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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我要当太后 第54章 第 54 章

作者:舒钥钥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20 13:07:40 来源:文学城

当她们抵达开封府外时,已是凌晨四点半。据吴悦此前观察,再过一刻钟,开封府执掌刑律的左判官王砺便会前来当值,右判官吕瑞如也会随即到来。这二人总是一前一后,仿佛刻意遵循着尊卑顺序。

而左右推官孙锡和张雍则会比他们晚到一步。让她不由暗自怀疑,这些官场人精或许早已在附近候着,待王砺和吕瑞如到任后,便会陆续前来上班。

见天色差不多了,她这才拎着特意备的小板凳,拉着朱涴妤下了牛车,吩咐赶车的张阿牛回食店等候,便与小外甥女一步步走到开封府前。此时已有吏员前来当值,见两个小娘子在此却无大人陪同,皆觉诧异。有人欲上前询问,却被身后同伴戳了戳,目光齐齐落在吴悦手中的鼓槌上。那两人脸色骤变,立刻推搡着挤进了府衙大门。

十一月初的东京城,清晨的冷风已飒飒作响,吹在脸上带着丝丝凉意。吴悦捏着朱涴妤的手,触到掌心的温热,这才放下心来。多亏今早特意让家人煮了羊肉汤喝,又找出冬日的厚衣穿上,此刻她们俩身子都暖烘烘的。只是想到待会儿不知道那大堂的地板是个什么样子,跪在地上会不会硌得慌还会着凉受冻,虽然已经自认准备周全,却还是不免忐忑。

正胡思乱想着,余光瞥见一名身着绯袍的官员下马,正抬步往台阶上走。击鼓的时机到了,吴悦当即举起手中鼓槌,铆足了劲“咚咚咚”地敲起来。鼓声震天,直传数里。她可不是那娇弱女子,每日蛋奶肉食不断,虽说未必能敲破这鼓,但若让整条街都听见这鼓声,却是铁定能做到的。

鼓声瞬间惊醒了仍有困意的王砺,循着鼓声望去,只见一个小娘子踩着小板凳奋力地敲鼓,身旁还跟着一个稍小的幼女,抱住前者的裤腿。

他尚未开口,耳边便传来吕瑞如的调侃:“看来今日您这左判官的差事不好办呐。”

王砺没好气地反问:“你怎知与你无关?”

吕瑞如恍然道:“也是,这两位小娘子年纪这般小,怕是田产、嫁妆一类的财产继承纠纷。唉,小小年纪便孤苦无依,竟要被迫独自告状。” 唏嘘片刻,二人伴着鼓声面不斜视,一前一后迈进开封府衙仪门。

到了前堂,王砺随手唤来一名吏员,吩咐道:“让门口那两个小娘子停了鼓声。待孙推官、张推官到后,着他们问明案由、记录案情,再将卷宗交与我或吕判官。”

其实王砺早有猜想,这案子未必与自己相关 —— 他主管刑辩事务,而眼前之事更似民事纠纷。

宋代法律沿袭唐律,且重视儒家伦理,强调“男外女内”,规定涉及户婚、田土、钱债等民事纠纷时,女性须由父兄、夫家或宗族男性尊长代理诉讼。未嫁女子作为“在室女”,理论上应由父亲或家族男性尊长代为诉讼。不过,若涉及人命、□□、抢劫等重罪,或女子本人为直接受害者(如自身遭侵害),法律允许其亲自告状。那这两名小娘子明显未满十岁,却亲至开封府告状,而近期京城又无大案传闻,因此推测应是遗产、嫁妆一类的财产纠纷。

王砺遂将此事暂放一边,专心处理昨日未结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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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因为无需等待推官登记案情,吴悦早已备好诉状,这节约了不少时间。她此刻正立于堂下,静待堂上吕瑞如阅毕诉状后问话。

吕瑞如刚一拿到诉状,先暗自赞叹这一手台阁体写得工整秀丽。他心下还琢磨着,也不知是哪位落榜士子代笔,就单凭这字迹,若再沉心苦读两年,来年赴考未必会名落孙山,何苦屈身做了替人写状的刀笔吏?继而静下心细读,不住点头,只见诉状体例严整:原告被告姓名籍贯、诉讼请求、事实经过及证据(契约、证人证言等)俱写得详尽明晰,末了还注明“有物证、人证可呈”。

然而读着读着,他脸色渐沉,指尖也泛起凉意,暗生悔意,如坐针毡。他已将诉状看完,虽说早猜到此事与自己相关,但若说牵连,恐怕满朝官员皆难置身事外。早知如此,何必贪看这热闹?本该等推官接案问询,自己何苦贸然传召人上堂?

事已至此,吕瑞如只得硬着头皮问堂下二人,朗声道:“谁是吴悦?谁是朱涴妤?”

