猛捶他胸口想让他咽下拳头那么大的麻薯。

所以说,法海姆立克急救法的推行势在必为。

你看,我大哥这不就噎死了。

一代王者居然死于被麻薯噎死这种悲惨下场,这画面太搞笑,毫不夸张的说,我当时都亚麻呆住了。

……算了,总好过被男人的脚踩死。

我收剑往外走,结果被拦住。

接下来的事情跟雪球在山巅滚一样,越滚越大,惊动整个中阴界。

先说明,不是我害死大哥的,要怪就怪中阴界急救培训太烂,绵妃救人的手段太粗残。

我最多就赔王宫被踹坏的那扇大门的钱。

当然,我要是跑掉了,这篇文还会有开头吗?

由于[王不见王]的预言……没错,又是这个破预言,中阴界众臣觉得我就是这个国度众望所归的下一任王。

偏偏好死不死,我确实练了双极功体。

这下不想登基都得登基了,中阴界甚至连教导我为王的老师都准备好,现在就在大殿中和我大眼瞪小眼。

来者正是在我十五岁逃宫之时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前一任中阴界之王——宙王名义上的帝师,也是曾经中阴界五大控灵家族之首,出自灵狩缎氏的缎君衡。

我一言难尽:“我能拒绝做中阴界的王吗?”

说实话,我梦想是仗剑江湖,做自由洒脱不问俗事也不为钱财发愁的侠客高手。

这个人看起来很好说话,应该会答应我吧。

看起来很好说话的缎君衡笑眯眯地拒绝了我:“嗯,不行呢,国不可一日无君。”

“那关我啥事啊,我头上不是还有个二哥。”我这下想起了头上的二哥,虽然长相上略为沧桑了些,可当个王又不是多难的事情,看我那狂暴残虐又娶了三个老婆的大哥不就知道了。

缎君衡依旧笑眯眯:“可绝境长城之主无双极功体。”

“这不是问题!过来拜我为师,我必倾囊相授!”区区几百岁的年轻人这么没斗志怎么行,几百岁正是奋斗的年龄啊!

我激昂慷慨,逮住缎君衡就是一桶毒鸡汤死命的灌,企图让他放弃当我老师的打算,最好是能和我一起劝说中阴界的老棺材们,放我一马,让我天涯海角四处乱浪。

“嗯,你说的没错。”缎君衡接住了我这桶毒鸡汤,并且一把泼进垃圾桶,“中阴界就拜托王了,请区区几百岁的年轻人努力奋斗。”

我:×……&YY()×

算你狠!

秀才遇上狐狸,有理说不清。我决定不听他叭叭,果断对他束起中指,选择跑路。

“王。”看起来很好说话然而一点人话都不听的棕毛狐狸叫住了我。我回过头,看他眯起好看的双眼,笑着说:“世间的幸与不幸是持平的天秤,放在左右两端。你寻求了你的幸运,就代表了中阴界多数人的不幸。”

这人搞什么。

我挑起眉毛,语气不带半点起伏的回应:“说教啊。”

还是试探?

但很可惜,你姑奶奶我,好巧不巧也是不爱听人话的类型。

棕毛狐狸以手作拳,靠在唇边轻咳一声:“这是吾身为帝师教你的第一件事。”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有兴趣和臣去边境长城一游吗?”他继续建议,“就你与吾,单独两人。”

好吧,看他长得好看且很合我胃口的份上,去看看他想搞什么鬼,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逃跑。

我捡起放在桌上的长剑,往腰后一别,“走吧。”

“请。”他让开位置。

*

我们去边境长城附近的小镇上绕了一圈。

比起华靡圣殿的绿窗朱户,堪称十里烂银钩的景致,这处村庄完全是另一个模样。

皆为中阴界国土,里面的建筑一眼望去全是草屋,屋顶叠着半大不小的油布,主人家珍惜地用石块小心压着,生怕被不知趣的风刮走,萧条得几乎不似人居处了。

饶是如此,村中的居民仍是齐聚一起,穿着补丁叠着补丁,洗得发白的衣裳,共同载歌欢舞。连路过的我都没受冷落,被一名热情的妇人往手中塞了一碗几可见一丝油光的汤水。

我低头喝了一口淡得几乎品尝不出什么味道的汤水,隐约能尝出一点腥臊味。

是羊汤。

就这么一碗要细细回味才能品出是什么东西煮的水,引得几名小儿咬着手指,满脸羡慕地观望。

我蹲下身招招手,一名小姑娘鼓起勇气走过来。

“今日是什么节日吗?为何都聚集在此。”

