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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她风景 第39章 朱颜改(六)

作者:珍珠浪涌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6-05-28 08:36:06 来源:文学城

小时候的朝元就像是一块玻璃,透明得毫无遮拦,性子虽敏感,但只要有光照上去——世上不论何时都是有光的,阴天有天光,夜晚有月光星光灯光——照见了,玻璃内外都是澄澈明朗的。朝元就是这样的人,至少在十二岁之前是这样的。

那时候父母健在,朝元已不觉得身在梦里了。

大约六七岁,赵满仓总是要去值夜班,朝仪的服装店也愈来愈忙。每天下学,几乎都是邻居阿姨带着朝元和同学一起回家。一辆电动车,要么是俩人挤坐在后头,要么是一个蹲在前面,一个坐在后面。那时候金陵市区的电动车管制得还没有那么严。

总是这么麻烦人家。有一回,阿姨的车骑到半路,后胎瘪了。三个人推着车去修车铺。同学和阿姨走在一处——同学总是蹲在前面的那一个——她一面走,一面舒展酸胀的腿脚,目光向朝元飘来,丢过来一句玩笑话:肯定是朝元的个子高,骨头重,一来一回撑坏了后轮胎。

都是六七岁的小孩,这个同学也一向是落落大方的性格,朝元知道她并没有恶意,可她把同学舒展筋骨的动作都看在眼里,同时,也将那只瘪了的、一路咕吱咕吱闷响的轮胎看在眼里。

咕吱、咕吱——

软塌塌的,又涩又黏,黏在心头,用什么办法都挥之不去。

朝元回到家,也不乖乖待在家里写作业了,坐上地铁便直奔朝仪的服装店。到了那里,看着朝仪惊讶的目光,本想硬气地对她说:说话要作数,明明说好来接人的,不能天天把这事丢给别人。可话还没有说出口,眼泪就先奔了出来。

朝仪和店里的顾客都被她这副样子逗笑了,朝仪更是安抚着向她保证,往后一定是妈妈或者爸爸亲自去接。

二十七岁的朝元似乎也在梦里笑了出来——尽管七岁的朝元并没有笑,她还是忍不住哭着,校服鼓鼓囊囊的,坐在那儿,像是被那张白色沙发抱在了怀里。

自此以后,她每回放学,都能在校门外看见朝仪或赵满仓。

看不见的时候,朝元便会去校旁的图书室看书,她才不会独自走回家呢,她就要他们来接,万一和他们走岔了怎么办呀?她身上又没有电话。

所以她在图书室里看书,看着看着,他们总会过来的。

有时候在黄昏里过来。

有时候在雨天里过来。

她坐在他们的后座上,看星星、看月亮、看晚风、看春夏秋冬。风从他们身上流过,再环住她。

升入初中后,朝元也过了一段安静有序的日子,在家与学校之间来回往复,每周固定去江苏路的补习班,毕竟身在金陵,很少有小孩能逃过去江苏路补课的命运,那里聚集着大有名气的、小有名气的,大大小小的各种辅导班。

下课之后,朝元也不会急着回去,反倒是顺着颐和路一个人走。那一带的梧桐很高大,风穿过枝叶吹在身上,像是一整个季节都跟着活过来了。

再拐进宁海路和牯岭路散步,这两条路相对窄些,树荫也更密,等走到天色暗下来,路灯的光便从叶子底下漏出来,像是冬夜里的暖炉,夜很黑,而它是暖的。

咕吱、咕吱——

朝元原以为自己的一生都会这样平淡地过,可这黏人的声音又响了!

父母遇害,赵满唐在大火把一切都吞灭后,来到她的身边。

赵满唐替她家还清了催债的欠款,又因为要照顾她,不得不错过了事业的上升期。即便赵满唐总是说——你父亲十四岁就外出打工,最辛苦的时候一个星期打七份工,撑起家里开支和供她读书——可朝元始终觉得,赵满唐并没有任何义务替他们家承担这些,毕竟她可是付出了很多很多的努力,才能脱颖而出,考上了金陵大学啊!

那样的年代,家里没有钱,她身体又不好,因为做手术还落下了不少功课,可是哥哥供着她,父母养着她,她才好不容易地考上了金陵大学。

赵满唐的人生也只有一次,她也是被全家人托举出来的,她们之间固然有血缘关系,可就能凭着这点血缘让她为了她放弃掉辛勤付出过的人生么?就能给她天然附带上责任么?

