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缎君衡——这大王我是非当不可吗?]
怎么说呢……一时冲动固然畅快,可当我要面临后果的时候,我只想说一句“告辞、再见,再也不见。”
棕毛狐狸幽幽叹了一口气:“你难道不该对吾负责吗?”
我:不要说这种话,我根本什么都没对你做!
我名绎行简,原名孤城行简。
对,没错,不是同名,不是同姓,不是撞设定,林北就是中阴界倒霉王族一员,上上有精神病大哥,上有恋爱脑二哥,加上一个出生起就自带预言[王不见王]的我,buff轻轻松松叠满。
我指的是倒霉的二次方buff。
由于我一出生就自带预言,导致定位在中阴界相当尴尬,所谓[王不见王]这句话并不知指的是当时的中阴界王还是下一代的王,指的是老大还是老二?
不管指的是谁,反正是决计不能留我在宫中,这导致我出生当天连父亲的面都没见到,直接就被中阴界快车丢到了冷宫。
这时候就有人问了,我母亲呢。
说来惭愧,我母亲生下我后选择拍拍屁股走人,非常潇洒的转生重新作人去了,搞得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一夜情的产物。
嗯……我感觉很大可能应该是。
是说三兄妹长得完全不像啊,我真的是中阴界王族的种吗?该不会是我娘的甩锅之作吧?
说不定根本没有什么[王不见王]的预言,浑然是我爹甩飞绿帽子的借口还差不多。
大哥一头绿毛长得跟李逵似的,二哥倒是人模狗样可惜从小长得就略捉急……啊不是,是沧桑……也不是,是成熟,总之什么二十岁年龄三十岁脸,搞得他一天到晚苦大仇深。
唯独我,纤白丰标,凌冰如玉,跟他们分明两个画风。
总之,在爹的甩锅,娘的洒脱,父母双方统统缺席的情况下,我一个人连滚带爬竟然也安全长到十五岁。
十五岁那年,我决定逃跑。
在这破地方吃不好穿不暖,每天天没亮就要爬起来练功,鬼才要继续过这样的日子。
呃……中阴界好像是生与死的中继站,生人与活魂共处之空间,自成一格的神秘地界。
这么说我算半个鬼。
半个鬼也不过这种生活啊,一点乐趣都没有。
谋划了许久的计划终于实行。那一日,我甩掉数十名暗卫的盯梢,顺着冷宫的水道爬到宫墙的外围。半夜到早上的时间,我匆匆穿过无数宫墙,来到一处偏僻的角落。也许是人迹罕至,树木都生满青苔,长得很高。我攀爬上去,透过茂密枝叶往外看。
——原来这就是宫外的世界。
如此广袤,十五年的点点滴滴,在这画面都显得这般渺小。
温暖的阳光落在我身上,自由的风吹起发尾。远处一个棕发身影肩披紫色大氅缓缓走来,视野被他翩飞的衣角占据,如纱似雾,若鸿雁高飞,骤起的风沙几欲掩住他的面目。
远山飞翠色,长袖映霞裳,我忍不住看出了神。
不管是深宫的霜冷还是日光的刺眼统统都消失不见,周围只剩下耳边树梢摩擦的沙沙声。
那个身影察觉到了注视的目光,他抬首向我看来,温文尔雅的容貌一愣,“你是……”
我如梦初醒地回过神。
目不可及的角落传来纵跃的破空声,那个瞬间,我朝他匆忙点头:“告辞!”
说着跳下巨树,施展轻功逃走。
那是我与缎君衡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
逃跑成功了,却几乎死在孤城不凡手下。
为了[王不见王]的预言,他派出无数暗杀好手将我逼至高崖,更将我割喉后抛下悬崖毁尸灭迹。
但他没料到,苦境里有一个非常出名的潜规则——悬崖根本摔不死人。
所以我当然没死。
在悬崖下数百年无人打扰,我苦心练功,终于逆转颓势,一举成神!
V我五十两听取《一代王者如何拳打大哥脚踢二哥登上顶峰一拥三千美男》的中阴界版草根翻身故事。
开玩笑的。
总之我复仇归来,今天起,我就是钮钴禄·行简!
第一件事当然是去找大哥的麻烦!
