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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她风景 第61章 番外二[番外]

作者:珍珠浪涌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6-10-06 02:25:11 来源:文学城

我是赵满唐,我得了卵巢癌,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去世于丙午年的秋天。或许是更早。

来到地府这么久,我想地府就分为两拨鬼,一种是想入轮回的,一种是不想的。

我遇到的都是后者,因为我遇到了我爸妈,我哥哥。

我爸是因为癌症去世的,那个时候家里的钱都给我治病了,所以我爸尽管已经觉得自己的身体出了状况——腿怎么那么疼……算了,忍忍吧。

可能是一天到晚干得活太多了,明天歇一歇就好了。

完了……这一睁眼动不了了。“京妹,京妹,我是不是瘫了?”

他躺在铁打的床上喊我妈。

我妈肯定是吓死了,家里幺儿身体不好,要是老头倒了该怎么办。

他们就去了村子上的卫生所看大夫,大夫说可能是腰的问题,挂几瓶水看看。

打了两天点滴,腿果然不怎么疼了,能下地走路了。

所以从那之后,我爸一旦腿疼、走不了路,就过去卫生所打点滴。

腰的问题吧,没事没事。我妈还过去村里一个神婆家驱邪,神婆说他被脏东西缠上了,我妈也深信不疑,按照神婆说的方法在村头烧纸,只盼着父亲的身体能慢慢好起来。

我算了算日子,大约是过了一年,打点滴也好不了了。

没有办法,我哥只好带他去城里的医院看。

原来已经是癌症晚期了。

过不了多久,癌细胞就随着骨髓扩散了。

那个滋味太疼了,我前不久也在医院经历过,但我有很好的资源去治疗,去镇痛。可我爸没有,他甚至没有止疼药吃。

医生说,最好的结果就是一觉睡过去。

但是很不幸,我爸没有这么走。

很疼吧?真的很疼吧?——其实疼得时候也可以叫出声来。

其实疼得时候也不用张嘴对我们笑得那么开心。

其实疼得时候,也不用看见哥哥去城里打工就特意起早,一路送他过去车站,在他上车走得时候,偷偷抹眼泪。

父亲最后就是这么疼死的。

他走得硬骨头极了,没有在床上打滚,也没有说一些要死的话,他就躺在床上和我妈说说话,说着说着一口气没有喘上来就那么走了。

尽管他这个病,到现在的治疗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了,甚至于价格很便宜,国家还能再报销一部分。

——至于我妈,她是骑车摔破了头,大晚上没有人看见,在田埂里躺了三十多分钟,出血出得太多死的。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的身体一点温度都没有,血灌溉在田埂上,黏在旁边的水泥地上,所以我把她背起来的时候费了不少力气。

从此这个家就只剩下了我和哥哥——偏偏我和哥哥的名字,一个是满堂,一个是满仓。

登记名字的时候,父亲明明是写得这个“堂”,偏偏那人写成了这个“唐”,才有了我这个赵满唐。

哥哥供我读书。小学的时候我还有很多同学,到了初中,村上的学校就只有我一个女生。

村子里没有高中,我本想就那么不读了,倒是哥哥十分坚决地送我去镇上读书,他当时告诉我:放心吧,哥哥有很多钱,你能读为什么不读呢?读!

我去镇上读书后,就开始寄宿,一个星期打一次电话给哥哥,每三分钟一角钱。不过,现在那家能打电话的小店已经不在了,店主是一个因为驼背而显得矮小的奶奶,她的儿子双腿残疾,所以显得比她更矮小。那家店在奶奶去世后,就不再经营了,我上次回去给父母扫墓,那个房子也已经荒废了。

时间是往前淌的,时代是发展着的。

我考上了金陵大学。

那一年里,金陵大学在省内的理科招生仅三百多人。

哥哥真的很高兴,他高兴疯了,专门跑去爸妈坟头,把我的高考成绩和录取通知书认认真真、一笔一画地抄下来,烧过去。

——家里出了一个大学生!

他高兴完后,就抱着我哭,说:小唐,你肯定吃了不少苦,你真是太辛苦了。

哥,你怎么这么傻呢?我读书再苦,也没有你苦呀。

而后……哥哥结婚,我也结婚。

哥哥有了小孩,我也算是有了小孩吗?

