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乡,河塘交岔,沟渠纵横,绿荫蔽日,五谷盖地。多么靓丽的风景。
初秋艳阳天,晚霞金灿灿,稻谷也金灿灿地延伸到田埂边。“稻谷成熟后,收割迟了要掉粒。稻田里不时将话声、笑声、歌声冲向上空,惊飞鸟雀。
笫一个发现一大一小两个人走过来的是阿水,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
这一大片稻田和稻田里的人全都属于墩头村。当时阿水正拿着镰刀站起来,跨大步走上田埂,找水壶喝水,一边喝水一边往四周瞧--“哇!”顿时大惊小怪,声音更刺人耳膜。
阿水看到的是一大一小两个女人。
“妈妈!”小女孩更加清脆响亮的尖叫声,更刺人耳膜与恐怖!
那个大人突然摔倒在水田里了。很多干活的男人围了上去,把那个女人抬到田埂上。有的掐她人中,有的捏她鼻子,使她张大嘴巴,灌她凉开水,七手八脚地折腾了一回,她终于醒过来了。
她睁大眼睛,看到多个男人围着她,就大喊:“你们干什么!”她蓬头垢面,衣衫褴褛。
“这话得我来问你,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阿水问。
从她们的头发上可以看出来,从身段上也能分别。女人和男人即使穿一式一样的衣服,细心的人也能察觉到的。这两个人虽然全身黑乎乎,灰蒙蒙,但她们的四只眼睛却亮得很,眼珠子很像潜在清水田里的田螺,天朦胧,地朦胧,清水田里的田螺不朦胧。她们不是老人,绝对不是。
阿水把手里的白瓷茶壶递给她,大的那个拿起茶壶对准旁边朝天开口的小嘴巴,“流水淙淙” 往里灌,直灌得两只小眼睛瞪大,两只小黑手一个劲地摇摆。然后,大的把壶嘴对准自己的大嘴冲,冲得水往外溢,冲得有根线缚牢在壶柄上的壶盖叮叮响。胸前隆起的两座“小山”不停地起伏。
“这女人真像个女人。” 阿水想。
“这里是太湖边了吗?”喝足了水后她问,一屁股坐到田埂上,背上的包袱也一起坐下,又顺手拉小女孩一把,并排坐。
“你们这里离太湖近吗?”她问。
“我们这里离太湖二十里地,很近。”
“是吗,真好,真好,你们养蚕吗?”
“养蚕?当然,年年养。不过现在不养,秋蚕刚刚结束,要到明年了。”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又答又问。
“你们是哪里人?为啥弄得这付样子?”
“你们那边遭灾了?”
“你家遭难了?”
“碰到强盗、贼骨头了?”
那大女人一概不回答,只说了一个要求:“我想见你们队长。”
“那你俩等着。”阿水领她们到了队长家里。
吃瓜群众话多,干部会多。阿火队长刚开完会回家,想洗个脸,喝点小酒,享受享受。阿水领了两人到了阿火家。
“阿火哥,她、她说要问见见你。”阿水说。
“见我?” 阿火瞄了两个陌生人一眼,“去去去!年轻轻的讨啥饭,有两只手到那里不能靠劳动吃饭!还找我,找干啥!出去出去!”
“我、我们不要饭。”
“不要饭要啥?要饭还要讲条件!要米?要菜?没有!有也不会给你们,滚!”
“阿火哥!我看她们不像要饭的,找你肯定有别的事,你听她说完再叫她走嘛。” 阿水说着顺手搬过一条长凳:“你坐,别急,有话慢慢说——我们队长人很—”阿水嘴里的好字还没吐出,就被阿火抢白“阿水,你要做好人你去做,你怎么不领她去你家吃饭?”
“饭呢? 你们走吧, 都走!”
阿水和女人都不走, 僵持着, 阿火自顾自回里屋洗脸。
干部会多,群众话多。农村里新闻少,当时还没电视。村里人便常常没事找事,谁被窝里抓着个虱子,也要稀奇半天。这晚突然来了两个外地女人,谁还有心思闷在家里,不少人就端着碗筷,挪到队长家的院子里吃饭,挤来挤去地粘在大门边听新闻。
队长是村民选的,不能过河拆桥,把拥戴他的臣民赶走。再说,这样的场面也正是体现他的智慧和权威的好时机--阿火懂得这个道理。于是灵机一动,决定抓住这个机会,好好露两手,进一步堤高自己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望。他忘记了疲劳与饥饿,在堂屋的八仙桌旁坐下来,面朝南,正对大门,“开庭审理”。
“你是哪里人?”
“西北蒙头镇。”
“这镇很小吧,我怎么没听说过?”
