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宿舍楼下传来同学说笑的声音,白茜薇却没心思去开灯。她把手机抱在怀里,指尖轻轻摩挲着屏幕上“收到”后面的笑脸表情,想象着他在营地借手机时的模样:是不是穿着迷彩服,额头上还沾着训练时的汗?又忍不住想,他会什么时候写第一封信?信里会说些什么?是营地的日常,还是又想起了高中的某件小事?
这些念头像春天里冒芽的草,密密麻麻地钻出来,让她连整理军训总结的心思都没了。她走到窗边,看着远处教学楼亮起的灯,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原来初恋的感觉是这样的,一点微小的回应,就能让人心里装满期待,连等待都变得格外甜蜜。而她知道,这份期待不会落空,因为那封从军营寄来的信,会带着他的温度,穿过山川河流,慢慢向她靠近。
第一封来自军营的信,是在白茜薇等了一周后收到的。信封上的邮票印着军绿色的营地风景,右下角是文浩玙一笔一划写的“白茜薇收”,字迹比高中时更硬朗,却还带着点刻意的工整。她捏着信封跑回宿舍,连拆信刀都忘了拿,指尖轻轻抠开封口,信纸里还夹着一片晒干的杨树叶——是他提过的营地旁的杨树。
信笺上的字迹力透纸背,密密麻麻却裹着难掩的激动,开头便将重逢的欣喜直直递到眼前:“茜薇:你好。时隔多年,没想到还能和你再联系上,握笔的手都有点发紧。这些天忍不住回想,你的每一个音容笑貌,都像发生在昨天,清晰的仿佛一伸手就能触碰。”
“拉练归队那晚踩着晚霞走在营区,风里都裹着硝烟的劲儿,可我总忍不住想起高中操场的白杨树 —— 那时课间同学们都靠在树干上聊天,叶子落在你发间的模样,我到现在都记得。特意摘了片新叶夹在信里,就算路远,也想让你摸摸这和军营里的粗粝完全不同的柔软。”
往后的字句满是热血与鲜活:清晨五点的哨声一响,我准是第一个弹起来整理装备,那尖锐的声响在我听来不是催促,是开启新一天训练的号角;和战友们叠 “豆腐块” 时,谁都不肯认输,指尖反复压着被角,哪怕汗珠子滴在被子上,也要把棱角叠得方方正正;周末体能训练冲过终点线时,浑身的骨头都在疼,可捧着炊事班的热汤一饮而尽,只觉得浑身的劲儿又回来了 —— 对了,现在我俯卧撑能比上次多做十个,等下次见面,一定要让你看看我的进步!偶尔吐槽炊事班的菜太咸,可转念一想,这咸味儿里藏着的是战友间的烟火气,也就笑着咽下去了。
可笔锋忽然软下来,字句里满是化不开的思念:“今天擦枪时,枪油蹭得指尖黑乎乎的,我却没像往常一样赶紧去洗 —— 看着这污渍,突然就想起高中你帮我擦沾了墨水的橡皮。那时候你总笑着说我手笨,连握笔都能把墨水蹭满指缝,可你还是耐心地帮我一点点擦干净。现在我能把枪擦得锃亮,可再也没人像你那样,笑着数落我手笨,却又温柔地帮我收拾残局了。”
白茜薇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连杨树叶的纹路都摸得清清楚楚,才拿出信纸回信。她写大学的军训趣事,写图书馆靠窗的位置总能晒到太阳,写室友们总调侃她收到信时的模样,末了也悄悄加了句:“收到你的信时,我正在整理笔记,突然就觉得,等信也是件很开心的事。”
往后的日子,书信成了两人跨越山川的约定。文浩玙的信里渐渐多了些鲜活的细节:他学会了打靶,第一次射中十环时战友们的欢呼;他在部队过的第一个生日,炊事班特意煮了碗加蛋的面条;甚至会写营地里的小猫,总在训练结束后蹭他的裤腿。而白茜薇的回信,也从最初的拘谨变成了无话不谈:她分享专业课上的难题,写当选团支书后的忙碌,连食堂新出的香菇青菜包蒸得够不够软,都会写进信里。
某天收发室阿姨递来的,除了熟悉的信封,还有个鼓囊囊的小包裹。白茜薇拆开一看,里面装着两盒包装精致的坚果——是文浩玙休假时去当地特产店买的,附信里写着“听战友说这坚果特别香,给你和室友们分着吃,别光顾着学习忘了加餐”;
包裹最底下,还压着一张军照:文浩玙穿着笔挺的军装,站在营地的杨树下,肩膀挺得笔直,眉眼间是褪去青涩的英气,照片背面用钢笔写着“给我的宝贝茜薇”。信里的称呼也悄悄变了,开头不再是“茜薇”,而是带着温度的“宝贝”:“宝贝,这次休假出去买了点特产,你分给室友们尝尝,也算替我跟她们打个招呼——以后我不在你身边,还得麻烦她们多照顾照顾你这个小迷糊。”
每次收发室的阿姨喊“白茜薇有信”,她都能引来宿舍一阵起哄。室友林晓凑过来抢着看包裹里的坚果,又拿起军照惊叹:“哇,文浩玙穿军装也太帅了吧!还知道给我们带特产,这觉悟可以啊!”另一个室友笑着打趣:“军哥哥不是只会写信呀,还寄照片送特产,白茜薇你这恋爱谈得也太甜了吧!”