再往后,哥哥和嫂子也那么死了,这个家重新落下了我,同时落下的还有我的侄子——朝元。

可如今,丙午年的秋天,我死后,我在地府重新看到了我的爸妈,看到了我的哥哥。

我们一家人抱着哭。——想来这画面真的是很好笑吧?哈哈哈。

“我嫂子呢?”我在疯一阵喊完爸妈哥后,我问道。

我哥说:“你嫂子啊!你嫂子去看她爸妈了,她爸妈是老死的,走的时候一点苦都没有吃,我丈人丈母还是有福气嘞。”

好好好,那真是皆大欢喜啊。

皆大欢喜吗?人即便是死了也会这样,因为最后的一点点甜,所以前半生那么绵长的苦就那么笑呵呵地接受了。

“元元呢?元元怎么样啊?”我哥问。

提及朝元,我的心里就是一阵阴雨连绵的痛:“元元有出息的很,是我们家第一个硕士。”可我还是扯着笑,愉快地说道。

“比大学生还厉害,那是做研究的吗?”我妈问。

我点点头:“是啊,元元是在天天忙着做研究呢。”

“小唐,她过得开不开心呢?”我哥又问,“元元总是梦见我和她妈,我们两个已经尽量不去她的梦里了。元元过得好吗?”

“好!”我肯定地说,“如果你们想见到她,估计还要再等个一百来年。”

朝元,你过得到底好不好呢?

或许是成了鬼,以前投胎过的记忆也随着时间慢慢回来了;或许,也因为我生前最后的那段日子,是和那个叫萧摩奴的小孩一起过的。所以,我经常看到他,看到千百年前的我和他。

大约是在卫朝,那个时候我也穷,在一个富贵人家做奴。

奴婢和奴婢之间、奴婢和良人之间总有一些纠纠缠缠、藕断丝连的时候。所以那天晚上,天真的我以为遇到了爱情,把自己给了一个姓棠的男人。

他是良人,他来府上是看望他表姐的,他表姐是家主的妾室,很得宠。他是想借着他表姐身上的一点宠幸,来帮他走仕途。

一个想做官的男人,却和一个奴婢惹上是非——而当时那个奴婢还相信了他的花言巧语,以为他会帮自己赎身。

所以在那天晚上不久,我满心欢喜地告诉他:我有身孕了。

第二天他就跑了。

我起初以为他是回家想办法去了,等了一个多月还没有回来,那应该是被事情耽搁了吧?

都半年了,我的肚子早已经显怀,他还没有回来。我的满心欢喜就被一点一点的浇灭了,度过了特别冷的一个冬天。

我不敢求他的表姐替我伸张正义——我只是一个奴婢,他的表姐恐怕会杀了我。

我也不敢告诉我阿娘,她自己能活下来就不容易了,而且家里有那么多兄弟姊妹,最小的一个才四岁,和不知道哪里来的男人生的。

我挤压胸腹,我针灸落胎,我喝药堕胎,碰上的都是什么庸医呢?奴婢又哪里来的钱请那么多好的大夫?而卫律又不允许堕人胎。那些大夫哪里敢为一个女奴冒险呢?主家对于怀孕的女奴又极为严苛。于是,我又躲躲藏藏,又瞒天过海,又人不人鬼不鬼地生下了那个孩子。

我不敢把他带回府里。

我只好把他丢在了一家药肆门口。

是啊,我竟然希望能有好心人收留他,希望他能活下来。

或许是——我在府里孤孤单单的,无依无靠,只有他和我亲密无间地待了那么多月。

只有他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只有他是……我带来这个世上的吗?

他并没有被药肆的人收留,反而被街头的一个女乞丐抱走了。

那个乞丐痴痴傻傻的,我看着她在大热天里穿着极其厚实的衣服,每天背着他乞讨;看着她在棚屋下头笑着喂他喝稀薄的臭浆水粥;看着她被官吏用粪水泼洒,看着她抱着我的孩子被僧人收留,入住病坊。

她竟然还叫我是好心人,因为我施舍给她的钱最多。

她为什么还要养这个孩子呢?

总不能上天欺负这个精神失常的人,让她误以为这个倒楣娃真是她自己的孩子吧?

傻子的世界那么纯粹吗?

这个女傻子就这么把我的孩子抚养长大了。

一边打,一边抱;一边骂,一边笑地抚养长大了。

这个女傻子叫他是:狸奴。

·

过了四五年光景,我的相貌长开了,被府里的夫人送给了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头当妾。

金陵城在那天下了一场暴雨,我连死的心都有了。

可我走到病坊,被这个小孩拉住了腿。

“求求你,施舍我一些钱吧,我做牛做马都会还给恩人的。”

“求求你,娘子,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很听话的。”

我看着他,噼里啪啦的暴雨砸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

他跪在地上磕头,真像是个可怜的狸奴啊。

“你在雨里拦人家路乞讨?”我反问他,又踹开了他,“脏死了!脏死了!”

