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大楼。
秦桉跨进办公室,余辛立马开始汇报信息、线索,并用三番信息技术锁定了可能已受害者冷琴目前的位置,正与徐暮春在同一地点。宋梧檀则小跑向病理实验室找到法医苏柯,将手骨模型递交,得到肯定答复时心都凉了一截。
秦桉立马通知各队准备出警。方诚问:“流程和资料呢?”
“目前有一名受害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你和我说流程?”秦桉的语气有点冲,但很快恢复平静,“我给上面打电话汇报,申请特批。”电话过去,张忠国很快接听,了解情况后命他们立马出警。
赶往公寓的路上,宋梧檀在警车上说:“我觉得受害者应该不止冷琴,在此之前一定还有已遇害的人。我们发现的手骨也是一名女性,年龄与冷琴相仿,同校学生。”秦桉的脸彻底黑下来:“扑街!这种人渣也TM配活?”粤语,宋梧檀听懂了。
余辛敲着键盘的手停下:“秦队,宋姐,查到了。苏柯鉴定完的手骨资料,同步发来了。死者为王语心,也是徐暮春的学生,年龄二十二岁。”
“方诚那边呢?”
“与许兴正,苏柯等刑技人员已在勘测现场了。”
车内陷入沉默,只有车外的风呼呼地刮个不停,嘶哑、刺耳,像是受害者在泥潭中越挣越深,直至沼泽吞咽了她全部的口腔。
“求求您放了我吧!我都按你说的做了还要我怎么样?”冷琴的双手被捆住,手指捏住他的一小片衣角,泪浸湿了一部分衣角。
徐暮春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人,她是完美的画布,是工具,更是自己的学生。他贪婪的伸出手,捏住她的下巴,手指开始发力,捏到她整个脸都扭曲一起才松下力气:“你太完美了,我想要你出现裂痕、花纹!我要你成为我的艺术!伟大的艺术品。”他顿了顿又说:“你知道你前几日的小组作业是用的什么吗?你该不会以为是动物内脏吧哈哈哈哈,不不不,你错了,那是你学姐的哦。”语调上扬,他强行捧起那不愿看自己的脸,自顾自说道:“她叫什么来着?哦对,王语心。知道我怎么要挟她的吗?我先热情招待,给了颗枣再给巴掌,她居然还反抗,于是我就把她弟弟绑了,她说……”
“你闭嘴!”徐暮春吃痛,诧异的看向自己的画布。
他笑笑,拽住她的头发拖向另一个房间,凭她怎么挣扎都挣不开恶魔的手,心里的恐惧慢慢延开,她重新被塞住的嘴只能不断呜咽。徐暮春猛地加大力度将人拽到自己身前,强行掰头看向自己的“人体艺术”。
“认识吗?你看她现在多美啊,这样才能被称之为‘艺术’!死亡才是人体美学的最高境界!”他感受着怀里人的激烈挣扎,他享受他人源于自己的恐惧。
徐暮春将人更往前几步靠近“艺术品”。白色的绳子从脚踝缠绕到腿上,再绕到腰间向天花板吊住,另一根缚住手腕,攀上胳膊到胸部。最后一根从腰下穿过,是整个身住的支撑点。白色绳子与身体接触的地方已被染成血红色,地上还有凝固不久的血迹。
冷琴的肩膀缩得很紧,像是要把自己藏起来。手指攥着衣角,指节发白,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发抖。呼吸又浅又急,嘴唇微微翕动,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每一点声响都让她猛地一颤,眼神慌乱地寻找出口,像被困在角落里的动物。
刀锋抵上皮肤的时候,她反而安静了。
安静比哭喊更让他满意。哭声是噪音,安静是专注——此刻,他们之间终于有了一种创作者的默契。他几乎想对她说声谢谢,但嘴唇刚动了动,又觉得不必。真正的创作者不需要向作品道谢。
刀刃很薄,是眼科手术用的那种。他把刀面放平,几乎贴着皮肤,从那朵圆珠笔弧线的起点开始。
第一刀很浅,刚划破表皮。伤口几乎是立刻就开始渗血,细小的血珠从切口里挤出来,沿着皮肤向纹理往下淌。血珠滚过圆珠笔的痕迹时,把蓝色溶解成一种浑浊的紫色,像日落之后最后那截天色。
他皱了皱眉。
不是对效果不满,而是血太多了。他低估了这个部位的血供——年轻人的皮肤,毛细血管网密得像一张蜘蛛织了一辈子的网。他用纱布按上去,吸走了多余的血,露出底下的切口。伤口微微翻开,露出里面淡粉色的真皮,边缘整齐,像裁纸刀切开的宣纸。
好多了。
他开始划第二刀。
这一次他控制了深度,只切割表皮和真皮的交界处。血出得慢了,刚好够沿着线条渗开,在皮肤表面形成一条细细的红线。红线压在蓝线上,把整条曲线变成双色的——蓝色是构想,红色是执行。
他在心里默默给这个过程取了名字:定稿。
