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夕一顿,“……我是想说请二公子住我隔壁的客房,若夜里有何吩咐,可随时唤我——”
“夜里还能有什么吩咐?”袁明清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难不成你还想伺候他睡觉?这不伦理悲剧了吗?
风遇面颊微红,低声婉拒,“不必,我与明清同住即可。”
早在吃饭时,袁明清就不高兴乐夕对风遇过分殷勤, “对,这几日都习惯了,他一个人待,会怕黑。”
虽说有点像气话,但先前夜宿山林时,袁明清搭了两顶帐篷,但风遇死活不肯独住,给的原因就是“怕黑”。不必猜,定是在暗无天日的冰层里,落下的心理创伤。
乐夕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那……二公子,可要备些脂膏?”
风遇脸上爆红,“暂且不必。”
客房有单独卫浴,袁明清洗漱完毕走出来时,风遇正盘腿倚在飘窗一侧,长发垂肩,清辉如霜,袁明清仿佛听到周董的《发如雪》徐徐响起。
他拿了本《地下乾坤》坐去飘窗的另一侧。
看书、晒月光,是他们每晚必有的消遣。
今夜,袁明清有些心不在焉,想及风遇方才谈“脂膏”色变的慌乱样,好奇追问:“乐夕说的脂膏……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敷体护肤。” 风遇不动声色地把大16开的生活时尚杂志举高三分,掩住大半张脸。
“我说你们名门望族也太讲究了,男人老狗还涂什么膏?”袁明清抱住一膝,另一只脚随意踩在软垫上,脚背瘦削,白得发光。
风遇颔首,“世人肌理各异,寒燥易侵。岂能皆如君之葳蕤生光,白若凝脂。”
被人赞皮光肉滑,袁明清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别人不知道,你还能不知?我在石室待了近两年,终日不见太阳,都快白成僵尸了。”
风遇闻言莞尔,抬手掩笑间,书本倾侧,眼尾弯成新月,眸中流转着温润的光。
如此一笑,如十里春风,能化千年冰霜。可惜,以前的他,笑不出。
袁明清喉头一滚,脖颈发硬,要手动才能把头扳转方向,假装看外面乌漆嘛黑的山景。
“闻君曾夺竞走之魁首,何以被擒?”
袁明清挠头憨笑,“幼儿园时拿过短跑冠军。工作后疏于锻炼,体能便不如从前。”
“力所不逮,慎勿妄为!今日幸得乐姨娘相救,方化险为夷。”
“别听他的,没他说得那么惊险。他就是要显摆显摆自己有多厉害而已。”
“君可是不喜我与乐姨娘亲近?”风遇从一开始就觉察到了,袁明清好像在吃醋。
袁明清乍起,“没有啊!起初我觉得他可疑,所以不想他接近你。”
“原来如此。”风遇想了想,又问,“君何以执意与我同室?日前犹避嫌不及,今竟主动相就,何解?”
“我……”
风遇膝行向前一步,将他拥入怀中,“抱歉,我久未见亲人,故对乐姨稍显热络。非有意令君不悦……”
袁明清后退,背脊“噗”的一声撞在窗玻璃上。
风遇立刻松手,再无药厂中那般强势,低声道:“抱歉。适才心念至亲,情思难抑,一时忘形,还望见谅。”
袁明清竟觉着风遇这个求抱抱、求安慰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说到底还是个半大的小孩,自己20岁时还在念大学,靠父母供养呢,他却国破家亡,长困冰狱,他明明没做坏事。
袁明清终是心软,给了他一个安慰性的回抱。
谁知这一抱,便收不住了。
风遇在袁明清发顶上的一吻,让这个拥抱变了质。
鸿毛似的轻吻扫过眉心、鼻梁、唇峰,然后印上唇瓣。
袁明清后背一僵:这古人好会把握机会啊,我只是礼貌地抱一下,他就朝我伸舌头了?再这么下去,我非得被他掰弯不可!
完了完了完了……
不过,话说回来,风遇的得寸进尺,何尝不是自己纵容所致?
早知这样,当初就不该给他一根手指的温暖——
同住的第一晚,袁明清半夜乍醒,下半身冰凉,上半身滚烫。
深秋时分,他卷着薄毯,脚丫子冰冻,膝盖以下跟冰棍似的;胸前却顶着一颗暖烘烘的脑袋,原来是风遇避开枕间的“书墙”,蜷成一团,跟只猫似的窝进他怀里。
袁明清把人推回原位,掖好被角,揶揄道:“我看你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但睡姿倒是随性得很。”
黑暗中,风遇抚上他的手背,“可否执手共寝?”
袁明清抽回手,装聋。
风遇继续央他,“只需一指。”
“给。”一阵窸窸窣窣后,毯子下伸出一只手。
风遇把手拉进自己被窝,然后,像恋母的婴儿般,真的只握住一根大拇指。
第二夜,握两指;
第三夜,四指头入掌;
后来,就牵上手了,偶尔还十指紧扣,不过仅限夜间,风遇会等袁明清“熟睡后”才偷偷行动,天一亮,一切如常。
突然,对方的舌尖扫过上颚,身上的某处好像被小虫子蜇了一下,让袁明清忍不住蹭在风遇身上解痒。
紧贴,高热,眩晕。
一秒回到在药厂巷子里亲亲时,那种飙车飙到失重的感觉……飘飘欲仙,根本停不下来。
这便是亲吻的魔力吗?
