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兄弟造访赫阳城,已经是半年后的事情。冯岐岳此时已经是帝都星际巡查队的大队长,冯宜华找了个靠着哥哥风光庇护找了个闲职。
“半年不见,你俩怎么看着都鲜亮许多啊,是不是那个什么仙丹吃多了,返老还童啊。”。冯宜华还是那么爱叨叨。
刘獒随手拿出一串红果,放到冯宜华手上,“是朱果,不能返老还童,可能是挨冻时间太长,所以看起来晶莹剔透的吧。”。
难得看到个熟人,刘獒也开起了玩笑。
连臻脸色却很凝重,“你们来做什么,来买朱果?”。
冯岐岳见状叹了口气,“我们来找你回去,御华军部想让你自己回去。林明枭和帝国,从来都不是一路的,现在你也看出来了吧。”。
连臻怒道:“他是我的舅舅,我们就是一路的,他为了帝国的领土,为了赫阳城抛头颅、洒热血,我们就是一路的。他为了赫阳城的百姓能安居乐业,几乎是殚精竭力,夙兴夜寐,我们怎么就不是一路的。”。
察觉了自己的失态,他深呼了一口气,“我和帝都那些只知道享乐,只知道靠着自己尊贵的身份剥削压抑平民的那群人,才不是一路的。”。
冯岐岳出了屋子,躲在风雪中点了支烟。刘獒跟在他身后,玩笑着开口,“我是想回去的,真的受够了狂风暴雪。”。
“你想走随时可以走,他不会拦着你,但是你没有。”。
“我想要个好前程啊,可是现在看样子,这位贵族要把他的前程都赔在这里了。”。
冯岐岳递了支烟给他,猩红的火焰在黑夜中点燃,“不会的,他会回去的,只是你能走到哪里,就要听天由命了。”。
刘獒深吸了一口烟,看着丝丝缕缕的烟雾,“没关系,我命贱。”。
屋内,冯宜华一脸沮丧的看着连臻,看他快要落泪的眼眶。
“别怨我哥,他也是身不由己,他身上好几处伤疤还在渗血,军部那群人就催他来找你。我们家世不如你,现在能有这番光景都是我哥拿命换来的,你别怨他。”。
冯家是能征善战的武将门第,双亲战死,但帝国害怕他们有逆心,所以S级的alpha他们家不能出两个,所以哥哥为国征战,那弟弟就当做Omega嫁人。身不由己,谁不是身不由己。
那天晚上连臻的易感期来了,可能是受了两个S级信息素的冲撞。刘獒身上冰雪的冷气中掺杂着的烟味更是让他暴躁不以,尖牙几乎要戳穿了刘獒的腺体,凶猛的冲撞让刘獒嘶哑的声音变得破碎。
之后的三天里,朱果可喜的让冯岐岳渗血的伤口愈合,冯宜华还带了一盒回帝都,除了没再见到老友,其它都没什么不好。
在赫阳城后续的重建任务重中,连臻依旧是带着小队巡逻防卫,刘獒则加入了民兵组织,先是修补房屋,基础救援,补给发放,到之后是参与朱果的培育种植。
这个堪称神奇的品种,竟然只能在赫阳城才能存活,这一发现让林明枭笑得更开怀。
五年时间转瞬而过,期间冯家兄弟也来了几次,刘獒养成了吸烟的习惯,在每次想和连臻坦白想回去帝都的时候。
他需要等,他知道他不得不等。
而连臻则在闻到烟味的时候一次次把他做到下不来床。五年的时间,让英俊的alpha更加具有魅力。赫阳城的风雪催生出了更坚韧,也更让人难以捉摸的连臻。
在一次深入的水乳交融后,连臻看着床上低垂着眉目的青年,缓声道,“今天有大雪,你别出去了。”。
换衣服的时候,又补充了句,“也别让司徒羡进来。”。
在听到大门关上后,刘獒匆忙去冲了个热水澡,也跟着出了门。今天李昌秀会来,那个红头发的,字都写不好的帝国学生。
刘獒在城门口接到了她,她还是那样,一头火红色的头发,眉眼看着也秀丽不少。甚至也长高了,比刘獒要高一点。