“比芝麻还小,地图上是找不到的,好比一只大公鸡腿上一根细毛。”小女孩插嘴,看样子这孩子很机灵,而且读过书,他们真不像讨饭的。
“你们怎么来的?”
“坐车,走路,走路,坐车……”
“来这里干什么?”
“找太湖,找人家。”
“找哪家?”
大女人接下来的回答让听的人差点儿笑掉大牙。她说:“我奶奶是太湖边人,奶奶年轻时赶上兵荒马乱,东逃西躲地越走越远,后来跟了爷爷在蒙头镇住下来,后来奶奶生了我爸,我爸娶了我妈,后来爸妈又生了我,我结婚后又生了林子和……”她拍拍小女孩的肩头,没有说下去。
“别说了!你这样说到明天也说不完,你到底要找哪份人家,这人家就在我们村上吗?”
“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找个屁!你骗谁呀,你!”
“哈哈哈,哈哈哈!”院子里的人笑得喷饭。
她说:“我听奶奶讲,住在太湖边上,可好哩!太阳光是红红的,月亮光是蓝蓝的,人讲话是糯糯的,过日子都和和气气的!”
“对,讲得好!”阿水情不自禁。
院子里有人还拍手。
人都喜欢听好话,队长此时心也软了半截:“那你找我干啥?”
“干部的话我信。我叫洪火焰,父母早死了,与男人离了婚,我想在这里找份人家住下来。我一直记着奶奶的话,所以我来了,我会干活,我不怕苦。”
“你有离婚证、户口证吗?”队长毕竟是一村之长,法律意识就是强,他一开口就有办法对付不认识的外来人,硬碰硬,讲真凭实据,好人坏人一口清。
那女人当着队长的面,解开长裤纽扣,伸手往自己的内裤里摸,摸上摸下,摸来摸去,身体一下子弯腰,一下子曲背地找东西。
大门口有人“唏!”、“吁!”地吹口哨。
“路远,我怕出事,证明缝在内裤里面,一下子拿不出来。”
“阿嫂,帮帮忙嘛!”阿水出点子。
队长又瞪了他一眼--“拿不出来,正好让她走嘛,谁要你多管闲事”--村长心里说,嘴上却不讲。
队长老婆又高又黑又瘦,人称“长脚鹭鸶”,她把这外来女人领进内室,捣鼓了一阵子。于是离婚证、户口证明都摆上桌,一样不缺。这女人38岁。
队长又让老婆把她们带进去,将两个“毛坯”先洗干净再作定夺。
天暗下来,堂屋里的电灯亮了。一些人得寸进尺,两只脚不由自主地跨进大门坎里。出来了,多少眼睛盯着她,无数视线射向她,渗透她,直穿进她的身体。男男女女越看越觉得这外来女人很清透。当然他们肚里没多少形容词,他们只觉得就是非常非常的清透。“浑泥汤里洗出个白萝卜”,还真清透着呢!队长也这样评价着。
“你为啥与老公离婚呀?”人群中有人问。
“他,他喝酒,打我……”
“早就男女平等了,有这样的事?”
“有,有,阿爸打我妈,也打我。”小女孩是有力的人证。
这女人要找份人家住下来,那得留在我们村,我们村有光棍。应该留给谁呢?几乎所有在场的成年人都动开了脑筋,队长也动开了脑筋。
……
全村六十八户人家,每家的“账”都在每个成年人肚子里装着。队长更加心明眼亮,因为事事非他到场不可,该处理的事由他点头,该喝的时候请他喝够,平常他虽然开会的时候多,谁家有事他可不马虎。村民有他这主心骨到场,心就不慌,吃点喝点都能担待。现在,队长对送上门来的这个女人越看越顺眼,真想为她做个主,给群众办件大好事。可是看着她,脑子里像塞了一把茅草,一时间乱哄哄的理不出个头绪,找不出合适的人家。
“大家想想看,给谁好呢……”
“给水明吧。”有人提议。
队长摇头,“水明去年死了老婆。可是他家有儿子、女儿,现在再加上个女儿。那真叫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三只碗碰碎拉倒!孩子多了不好管教。”
“给利青。”
队长想了想又晃脑袋:“那怎么行呢,利青才32岁,夫妻差六岁,犯六冲,年历簿上写着呢。况且女大男小我们这里不喜欢。”队长几句话提醒大家,这可千万配不得。
“阿——中!”
队长笑了笑。阿中离了婚,没孩子,年龄也与这女人相当。不过队长知道阿中与邻村女人阿宝在谈了。村长笑过之后喊:“阿中来了吗?”
“刚刚到,夜饭还没吃呢。”人群中有人答应。
“给你——怎么样。”
“好是好,可惜她来已经汤冷饭冷了。”
“怎么说?有了?谁?”有人问。
“暂时保密,到时候请你喝一杯。”
“那就算了。”村长继续发扬民主,“大家看看能不能再献计献策!”