好家伙,我就是觉得世界那么大,想去看看。这家伙居然就送我地狱一日游套餐,看我不把他的皮扒了也丢下悬崖爽一爽。
我一路冲回中阴界皇宫,抬脚踹开王殿大门,举着剑二话不说就要给大哥一个透心凉。
谁知道我大哥,也就是如今中阴界的宙王那时候会和宠妃玩嘴对嘴喂麻薯的游戏。
我出现的太突然,他太震惊,嘴巴一合,麻薯咕噜滑进喉咙,立马噎住了。
那名貌美宠妃见状慌张失色地喂他水,猛捶他胸口想让他咽下拳头那么大的麻薯。
所以说,法海姆立克急救法的推行势在必为。
你看,我大哥这不就噎死了。
一代王者居然死于被麻薯噎死这种悲惨下场,这画面太搞笑,毫不夸张的说,我当时都亚麻呆住了。
……算了,总好过被男人的脚踩死。
我收剑往外走,结果被拦住。
接下来的事情跟雪球在山巅滚一样,越滚越大,惊动整个中阴界。
先说明,不是我害死大哥的,要怪就怪中阴界急救培训太烂,绵妃救人的手段太粗残。
我最多就赔王宫被踹坏的那扇大门的钱。
当然,我要是跑掉了,这篇文还会有开头吗?
由于[王不见王]的预言……没错,又是这个破预言,中阴界众臣觉得我就是这个国度众望所归的下一任王。
偏偏好死不死,我确实练了双极功体。
这下不想登基都得登基了,中阴界甚至连教导我为王的老师都准备好,现在就在大殿中和我大眼瞪小眼。
来者正是在我十五岁逃宫之时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前一任中阴界之王——宙王名义上的帝师,也是曾经中阴界五大控灵家族之首,出自灵狩缎氏的缎君衡。
我一言难尽:“我能拒绝做中阴界的王吗?”
说实话,我梦想是仗剑江湖,做自由洒脱不问俗事也不为钱财发愁的侠客高手。
这个人看起来很好说话,应该会答应我吧。
看起来很好说话的缎君衡笑眯眯地拒绝了我:“嗯,不行呢,国不可一日无君。”
“那关我啥事啊,我头上不是还有个二哥。”我这下想起了头上的二哥,虽然长相上略为沧桑了些,可当个王又不是多难的事情,看我那狂暴残虐又娶了三个老婆的大哥不就知道了。
缎君衡依旧笑眯眯:“可绝境长城之主无双极功体。”
“这不是问题!过来拜我为师,我必倾囊相授!”区区几百岁的年轻人这么没斗志怎么行,几百岁正是奋斗的年龄啊!
我激昂慷慨,逮住缎君衡就是一桶毒鸡汤死命的灌,企图让他放弃当我老师的打算,最好是能和我一起劝说中阴界的老棺材们,放我一马,让我天涯海角四处乱浪。
“嗯,你说的没错。”缎君衡接住了我这桶毒鸡汤,并且一把泼进垃圾桶,“中阴界就拜托王了,请区区几百岁的年轻人努力奋斗。”
我:×……&YY()×
算你狠!
秀才遇上狐狸,有理说不清。我决定不听他叭叭,果断对他束起中指,选择跑路。
“王。”看起来很好说话然而一点人话都不听的棕毛狐狸叫住了我。我回过头,看他眯起好看的双眼,笑着说:“世间的幸与不幸是持平的天秤,放在左右两端。你寻求了你的幸运,就代表了中阴界多数人的不幸。”
这人搞什么。
我挑起眉毛,语气不带半点起伏的回应:“说教啊。”
还是试探?