我没有再看他一眼,就往前直奔。

这场雨并没有改变夫人的心意,我还是被送人了。

其后,等雨停了,等天朗气清了,我才知晓,原来那天是那个女傻子被人打了,不行了,被送去药肆了。

原来狸奴是因为身上差钱,才拦人乞讨的。原来就差了那么几文钱,药肆的大夫就没有救那位女傻子。

没人救,那女傻子当然是死了。

狸奴就再也没有人陪了,我就经常在金陵城里看见孤身一人的……狸奴。

不过,旁人更多是叫他孤子。

人与人的境遇是不同的,城南的慕容家郎君一举及第,所以他回乡设立义学,供子弟免费读书;又设立义田,赈济贫民。

那小孩竟然还痴想着读书?

真好……不是奴婢真好。我在城南总看见他的身影,每逢看到就忍不住讥诮地去想。

读吧,读吧,一个乞儿还能去科考吗?

慕容家的家主能中举,是因他的家底本就宽厚,是因他一出生就是良民,是因全家全族都托举他科考,是因他从出生开始,就被寄予登科入仕的厚望。

看吧!——他被乡里选中去做了阉奴。

看吧,奴婢的孩子即便不是奴婢亲自养大的,到头来竟然还是做了奴婢。

不知为何,我却很难过,大概是难过自己的命运吧。

我和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就那么分别了,从此就再也不能轻易地见面了。

我和他的第一句话,便是从施舍开始,从让他滚结束。这也是我们今生的最后一句话。

孩子,曾经和我亲密无间的孩子……再听到他的消息,我的丈夫已经病逝,我成了家里的夫人。

我的孩子竟然成了皇帝身边的人。

那天我饮了很多酒,我以奴婢之身在家里立足就已经浑身上下像被扒了一层皮,像在地狱里走过了一遭。更何况是他。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如今,他会想起金陵城,会想起城里的打他骂他又抚养他长大的傻子,会想起城里任何一株花花草草,唯独不会想起我吧?

那就——千万不要想起我。不要想起那天我踹他,不要想起我那张能被千刀万剐的嘴脸,不要想起我在金陵城里任何与他的相遇。

我学着慕容家家主的样子,开义庄,设义学,赈灾济民。尽管他们慕容一族几乎死得死,伤得伤,朱门已经不在了。

如意十一年,秋,金陵城的梧桐都黄了,我又在城南的有漏巷见到了他。

他一身绛紫色衣袍,见我过来,便朝我微微颔首,为我让行。

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我仿佛行尸走肉一样的,路过了他的身边。

深宅大院里的秋意都落在了他的眼里,他瘦削,冷清,腿脚不便,他的眼底流淌着浑浊的悲伤。身为母亲的我看见了。

如意十二年,我便听见了他谋反的消息。很快,他便病死在了永福坊。

病死了吗?

那也是我第一次上京,长安比金陵更冷。

是谁说北方的冬天比南方稍微暖和些呢?

我看并不。

我去了桐柏原,见到了他的坟墓。

他真是孤零零地来,又孤零零地走啊。

我此生唯一的孩子。即便是他死了,再也听不见、看不见了,我也不敢在他的坟头说:娘来看望你了。

他是天和地的孩子。

·

忘川的水潺潺流动,我回到了此时此刻。

我在河畔数着日子,我已经过来了两千一十二天了,还没有轮到我投胎。

也不知道朝元和萧摩奴过得怎么样了?

有时候记得也是一种幸福,我一个人暗自品味着这样的幸福,品味着还记得元元和萧摩奴的幸福。

起码,我这辈子的最后一程,也是元元和孩子陪在我身边,送着我走的吧?

我在忘川划了那么多年的船,送了那么多的人过奈桥,终于能在今天看一看他们在人世怎么样了。

忘川河面上,像是我刚死时的那样,浮现出了一些画面——居然花一分钱就看见了元元和孩子?

那不是婚礼吗?

元元穿着婚纱的样子真漂亮哪。

她和萧摩奴结婚啦?

——“宋秋稔!”

“秋稔!”

我喊着早就在地府里头被我逮到的宋秋稔,他还在忘川那头划船呢。

“好孩子!”我喊他。

“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你姐姐她,结婚啦!”

想来想去还是想写一篇赵满唐的自白书,这原本是在正文里的,但碍于完结得很匆忙,这篇自白书就不了了之了。

谢谢观阅,祝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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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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