阿火这点好,干什么都相信群众,充分发动群众,村民们这时对队长又增一份好感,添一份敬畏。
只有一个人,此时已经几次用眼睛斜瞟队长,确切地说,瞪村长。阿火的灵敏度向来很高,当然也早已感觉,但就是熟视无睹。
此人就是队长的堂弟阿水。真是气死人了,明明一个适合的人选站在眼前,你怎么就视而不见?我阿水只比你小一岁,你儿子长大,尽享天伦,而我打光棍到今,你不是不知道呀。我谈一个(对象)吹一个,一个都没逮着,你这个做堂兄的就不急吗?你就不能发发慈悲,替我做做主吗?我爷爷与你爷爷是亲兄弟,我们是不出三服刮刮叫的同祖同宗,拔出萝卜带出泥,你难道就没一点亲情吗?你这狗屁队长,胳膊向外弯,拳头往里打,讨别人欢心,尽欺负自家人……阿水这时站在那里心里九曲十八弯地想着,骂着。换作别人的事他早就开口了,可碰到自己的事,虽然已经是老光棍了,还是不好意思说。他眼睁睁盼望阿火能为自己说句话,可阿火自始至终不说,连瞧都没瞧他第三眼——除了刚才瞪过他二眼外。看样子就是呆到天亮,阿火也不会想到他的。阿水靠在大门边,头故意摇来摇去地朝人们张望——他希望有人为他提名,可是没一个人想到他,他虽然站在明处,却成了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刹那间屋里静得出奇,那女人——洪火焰站起来,看样子她要走。其实她早已心中有主意,沿太湖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找,定能找到她的归宿,不然她千里迢迢,千辛万苦来水乡干吗?她相信自己不难看,也不缺胳膊少腿,不会没人要。当然人家挑她,她也要挑人家。只是她们母女从外地来,非得先让人家挑。虽然这不是买卖东西,其实是一样的,只有男女双方自愿才能过安稳日子。她不懂得哲学,也讲不清什么爱情,她只想得这么简单,这么明了,倒也很实际。
“队长!”阿水鼓足勇气唤一声。暂时寂静的夜空被他的尖嗓子剌破。人们一阵骚动,沉默中的队长更是一阵惊悸。
“干什么,你又要出什么怪主意?”
别人说话是献计献策,我一开口你就盖棺定论是怪主意,你神气个屁!算了,算了,现在他在“马上”,我在“马下”,不能不低头--阿水把要冲出口的话吞进肚里,咽一口水顺顺喉,鼓起勇气说:“我,我是说——让洪、洪火焰跟我——你问问她愿不愿意?”
不知怎的,队长脑袋里便有个雷炸开——轰地一声。当然,那是一瞬间的事。
门里院里的人也“哄”地一声,人们一阵哄堂大笑。阿水猛地脸红心跳。
有人玩笑说:“这女人像一匹壮实的马,阿水骑得动吗?”
“怕啥,把吃奶的力气用上呗,再不信吃人参,人家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个老婆也对付得了,阿水又不是太监……”
一句句话像针尖麦芒似的刺进阿水的耳孔,他脸红得像关公,恨不得寻个地洞钻下去。
火焰看着大家,一脸茫然,她这个北方人一时听不懂这里的土话。
队长沉默着想了好一会,然后向火焰讲了一通话,那女人不住地点头。又与阿水咬了一会儿耳朵。然后让阿水领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回家,谁也不敢拦阻,因为墩头村集体的事从来都是队长说了算的。阿水红着脸低着头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挽着小女孩的手走在前头带路。
待阿水一行三人走出院子,一些村民还不肯散去,他们知道队长肯定会对大家有个交待,村里的透明度高着呢!难道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让阿水中“头彩”,送上门的便宜货吃进?不可能。
阿水这只阉了丸子的公鸡能行?半雌雄能生娃?好好的一个女人让他能吃得进?吃进去了也会吐出来?这叫生吞活剥。哈哈哈,哈哈哈!人们笑出了眼泪,笑得肚子疼。
队长咳嗽两声:“好了好了,不要嚼舌头了。”
队长的解释让人信服:“她们母女俩山山水水地来到这里,多少辛苦!得先让她们吃饭,睡觉。婚姻大事又不是买卖青菜萝卜,一下子能定下来的。阿水虽然是光棍,但他绝对不会欺侮她们母女的,这点大家心里也清楚。现在把阿水家当作她们母女的临时招待所,再合适不过了,你们说对不对?”
“噢——是这样!对对对!”
“不错不错,村长这主意有道理。”
队长一席话,撩拨得在场的人个个心明眼亮。人们走出院门,心里真恨不得高呼:“队长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