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参军,还是个带伤的女娃,我在大寒城的军营度过了漫长的五年。若不是我懂得符道,可以克制那些东西,只怕早就被他们送回主帅那里了。大寒城是子虚国最西边的城池了,在往西就是西域诸国了,来往商客众多。但我们防的却不是西域,更不是人。
在这妖兽横行的西域,我的符咒可以让大寒城的士兵如虎添翼,凭此,军营里有了我的一席之地,凭此,大寒城从此声名远播,成为了妖兽的禁地。
老蔡又罚我去种地了,每次从战场上回来,他便总让我去军田里种地。施肥、割麦、翻土,只要是田里的活不管是做什么随便我挑着一样干就行,但就是不能闲着。
兵书上常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随军镇守边疆多年,这话自然听得多。山高皇帝远,曾经大军因为粮草不足,在大雪纷飞的时候就杀战马果腹。那阵子我中原大军节节失利。我接管白昭的兵权,严禁禁止杀战马,粮食不够就自己种些以备不时之需,可这番地乃是苦寒之地,唯有青稞才能长得好,所以我们只能种青稞。而我军将士多是中原人,吃惯了大米白面,可为了果腹,几十万将士也慢慢习惯了食用青稞。
粮食不够,大寒城的守军能分到的粮食更少,从那时起,我对着白家军的感情也就慢慢淡了。酥油茶、青稞面、烤羊肉,这几年单从饮食上已经区分不出谁是中原人,谁是番人。
我喜欢在军田里种地的番人,他们真诚朴实,且又善良,阳光在他们脸上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在面部上形成片状或团块状的红色斑块。他们知道我不爱下地,每次我来总是要调侃我一番:“大寒城如黄莺一样可爱的女公子,天神保佑你,于你而言下地干活总比在房间看书写字好玩吧。”我跟他们已经熟到,他们不仅知道我不爱种地,也不爱看书写字。
每每此时我都会回上一句:“我谢谢你的天神嘞!”他们没有恶意,也并非故意讥笑我。可是一想到我平生最讨厌的两件事一是种地,二是读书都被他们看透时,我就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总是要佯装生气,故意装出一副大家小姐派头。本意是不想他们在继续,可是每次我故作姿态,他们反而笑的更欢。
凡事啊你只要做多了都会觉得厌烦,更何况我一点都不喜欢种地,这到了地里自然是各种赖皮和偷工减料。老蔡的监军在的时候勉强还装装样子,但凡老蔡的监军转身走人,我便开始骑着耕牛漫山遍野的采野花。
我最喜欢高原的野花了,它们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次阳光,所以每当春天来临,它们便倾尽全力的肆意生长绽放。不似中原的花那般娇嫩,高原的花顽强的让人敬畏。
如果天神让我选择做高原的一朵花,我一定选择做一朵平凡的格桑花。既喜爱高原的阳光,也耐得住雪域的风寒,美丽而不娇艳,柔弱但不失挺拔。这里远离中原,格桑也被当地的番人称为幸福之花。
幸福是什么,开始思考的时候脑海里总是出现一个人,那个跟小瘦猴一样的孩子,想起就让人心疼,也不知天涯彼端过的怎么样。
番人的耕牛都是番地特产的牦牛,比中原的牛都要大上许多,健壮许多,身体两侧和胸、腹、尾巴上的毛长而密,四肢短而粗健。并且肉质肥美,富有嚼劲,阴干的牦牛肉是战士们行军打战必不可少的干粮。
军田里有个老妇人,我到军田时都是她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她的孙女和我一样差不多大,我便随着她的孙女一起唤她一声莫拉,在番人的话里,莫拉是祖母的意思。她从不像别人一样调侃我,虽知道我来军田多半是因为被罚,但只要一见到我,莫拉总是很高兴。她的高兴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疼爱,不像有些人眼里总掺着别的东西。
莫拉有一头耕牛,号称是番地里最简美的耕牛。这牛桀骜不羁,偏偏见了我时就像个怂包一样,除了我和莫拉旁人都靠近不得。作为一头合格的耕牛,这牛曾为军田立下了汗马功劳,我让人开荒种地不过最近这两年时间,这牛便是第一批来开荒的牛。这是大功臣啊,饿死了都不能杀它的那种功臣。
鉴于它的桀骜不驯,又偏偏对我一人俯首称臣,于是我就给它取了一个响亮名字—大圣。取齐天大圣之意,我自认为十分霸气,对得起她的桀骜不羁,也凸显了我没文化的特性。
老蔡下令送我的人把我送到后就走了,既没了监军,我牵起大圣就欲往山上走。莫拉在身后叫我,让我喝口茶再去,可我刚从死人堆里出来,盔甲都还没换呢,哪里有心情喝茶。
格桑花开的正好,越往山里走,这花越艳丽。“我去去就回。”说着便骑上大圣往山里去了,莫拉叮嘱几句要我小心狼群,又塞了一包牛肉干给我,她说了很多话,都说了些什么我也没记住,我只是胡乱嗯了一声根本没放在心上。
我在番地这几年一直不曾回到中原,打的战却不多,但没吃过猪肉谁还没见过猪跑,来往强盗也不少,按理说行军打战我早该了然于心,可是我总是犯错误。我虽有自己的亲兵,但上阵杀敌还是嫩了些。就好比今天,明明敌人很明显设伏,可我却看不出,差点酿成大祸。
老蔡说我丢掉小命事小,万一被上京来的钦差捏住把柄,那将军府可就不好过了。虽说将军府不惧怕任何敌人,可也不能防范小人,若不是小人作祟,也不会有什么钦差愿意来这苦寒之地。说是慰问边关将士,其实就是来看有没有造反之心。
这一堆堆破事,我一听见上京两个字我就心烦,躁得慌。
我任由大圣带着我到了一处山坳,雪山上的雪水化成溪流蜿蜒的向前流淌,流水潺潺,溪水的两侧长满了嫩绿的青草。我猜大圣是看上这些青草了,就连我也忍不住拔一棵放在嘴里咀嚼,最后发现这草又苦又涩,这才急忙吐掉。我真是疯了,竟然学牛吃草。
来到小溪边躬下身子,洗去手上的血污,用手捧了水放到嘴里时我发现,就连纯净的雪山之水也洗不去我身上的血污。青草的苦涩、人血的腥臭混着冰凉的雪水,感觉能把人推入地狱一般。
我看见血污被血水冲淡开来,然后就不见踪影了。这虽是强盗的血,但是与平常人的写并无二处,一样的鲜红,一样的脆弱不堪。
将嘴里的水吐掉,我开始寻找此处最美的格桑花,我瞧着不远处就有一丛格桑开的又大又艳。我像个醉汉一样一头扎进去花从里,本想好好睡一觉放松一下,却看见了一个满脸血污的男子躺在那里。
嘿!真俊,白白嫩嫩的,真好看。
若是寻常的女子,见到此景定是要吓一跳的,我不一样,别说是死人,死在我刀下的人我都数不清了。
仔细一看,那人脸上的血污似乎是从头上流下的,他伏地躺在那里,脸侧着似乎长得不赖。他穿着我们中原的衣服,看布料也不是普通人家的能穿得起的,所穿的靴子比我们的战靴还要好,他的身上还有几处剑伤,但都不致命,若是真有个三长两短,那头上的伤才是最为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