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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 第11章 暂分离

作者:菇菇弗斯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12 13:52:10 来源:文学城

“认识,但算不得熟,当初跟着赵官媒出村的人里,除了明哥儿,其余都是在县城安济坊里遇见的。”

安济坊各县城都有,乃官府或当地富商出资营建,专管赈济孤老慈幼、贫民乞丐等。

颜祺先前得了两颗城中医馆郎中给的药丸子,也正是在安济坊中。

他见霍凌眉头深锁,不由问道:“怎的突然提起这事?”

“你可记得白日里我从双井屯回来,提起那边去了两个捕快,听说是沈家出了案子。”

颜祺点头,霍凌继续道:“我当初赶着回来,没多打听,不过大杨倒是听到些风声,刚刚吃酒时同我说了说,似乎和新进沈宅的下仆有关。”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尤其两个村相隔不远,多有走动,有心的过去找个熟人一打听就门儿清。

颜祺心里猛跳一下,“是什么案子,杨大哥可说了?”

即使不熟,也是知晓名姓,打过交道的关系,不是全然的陌生人,因霍凌神色凝重,连带颜祺也紧张起来。

“听说是人命案子,没了一个小哥儿,自己跳了井。”

颜祺脸色刹那间煞白,霍凌忙道:“不过也指不定是道听途说。”

面前人默然半晌,抬眼看他。

“当初一道来下山村的本有六个人,三个姑娘,三个小哥儿,除了我和明哥儿,剩下四人都去了沈家为仆,你要说姑娘,我还不一定知道是哪个,但要说是小哥儿,只能是那个人了。”

颜祺好半天回过神,很是唏嘘。

又同霍凌说起,原本明哥儿也被选中了,但因那哥儿从中作梗,没去成。

霍凌头一回听说这事,跟着后怕。

“你和明哥儿都是因祸得福,要是你没生病,那沈家必也会要了你去。”

那些个大户人家,挑仆从也不是谁都要的,头一条模样要周正,其次要脑瓜子伶俐,手脚利索,若是还能会些个手艺,譬如针线刺绣、灶上工夫,指不定还有机会在主子面前露脸。

“我只记得他姓田,是个掐尖要强的性子,也是因这个缘故,和我们在安济坊时吵过几嘴,教他记在心里,故意不想让明哥儿去沈家。”

要说为何吵,现今看来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称不上什么深仇大恨。

“我还想,以他的性儿去了大户,要么吃个大亏,要么出人头地。”

哪里想得到区区几天就丢了性命。

“他那样的性儿,怎会无缘无故的跳井?”

哪怕颜祺和田哥儿打的交道并不算多,乍听之下,也不太相信。

他咬了下唇道:“定是受了人欺,那沈家人多半不是个好的!”

霍凌思索道:“倒是没听说过沈家苛待下人……”

当然了,这等事就算真有,也不会轻易流出,教外村里的泥腿子们知晓。

“不过确实蹊跷,一般那等大户家里出了人命官司,哪有主动往外捅的,一个新买的下仆,就算真是寻不见了,去了何处又有谁会发现?就算真的被发现,与其说人没了,不如说人逃了。”

颜祺也觉奇怪,认定田哥儿恐非自尽。

可人已没了,现今怎么琢磨也是无用,终究只是叹了口气。

“只能盼他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你是心善的。”

霍凌揉了揉他的眉心,“不说这些,睡觉了,看你这模样,我倒后悔夜里说与你听。”

灭了油灯,颜祺裹紧了被,怕夜里做噩梦,手指摸着小葫芦闭上眼。

霍凌明日就上山,一别数日,想想多是舍不得的情绪。

今晚原想着再想法子赚点甜头尝,却被这桩事给打乱了,小哥儿定是没心情。

遂作罢,老老实实睡了一夜。

——

这趟上山日子短,更要多挤出时间来做事。

天还不亮,霍凌轻手轻脚地起了身。

大个儿还没完全睡醒,见霍凌起了,它兴奋地绕着腿边转,尤其见霍凌拿起了上山时采用的背篓,尾巴快要甩出残影。

霍凌怕它叫出动静,伸手捏了下它的嘴筒子,比了个“嘘”的手势,又指了指要带去山上的东西。

大个儿明白过来,听话得趴在行李旁守好。

霍凌拍拍它的脑袋,打算洗把脸,进屋给自己和狗摸点垫肚子的吃食。

意外的是颜祺也起了床,悄无声地走出来,倒把霍凌吓一跳。

“你起了也不喊我一声。”

怕吵醒东屋里的一家三口,颜祺用气音说话。

“喊你做什么,从前我也是自己赶早出门的。”

霍凌顺手摸了摸矮炉上的水罐,昨晚剩的水自是早就凉透了,他想凑合喝两口,被小哥儿轻轻推开手。

“生把火不费事,那水都冰凉了。”

说罢坐下来,摸出火石擦着了火,寻了根细柴,填一把干叶子进灶膛里烧。

“我给你煮几个鸡蛋带着,昨晚上大嫂都数出来了,你吃两个,再带两个上山,今天吃完就坏不了。”

霍凌听他小声念叨,熨帖极了。

“以前这时候,都没人和我这么说话。”

上了山更别提,近处只有呜呜叫的山风和呜呜叫的狗。

小哥儿轻抬唇角,“以后都有了。”