但很可惜,你姑奶奶我,好巧不巧也是不爱听人话的类型。
棕毛狐狸以手作拳,靠在唇边轻咳一声:“这是吾身为帝师教你的第一件事。”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有兴趣和臣去边境长城一游吗?”他继续建议,“就你与吾,单独两人。”
好吧,看他长得好看且很合我胃口的份上,去看看他想搞什么鬼,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逃跑。
我捡起放在桌上的长剑,往腰后一别,“走吧。”
“请。”他让开位置。
*
我们去边境长城附近的小镇上绕了一圈。
比起华靡圣殿的绿窗朱户,堪称十里烂银钩的景致,这处村庄完全是另一个模样。
皆为中阴界国土,里面的建筑一眼望去全是草屋,屋顶叠着半大不小的油布,主人家珍惜地用石块小心压着,生怕被不知趣的风刮走,萧条得几乎不似人居处了。
饶是如此,村中的居民仍是齐聚一起,穿着补丁叠着补丁,洗得发白的衣裳,共同载歌欢舞。连路过的我都没受冷落,被一名热情的妇人往手中塞了一碗几可见一丝油光的汤水。
我低头喝了一口淡得几乎品尝不出什么味道的汤水,隐约能尝出一点腥臊味。
是羊汤。
就这么一碗要细细回味才能品出是什么东西煮的水,引得几名小儿咬着手指,满脸羡慕地观望。
我蹲下身招招手,一名小姑娘鼓起勇气走过来。
“今日是什么节日吗?为何都聚集在此。”
小姑娘话都说得还不太清楚,含含糊糊的重复着家中大人的话,一脸纯真地和我说:“王大行啦。”
我:……
别乱说话,我还活得好好的。
看她年纪小问不出什么,我随手把碗塞到她手中,小姑娘欢天喜地地捧着碗回去,和小伙伴们分食那碗羊汤,珍惜地碗边都舔一遭。
风隐隐约约将沉淀在汤水香味的话语吹来。
——中阴界新王登基,他们终于可以过上好的生活了。
我起身扶着腰后的长剑,略微无语地说:“说不定比之前的王更糟糕呢。”
“不这么想,生活怎么过得下去。”乔装后的缎君衡站在我旁边,他眼中闪过一丝笑意,问我:“羊汤好喝吗?”
“跟刷锅水没什么两样。”就算我以前住在冷宫,吃得都是宫内层层淘汰下来的剩菜,都比刚才那碗羊汤来得有滋味。就这样的东西,在这个村落中,竟然都是要天大的喜事才能喝上的食物。
“吾倒觉得美味无比。”
我扯了扯嘴角,谁信啊,他可是灵狩缎氏的族长,又是中阴界重臣,撒谎也讲点基本法吧。
“这碗刷锅水?”
缎君衡侧过头来,淡金色的眼眸敛着微微的光,唇角含笑:“缎某许多年前喝过,滋味难忘。”
听起来里面似乎有什么故事。
我点头,无所谓地说:“说来听听。”
听缎君衡说以前的故事。
我知道他肯定是想借此劝我登基,成为中阴界新一任的王。
他很聪明,也知道从劝说的角度很难逼我就范,干脆带我去感受民间的声音。
百姓的歌声里混着他将过去娓娓道来的声调,我望着远处的天空,那是我曾无比向往的自由。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讨厌的深宫中。
算了,左右不过数十年的时间,反正不会比以前的生活过得更差,这份工作先勉勉强强干一阵子,等灵儿长大能接手之后再跑。
我松开腰上的长剑,转身往王殿的位置走,“我可不保证自己能干好。”
丑话先说在前头,是我一贯的习惯。
初夏时节,树上已闻蝉鸣。
缎君衡晃着看不见的尾巴,笑得极为狡猾:“放心,吾既是帝师,自会教导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王。”
我啧了一声,撇过头去:“话说接了这份工作后,下一步不会催我成婚吧?”
这问题很重要,要知道大女子志在四方,怎么能被儿女情长牵绊。
“这个问题嘛。”缎君衡拖长声音,似是想到什么般,声音里藏着抹也抹不去的笑意:“要臣改名缎三千吗?”
某个植物的名字在我脑海里霹雳爆闪,我顿时停下脚步,以不及迅雷掩耳之势的速度,抬起手肘卡住他的脖子,恨不得把他掐失忆:“你看到了山崖下的那些东西!”
缎君衡一直是那副笑盈盈的表情,连被我卡住要害都不紧张,反而一脸无辜地说:“你是说《一代王者如何拳打大哥脚踢二哥登上顶峰一拥三千美男》这本著作?”
啊啊啊啊别说了!那是我年少热血的时候无聊写的,这家伙怎么敢去调查我的啊!!
“写得很不错。”缎君衡继续补刀。
“别说了!你立马给我失忆!这是王令!”
“可是吾已经连夜抄写了下来,正准备出版让中阴界拜读王的大作呢。”
什么!我杀了你啊啊啊啊!
篇二:
[龙戬——又怎么了?我的好主上?]
