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之将死时可以选择一个瞬间,将这段回忆延续下一世的话,闻宵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十二年前的那一瞬。
十二年前的闻宵远不是如今商界叱咤风云的闻助,而是最末等星球上贫民窟中最低贱不过的孤儿。
那个时候他甚至不叫闻宵,贫民窟里的人都叫他小破烂。
所谓alpha、beta、omega的分类是在尚有人权的地方才有这样的分法,在z星这样贫瘠的星球上,所有人都是同一个种类——奴隶。
z星远离联盟政府权力中心,几乎是星际海盗的常驻地,里面的人都是星际海盗的物资。一部分劳作生产,一部分充作士兵,还有一部分繁衍后代,生出更多的工具供海盗使用。
小破烂在Z星待了不知道多少年,他一直混混沌沌,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里,这没关系,毕竟这里一半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这也没关系,有人叫他小破烂,那他就叫小破烂好了。可是他连自己在这里住了几年都不知道,他隐约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可是他连话都不太会说,不知道如何计算年月,更不知道该如何离开这里。
于是他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活着。他住在破烂堆里,睡在拉小破烂的大破烂车下;天上下雨了他就有水喝,没有雨就去抢猫的、狗的、老鼠的;饿了怎么办呢?食物在Z星是相当稀缺的,他就去挖草根,打海鸟,去地洞里挖虫,总之饿不死,也不像活着。
小破烂不会说话,也就交不到朋友,他又瘦小,常有其他大孩子来抢他的东西。最开始他总是被打得头破血流,有一回差点死在破烂堆里。后来他就学聪明了,只要装死回避,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小破烂有一个灰蓝色的小布袋子,是他有记忆以来就在身边的东西,跟他一样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会在这里。那包有枕头大小,睡觉的时候抱着即使冬天的夜里再冷也可以睡得很沉。
一个下雨天,小破烂冒着雨出去找吃的。Z星一直下大雨,路边的野草都不长了,破烂堆里也找不到能吃的东西,全泡在了水里,他只能进村子找些吃的。当他猫着腰躲在草屋后面像老鼠一样窥探四周时,他看见了一群穿着破破烂烂,但笑容猖狂的人。
他赶紧缩了回去,怕又莫名其妙得一顿打。其实一开始被打的时候他是会反抗的,但他们人多势众,又比他壮实,他不可能打得过那些人。后来挨打多了,就总结出规律,只要蜷起来护住头和肚子人就不会死,他不想死,尽管他这样也不算活着。
他等着那群人离开,却迟迟没有等到,而是听见他们越来越尖锐刺耳的笑声,就像他们殴打自己时宣扬出的胜利者的得意。
笑声停不下来,里面还夹杂着别的什么声音,他一听,愣住了,是猫叫。
猫的叫声太微弱,要不是他耳朵好根本听不见。他微微探出头,仔细瞧了瞧,便见到一排黑黢黢的脚腕中间的缝隙里隐隐现出一只小猫的身形。
猫只有两个巴掌大,肚子干得纸片一样薄,同样黑黢黢的,身上不知道滚了什么东西,毛皱成一绺一绺的,像拖把上的布条。
小破烂看见那群人的手上拿着做工粗糙的木制捕鱼叉,一下一下往那只小猫身上刺去,血浆迸溅到他们的小腿上,神经被刺激,兴奋得他们大笑大叫全身通红。
雨不要命地下着,哗啦哗啦,地上的血随着冲刷的泥土不知流向何处,生命一点点消逝。
小破烂瞳孔猛地一缩,脑子一片空白,等他反应过来时手已经托起了小猫的身子,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什么的液体哗哗流淌。
雨太大,模糊了他的眼睛,他看不清那群人的表情,只能听见他们撕破耳膜的怒骂呵斥,鱼叉也不要命似的往他身上落,和雨一样密。
痛!好痛!