小姑娘话都说得还不太清楚,含含糊糊的重复着家中大人的话,一脸纯真地和我说:“王大行啦。”

我:……

别乱说话,我还活得好好的。

看她年纪小问不出什么,我随手把碗塞到她手中,小姑娘欢天喜地地捧着碗回去,和小伙伴们分食那碗羊汤,珍惜地碗边都舔一遭。

风隐隐约约将沉淀在汤水香味的话语吹来。

——中阴界新王登基,他们终于可以过上好的生活了。

我起身扶着腰后的长剑,略微无语地说:“说不定比之前的王更糟糕呢。”

“不这么想,生活怎么过得下去。”乔装后的缎君衡站在我旁边,他眼中闪过一丝笑意,问我:“羊汤好喝吗?”

“跟刷锅水没什么两样。”就算我以前住在冷宫,吃得都是宫内层层淘汰下来的剩菜,都比刚才那碗羊汤来得有滋味。就这样的东西,在这个村落中,竟然都是要天大的喜事才能喝上的食物。

“吾倒觉得美味无比。”

我扯了扯嘴角,谁信啊,他可是灵狩缎氏的族长,又是中阴界重臣,撒谎也讲点基本法吧。

“这碗刷锅水?”

缎君衡侧过头来,淡金色的眼眸敛着微微的光,唇角含笑:“缎某许多年前喝过,滋味难忘。”

听起来里面似乎有什么故事。

我点头,无所谓地说:“说来听听。”

听缎君衡说以前的故事。

我知道他肯定是想借此劝我登基,成为中阴界新一任的王。

他很聪明,也知道从劝说的角度很难逼我就范,干脆带我去感受民间的声音。

百姓的歌声里混着他将过去娓娓道来的声调,我望着远处的天空,那是我曾无比向往的自由。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讨厌的深宫中。

算了,左右不过数十年的时间,反正不会比以前的生活过得更差,这份工作先勉勉强强干一阵子,等灵儿长大能接手之后再跑。

我松开腰上的长剑,转身往王殿的位置走,“我可不保证自己能干好。”

丑话先说在前头,是我一贯的习惯。

初夏时节,树上已闻蝉鸣。

缎君衡晃着看不见的尾巴,笑得极为狡猾:“放心,吾既是帝师,自会教导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王。”

我啧了一声,撇过头去:“话说接了这份工作后,下一步不会催我成婚吧?”

这问题很重要,要知道大女子志在四方,怎么能被儿女情长牵绊。

“这个问题嘛。”缎君衡拖长声音,似是想到什么般,声音里藏着抹也抹不去的笑意:“要臣改名缎三千吗?”

某个植物的名字在我脑海里霹雳爆闪,我顿时停下脚步,以不及迅雷掩耳之势的速度,抬起手肘卡住他的脖子,恨不得把他掐失忆:“你看到了山崖下的那些东西!”

缎君衡一直是那副笑盈盈的表情,连被我卡住要害都不紧张,反而一脸无辜地说:“你是说《一代王者如何拳打大哥脚踢二哥登上顶峰一拥三千美男》这本著作?”

啊啊啊啊别说了!那是我年少热血的时候无聊写的,这家伙怎么敢去调查我的啊!!

“写得很不错。”缎君衡继续补刀。

“别说了!你立马给我失忆!这是王令!”

“可是吾已经连夜抄写了下来,正准备出版让中阴界拜读王的大作呢。”

什么!我杀了你啊啊啊啊!

篇二:

[龙戬——又怎么了?我的好主上?]

“又怎么了?”我掀下盖在脸上的闲书,挑起一眼瞥了沉着脸入内的千乘骑,懒洋洋得连身都没起,恍然不觉得自己这副待客之道有何不对,“是什么风把怪贩妖市鼎鼎大名的相国给吹至我这寒酸小屋?”

