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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一个台客,在纽约 > 第5章 哈!你是第一次到纽约吧?

我搬进曼哈顿的第一个周末,碰上的就是最让人皱眉头的那种天气。

那种连下几天大雪之后,天候温度一下子升高,地上的积雪融了大半,却还来不及蒸干的节骨眼上,一夜之间,气温又降回冰点。那种翻覆得很机车的,早春天气。

于是乎,当我像鼓满风的帆,要去进行我的处女巡礼的那个下午,迎接我的地面上,不是雪不是泥,是无远弗届,一层晶莹剔透,美得要命,也难走得要命的,冰。

初次造访曼哈顿的人,就能够体会我当天的心情。

那样大的城,那样峡谷一般的摩天大楼,这种街哪里是可以像走夜市一样随便逛的?

于是乎,我怀抱着一种朝圣的心情,把我在麦迪逊穿了在冰上钓鱼的,丑不拉几的鸭靴抛在脑后,穿了一双剥儿亮的黑头皮鞋,傻瓜一样地出门啰!

我从四十街和第五大道的地铁出口上到地面,打算走一段路,去现代美术馆(museum of modern art)看一个全部使用带刺铁丝网构筑的装置艺术展。

在威斯康辛那个大冰箱度过两三个冬天的我,在雪里冰上走,实在是完全不当一回事的。

没想到,我才踏出地铁站阶梯,正想到马路边上去跟一个戴着可爱犹太帽子满腮大胡子的壮汉买糖裹花生米,脚底一滑,跌坐在自己笨厚的绒布裤子上。

咦?这不对劲。

我挣扎着爬起来,拼命要把在威斯康辛当地头蛇的记忆找回来。

据说有些跟身体平衡有关的东西,像游泳啦,溜冰啦,骑脚踏车啦,都是一旦学会就一辈子不会忘的,看来,「怎样在结冰的马路上走路而不跌跤」,并不在此列。

印像中,有人提醒过我:走路速度加快,容易抓稳重心。但似乎也听谁讲过,一步一步踩稳走,脚底摩擦力就增加了。

事实是:我试着快走,慢走,不快不慢地走,花生没买成,三个路口,跌了我五六跤。后来,实在太狼狈,索性跟自己生气,坐在一旁的板凳上喘气,不走了。

一个颈子上围着一只黑亮畜生皮毛的胖太太,早在我跌第二跤的时候就注意上我,我炎黄子孙,昂藏七尺,当然不会让老太太扶我过马路。但她就那样不疾不徐地傍着我走,我后来摔怕了,还真地对人家投去求救的眼光。

直到我在路边坐下来,她才笑咪咪地走过来,我猜想,是来对我讲几句打气的话。

『你…』她开口了,声音显得愉悦极了:『你,第一次来纽约是吧?』

我还来不及点头回答,那个看起来有教养的好女人,居然,居然……

『哈哈哈…』笑起来,看完好戏一样地,转身走啦!

原来,碰到一个这么值得怜悯的,无助的,第一次来纽约的土包子,人们的反应不是帮上一把,而是:『来看哦!有小丑!』

那次,我相当勇敢,没有哭。

总算在美术馆关门前,蹒蹒跚跚地跑去买了票,逛完之后,买了花生,吃了热狗,还跑去无线电城看有名的大腿舞女郎的海报。

再有一次,是天气暖和之后的事。

我在二十三街的语文中心买了便宜的歌舞剧票,为了省一趟地铁车钱,安步当车,在黄昏的凉风里,往百老汇的方向走过去。

同样也是一个富泰的老女人,起先因为她用很大的声音在骂一个交通警察,我回头瞥了她一眼,后来,她逐渐和我并排一起在一个水果摊上买香蕉,再然后,我发现,她,已经走在我前头…

我挺纳闷,那样一个矮小的女人家,也不见她走得快速,怎么我这样不济,让她抛在屁股后面?

我故意三步并两步地跨着大脚,总算在一个红绿灯底下,赶上了她。

我停伫脚步,正想端详端详她眼睛底下是不是长着巫婆鼻子。

呵!

没想到她一溜烟冲出去,趁第一辆驶过的汽车朝她鸣喇叭之前,人家抱着一大牛皮纸袋的瓜呀果的,已经到了另一个路口。

哇哈!原来如此。

『不等红绿灯』,就是她健步如飞的秘密吶!

我正当作一个世纪大发现,却直到这时候才留神到:一个,两个,三个;穿西装的,提公文包的,溜哈巴狗的;都在红灯的时候加快脚步,陆续从我身旁,擦身过去。

我,是唯一一个老老实实等号志的人。

一个溜滑板,染着紫色头发的小姐,在飙过马路的那一剎那,竟然还能好整以暇地回头向我喊了一句:

『你,是第一次来纽约对吧?』

后来,也不晓得过了多久以后。

有一次,在唐人街。

当我赶着在黄灯变红灯之前冲出去,我猛然瞅见一个同胞,说不出有多乖,就那样安份地停下来等红灯。

他提袋里刚买的螃蟹,不断伸螯出来夹他的手,我一脸和煦地向他微笑:

『您老第一次来纽约,是吧?』

然后,拍拍屁股,走掉。

天晓得那一天,我一颗窃笑的心,简直虚荣到快要爆掉!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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