“又怎么了?”我掀下盖在脸上的闲书,挑起一眼瞥了沉着脸入内的千乘骑,懒洋洋得连身都没起,恍然不觉得自己这副待客之道有何不对,“是什么风把怪贩妖市鼎鼎大名的相国给吹至我这寒酸小屋?”
看我这无赖作态,平日里意见很多的千乘骑难得不发一语,在屋内寻了一个位置坐下:“蚁裳欲收留那孽子。”
孽子?
啊~是说那被抛弃的双生子之一啊。
思绪流转,我一下子就知道千乘骑在担心什么。
如今高居妖市天子之位的二世,论资质,不过庸俗之夫。若只是如此也罢,在诸臣的扶持下,总能做一个守成之君。偏生此人自命不凡,又喜自作聪明、挟势弄权,蠢而不自知,对近在咫尺的战栗公、判神殛之害视而不见,反而一心忌惮自己的兄弟龙戬。口头与他手足相称,不过是想借机夺得他手头军权,好实现所谓的自我霸业,将整个妖市作为他的一言堂。
若说他恶,却也不至于此,只猜疑心太重,又太自卑。在龙戬日益高涨的民间声望下,惶惶不得终日,又受有心之人挑拨,怀疑他人觊觎他座下皇位。
可说他善,却同样可笑。这位二世,自继位来不曾见什么有力的政策,也未有任何功绩,怪贩妖市百姓在他眼中不过肆长的野草,可生可死,可有可无。妖市日渐加重的阶级隔阂,使得贵者愈贵,贫者愈贫,他空居高位,看不见底下鱼游沸釜,燕处危巢。
我叹了一口气:“此事找我又如何?龙戬始终顾念那点兄弟情谊,对他推心置腹。要我说,他迟早死于自己的仁善之下。”
“遥慎心!”千乘骑脸色难看,他为此事已经烦扰数日,若不是无计可施,断不可能来找我:“你便是如此作人臣下?”
哈,说得好似我是自愿出仕一样。
当初若非龙知命强逼,我何必蹚入这怪贩妖市朝堂的浑水之中。
我自不惯着他,冷笑一声:“千乘骑,你我心知肚明,二世留着那名孽子作何用处。连自己亲儿都能利用的人,你还妄想他会对龙戬留情?你劝不了龙戬,也莫想迁怒与我,我不受你指使。”
“覆巢之下无完卵,你以为你置身事外便能逃过?”千乘骑豁然起身,身后木椅倒落在地亦不顾,一双利目深深凝视着我,神色紧绷道:“你母亲过去如何叮嘱你?你全然忘却了吗?”
“少抬出我母亲来压我。”说起母亲便心生恼火,把书往地上一丢,我半坐起身:“她为妖市出生入死,我族一门皆死战场!为的是现下龙漪的‘盛世’吗?若龙戬有狠得下心的勇气,我献计辅佐又如何?”
说来就生气,我万万没想到我孤注一掷的赌局会在龙戬身上折戬沉沙,或者说……是在龙知命身上。
久远前,妖市还是比较原始的部落政治,每个部族,都会有个部族象征图腾,各自为政,却也相安无事,直到罪域禁者的出现。
当时罪域的领导者——创罪者,身负「异识」之能,能占据他人潜意识,将受异识控制之人的力量纳为己用。他莫名出现在妖市之中,以此感染妖市子民,造成妖市动乱不安,彼此互相残杀。
为阻异乱扩大,龙族部落之首的开天皇祖龙知命被各部落推举为共主,引领各族抵御当时最为神秘的罪念以及创罪者。
我族是次居龙族之下的[鹰族],族人骁勇善战,弓枪之术出神入化。当年母亲领族中精锐,与龙知命一共赶赴战场,乃先锋部队之一,而我坐镇后方,出谋划策。
战争持续了数年,各族损伤惨重。而战争几近尾声之时,龙知命为了更好团结各族,广邀有能之者,母亲举荐了我。
此举有二,一是不再希望回到之前各族群立的状态,欲一统妖市。二是此次以功绩召众人,是事先论功行赏,以将来朝堂之位许诺众人,封候拜将,行凝聚军心之举。
我知晓母亲的用意,她希望我能将自己一身能为用在辅佐妖市的未来。
当时龙知命部下已然成型,我等后来之士必将投入龙知命膝下两个儿子麾下,某方面来说,这是一次站队。
我当然不愿意。
先不说自古君位之争危险不下于战场,一旦站错,面临的是一族之危。其次,我不想工作。
很简单明寮的原因,我在鹰族里当少鹰主当的好好的,我干嘛跑去别人麾下打工啊?是觉得当官二代不香吗?这么想不开?