看我这无赖作态,平日里意见很多的千乘骑难得不发一语,在屋内寻了一个位置坐下:“蚁裳欲收留那孽子。”

孽子?

啊~是说那被抛弃的双生子之一啊。

思绪流转,我一下子就知道千乘骑在担心什么。

如今高居妖市天子之位的二世,论资质,不过庸俗之夫。若只是如此也罢,在诸臣的扶持下,总能做一个守成之君。偏生此人自命不凡,又喜自作聪明、挟势弄权,蠢而不自知,对近在咫尺的战栗公、判神殛之害视而不见,反而一心忌惮自己的兄弟龙戬。口头与他手足相称,不过是想借机夺得他手头军权,好实现所谓的自我霸业,将整个妖市作为他的一言堂。

若说他恶,却也不至于此,只猜疑心太重,又太自卑。在龙戬日益高涨的民间声望下,惶惶不得终日,又受有心之人挑拨,怀疑他人觊觎他座下皇位。

可说他善,却同样可笑。这位二世,自继位来不曾见什么有力的政策,也未有任何功绩,怪贩妖市百姓在他眼中不过肆长的野草,可生可死,可有可无。妖市日渐加重的阶级隔阂,使得贵者愈贵,贫者愈贫,他空居高位,看不见底下鱼游沸釜,燕处危巢。

我叹了一口气:“此事找我又如何?龙戬始终顾念那点兄弟情谊,对他推心置腹。要我说,他迟早死于自己的仁善之下。”

“遥慎心!”千乘骑脸色难看,他为此事已经烦扰数日,若不是无计可施,断不可能来找我:“你便是如此作人臣下?”

哈,说得好似我是自愿出仕一样。

当初若非龙知命强逼,我何必蹚入这怪贩妖市朝堂的浑水之中。

我自不惯着他,冷笑一声:“千乘骑,你我心知肚明,二世留着那名孽子作何用处。连自己亲儿都能利用的人,你还妄想他会对龙戬留情?你劝不了龙戬,也莫想迁怒与我,我不受你指使。”

“覆巢之下无完卵,你以为你置身事外便能逃过?”千乘骑豁然起身,身后木椅倒落在地亦不顾,一双利目深深凝视着我,神色紧绷道:“你母亲过去如何叮嘱你?你全然忘却了吗?”

“少抬出我母亲来压我。”说起母亲便心生恼火,把书往地上一丢,我半坐起身:“她为妖市出生入死,我族一门皆死战场!为的是现下龙漪的‘盛世’吗?若龙戬有狠得下心的勇气,我献计辅佐又如何?”

说来就生气,我万万没想到我孤注一掷的赌局会在龙戬身上折戬沉沙,或者说……是在龙知命身上。

久远前,妖市还是比较原始的部落政治,每个部族,都会有个部族象征图腾,各自为政,却也相安无事,直到罪域禁者的出现。

当时罪域的领导者——创罪者,身负「异识」之能,能占据他人潜意识,将受异识控制之人的力量纳为己用。他莫名出现在妖市之中,以此感染妖市子民,造成妖市动乱不安,彼此互相残杀。

为阻异乱扩大,龙族部落之首的开天皇祖龙知命被各部落推举为共主,引领各族抵御当时最为神秘的罪念以及创罪者。

我族是次居龙族之下的[鹰族],族人骁勇善战,弓枪之术出神入化。当年母亲领族中精锐,与龙知命一共赶赴战场,乃先锋部队之一,而我坐镇后方,出谋划策。

战争持续了数年,各族损伤惨重。而战争几近尾声之时,龙知命为了更好团结各族,广邀有能之者,母亲举荐了我。

此举有二,一是不再希望回到之前各族群立的状态,欲一统妖市。二是此次以功绩召众人,是事先论功行赏,以将来朝堂之位许诺众人,封候拜将,行凝聚军心之举。

我知晓母亲的用意,她希望我能将自己一身能为用在辅佐妖市的未来。

当时龙知命部下已然成型,我等后来之士必将投入龙知命膝下两个儿子麾下,某方面来说,这是一次站队。

我当然不愿意。

先不说自古君位之争危险不下于战场,一旦站错,面临的是一族之危。其次,我不想工作。

很简单明寮的原因,我在鹰族里当少鹰主当的好好的,我干嘛跑去别人麾下打工啊?是觉得当官二代不香吗?这么想不开?

