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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写过一本关于你的书 第10章 第 10 章

作者:尼古拉斯糖葫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22 01:53:52 来源:文学城

研究生毕业之后,梁蜚入职律所。

即使她在网络上还有作者身份,但是她仍然需要一份外人眼里看起来“正经”的工作。

用写小说的稿费存够首付之后,她开始到处看房。

看房问的第一句话,永远是:这个小区的安保好吗?有完备的访客确认制度吗?

二十六岁这年,她终于住进了小时候幻想过的房子——它不用多大、多豪华,只要没有突如其来的咒骂声、打砸声就可以了。

虽然现在,即使有,她也不用再害怕了。

她把妈妈接了过来,也邀请姨妈来北京玩。

手机响起,是江皓月。

“蜚蜚,你搬家搬好了吗?”

“搬好了。”她看着窗外夜景说。

“给我个地址,给你寄婚礼请柬啊。”

全身的力气好像在一瞬间抽离。

梁蜚差点攥不住手机。

满脑子都是——他们要结婚了。

好半天,梁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现在都是电子请柬,这么传统啊。”

她努力笑着,却笑得眼睛泛红。

“嗯!还是觉得纸质的看得见、摸得着,显得重视,也能留个纪念。”

电话就在耳边,梁蜚听着江皓月的声音、语调,能想想她此时此刻笑意盈盈的表情。

江皓月一直都是江皓月,她好像没有长大过,也不用长大。

在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面前,她有永远天真纯粹的权利。

梁蜚听见她那边有密码门锁打开的声音。

“是喜糖吗?”

“嗯。”

明明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

明明已经很多年没有听过。

就那么简简单单的、低低的一个字音,就让她瞬间无法呼吸。

梁蜚的手指紧紧攥着手机,鼻子好像在不受控制、慢慢变酸。

“裴鹤宁,喜糖你不能全部买柠檬口味。”

“你喜欢。”

江皓月在电话那边,哭笑不得的语气,和他讲道理:“我爱吃,别人又不爱吃。”

“好,我重新买。”

他听之任之。

他高中的时候,声音就很好听,干净的少年音色,因为语气平静总显得很冷。

她从来没有听过他用这样的语调说话,带着哄人的笑意和纵容。

托江皓月的福,让她听到他如此温柔的语气。

如此温柔的、永远都不会属于她的语气。

“我们说到哪儿了来着?”

“我的地址,我发你微信上。”

“好的嘛!”

“提前祝新婚快乐。”

电话挂断。

那场雨又开始下了。

它总是下在无数个她以为她已经走出来的瞬间。

告诉她,梁蜚,你毫无长进。

告诉她,梁蜚,你还是喜欢他。

她很想把那颗在雨季泡得湿漉漉的心脏,挂到太阳底下,好好晒一晒。

明明,她只是努力活着就耗尽全部力气,“喜欢”只在她的生命中占微不足道的部分。

只不过,这个部分,全部是他。

她好想知道,好想知道他看向爱人的眼神有多温柔,他弯起的嘴角有多柔软,他的梨涡到底有多漂亮。

好想知道和他牵手是什么感觉,和他拥抱是什么感觉,和他共度余生是什么感觉……

可是,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

搬家之后,梁蜚买的家具、家电陆陆续续到了。

她每天下班后,都在不停签收快递。

直到有一天,快递员送来一个文件袋。

她在拆开之前,就已经猜到,那里面会是什么了。

是包装精美的喜糖,还有这个年头很少见的红色请柬,上面写着——

新娘江皓月,新郎裴鹤宁。

她一眼就认出了他的字迹。

她曾偷偷临摹他写他的名字,千万遍,怎么会认不出来。

正在收拾东西的母亲,问她:“蜚蜚,箱子里是不是你的东西?”

“什么?”

妈妈指了指地上最后一个没有拆封的箱子。

梁蜚弯腰抱起,抱到自己的房间。

箱子开启的瞬间,旧时光扑面而来。

是一本日记。

一本沉甸甸、湿漉漉、曾经写满少女心事的日记。

梁蜚翻开了那本日记。

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眼神一个对视一个偶遇就值得如此长篇幅的心动,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的考试号留下把他写过字的草稿纸留下把他落在地上的满分试卷留下。