当我这么回的时候,被母亲一巴掌拍肿了后脑。
母亲不愧是族中精英中的精英,手劲有够大。
龙知命早就料到了各族内必有异议传出,是以此召会是强制进行。
我被母亲强行拖到大帐内,就坐在龙知命下方的鹰族位置。
往帐内一扫,来的大多是各族族长下一代,数量不止一位,能力尚且不谈,族内地位却是不容置疑。
啊,看来各族还是有点保留的嘛,没打算压死一边,多半是抱着两方下注的心态,顺便给自族占据更多的官位和好处。
就母亲较为单纯,只带了我一个人。
我撑着脸颊无聊到处乱扫,忽而和龙知命身边的一个男子对上了视线。
比起他兄长的满脸兴奋,他看起来更加随意一点,似乎在观察我。
我挑起眉尾,朝他露出了个游荡不羁的笑。
那人愣了一下,微微抿唇,笑着朝我点点头,接着有礼的移开视线。
那是我和龙戬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长得比他大哥好看。
一番寒暄,事情开始进入正题,龙知命考较众人,问其将来欲做何事,并根据对方的回答和意愿,将之放入两位皇子的麾下。
最后问到了我。
龙知命很久以前就注意到了鹰族的少鹰主,难得出色之人,武功和智谋都不差,他早欲招揽,可惜对方一直避之不见,这才趁着召会强行邀其一见。
“少鹰主不发一言,想来自有主意,吾愿听之。”龙知命好脾气的开口。
不曾考较,显然对其人能为已心有成竹。这异乎寻常的态度,引来众人观视。
我收起撑脸的手,轻描淡写地说:“蒙君上高看,我并没有什么主意。不过自知脾气不好,比起诸位雄才贤俊,又显能为平常,不想自讨没趣罢了。”
我刚说完,母亲忽而在我背后伸手,狠狠将我的头按了一下,按得我脖子都短了一截。
“小女骄矜无理,主上勿见怪。”她说着拍拍我后脑勺,让我道歉。
“哈哈,无妨。”龙知命朗声笑道:“有其母必有其女,小儿辈傲气些不是什么坏事。”
他手撑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前曲,看起来浑身放松,却又带了独属上位者不允忤逆的强势:“高山流水,伯牙鼓琴,是为君子雅业。既你已处身至此,想必有伯牙之意,何不奏弦以应,倾心相交。”
这说话的艺术,要不是他摆明要我到其麾下打工干活,我还以为自己是要来交朋友的。
古有士为知己者死,我倒是不知道当个知己更快乐,还是当一匹千里马更快乐。
区别大概是死的时候是个人样,还是个牛马样吧。
既然他这么不把我前头脾气不好的话当一回事,我就让他看看何谓脾气不好。
我神色自然,脸上笑意似真似假:“在下才疏学浅,不称揄扬。若君上问我择主何人,我倒有一言。”
龙知命看我竟妥协,略挑眉尾:“说来。”
我视线扫过两位皇子,一时念起,想试试他们之间谁会受我此辱。我双手交叉搭在臂上,腕间金环在烛火中折射光芒,在压下的眉眼一晃而过:“谁愿受我一巴掌,我便向谁俯首。”
“放肆!”
“竖子敢尔!”
一言惊起千层浪,饶是龙知命,都被我这番嚣狂言语惊了一瞬。
母亲沉下声音:“遥慎心!”
我充耳未闻,半垂眼帘,低看桌面蜿蜒松纹:“君臣之施者,相报之势也。君欲以势重胁,如鞭蹄马,纵使一时折节,又岂甘心久居人下。”
人群中传来一道倒抽气的声音,帐内倏然安静下来。
直到一声朗笑打破几欲凝固的气氛。
“哈哈哈哈哈。”龙知命回味一下才反应过来,止住笑,对一旁的母亲道:“你族少鹰主脾气着实不小,绕了一圈,原是在怪吾强行征召,心有不服。”
母亲见龙知命并无怒意,微松一口气,又往旧处拍了一掌,闷声响彻大帐:“小儿无状,不必当真。”
别打了,再打都要变傻子了。
“鹰族高傲,自该有此心气。”龙知命侧首看站在身旁的两名儿子,随后顿了顿,不动声色问:“龙漪、龙戬,你二人如何看?”
