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央是个现实的商人,理智,圆滑,她熟悉人情世故,熟稔于与各种人打交道,不管客人是谁,她都能应对。自从我十五岁开始学会喝酒,就没少去她的酒肆买醉。我也就是个普通客人,是江央众多客人中的一个,以前哪里像现在这样见我就两眼冒光。
以往有人对我态度突然大转变,我就可以断定这是知道了我和白大将军的关系,就像是讨好,但并不会刻意压低身段,因为我就算是白大将军的女儿,也早就名存实亡了。而江央早就知道我和白大将军的关系,断不然为了其实早就知道的关系今天才会对我这样反常。
比起江央的热情,何事却像个巨大乌云一样,他低着头不看我,委屈巴巴的。江央迎向我们,给我们倒了茶水,茶香四溢与酒肆的酒香交相辉映,我接过茶水,何事却不动。我将从江央手中接过的茶水塞到他手里,他握着茶杯就是不喝,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突然闹脾气。
老板亲自倒的茶水他也不接,这般不懂得人情世故,他以后在江央的酒肆日子怕不会好过。何事这般不领情,江央倒也不生气,她留我吃晚饭,我却不想在待下去了。自打我把何事卖了,心中总是觉的愧疚,我不大想见他,所以我是能躲就躲,哪里还敢留下陪他吃饭的道理。
酒肆里人越聚越多,很多人更是指名道姓要何事去伺候,他很受欢迎,找他的人男的女的都有。有些等的不耐烦了,闹作一团,江央呵斥了他们,酒肆才安静下来。我确实该走了,既然已经出手,就不该在多想,就当是卖了头牲口。
我正欲走,何事一把将我拉回来,我始料未及加之腿上有旧伤,一个不注意我就摔倒了地上。我碰倒了桌子,桌子上的茶壶倒了,滚烫的茶水将我右手烫红了。我疼的将手缩回,江央眼见就要来扶我,但手还没触及到我,就飞快转到后院拿烫伤的膏药给我。
何事应该没有想过我会摔倒,他的眼里布满血丝,一棵一棵的血丝就像是发怒的野兽。他朝我走了过来,我以为他会扶我,他则抓着我的手臂,往上一提就像是捡起一个物件一样把我提起来。
他生气的时候就像是变了个人,我真怕他突然恢复神智,然后报复我。我摔在地上手被烫伤,这虽是何事的杰作,但他是个傻子,做事不知轻重,我又对他愧疚,所以拍拍屁股就要走。
“姐姐,带我一起走!”何事拉着我的手不放,委屈巴巴的,眼神却格外的狠厉。他的眼神和他说话的声音就像两个矛盾的存在,就像是眼神和声音是从两个不同的人身上发出来,但却汇聚在同一个的体内。
这里有吃有喝的,他干嘛不愿意待,在这生活算得上是锦衣玉食。倘若离开,他一个傻子能做什么,我还得努力赚钱,可没功夫照顾他。
此时,江央拿来一个白色的精致小白瓶,何事一把把我抱在腿上,然后温柔的将瓶子里的透明药膏抹在我的手上,手背上冰冰凉凉的,被烫伤的手就缓和了许多。我坐在他腿上,就像是被点了穴道一样,动也不敢动。他的胸口很结实,大腿上的肌肉硬硬的。
我告诉自己,不要在意,他只是个傻子,心智只有十岁。可我还是不自觉的脸红起来,我觉得脸很热,所以只能把头埋的低低的。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我抬头,正好对上了他的目光,那道光好似能把我射穿似的。
他不知从哪掏出来一个布袋子,貌似沉甸甸的,他将布袋子打开放到我眼前,只一眼我的眼睛我就没离开过这布袋子。“姐姐,这个给你,你把我买走吧。”
那是整整一袋子的黄金,金闪闪的黄金最可爱了,就这一袋目测也有五六斤重。他一傻子哪来的黄金,似乎也看出了我的疑问,江央就向我解释道:“前几日来了几个西域的富商给的,我也有一份。”
原来还有这等好事,何事若是真把这些金子给我,以后让他省吃俭用的话,这金子不仅足够给他养老送终,而且我还能大赚一笔。可何事这么受欢迎,江央应该不会舍得让他走吧。我爱金子,但抢人所爱的事我实在是不敢做呀。