白茜薇把军照小心夹进笔记本里,笑着反驳:“部队不让经常用手机,写信怎么了?这样才珍贵呢!每一个字都是他慢慢写的,比发消息认真多了。” 说着低头看向信里“宝贝”两个字,指尖轻轻摩挲,心里甜丝丝的——她知道,这些跨越山海的信笺与包裹,早已不是简单的物件往来,而是两人生活里不可或缺的部分,是藏在时光里最踏实的牵挂,比任何即时通讯都更让人安心。
书信与包裹往来的日子里,白茜薇的生活总带着点藏不住的甜,这份甜不仅来自文浩玙跨越山海的牵挂,也藏在她为他忙碌的细碎时光里。她其他生活开支少每个周末,也会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仔细挑选文浩玙在信里提过的、部队不方便买到的东西:吸水性好的棉毛巾、字迹清晰的笔记本、还有他说训练后总想吃的薄荷糖,一一装进纸箱;
她还特意让室友帮忙,在图书馆前、操场边拍了好几张校园照片,洗出来后小心贴在信里,附上手写的备注:“这是我们常去的图书馆,秋天的银杏叶特别好看”“操场的跑道翻新了,想到你以前跑百米的样子”。到了冬天,听说文浩玙训练时膝盖总发冷,她更是翻出妈妈寄来的纯羊毛毛线,对着视频教程一点点学织护膝,指尖被毛线戳得发红也不放弃,感觉自己织的不好拆了织,织了又拆,最后歪歪扭扭织好后还在护膝内侧绣了个小小的“文”字。
可这份甜也引来了小插曲。那天下午上完专业课,学长千瑛突然叫住她,手里攥着一本崭新的笔记本,红着脸递到她面前:“茜薇,我喜欢你很久了,从大一看到你在图书馆认真看书的样子就开始了,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白茜薇愣了愣,随即温和却坚定地往后退了半步,轻轻推开那本笔记本:“不好意思,学长,我有男朋友了。” 她以为话说到这份上,对方会明白,可学长千瑛却没收回手,反而笑了笑,语气里带着点不以为然:“我知道呀,你男朋友在部队,你们每周靠写信联系嘛。可我觉得,这不算真正的谈恋爱,顶多算个笔友——他不在你身边,也没法照顾你,我们在一个学校,我能经常陪你。”
这话让白茜薇有些诧异,她没想到会有人这样看待她和文浩玙的感情。她低头看了眼手机里刚收到的、文浩玙寄信的物流提醒,眼神瞬间变得认真:“学长,你可能不明白,写信不是简单的‘笔友往来’。他在部队里省出休息时间给我写信,会记得给我和室友带特产,会把军照寄给我让我安心,这些都是他放在心上的证明。而且,喜不喜欢一个人,跟他在不在身边没关系。”
她顿了顿,语气依旧温和,却多了几分不容置疑:“所以不好意思,就算你这么想,我也不喜欢你。我心里已经有人了,而且只会是他。” 说完,她微微颔首示意,转身走向收发室——那里或许正有文浩玙寄来的信,等着她去拆开,而那些藏在信里的牵挂,远比眼前这场轻率的告白,更让她笃定。
学长千瑛站在原地,看着白茜薇的背影,手里的笔记本慢慢垂了下去。而白茜薇走到收发室门口时,忍不住摸了摸口袋里的钥匙串—— 那上面挂着文浩玙寄来的小徽章,是部队的纪念章,冰凉的金属触感让她心里格外踏实。她知道,真正的喜欢从不是“身边陪伴”这么简单,而是哪怕隔着千山万水,也愿意为对方坚守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