他的视线先落在龙漪身上,显然期待他能有这份宽容心气,退而容贤。
龙漪视线与我相对片刻,抿唇皱眉,侧开不见,已然表态。
龙知命似有失望。
龙戬却没有移开视线,若博弈般与我视线攻伐。
我了然起身,走到他面前,高举手心狠狠向下,丝毫未有留情。一旁的龙漪豁然起身,仿佛想不到我当真如此大胆,满脸愠怒,张唇就要呵斥。
高低起伏的抽气声,有人同样起身,撞到身后桌椅;有人举袖掩目,不敢窥看。
龙戬始终看着我,容止安定,气度端凝,如松雾澈。
巴掌声迟迟没有响起。
帐内烛火爆出星火声响,晦暗影子随之一摇。
我收回手,撩起下摆双膝着地,向龙戬俯身跪拜:“烽火未平,鲜血未凉,尸骨未敛,我鹰族之人折入战事的性命几多,乃至十不存三,是以我每每见族中老幼倚门盼望,心中总是寒凉。今受君征召,慎心确有怨怼。因我不屑踏无数头颅抛洒出的这条康庄大道,亦不愿站上这块以骨血铸造,使我凌驾众人的威势与地位的阶梯。故请主上许我以白身之躯,辅佐左右,以求靖世太平,再无所苦。”
龙戬伸手扶起我的双臂,面上有动容,看起来就是一副很好骗的样子,不然怎么会真的被我的话所打动。
“吾答应你。”
这就是我倒霉成为龙戬麾下的故事,也是我不幸的开端。
本想两位出身优渥的天之骄子,又是龙族下任掌事之一,肯定不会应允我这恣意妄为的要求。谁想龙戬竟真的能忍这常人所难忍的事情,十分体谅我的无礼,甚至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
你有这样的心气!作什么不能成功!为什么非得抓一个不想工作的人到你麾下上班?
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既然鹰族要站队,我自然希望自己所压的一方可以成为未来妖市主宰。是以耍了一点小手段,试图让龙知命看清哪一位才能成为下一任君主。此举证明了龙戬性情宽容温良,能屈节下士,加上平素风评极佳,武力和智谋都不差,怎么看都比龙漪要优秀许多。
万万没想到我会赌输。
得知下一任怪贩妖市之皇是龙漪时,我几乎想去摇一摇龙知命的脑袋,看看里面进了多少水。
可惜他已身死,我是没这个机会了。
简直气死。
算了,反正我是以白身辅佐龙戬,某方面来说并不代表鹰族,是以个人名义。还好当初仍旧留了一手。
回到现在,龙戬要收留龙漪生下的双胞胎之一。
我能怎么办?千乘骑劝了都没用,我劝就有用吗?醒醒吧,就龙戬傻白甜的天真性子,是绝不会猜疑自己兄长会做暗算他的事情,我何必去白费那个口舌。
千乘骑同样知晓我去劝也无用,他只是单纯的坐不住。
他脸上神色并不好看,沉黑如墨,显然动了杀心。
我陪他坐了会。
风从二人之间的缝隙吹过,卷起凡世尘嚣,庸碌扑撒在老旧的桌椅上,扰得一片昏瘴。
我捡起地上的闲书,拍了拍灰尘,退了一步说:“我知晓了。”
千乘骑尚沉浸在自己心烦意乱的情绪中,闻言没有太大反应,抬眼寡淡地问:“你打算如何做?”