他眼前一片混沌,他想,他不该出来的。
他还想活下去呢。
为什么要出来呢?一只猫而已,死了就死了。
他就算冲出来也救不了这只猫。
现在他们俩要死在一起了。
不知道打了多久,那群人终于消气,见他不动了,趁着雨离开了。
等雨停了,世界上就会多出两具尸体,没有人在乎他们是怎么变成尸体的,甚至不会多看一眼,毕竟这里是Z星,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死去,人人都忙着自己活命,没有心力再管别人。
小破烂觉得好累好累,眼睛都睁不开,漫天大雨不停地击打着胸膛,胸口闷得喘不过气。迷迷糊糊间,他看见有什么东西在眼前晃。
他想,可能是什么破烂吧,毕竟不会有人主动靠近他,连老鼠都对他避之不及。
他努力睁开眼,看见一抹蓝。他心里一喜,是不是他的小布包?太好了,死的时候还有小布包陪着自己,那也算不错了。
于是他艰难地朝那一抹灰蓝抬起手,用尽全身的力气,一寸、一寸、一寸。
他抓住了那抹灰蓝色,不是他的小布包,他很难过。
可是下一瞬,一张冷峻的脸出现在眼前,很干净,小破烂想,他从没见过这么干净的脸。
雨消云散,阳光正好落到那张俊美的脸上,宛如神祗降临。
那张脸不属于人世,也不属于任何人,高高在上,惑人心智。
不要死,不要死!让我再看一眼,再看一眼!
这是小破烂彻底昏迷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闻宵不知为何会在两个人相对无言的车厢里又想起第一次见到楼朝的情景,随着回忆一起汹涌的还有心底的涩意。
后来他被楼朝带走治疗,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A星的某所医院,据照顾他的护工说他已经昏迷了三个月,只需再休养一个月就能出院了。
他急切地想要见到那个人,可他不会说话,问不出任何问题,只会大喊大叫,呜哇呜哇地在医院里发疯。
为了找到那个人,他甚至尝试过打破医院十八楼的窗户往外跳,被一棵树挂住才幸免于难。这个举动将整个医院的医护人员吓得不轻,为此不得不惊动了楼家的人。
后来他就遇到了闻叔。
闻叔来到医院,盯着因跳窗而再次全身多处骨折的小破烂,沉思了半晌。
“小家伙,要不要跟我走?只要你能靠自己在我身边站稳脚跟,随你想做什么我都不拦着。”
小破烂那双漆黑透亮的大眼睛直勾勾对上闻叔的眼,沉默着没动静。
闻叔瞧他这样,嘿嘿一笑:“老子就喜欢你这股子倔劲儿,跟老子年轻时候一模一样!怎么样?考虑考虑?”
小破烂还是直勾勾盯着他,一动不动。
直到闻叔以为他不会答应时,他终于点了点头,抬起唯一可以动的手臂,像抓那一团灰蓝色一样,抓住了闻叔的黑色西装袖子。
他想要见到那个人,他必须见到那个人。
楼朝看不进去文件,心里烦乱,苦茶味的信息素不自觉地溢出。
实在看不进文件,他转头朝omega看去。
青黑秀气的柳叶眉下是一双精致透亮的桃花眼,并不显妩媚,倒是流出些幽幽的哀叹,红唇微抿,车窗玻璃折射的光点在高挺的鼻尖,清冷柔软。
好乖。
楼朝喉结滚动,才消下去的念头又蠢蠢欲动起来。
只要有闻宵在,他都会有些心猿意马,但他一直坚持将闻宵的办公桌安排在和自己同一间,和自己日日相对。
闻宵不会反对,他知道闻宵对他的心思。
就算最开始他只是出于利益和负责的心理和闻宵结了婚,可这些年闻宵看向他的眼神里难以抑制的渴望他不可能不知道。
他又不是瞎子,更不是石头。
七年来闻宵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昭示着他爱楼朝,爱得不可自拔,爱得忘乎所以,爱得可以不爱自己。
楼朝刚发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几乎被他这样热烈疯狂的爱震慑住了。
他是个冷心冷情的人,难以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对另一个人有这样炽热滚烫的情感。
不过,闻宵那副小心翼翼隐藏**的模样实在有趣。
他难道不知道,即使自己是他的上司,是他的丈夫,那种事事顺从他事事替他考虑的心态也很不符合常理吗?
闻宵非常聪明,但又很笨。
联盟商界以精明果决著称的闻助在感情方面竟然只会笨拙地对一个人千依百顺,实在是很可爱。
楼朝很是享受闻宵对他的好,这份好在闻宵这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
可最近闻宵的态度实在让他不悦,为什么要躲着自己?
他不信闻宵能喜欢上别人。可倘若不是移情别恋,又是什么原因呢?
闻宵不像那些omega一样骄纵,没有弯弯绕绕的小心思,对外再如何心有沉浮,在自己面前他都简单干净得一眼就能看透,楼朝从没有像这样对猜测闻助的小心思这件事头疼过。
这个点击量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点的哈哈哈哈哈
如果不是的话感谢愿意看的朋友,我实在是太懒了,第一次写小说也没经验,会卡文。目前也没有什么情节上的推动,我不擅长情景,更喜欢写内心情感的波动,加上在实习,所以更新很慢
望各位见谅!谢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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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