当我这么回的时候,被母亲一巴掌拍肿了后脑。

母亲不愧是族中精英中的精英,手劲有够大。

龙知命早就料到了各族内必有异议传出,是以此召会是强制进行。

我被母亲强行拖到大帐内,就坐在龙知命下方的鹰族位置。

往帐内一扫,来的大多是各族族长下一代,数量不止一位,能力尚且不谈,族内地位却是不容置疑。

啊,看来各族还是有点保留的嘛,没打算压死一边,多半是抱着两方下注的心态,顺便给自族占据更多的官位和好处。

就母亲较为单纯,只带了我一个人。

我撑着脸颊无聊到处乱扫,忽而和龙知命身边的一个男子对上了视线。

比起他兄长的满脸兴奋,他看起来更加随意一点,似乎在观察我。

我挑起眉尾,朝他露出了个游荡不羁的笑。

那人愣了一下,微微抿唇,笑着朝我点点头,接着有礼的移开视线。

那是我和龙戬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长得比他大哥好看。

一番寒暄,事情开始进入正题,龙知命考较众人,问其将来欲做何事,并根据对方的回答和意愿,将之放入两位皇子的麾下。

最后问到了我。

龙知命很久以前就注意到了鹰族的少鹰主,难得出色之人,武功和智谋都不差,他早欲招揽,可惜对方一直避之不见,这才趁着召会强行邀其一见。

“少鹰主不发一言,想来自有主意,吾愿听之。”龙知命好脾气的开口。

不曾考较,显然对其人能为已心有成竹。这异乎寻常的态度,引来众人观视。

我收起撑脸的手,轻描淡写地说:“蒙君上高看,我并没有什么主意。不过自知脾气不好,比起诸位雄才贤俊,又显能为平常,不想自讨没趣罢了。”

我刚说完,母亲忽而在我背后伸手,狠狠将我的头按了一下,按得我脖子都短了一截。

“小女骄矜无理,主上勿见怪。”她说着拍拍我后脑勺,让我道歉。

“哈哈,无妨。”龙知命朗声笑道:“有其母必有其女,小儿辈傲气些不是什么坏事。”

他手撑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前曲,看起来浑身放松,却又带了独属上位者不允忤逆的强势:“高山流水,伯牙鼓琴,是为君子雅业。既你已处身至此,想必有伯牙之意,何不奏弦以应,倾心相交。”

这说话的艺术,要不是他摆明要我到其麾下打工干活,我还以为自己是要来交朋友的。

古有士为知己者死,我倒是不知道当个知己更快乐,还是当一匹千里马更快乐。

区别大概是死的时候是个人样,还是个牛马样吧。

既然他这么不把我前头脾气不好的话当一回事,我就让他看看何谓脾气不好。

我神色自然,脸上笑意似真似假:“在下才疏学浅,不称揄扬。若君上问我择主何人,我倒有一言。”

龙知命看我竟妥协,略挑眉尾:“说来。”

我视线扫过两位皇子,一时念起,想试试他们之间谁会受我此辱。我双手交叉搭在臂上,腕间金环在烛火中折射光芒,在压下的眉眼一晃而过:“谁愿受我一巴掌,我便向谁俯首。”

“放肆!”

“竖子敢尔!”

一言惊起千层浪,饶是龙知命,都被我这番嚣狂言语惊了一瞬。

母亲沉下声音:“遥慎心!”

我充耳未闻,半垂眼帘,低看桌面蜿蜒松纹:“君臣之施者,相报之势也。君欲以势重胁,如鞭蹄马,纵使一时折节,又岂甘心久居人下。”

人群中传来一道倒抽气的声音,帐内倏然安静下来。

直到一声朗笑打破几欲凝固的气氛。

“哈哈哈哈哈。”龙知命回味一下才反应过来,止住笑,对一旁的母亲道:“你族少鹰主脾气着实不小,绕了一圈,原是在怪吾强行征召,心有不服。”

母亲见龙知命并无怒意,微松一口气,又往旧处拍了一掌,闷声响彻大帐:“小儿无状,不必当真。”

别打了,再打都要变傻子了。

“鹰族高傲,自该有此心气。”龙知命侧首看站在身旁的两名儿子,随后顿了顿,不动声色问:“龙漪、龙戬,你二人如何看?”