毕竟共事了有一段时间,他对我有所了解。
我做事向来不按常理,却总是有效。
“总不会比你的主意要差。”比起他欲杀人掩事的打算,我的办法最多算是缺德,“过后你就知道了。”
千乘骑点点头,不再开口。
*
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说道。
不过是当街将人劫走,夹在臂下招摇过市,顺便把闻讯前来的独楼门门主——轩辕角给揍了一顿。
我做事恣意随性也不是第一次,来监狱也不是第一次。
我像是回了自己家一样安然,挟着小童施施然坐下,这才有空看千乘骑口中说的孽子。
在怪贩妖市当官,我自然见过宫中太子。面前这人这张脸,不说和太子相似十之**,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除了这人额间有个青鸟印记以外。
他被我点了穴,如今面色气得通红,一双和太子相似的眸子恶狠狠地瞪着我。
还挺可爱。
伸手捏捏他的脸,看他略显消瘦的脸颊在我指下捏出一点点肉,我笑着低声道:“想保护你师父,就保持安静,什么都不要说。”
这孩子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单名一个赮。
他听闻龙戬的名字,一时安静了下来,一双眼惊疑不定地看着我。
我下意识捋了捋他炸开的短发,感觉手感确实不错。
“遥慎心!”轩辕角盯着青肿的脸颊出现,就面上神情来看,显然气得不轻:“你当街闹事,该受鞭刑。”
怪贩妖市律法严厉,身为官员知法犯法,刑罚自然加倍。
我八风不动,手搭在赮的脑袋上搓来搓去,低敛眉眼,对站在牢房外的轩辕角淡道:“你这话好没道理,我不过是将家中孩童带回,怎是闹事?反倒是你,不问青红皂白出手攻击,分明挟私报复。”
什么叫做将家中孩童带回,根本就是当街掳人。轩辕角与我党派不合,飞快接腔:“信口胡说!你妄生事端也找个好点的理由,鹰族除你之外皆退居一方,何来家中孩童?快放开那个孩子!”
“你不信?”我语气说得轻快,但不容置疑的强势衬得我才是此地主人一般,将怀中孩子调转面向,让他看个分明:“你一看便知。”
熟悉的眉眼倏然印入眼底,轩辕角见清赮的面容,浑身一震。
“你——简直大胆!竟敢——”
前面说了,在朝当官,自然是见过太子的,轩辕角也不例外。
我伸手指了指他额上的青鸟印记:“鹰族的鸟形印记。”
胡说八道!根本就是胡说八道!
轩辕角吞下喉中声音,他下意识抬头看向我,从我眼中看到了算计,一股寒意从后背窜起:“荒唐。”
“毕竟血脉相连,长得相似也是常有的事情。”我假装听不懂他话语的意思,笑着暗示,“仔细看,他更消瘦矮小不是吗?”
许是在外受了不少苦,和宫中养尊处优的太子自然不同,他的身形比起太子要清瘦些,发丝被我方才揉得蓬乱,加上一身粗糙布衣,更似街头流浪为生的少年。
一旁值守的小兵骤吃了这么大一个瓜,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嘶——莫非是顾命大臣与崇座的……”
“真看不出来啊,孩子都那么大了。”
“肃静!”轩辕角这才想起还有人在场,回神道:“退下!”
根本乱造谣的我无所谓的踹开监狱大门,拉着只到我胸口高的赮走出来:“你不信自可去问蚁裳,我话放到这,先回去吃饭了。”
眼看熟悉的面目越逼越近,轩辕角后退一步,表情有些骇然,一时不敢揣摩我话中的意思,只觉自己似乎涉入某种诡谲怪诞的阴谋中心,一不小心就是万劫不复:“莫以为搬出顾命大臣……”
他话没有说完,听闻此间消息的龙戬匆匆赶来,生怕晚来一步我能闯下更大的祸事。
“遥慎心。”
“说人人到。”我按下一脸惊喜的赮,先上前一步,拉过龙戬的衣领,迎头吻上。
牢房中传来此起彼伏的抽气声,一时间皆呆住,眼睁睁地看完顾命大臣被人轻薄的全过程。
龙戬似乎震惊得不及反应,狭长的眼睛微微睁大,愣愣地看着我。
我轻巧推开他,指尖抹去他唇上的胭脂,无所谓挥挥手说:“我在家中等你,赮,走了。”
赮下意识向龙戬走了一步,又想起我方才说的话,脚步举止不定,终是狠狠心跟上了我的步伐。
至于龙戬怎么解释这件事嘛——
那是他该烦恼的事情了。
本来还有熊孩子篇的[焱无上——跨种族恋爱哪有不疯的?硬撑罢了]
不过太放飞自我就没时间写千玉屑了,所以先搁置,等我回头再填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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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慎心,一款风情明艳的大美人,人称崇座,是龙戬座下军师。
祸害一下皇叔,诶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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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灵光二闪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