怪不得电视里的男男女女,对交换口水这件事乐此不疲,一言不合就亲个不停。
如果袁明清有时间看看小说,他会知道“一言不合就开车”更为常见。可他没时间。
风遇嫌长发碍事,随手一拢,挽了个低发髻,抄起案头的圆珠笔斜插固定,见袁明清并未抗拒,他动作愈发大胆起来……
晨光翻过窗棂,把雕花细细描在那恬静的睡颜上。
袁明清皱着眉睁开眼时,枕边已经空了,他并不意外,风遇向来早起。可今日却有些不同,他给风遇准备的两身衣物皆叠放在床头。
那他穿什么?
袁明清带着疑问,走出厅堂,一眼便瞧见风遇正端坐矮榻,啜着茶与乐夕说话。
晨光熹微,落在那人身上,勾画出一种奇妙的时空交错感。
他身着中式长衫,素绢为面,青麻作里,对襟无纽,腰封高束,形制简朴,却颇有黎虹遗风。
“袁公子请坐,我去取些早点来。”乐夕走到袁明清身边时脚步微顿,轻笑着解释:“这衣裳本是为我夫君裁制的,现在给二公子穿着正好,他们身段相仿。”
风遇低头敛了敛宽袖,郝然道:“兄长有乐姨娘,实为福气。着兄长之衣,受之有愧。”
乐夕:“衣裳而已,我再做便是。此服仅作过渡之用,终有一日,二公子亦会如我一般习惯今人服饰。祖制在心,家国未忘。我等就当入乡随俗了。”
袁明清本来还想赞一句“风遇穿这身倒也清雅”,一听是乐夕亲手做的,就挑剔起来,“针脚一般般,线头有点多。”他指尖一勾,从领口的卷云绣纹上扯出一根白线,越拉越长。
乐夕:“等等,用剪刀剪!”
“是纯棉吗?” 袁明清抱臂退开,让他料理。
“棉麻。”
“啊?棉麻?马上就冬天了,不耐寒的,还宽袍大袖的,等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哪哪都漏风……还有,这土黄暗了些。”
“是琥珀色。”
“反正就是老气,人家风遇20岁都不到……”
就这样,袁明清在鸡蛋里挑骨头,阴阳怪气嘲弄了一顿早餐的功夫。
“乐夕,你这烙饼下回别放馅,太齁,甜得牙疼。”
“我看你本来就牙疼吧?” 乐夕心想,酸得牙疼就真。
“没有啊。”
乐夕,“袁公子,我觉得你对我有意见。”
“哪里的话,你救了我,我多谢你还来不及。”
风遇眼尾扫过袁明清,淡淡接口,“非是对你,他心中于我,早有嫌隙。”
乐夕见风遇脸色不对,赶紧装忙,捧起杯碗盘碟转身进了厨房。
茶几边只剩风遇与袁明清二人,一时无话,气氛微妙而尴尬。
袁明清回头瞄了眼厨房,犹豫着凑到风遇耳边,说:“昨晚的事,别太放在心上。你我皆单身,彼此慰藉罢了。男人嘛,你懂的。”
风遇一脸“我不懂”,嘴里却说:“明清高兴即好。”
袁明清一怔:我负了伤还没说什么,什么叫我高兴就好?
“你不高兴吗?”
风遇不答,只垂眸抿茶,神色莫测。
袁明清心里直呼:好你个风遇,这到底是报恩,还是骗色?想压我,没门!
乐夕端着大茶壶续茶来了,他轻咳一声,“袁公子,我今日要回市里办点事,你——”
袁明清抢过茶壶,打发人家,“我会自便的。你有事快去忙。拜拜。”
他不喜欢乐夕整日“缠着”风遇,只盼他快走,横竖村里多得是黎虹遗民可问话,不缺这一个。
“回见。”风遇拂衣起身,人影一晃已出了玄关。
嫂子出个门,你送那么远干嘛?袁明清踮脚望去,那高身长腿之人已随乐夕一并离开了前院。他这才反应过来,“……风遇!你去城里干嘛?”
村路狭窄,车子进不来,乐夕领着风遇穿巷过径,走向村口。
乐夕:“二公子,您与袁公子……可是闹了不快?”
风遇眸光微黯。昨夜自己确是失了分寸,吓到了明清……
他摇了摇头,床笫之私,不欲多言。
“亏您大清早起来捣红豆做饼馅,袁公子竟不领情。” 乐夕识趣地没追问。
“罢了。下回……下回不加馅便是。”
乐夕可是看出来了,二公子是宠妻狂!换作是大公子,只怕再无“下回”可言。袁明清真是好福气。
思及袁明清如今亦是风遇认定的至亲,乐夕迟疑道:“二公子,此事当真不需与袁公子商量?”
“不必。”
司机已候在村口,在轿车旁站得笔直,一见乐夕就哈腰问好,“岳先生,早上好。”
“小刘,先去嘉华百货,再去祁昌大厦。”乐夕一边吩咐司机,一边帮风遇打开后座的车门。“二公子,我们先去换身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