他的视线先落在龙漪身上,显然期待他能有这份宽容心气,退而容贤。

龙漪视线与我相对片刻,抿唇皱眉,侧开不见,已然表态。

龙知命似有失望。

龙戬却没有移开视线,若博弈般与我视线攻伐。

我了然起身,走到他面前,高举手心狠狠向下,丝毫未有留情。一旁的龙漪豁然起身,仿佛想不到我当真如此大胆,满脸愠怒,张唇就要呵斥。

高低起伏的抽气声,有人同样起身,撞到身后桌椅;有人举袖掩目,不敢窥看。

龙戬始终看着我,容止安定,气度端凝,如松雾澈。

巴掌声迟迟没有响起。

帐内烛火爆出星火声响,晦暗影子随之一摇。

我收回手,撩起下摆双膝着地,向龙戬俯身跪拜:“烽火未平,鲜血未凉,尸骨未敛,我鹰族之人折入战事的性命几多,乃至十不存三,是以我每每见族中老幼倚门盼望,心中总是寒凉。今受君征召,慎心确有怨怼。因我不屑踏无数头颅抛洒出的这条康庄大道,亦不愿站上这块以骨血铸造,使我凌驾众人的威势与地位的阶梯。故请主上许我以白身之躯,辅佐左右,以求靖世太平,再无所苦。”

龙戬伸手扶起我的双臂,面上有动容,看起来就是一副很好骗的样子,不然怎么会真的被我的话所打动。

“吾答应你。”

这就是我倒霉成为龙戬麾下的故事,也是我不幸的开端。

本想两位出身优渥的天之骄子,又是龙族下任掌事之一,肯定不会应允我这恣意妄为的要求。谁想龙戬竟真的能忍这常人所难忍的事情,十分体谅我的无礼,甚至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

你有这样的心气!作什么不能成功!为什么非得抓一个不想工作的人到你麾下上班?

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既然鹰族要站队,我自然希望自己所压的一方可以成为未来妖市主宰。是以耍了一点小手段,试图让龙知命看清哪一位才能成为下一任君主。此举证明了龙戬性情宽容温良,能屈节下士,加上平素风评极佳,武力和智谋都不差,怎么看都比龙漪要优秀许多。

万万没想到我会赌输。

得知下一任怪贩妖市之皇是龙漪时,我几乎想去摇一摇龙知命的脑袋,看看里面进了多少水。

可惜他已身死,我是没这个机会了。

简直气死。

算了,反正我是以白身辅佐龙戬,某方面来说并不代表鹰族,是以个人名义。还好当初仍旧留了一手。

回到现在,龙戬要收留龙漪生下的双胞胎之一。

我能怎么办?千乘骑劝了都没用,我劝就有用吗?醒醒吧,就龙戬傻白甜的天真性子,是绝不会猜疑自己兄长会做暗算他的事情,我何必去白费那个口舌。

千乘骑同样知晓我去劝也无用,他只是单纯的坐不住。

他脸上神色并不好看,沉黑如墨,显然动了杀心。

我陪他坐了会。

风从二人之间的缝隙吹过,卷起凡世尘嚣,庸碌扑撒在老旧的桌椅上,扰得一片昏瘴。

我捡起地上的闲书,拍了拍灰尘,退了一步说:“我知晓了。”

千乘骑尚沉浸在自己心烦意乱的情绪中,闻言没有太大反应,抬眼寡淡地问:“你打算如何做?”

毕竟共事了有一段时间,他对我有所了解。

我做事向来不按常理,却总是有效。

“总不会比你的主意要差。”比起他欲杀人掩事的打算,我的办法最多算是缺德,“过后你就知道了。”

千乘骑点点头,不再开口。

*

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说道。

不过是当街将人劫走,夹在臂下招摇过市,顺便把闻讯前来的独楼门门主——轩辕角给揍了一顿。

我做事恣意随性也不是第一次,来监狱也不是第一次。

我像是回了自己家一样安然,挟着小童施施然坐下,这才有空看千乘骑口中说的孽子。

在怪贩妖市当官,我自然见过宫中太子。面前这人这张脸,不说和太子相似十之**,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除了这人额间有个青鸟印记以外。