煮出来的四个鸡蛋,霍凌剥了两个,和颜祺一人一个分了,又吃了一大块热过的烙饼。

配饼的咸菜是昨天做晚食时,颜祺用油炒的芥菜疙瘩,比直接切来吃更入味,还经得住放。

“那我走了,你回屋去吧。”

霍凌检查好腰间的匕首,系紧绑腿,把背篓甩去了后背上。

另还有个鹿皮水囊,颜祺将里面也灌满了水,足够喝到上山到家。

大个儿见他迟迟不来,独自在大门和屋门之间跑来跑去。

“我送你到门口。”

颜祺紧了紧外面披的衣裳,驱着大个儿往外走,霍凌心道,自己来往山上山下好些年,还是头一回迈不动步。

等真到了院外,仍踟蹰不前,在小哥儿探询的目光下,霍凌俯下身,在他的眉心孕痣处轻轻亲了下。

哥儿生孕痣的地方不隐秘却敏感,颜祺分明轻轻一颤,脸颊“蹭”地一下红透。

这毕竟不是卧房炕上,而是家外的村路旁,即使这个时辰根本没人,也足够他紧张。

然而霍凌亲完却还没有走的意思,颜祺愣了愣,总算无师自通。

他红着脸踮起脚,也在汉子的脸颊旁印了印唇。

霍凌只觉一记温软转瞬即逝,他喉结微滚,恨不得当场把小哥儿扛走带上山。

……

一别七日,山里乍看还是之前的模样,细看却能发现地上的错草拔高了不少。

这等杂生的野草,但凡能照到太阳便会疯长,现下只差一场大雨,待浇过一遍,一夜之间就能铺绿一片山坡。

霍凌在几处地方都看见了鹿粪,再往高些走,又瞧见几个聚在一起的狍子窝。

白龙山上除了赶山客,也有不少猎户,像是走到野兽常出没的地方,就要小心着有没有陷阱和兽套。

不过一行有一行的规矩,猎户下了夹设了套,都会用刀在附近树上撕下一块树皮做记号。

走了一个多时辰,脚程过半,霍凌停在一处山溪旁,舀水搓了把脸,洗去热腾腾的汗气。

山中流水终年不上冻,周围的积雪化干净,仔细看能看见不少大小动物的足印。

大个儿也踩着石头去喝水,喝完后又跳进水里来回跑了两圈才罢休。

霍凌等它撒欢的时候也没闲着,抬头将附近的树上看了个遍,发觉其中有棵树上面生了一朵比手掌还大的白灵芝,他掂量了下高度,凭他的身高,离地丈远就能够得到,便不等去拿脚扎子,直接徒手往上爬了一段,探手摘了下来。

白龙山里的灵芝分好几种,最值钱的当属紫灵芝,其下是赤灵芝,这之外的各样灵芝虽叫这个名字,实际和大蘑菇没区别,有些还远不如榛蘑之类的鲜蘑好吃。

像手里这朵白灵芝,入药没什么用处,不过可以晒干存着,吃之前拿水泡开了炒肉。

想着颜祺肯定没吃过白灵芝炒肉,霍凌把它朝后背篓子里一扔,决定接下来几日遇见了就多攒些,拿下去做喜宴上的菜。

“汪!汪!”

大个儿浑身沾满了水,不知疲倦地在前面小跑,霍凌手拿一根粗木棍,没走几步就敲一下路过的树干,这样搞出来的动静加上大个儿的狗叫,足以让附近的野兽不敢靠近。

其实深山老林里,人怕野兽,野兽也怕人,除非运道差,不小心撞了个面对面,实际大多数时候都是彼此相安无事,各不相见地过活。

眼看水囊里的水喝了个干净,霍凌终于爬到了半山腰,得见自家的山中院落。

和山下常见的村屋一样是连排三间屋,自从这里只剩霍凌一个人,他睡东屋,西屋就给了大个儿,在里面蓄了乌拉草垫子,摆了饭盆和水盆。

山里林密风大,几日不扫院里地上已杂乱不堪,全是外处卷进来的短枝碎叶,屋里积灰更厚。

他转了一圈,大个儿也跟着仔细闻嗅,确定没有野兽来过的迹象,方才放心地松口气。

直接坐在门槛上歇了两刻钟,霍凌缓过劲,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腿,起来寻来扫帚打扫院子,末了把扫出来的东西拢成一堆装进口袋,正好拿进灶屋用来烧火。

火苗燃起,水汽蒸腾,热气一路顺着烟道通向火炕内部,徐徐烘干山间积攒的湿气。

坐在灶前的霍凌掰开手中恢复暄软的烙饼,夹一筷子茄子酱塞进去,狠狠咬了一口。

大个儿同样饿得不轻,围着霍凌踏起小碎步。

他掰了一块烙饼,加上茄子酱的汤汁给它拌了拌。

“我自己都不够吃,便宜你了。”

说完戳一下狗鼻子,“吃完这顿,自己出去抓兔子去,回来我给你烤了。”

像大个儿这体型的狗,一天的饭量比一个壮汉还要大,纯靠家里剩饭根本养不起,所以在山上养它反而更省事。

除去打野食,霍凌还扛上来了自己那份口粮里的苞米面,得了空就蒸点窝头,人和狗都能吃。

大个儿闻见香味哪里顾得上搭理霍凌,直接转过身埋头干饭,把盆子舔得咣咣直响。

明天见[狗头叼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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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暂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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