不明白为什么十年后的此时此刻还能清晰会想那些没有任何意义的场景偷偷心动。

不明白为什么此时此刻的她,仍然在暗恋着他。

日记本里不止有日记,还有她“偷”来的一切——

他留在考场的考号、她和他名字在一起的成绩单、他给她写下满分的试卷,甚至还有一片被她制成标本的树叶——只因为它碰到过他的头发。

日记本的最后,还藏着着一封没有寄出的信,信封上写着裴鹤宁收。

信里写了什么,梁蜚已经记不清,也没有拆开去看的勇气。

甚至觉得,隔了十年再去拆开,如同偷窥别人的心事,不礼貌。

梁蜚把婚礼请柬和信封放在一起,合上日记本。

有什么掉出来,像蝴蝶蹁跹降落在她的掌心。

梁蜚捡起,是一张早就被时间压平的玻璃糖纸。

因为是他分的糖,所以被她小心翼翼藏了起来。

梁蜚剥开一块喜糖,含在嘴里。

喜糖的糖纸,和那张十年前的玻璃糖纸放在一起。

日记本合上收起,放在不会被发现的角落。

外面又在下雨了,雨声淅沥,落在耳边。

梁蜚闭上眼睛。

耳边的雨声,变成打砸声、咒骂声、和陶瓷碗碟摔在水泥地面上的声音。

任由她拼命捂住耳朵,始终逃脱不掉。

于是她拿起电话,选择报警。

她坐在派出所,眼睛频频往外看。

终于,她看到十五六岁的少年,推门而入。

这明明是她最狼狈的时刻。

却是她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刻。

是她还可以说一句喜欢的时刻。

所以当他看向她,把那双蓝色拖鞋递到她面前、用看陌生人的目光看向她时,她没有说谢谢。

她说,对不起裴鹤宁,我喜欢你。

真的很对不起,我真的很喜欢你。

-

在那些暗恋小说里,女主暗恋深埋心底,多年后阔别重逢,男主展开猛烈攻势,最后修成正果。

而曾经喜欢男主的女二号,往往多年后不知所踪、查无此人,完全不配得到着墨,她们是面目模糊的工具人,存在的意义,是推动男女主的感情发展。

可惜,她也是个除了姓名一无所有、不会被任何人记住的女配。

如果克制是一种美德,那她是当之无愧的最佳女配。

都说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她的暗恋不是独角戏。

她自始至终没有上台,是旁观者。

圣诞节飘雪,穿婚纱的江皓月美得惊心。

长发盘起,婚纱曳地,幸福都写在脸上。

“恭喜。”

“谢谢蜚蜚。”

梁蜚拿出送给她的新婚礼物。

江皓月惊喜地瞪圆眼睛:“是什么呀?”

梁蜚诶笑着:“你自己看。”

江皓月拆开她系了丝带的礼盒。

里面是一本书,名字叫《玻璃糖纸》,作者名为仓颉。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以后我会写一本书给你的。”

江皓月翻开第一页,眼睛瞬间就红了。

“你真的给我写To签啦?”

“嗯。”

说好要给她写“To签”的时候,梁蜚自己也不知道,她写在扉页送给江皓月的“To签”,是——

恭祝挚友江皓月: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为什么要叫《玻璃糖纸》呢?”

“因为从来不吃甜食的人,身上开始带着糖,是喜欢正在萌芽。”

这本书,从提笔开始,她断断续续写了很多年。

终于在今天,她迎来男女主的完美结局。

她在小说里,都写不出这样梦幻的婚礼。

因为她的想象,总归是比不上他的真心。

江皓月拥抱了她:“待会手捧花我扔给你好不好?祝你成为自己的灯塔。”

她知道她是不婚主义,却不知道她的不婚主义是因为谁。

梁蜚笑着说好。

好像别人的暗恋,是慢慢知道不可能,慢慢忘记,慢慢放下,慢慢落幕。

而她的暗恋,幕布自始至终没有拉开,她一个人在幕后,看着她的男女主,终成眷属。

这一天窗外飘雪,玻璃花房里鲜花盛开。

学生时代,他们在教室的两边,一南一北。

他的婚礼,他们在人群的两边,一南一北。

婚礼这天,暗恋十年的人朝她走来。

警服笔挺,清俊无双。

清风明月,为他作衬。

他与她擦肩而过,走向她身边的新娘,低头看她红了的眼睛:“谁惹你哭了?”

“是感动哭的,”新娘子亲昵地挽着她的手臂,提醒裴鹤宁,“梁蜚,我最好的朋友,你不记得啦?”

裴鹤宁垂眸,略一思索,似乎才把她记起来:“我没忘。”

那样沉默寡言、表情少有的人,在自己的爱人面前,也有如此乖顺的一面。

他难得轻弯嘴角,只因她与他的爱人站在一起,才让他眼底看向爱人的温柔也落到她的身上。

“谢谢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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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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