“刘獒,能够再次看到你真好。”,他们稍微拥抱了下。
“欢迎你来到赫阳城,你妈妈的病情现在好点了吗?”,刘獒关切着问道。
“还是那样,花了一些钱,但病情总是断断续续的。所以才想着来找朱果,碰碰运气。”,李昌秀面容苦涩。
刘獒细心的说:“朱果能让伤口愈合,能短暂解毒,能不能治好你妈妈不好说,但是可以尝试一下。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朱果不是灵丹妙药,至少不是完全版的灵丹妙药。”。
俩人并肩走着,路上有什么新鲜玩意儿,刘獒也指给她看。刘獒一路把她带到了司徒羡的种植园,司徒羡随手就摘了一串朱果递到了李昌秀手里,随后看向刘獒,一副乖巧样。
路含章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一边走出来,看着那串朱果,阴阳怪气的说,“上品朱果,三千星币,拿不出来就去找连少爷出钱。”。
窘迫瞬间爬上了刘獒和李昌秀的脸。
刘獒身上最值钱的还是五年前洛虞城剩的一包金豆子,但兑换成星币值多少就不知道了。
李昌秀在瞬间窘迫之后,从容拿出了钱,并且感谢了司徒羡。
拿好东西,见俩人要走,司徒羡也想赶忙跟上,却被路含章拦着走不了。
“你没发现吗,那个女alpha的头发,红色的,比你的头发要漂亮一万倍,刘獒喜欢那样的头发,刘獒喜欢alpha,他身上一直有alpha的气味,他是个不规矩的Omega。”。
凑到司徒羡耳边,路含章讥讽着说。
司徒羡一脸看怪物的眼神看他。
五年过去,他们都长大了一些,处境也更好一些,但做事总是南辕北辙,凑不到一起。
在李昌秀拿到朱果之后,刘獒照例把她带进了一家小酒馆,几碟子小菜两坛烈酒,像模像样的聚聚。
“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刚来赫阳城时,根本没有酒馆,都是吃食堂,还是这两年,外面看赫阳城有人气了,才慢慢有人开起了酒馆酿起了酒啊。”,说完就猛灌了一碗。
李昌秀只呆一天,入夜之后就要去乘车,也没敢多喝,也只喝了一碗。
“没想到你会来赫阳城,还呆了这么久,要不是这次偶然,咱们还见不到面。”。
“世事无常,我之前想过去矿区,都没想过来战区,还一呆呆五年。”。
“不过赫阳城好啊,就这片儿,从街头到巷尾,都是我和几个民兵盖起来,拾掇好的啊,几年前这里一片废墟。”。说完刘獒借着酒意,笑得开心。
在大雪中,刘獒那一抹深红逐渐走远,拍了拍身上落下的雪花,转身往军舍走,却在路上看到了一样快被雪给堆住的连臻。
他快步上前,垫着脚尖,搂着连臻的肩膀,浑身酒气又语重心长的说:“下雪了,我们快回去吧。”。
他们相互搀扶着走了很远,直到刘獒扛不住酒意,全身都赖在连臻身上,连臻才半搂半抱着把他带了回去。
五年的时间,刘獒好像完全蜕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没有了浑身的狠戾,一脸凶恶相。上挑着的丹凤眼,微抿着的薄唇,都成了连臻会喜欢的模样。
“你就这么喜欢红发吗?从李昌秀到司徒羡,你怎么这么喜欢红发。”
连臻微掐着刘獒的脖子,见他睡得正熟,就一口咬上了他的薄唇,只是睡梦中的人没有反抗,反而下意识伸手搂住了连臻的脖子,要他吻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