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他沿着自己画好的线条一刀一刀地走,像个耐心的工匠给漆器描金。刀刃划过后,他都会用纱布吸一次血,让伤口的线条保持干净。干净很重要。脏乱的作品只能说明作者没有控制力,而控制力是一切艺术的前提。
她的身体又开始抖了。
不是之前那种剧烈的挣扎,而是一种很深的、从骨头里传出来的战栗。他感觉那些颤抖顺着刀柄传上来,经过手指、手腕、手臂,一直传到他的脊椎。那是电流般的感觉,细密、高频、带着某种不属于他的情绪。
他把刀停在半空,等了一会儿。
颤抖没有停。她的后背一起一伏,呼吸声又重了起来——不是哭,是一种接近痉挛的喘息。他能听见她的牙齿在咬合,大概是在咬那块胶带,咬得太用力,下颌骨都鼓起一道棱。
“再等一小会儿。”他说。
声音很轻,几乎是耳语。他觉得她应该能听见。
他继续划。肩胛骨的地方最难处理,皮肤被骨头撑得太紧,刀刃过去的时候会有一种微微的阻力感,像在刻一枚质地坚硬的印章。他放慢了速度,一刀一刀地走,每一刀都控制在刚好切开皮肤的程度。太深不行,血会把线条冲没;太浅也不行,会伤到真皮下面的东西,留疤太明显——他需要的是那种刚好能留下痕迹的深度,像一个签名,一笔一划都清晰,但不至于郑重其事。
最后一刀收在腰窝旁那个不太圆的圆上。
他放下刀,重新退后两步。
她后背的图案变了。圆珠笔的蓝线还在,但被红线压着,变成一种底稿般的存在。血沿着切口渗出来,在每条线旁晕开一小圈,像某种植物细密的根须。汗珠从伤口之间滚过,带走一部分血,在皮肤上留下一道道淡粉色的水痕。
是好看的。
他想,如果光线好一点,如果她的皮肤再白一点,如果血和汗的比例落再精确一点,这大概会是他做过的最好的作品之一。
但“之一”这个词让他不太舒服,他应该追求的是“最好”,没有之一。
他拿起手机,又拍了一张。这一次他多拍了几张,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他甚至蹲下来拍了一张仰视的——从腰窝向上看,那些线条在镜头里扭曲、延伸,像一棵倒着生长的树。
拍完后他站了一会儿,看着她后背上的血线慢慢凝固。
血止住了。伤口的边缘开始收缩,血清渗出来,在每条线上面结成一层薄薄的透明膜。他知道再过几个小时,这些伤口就会开始结痂,几天之后痂皮脱落,露出下面粉红色的新生皮肤。再过几个月,粉红色会褪成白色,变成一道一道微微凸起的疤痕。
那些疤痕会一直留在那里。
这个念头让他感到一种奇异的平静。不是兴奋,不是满足,是一种更接近于“完成”的感觉——像写完最后一个字合上笔记本,像画完最后一笔把画笔扔出笔筒。干净,确定,不再需要任何修改。
他转过去看她的脸。
胶带被眼泪泡得发白。她的眼睛肿得厉害,几乎只剩一条缝,但那条缝里有什么东西在闪——不是恐惧,至少不只是恐惧。他辨认了一会儿,突然认出来了。
是恨。
纯粹的、滚烫的恨意,从那条窄窄的眼缝里烧出来,烧得他脸颊微微发烫。
他笑了。
“谢谢你。”他说。这一次他说出了声,每个字都很清楚。
然后他拿起手机,按了一个号码。
“秦警官,我要自首。”
他挂掉电话,在操作台前的椅子上坐下来。那把椅子很旧,海绵垫子塌下去一块,坐着不太舒服。他往后靠了靠,找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角度,开始等。
她还在看着他,从那条窄窄的眼缝里。伤口还在渗血,一滴一滴,慢慢地,落在操作台上铺着的蓝色无纺布上,洇出一个小小的圆。
那些圆都不大圆。
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觉得那大概是他今天最不满意的部分。
警笛声从远处飘来的时候,他正在数她背上的伤口。
十七刀。不对,是十九刀。腰窝旁那个不圆的圈他划了两刀才收住,应该算两刀。所以这轮他总共划了二十刀,二十道伤口,每一道都压在他画的线上,偏差不会超过两毫米。
他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分。八十五分吧。构思九十五,执行八十。血的量没控制好,收尾那两刀犹豫了,扣十分。还有那个圈——那个该死的、不圆的圈。
警笛声近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缝里有一点干涸的血迹,指甲缝里也有。是那种洗不干净的颜色。他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蹭不掉。又想了想,站起来走到水池边,挤了一泵洗手液,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
