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就是底下的菌丝还没有积攒够营养,所以这次雨后并没有长出羊肚菌来,但只要地底下的菌丝还在,蘑菇总是会长出来的。”
失去记忆的D先生对这些并不了解,听到爱丽丝的话忍不住追问:“蘑菇是由地底下的菌丝生长出来的?”
“当然!蘑菇是真菌的一种,就像我们常见的那些腐烂的蔬菜水果上长出来的那些毛茸茸的东西,蘑菇的菌丝长在地下,靠着这些菌丝吸收各种营养,随后可能是两个不同株的菌丝交缠在一起,它们的结合会促使蘑菇从地里冒出来,让长出来的蘑菇帮助它们散播孢子,这是蘑菇的种子。这些孢子就生长在蘑菇的菌褶里,平时的时候肉眼根本看不见它们,随着风它们就散播在了四周,之后扎根生长,然后进行下一个循环。”
说完这些爱丽丝终于发觉自己好像说的有点多了,忍不住尴尬地看向D先生,却看到对方依旧认真地看着她,那双灰蓝色的眼睛里没有任何的不耐烦。
“这是很有趣的知识,我之前从来不知道这些。毕竟我失忆了,我应该更多的了解这些有趣的知识,才不至于让我像是一个头脑空空的傻子。”说到最后D先生还自嘲地笑了一下。
爱丽丝跟着笑了起来:“我并不觉得失忆的D先生是一个头脑空空的沙子,即使你没有那些记忆,也依旧是一个得体而又令人喜欢的绅士。许多人还比不上失忆后的D先生呢。”
D先生忍不住想到了那些之前被爱丽丝拒绝的那些男士,虽然他从未见过他们,但是好像也从爱丽丝的态度窥见了一点端倪。
“爱丽丝!”母亲的声音让爱丽丝回过神来,果然看到了不远处正看向他们的范格斯夫人。
她隐约察觉到了一点不对劲,自己的母亲在压抑着怒火。
但为什么这样呢?
爱丽丝有些弄不明白,她跟D先生一起走到了母亲面前,脸上扬起愉悦的笑容:“这次我采摘回来了不少蘑菇,母亲,中午我们可以吃炒蘑菇了。”
范格斯夫人神情淡淡,伸手让旁边的女仆将爱丽丝手中的篮子接过去:“爱丽丝,我有些话要单独跟你谈一谈。”
说完这些话,范格斯夫人看向D先生,脸上露出个浅淡的笑容:“抱歉,不过D先生身为大病初愈的病人,应该尽量不要过多的运动,尤其是在早上的时候,这容易让你再次生病的。”
范格斯夫人说完,直接扭头就走。
爱丽丝明显的察觉到了自己母亲的阴阳怪气,只能向D先生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抱歉拉你走了这么长的路,不过春天的早晨确实有一点冷,或许待在屋里能让你身体恢复的更快一点。”
“我母亲找我有事情,我先走了。”说完这些,爱丽丝急匆匆地跟上了自己母亲的步伐。
范格斯夫人来到了小会客室,在爱丽丝走进来关上门之后,整个人的脸色已经阴沉下来。
“看起来你跟这位D先生相谈甚欢?”
爱丽丝到现在还是有些摸不着头脑:“因为他是一位讨人喜欢的绅士,这怎么了?”
范格斯夫人冷笑一声:“一个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的傻子,你却觉得他是一位讨人喜欢的绅士,而我给你精挑细选的优秀男士,你却全都入不了眼!”
听到自己母亲这样平白无故地指责,爱丽丝整个人都不高兴了:“那是你觉得优秀的男士,我不这么觉得,那些男人一个个甩着秃毛羽毛在那炫耀,在我看来却全都露着自己的屁股!只顾自己的感受,全都在炫耀自己的金钱、地产,他自己奋斗了吗?全都是拿着自己祖上传下来的财产在那挥霍,还明里暗里对我挑剔贬低,你让我怎么觉得他们是一个优秀男士?我觉得孔雀都比他们好看!”
范格斯夫人被爱丽丝的话气得够呛,胸膛剧烈起伏着,伸手指着自己的女儿,手都在颤抖。
“你不是也在拿着我跟你父亲的财产在挥霍?这世界上有多少人不是拿着自己父母的财产在挥霍?你难道就想嫁给一个光长得好看的穷小子?”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过!起码他得有哥哥的一半好吧!”
“我看你是只觉得那个D先生好了,之前让你带着那些男士跟你一起去采蘑菇,你不愿意,现在你跟那位D先生才认识几天,就带着他一起去了,你就是想要嫁给一个穷傻子!”