吴悦起身福了福礼,答:“小女便是吴悦,身旁这位是外甥女朱涴妤。”

吕瑞如又问:“这诉状系何人所写?你当知,若为代笔,需由代写人署名担保内容属实。”

吴悦正色道:“回大人,正是小女亲自撰写。”

吕瑞如心中暗叹,果然如此,若没有几分才学胆识,这未满八岁的小娘子焉敢带外甥女闯开封府告状?

他接着问道:“你可知在室女不得独自诉讼,须由男性亲属代理方可?”

吴悦自然知晓律例。

朱涴妤作为在室女,其男性亲属中,生父被羁押,幼弟未满周岁。祖父朱叙巴不得用孙女的婚姻换回儿子与御奉凭证,岂会替她出头告状?

至于大姐,朱涴妤的生母,亦无法代女诉讼:若她出面,便等同于直接控诉公婆与他人合谋侵害女儿,此乃“以下犯上”,触犯“十恶”中的“不孝”罪。即便指控属实,依律仍可能判徒二年之刑。唯有当尊长犯下谋反、谋叛、谋大逆等重罪时,亲属告发方可免罪。然而朱叙身为祖父,依礼有权处置孙女婚嫁,并未触及上述重罪。因此吴丽娘面临两难境地:若告状,便是对丈夫见死不救,夫为妻纲,此等行为往重处说便是“恶逆”;若不告,便是放弃女儿

开封府作为京畿司法机构,向来对弱势女性诉讼采取“优先护弱”之策,官员甚至会绕过“代诉”旧制直接审案,严惩加害者以彰显公义。再者,大姐仍需在朱家存续,并非真的和离归家,若请外祖父母出面告状,岂不是将两家亲家的颜面公然踩在脚下?

至于兄长吴夏,他身为石介亲传弟子,作为男子,若卷入此案,其立场天生便比她这不能科考的女子更易招致敌意。朝中保守派若借此发难,将他关入牢中折磨,岂不是要熬坏身子?这是她娘首先都不同意的。

她一个幼辈女子出面,反而能让各方留些转圜余地。一个未满八岁的小娘子,谁敢轻易关押?即便有年长的保守派大臣因与她师父不和而欲加刁难,可真要将幼女投入牢狱,御史台的唾沫星子也能将他们淹没 —— 如此行径,于朝堂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并且,虽为年轻小娘子,却身为长辈,替外甥女告状反而更易引发关注,更能达到想要的直达天听的目的。

吴悦就替大姐做了决断:由她这个身为长辈的小姨出面控告。如此一来,大姐既能避开“救夫还是救女”的伦理困境,亦可堵住旁人非议之口。

当然这般筹算自然只能藏在心底,她心思可深沉着呢,岂会在公堂之上直言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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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吴悦敛容正色道:“民女知晓律例,只是大姐夫此刻仍被囚禁私牢,外甥尚在襁褓。至于祖父朱叙,正如诉状所陈,竟欲将孙女许配出去认了这门亲事。然而此事形同自污,岂不是实朱家香料有疵,致使后宫子嗣夭折,此乃动摇国本之举!我等身为大宋子民,岂能见后宫有人图谋不轨,却置若罔闻,只为保全自身。就算依据‘容隐制度’,可以亲亲相隐,但是秘不奏闻,此乃失德。更何况迫害皇嗣乃威胁皇权之大罪,身为亲属,岂忍坐视朱家与宵小同谋包庇。大姐受‘告尊长’律条所限,一面忧心私牢中饱受折磨的丈夫,一面为幼女与谢家周旋殚精竭虑,已然卧病在床。民女这才不得已挺身而出,担此重责。此前曾研习《宋刑统》,深知此事事关重大,故携小外甥女叩阍鸣冤,恳请大人明察秋毫!”

言毕,吴悦就伏地而跪。朱涴妤见小姨如此,亦跟着跪下,学着叩首。

一提及“残害皇嗣”四字,吕瑞如便觉一阵头痛,这是能一直挂在嘴边说的吗?连忙抬手示意:“且起,且起,先至堂外候着。”

待她们两人退下,他即刻执起诉状往寻王砺。论职司,王砺身为左判官,专掌刑判要务;论官阶,其从五品官秩又比自己这六品高出一阶。官场行事,遇疑难则共议乃常理,他岂会独自担责?但是他也差人传孙推官、张推官前来,心想:今日这烂摊子,还须得拉上这两位同僚共商,谁也别想置身事外。待先议定章程,再一同禀明权知开封府杨大人不迟。

待这诉状到了王砺手中,这年纪轻轻便擢升为绯袍,被公认年少有为的左判官也面色倏地凝重。莫说他,便是左推官孙锡、右推官张雍,见了状中内容亦心惊不已。三人在开封府任职也算不少年了,这般棘手的案子还是头回遇见。原以为不过是在室女状告侵占田产、嫁妆的民事纠纷,就是这原告年仅八岁确实罕见,却未想状中所涉看似商业争斗、骗婚逼嫁,深究竟牵出禁中秘辛,更与皇嗣安危相关。此等干系重大之事,莫说他们,便是上官亦未必敢轻易接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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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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