水是凉的。他搓出泡沫,指缝、手背、手腕,每一个关节都搓到了。冲干净后他闻了闻,洗手液是柠檬味的,廉价的那种,闻起来像洗洁精。
他不喜欢柠檬味。但至少,没有血腥味了。
警笛在楼下停了。
他听见车门开关的声音,对讲机里沙沙的电流声,还有脚步声——至少三个人,皮鞋踩在水泥地上,节奏很快。
她没有动。从他说完“自首”那两个字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动过。不是因为恐惧或者虚弱——他能看出来,她是在攒力气。那种恨意不会让他崩溃,只会让她越来越清醒,越来越坚硬。
他见过这种眼神。在纪录片里,那些被捕的游击战士、被关了十几年的□□、被人出卖之后从乱葬坑里爬出来的人。她们都有这种眼神。
他觉得有点抱歉。不是对自首这件事抱歉——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三个月前在食堂里看见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会是最后一个作品,而他会在完成后停下来。他抱歉是因为,他不应该让她变成这样。不是不应该伤害她——如果重来一次,他还是会做同样的事——而是不应该让她恨。
恨是重的。恨会压弯一个人的脊柱,会让肩膀往前塌,会让脖子和后背的肌肉永远绷紧。那些线条一旦绷紧,他画上去的线条就会变形。肩胛骨的弧度会变,脊柱沟的深度会变,整个背面的结构都会被恨意改写。
他花了三个月构思那些线条。每一笔都会考虑过她骨骼的走向、肌肉的纹理、皮肤在不同情况下的张力。他甚至计算过她笑的时候和哭的时候脊椎弯曲的角度——虽然最终她两种都没有做,只是发抖。但发抖也不一样,剧烈的抖和细微的抖,对线条的影响他都在脑子里模拟过。
唯独没有模拟过恨。
恨会让她变成一个不同的人。一个背着他画的图案、却再也不是他画布的人。那他画的那些线算什么?一个签名签在了别人的作品上?
楼下传来对讲机的声音。
他走到窗边,推开纱窗,探出半个身子。楼下停着车,车顶的灯在转,蓝红蓝红,把墙面照得一明一暗。许兴正和赶来的方诚在单元门口按铃,宋梧檀和秦桉正站在楼下。
“五楼302!”徐暮春冲她俩喊道。俩人闻声抬头,对着对讲机说了什么便带队上来了。
门被推开,他没有跑。
这三个月来他无数次想象过这一刻——画完最后一笔,刀锋封刀,然后将人切块,制成标本。他可以换个城市,换个名字,继续画画。或者在某个清晨被破门而入的警察按在地上,额头贴着冰冷的水泥地,手腕咬进腕骨。
但没有,他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的后背。
秦桉进来时,他正靠着墙坐在地上,腿伸直,两只手垂在一边。
“别动!手抱头!”秦桉逼近他,枪口黑幽幽的指着他脑袋。
徐暮春没有抬头。他慢慢把手举起来,手中什么也没有。
“东西都在操作台上。”他说,“圆珠笔。手术刀。手机。”
许兴正从侧面扑出来,把他按倒在地板的时候,他最后看了一眼那个方向——她被束带固定在台子上,侧着脸,胶带边缘的皮肤已经发紫。后背的线条被渗出的血覆盖了大半,蓝色的笔迹和红色的血迹交织在一起,像一幅被水浸泡过的水彩画。
……
在审讯室里,她们问他为什么自首。
他想了想:“画完了,”他说,“画完就不想画了。”
秦桉皱眉看着他,以为他在耍弄人。但他说的是实话。三个月前在食堂看见的是一块空白的画布。现在画布用完了,颜料也干了,画笔——那把手术刀,已不属于他了。
“你就不后悔吗?”秦桉死盯着他,一字一句。
他沉默了很久。不是在想答案,而是在组织一种能让人听懂的说法。但良久过后,他只是摇了摇头。
宋梧檀接过话:“你想说的是:就像你画完一幅画,挂在墙上看了三天三夜,然后把它从画框上拆下来,颜料一片一片地剥落,你并不后悔画了它。我表达的对吧?”
徐暮春有点意外,但很快耸了耸肩:“也许吧。”
他带被带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走廊尽头的窗户透进来一片灰白的光,照在他手腕上,照在手铐冰冷的金属表面上。他忽地想起那支圆珠笔的笔帽上的牙印,想起那条不太圆的弧线,想起后背最热的那一小块皮肤。
那些东西从现在开始不存在了,只有他记得。
他想,这大概就是画家的宿命。画布不在了,画还在某个人脑子里,永远存在,永远不褪色,永远不干涸。
而他即将去一个再也拿不到圆珠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