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示取消那天,书吏告诉她的措辞是"协查权限"——取消的是大理寺那侧的出入资格和存档调用,停尸所本身的查阅权限不在那个范畴里。她当时站在廊上,听完,"嗯"了一声,记下了这个区别。
顾维走后第二天,她在里头坐了一阵:停尸所本身的档案查阅没有被动,历年案件配套文书副本还在,对外的查阅权限也还在。这几件事都在。她起身,往档案柜那边走。
前头上午的活小满自己做,她告诉他先做,她在里头查一件东西。
停尸所档案柜在靠墙那侧,共三格,按年份排的。她把中间那格拉开,是天和年那段,把里头那摞搬出来,搬到桌上,坐下来,开始翻。
她在找一个名字:沈词。
七年前旧卷宗里,大理寺评事沈词,天和十一年被免职,案卷只有七页,证人全部失联——这是她从存档室查到的,ch8那次,那份记录她默在脑子里,没有写下来过。后来在大理寺能查的公开官录里,她找过他的名字,天和十一年之后,空了。
空不是死。是他不在档案里了。
她把第一卷翻了一遍,是天和八年到九年的,停尸所接收案件的验尸档存副本,没有看到沈词的名字。翻第二卷,天和十年,同样是案件附档,包括配套文书副本——报案人、见证人、抄录人的签字,按案件分册,她一册册往下翻,手速不快,每册都先看封面的案件日期和类型,再翻到最后那页附页,看落款和签字。
翻到第十一册的时候,停了一下。
这是一份城北的民事文书副本,涉及某处院子的产权纠纷,文书日期是天和十三年春。她把那册翻到附页,见证抄录人一栏,有一行字:沈某,城北安顺巷十二号。
她把那册取出来,放到桌上,展开,压平,从头看了一遍。是普通的产权文书,内容不复杂,抄录人的笔迹工整,是靠抄书为生的人的那种写法——字间距均匀,力道平稳,不带官员写字时的那种随意。文末签字是沈某,名字只一个字,住址:城北安顺巷十二号。
文书的时间是天和十三年春——沈词被免职是天和十一年,两年后,一个前大理寺评事在城北替人抄书,用的是只有一个字的名字,不是官名。名字削到只剩一个字,住在城北居民区,挂的是民籍。不是消失,是换了一种不会被人顺着记录找到的方式活着。
她把这册放到旁边,继续往下翻。天和十三年剩下的几册翻完,天和十四年再往后,又翻到两册。一册是某案的见证人附页,沈,城北安顺巷,签字笔迹和前一份一致。另一册是一批文书的抄录清单,沈某,住址相同。
三份,跨了两年,住址没有动过。抄书这种活计没有固定雇主,只要在那一带揽活就行;住址两年没动,说明他还在,没有挪。
她把那份最早的取出来,从旁边取了一张空白纸,把姓名、住址、文书年份抄下来,用的是最小的字,写完,把纸折了两折,压进布包底下。把那三册文书按原来的顺序放回去,把整摞档案搬回柜子里,把柜格推回原处。
桌面清了,只剩布包放在角上。
她在椅子上坐了一阵,没有动。外头小满那边有动静,器具的声音,水声,是做事的节奏,有一阵,安静了。
她起身,把布包挂到肩上,往前头走。
"里头那件我看完了,"她走到前头,站在门口,"做完了,核对的时候照旧,把结果给我。"
小满"好"了一声,没有抬头,手里在忙,"你要出去?"
"嗯,"她说,"下午不在,有事去邻院找人,不用等我。"
"行,"他说,"注意点。"
廊上安静了,小满没有再说话,手里继续做他的。她把布包带子在肩上整了整,出了停尸所的门,往外走。
主街上是下午的人,铺子开着,来来往往,有点嘈杂。她走进去,走了一段,路上没有异常。
在一个岔路口停了一下。城北是一个方向,大理寺是另一个方向。风从街口那侧过来,从这条街到那条街,走过去了,又安静了。她在那里站了两息,从布包里摸出那张折好的纸,在手里压了压,重新压进布包,把布包口扣上。
往大理寺那侧拐,走了进去,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