他被我点了穴,如今面色气得通红,一双和太子相似的眸子恶狠狠地瞪着我。

还挺可爱。

伸手捏捏他的脸,看他略显消瘦的脸颊在我指下捏出一点点肉,我笑着低声道:“想保护你师父,就保持安静,什么都不要说。”

这孩子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单名一个赮。

他听闻龙戬的名字,一时安静了下来,一双眼惊疑不定地看着我。

我下意识捋了捋他炸开的短发,感觉手感确实不错。

“遥慎心!”轩辕角盯着青肿的脸颊出现,就面上神情来看,显然气得不轻:“你当街闹事,该受鞭刑。”

怪贩妖市律法严厉,身为官员知法犯法,刑罚自然加倍。

我八风不动,手搭在赮的脑袋上搓来搓去,低敛眉眼,对站在牢房外的轩辕角淡道:“你这话好没道理,我不过是将家中孩童带回,怎是闹事?反倒是你,不问青红皂白出手攻击,分明挟私报复。”

什么叫做将家中孩童带回,根本就是当街掳人。轩辕角与我党派不合,飞快接腔:“信口胡说!你妄生事端也找个好点的理由,鹰族除你之外皆退居一方,何来家中孩童?快放开那个孩子!”

“你不信?”我语气说得轻快,但不容置疑的强势衬得我才是此地主人一般,将怀中孩子调转面向,让他看个分明:“你一看便知。”

熟悉的眉眼倏然印入眼底,轩辕角见清赮的面容,浑身一震。

“你——简直大胆!竟敢——”

前面说了,在朝当官,自然是见过太子的,轩辕角也不例外。

我伸手指了指他额上的青鸟印记:“鹰族的鸟形印记。”

胡说八道!根本就是胡说八道!

轩辕角吞下喉中声音,他下意识抬头看向我,从我眼中看到了算计,一股寒意从后背窜起:“荒唐。”

“毕竟血脉相连,长得相似也是常有的事情。”我假装听不懂他话语的意思,笑着暗示,“仔细看,他更消瘦矮小不是吗?”

许是在外受了不少苦,和宫中养尊处优的太子自然不同,他的身形比起太子要清瘦些,发丝被我方才揉得蓬乱,加上一身粗糙布衣,更似街头流浪为生的少年。

一旁值守的小兵骤吃了这么大一个瓜,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嘶——莫非是顾命大臣与崇座的……”

“真看不出来啊,孩子都那么大了。”

“肃静!”轩辕角这才想起还有人在场,回神道:“退下!”

根本乱造谣的我无所谓的踹开监狱大门,拉着只到我胸口高的赮走出来:“你不信自可去问蚁裳,我话放到这,先回去吃饭了。”

眼看熟悉的面目越逼越近,轩辕角后退一步,表情有些骇然,一时不敢揣摩我话中的意思,只觉自己似乎涉入某种诡谲怪诞的阴谋中心,一不小心就是万劫不复:“莫以为搬出顾命大臣……”

他话没有说完,听闻此间消息的龙戬匆匆赶来,生怕晚来一步我能闯下更大的祸事。

“遥慎心。”

“说人人到。”我按下一脸惊喜的赮,先上前一步,拉过龙戬的衣领,迎头吻上。

牢房中传来此起彼伏的抽气声,一时间皆呆住,眼睁睁地看完顾命大臣被人轻薄的全过程。

龙戬似乎震惊得不及反应,狭长的眼睛微微睁大,愣愣地看着我。

我轻巧推开他,指尖抹去他唇上的胭脂,无所谓挥挥手说:“我在家中等你,赮,走了。”

赮下意识向龙戬走了一步,又想起我方才说的话,脚步举止不定,终是狠狠心跟上了我的步伐。

至于龙戬怎么解释这件事嘛——

那是他该烦恼的事情了。

本来还有熊孩子篇的[焱无上——跨种族恋爱哪有不疯的?硬撑罢了]

不过太放飞自我就没时间写千玉屑了,所以先搁置,等我回头再填这个坑。

*

遥慎心,一款风情明艳的大美人,人称崇座,是龙戬座下军师。

祸害一下皇叔,诶嘿。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4章 灵光二闪短篇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