“是我不愿意带他们去吗?是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去,说什么结婚之后不允许我做这种有失体统的事情,专心相夫教子!而且D先生也不是什么穷傻子,虽然他失忆了,但是也有一个聪慧的头脑,而且你光看他的衣着打扮,也不是个穷人啊。”
“什么不是个穷人?我们在各大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却到至今都没有人来联系我们,那身衣服跟身上的金表说不准还是偷主人的东西偷来的!”
“这才过去三天,万一人家光顾着让警察找人而没有看报纸呢,万一人家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呢?你怎么能够这么污蔑一位绅士的品格?”爱丽丝感觉自己的母亲好像完全变了个样,完全的不可理喻。
“好啊,你才跟他谈过几句话,只跟他一起去采了蘑菇,就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都敢这么说你母亲了,就为了一个男人,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傻子!”范格斯夫人气到不行,直接一伸手将旁边桌子上的茶杯摔到了地上,清脆的碎裂声让爱丽丝吓了一跳,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
母亲一向是温和而善良的,怎么什么时候变成了这副模样?
范格斯夫人狠狠闭了闭眼睛,胸膛剧烈起伏了半天才,终于重新冷下一张脸来:“不管找没找到他的家人,你再也不允许见D先生,过几天我就会把他送走!”
说完这些,范格斯夫人直接怒气冲冲地离开了这个小会客室。
爱丽丝感觉真的太过荒谬了,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的,她只不过是跟D先生一起去采了一下蘑菇,还是在家里的森林里,母亲居然觉得她非D先生不嫁了!
爱丽丝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但怎么都觉得这实在是太不可理喻。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呢?
尤其是D先生,这对于对方简直是无妄之灾!
爱丽丝还是觉得时间会让自己的母亲冷静一点,所以虽然心中依旧气愤,但最终爱丽丝还是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继续自己的写作。
虽然刚刚跟母亲吵了一架这件事还是令爱丽丝心绪浮动,再加上用蘸水笔写字需要频繁的蘸取墨水打断自己的思路,今天的爱丽丝故事写的很不流畅,而且情绪难免就往愤懑那边偏。
可是她写的应该是一个童话般的科幻故事。
最终爱丽丝还是停下了自己的笔,决定进入到那个恶魔的剧本空间里,找一找他们运用的书写工具的原理。
之前爱丽丝就已经发现了他们用的最多的是一种自带墨水的笔,用的是名字叫做塑料的一种材料,很轻,书写起来极为流畅。
但是系统说以现在19世纪的工业能力来说制作不出来这种东西,或许可以看一看钢笔。
爱丽丝当时没有找到,现在重新进入剧本空间之后,翻遍整个房间的爱丽丝终于找到了女主角放到角落里的钢笔。
钢笔的结构很简单,外面钢铁的外壳,里面是装着墨的墨囊,可以通过推拉来让钢笔吸墨。
这个墨囊以现在的技术能够做出来吗?爱丽丝有些苦恼。
但是旋即爱丽丝又注意到了钢笔的另一个重要的点,那就是笔舌。
钢笔的笔舌猛一看跟蘸水笔的笔舌类似,爱丽丝使用的蘸水笔的笔尖也是金属的,笔杆有的是金属的有的却是其他材质的。
但是根据爱丽丝的仔细观察,钢笔的笔舌跟蘸水笔的笔舌大有不同,这让爱丽丝用尽方法,最终终于将钢笔拆成原始的零件,弄清楚了为什么钢笔使用起来手感会比蘸水笔要好上许多,尤其是怎么持续供墨的。
主要是里面的这个供墨结构,整个笔头有着清晰的导墨槽,墨水通过墨囊灌入到导墨槽里,最终来到笔舌位置。
这个导墨槽很细,而且还有奇异的一圈一圈的结构,让墨水能够储存在里面。
而笔尖被分成了两半,虽然依旧紧紧贴合,但是墨水顺着中缝流下,让书写变得流畅。
蘸水笔有的也会这样处理,爱丽丝觉得更重要的还是这个导墨槽。
而在分成两半的笔尖顶端,则还有一个圆孔,根据系统所说,这个圆孔是个通气孔,让导墨槽里面的墨水能够顺利地流下来。
但是爱丽丝觉得这个钢笔工艺好像有点复杂,做出来说不定价格会比较昂贵。
算了,把这钢笔画出来交给查尔斯吧,如果他能做出来那就能赚钱,毕竟能够不用频繁蘸墨水的一支笔还是会让许多有钱人喜欢的,总会有人掏钱买的。
如果到时候赚钱了,希望哥哥能够给她一根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