“五十两黄金,你就带他走吧。”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她,我实在不懂,干嘛放着摇钱树不要,又按原价卖回去。我有些不大相信,弱弱道:“为什么。”
江央:“他在这里不开心,而且他来的这段时间帮我赚到已经比前几年赚到的还要多,做人不能太贪心,跟你要五十两,算是留个念想。”
商人一向重利,他江央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怎么都突然变了。不过只要有金子,是个火坑我也跳。
我呵呵对江央笑道:“嗨,这念想你就别要了,我以后带他常来玩就行。”我刚说完,何事就高兴的把头埋进我的脖颈,痒痒的,很奇怪的感觉。
江央:“成吧,以后酒钱翻倍。”
我佯装说是是是,但心里已经想好了再也不来她酒肆喝酒了。等过几天我转手把何事卖给刘仁美,说不定又能大赚一笔,老天爷这般眷顾我的财运,着实让我感动。
江央:“最后再吃一顿吧,我请。”
吃饭不花钱,我当然没意见,很快菜就上齐了,都是以前我来的时候常点的那几个。我跟江央说:“老板娘有心了。”她却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笑笑。我整个人,只要不要让我掏钱,其他的其实还蛮好说话的。
厨子为我们三个人做了一桌子的菜,每一样都是色香味俱全。江央的酒肆不仅酒好、人好、才更是一绝,难怪城里的老娘们都爱来她这消遣。
这顿饭吃着也不省心,江央虽然打发了店里好几个客人,但是避免不了成外面的来的人的围观。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不知怎的,何事被我赎走的消息就传遍了大寒城。他们把我传的神乎其神,说什么有个官老爷看上江央酒肆里俊美的小哥,不惜斥重金将人赎走了。我哪里有赎他,人家明明就是倒贴的,再说了我也不是什么官老爷,顶多一军卒。
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只为看看这多情的官老爷长什么样。人群里不乏有有熟人,朝着里面就嚷嚷道:“呦,是何大爷呀,我还以为你这道家弟子不近男色呢。”甚至还有人说:“何大爷,色字头上一把刀,您可悠着点,别闪了腰。”
这饭吃着着实不让人省心,我掏出一张符纸,在上面画几道,配上几句咒语后向他们仍了过去。咻的一声,符纸在他们眼前自燃,符纸烧尽后,那群看热闹的人就变成了一只只软萌萌的兔子。
一群兔子在地上蹦蹦跳跳,看他们这般欢脱的样子,还真的有点可爱。不过总算是让他们闭上了嘴,他们一个个在地上打转,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变成了兔子。
何事拣了块鱼放在我碗里,甜甜的笑道:“姐姐好厉害。”
“嗨!小把戏。”
那群兔子在外面蹦蹦跶跶,他们虽然变成了兔子,可心智上还是人的心智。何爷我也是有手段的人,要不然,我武功尽失,何以在军中立足。偶尔大发一下神威给他们看看,省的妖兽不来没战打,他们便忘了,我也不是个善茬。
还有兔子试图跳进屋子里,只怕是为了让我解开施加在他们身上的符咒。看他们那样着急,我也于心不忍,于是对他们说道:“此符道遇水即解,把全身弄湿了就可以恢复了。”
然后就见一去兔子蹦蹦跶跶的跑去护城河那跳河了,沾了水马上就恢复了人形,自此再没人敢说三道四。
吃了饭,喝了酒,白捡一袋金子和一个帅哥,心情无限美好。我有些微醺,这点小酒对我本不算什么,却是何事总是担心。
他是谁呢,在世界快要把我遗忘的时候,他冒了出来,让我觉得这即将枯死的心又有了一点生机。所以,有人挂念,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