朝元认为,不可以的。她也不舍得。

赵满唐原本也有自己的打算,所以不可以的。

再加之,高考成绩下来填报志愿,赵满唐替她改了志愿。朝元明白她的苦心,正如萧摩奴所说:姑姑未必想你一直活在那场阴雨里。

所以,朝元去了秦川读书后,逢年过节都不打算回去。其一是因为往返车票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她还只是个学生;其二是因为她不愿意赵满唐把所有心思都放在自己身上。朝元认为,她也可以像父亲那样,即便不能过早地撑起一个家,也能先把自己好好撑住。

她从来没有怪过赵满唐,只有满满的心疼和愧疚,从而不敢见到她。

她承认,她是一个怯懦的、善于逃避的人。

可在秦川度过的第一个春节,赵满唐还是来了,就在学校的北门外等着她。

赵满唐也是一个浪漫的人,秦川的冬天很冷,她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又从咸阳过来,她不知疲惫,耐心又恒心地在学校外等了很久,居然就只是想要给她一个眼前一亮的惊喜。

确实是惊喜的。

她知道她在校外兼职,也知道她那些不愿意说出口的敏感心思,可从来没有怪过她一句。

那天春节,赵满唐带来了新衣服和压岁钱,在北门外看见她的那一刻,就朝她挥手跑过来,大声说:新年快乐,朝元!

这样的场景,让十八岁的朝元想到了高中的时候,她高二那年没有争到竞赛名额,正垂头丧气着,也是赵满唐在拉着她手舞足蹈,用十分热烈的表情和声音说:太好了!

你的颈椎总算保住了!成天看那些题目,眼睛伤了,颈椎也伤了!这下好了,我必须要带你去大吃一顿,好好庆祝你保住了健康的身体!

毕竟——来年还能再战嘛。

朝元的眼泪还是一如既往地奔了出来。

对她来说,赵满唐就像是稻田旁边的土地,永远不会疲惫,永远有生命力。

“就在这新的一年,让姑姑祝你永远潇潇洒洒吧——”那时候的赵满唐说。

梦里,二十七岁的朝元回忆过往,忍不住想:她大概才是家里的不孝子吧。

咕吱、咕吱——

毫无预期,朝元的心中又响起这种软塌塌的声音,空空洞洞的,像是鼻涕虫拖过的口水,又像是指甲划在黑板上的那一道。

春节的烟花和炮仗是火,点燃了朝元的瞳孔,炸在了空中,把浓深的天照成满世界的红,又拽着朝元一路退回2011年,退回到那一天。

手机。

烟花粉身碎骨后,天就彻底黑了下来,乌沉沉又亮盈盈的,像是谁人的眼睛,照着朝元的脸。

那场火把家里烧了个精光,警方并没有找到朝仪和赵满仓的手机。

·

已经过了一段时间。

新年快乐,朝元。

祝你潇洒吧,朝元。萧摩奴还是在心里念了一遍。

看来她和姑姑的关系,当真是极好的。

旁边,赵满唐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孩子,你真觉得我刚才买的那几身衣服好看吗?”她真是一脸好奇地问道。

她今晚从医院出来,带着萧摩奴回到家,逛了逛附近的街市,买了几件夏装。

说是买,倒是萧摩奴付的钱。赵满唐的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同时又抱着长辈对晚辈的那点心意,也给萧摩奴选了一身衣服。

萧摩奴的性子很好,坦然接受,并没有推拒。

在赵满唐看来,萧摩奴很衬那些明亮的颜色——绿、青、红、紫……他也像是个人偶,随便人怎么打扮。这会儿他就穿了件绛紫的衬衫,配一条黑色阔腿西裤。

赵满唐满意得很。

赵满唐的住处离雨花台烈士陵园很近,平日也不要门票。她白天晚上若是有空,总会走几步过来散散步——朝元还在金陵读书时,这也是她们两人酷爱的休闲活动。

此时天已经黑了,陵园里种满了梧桐树,数十米高的纪念碑前有百余条台阶,他们就坐在其中一条阶梯上。

萧摩奴生着一张过于苍白的脸,衬着紫衣黑裤,愈发显得不近烟火,就像是一盒搁了太久的胭脂,颜色已经红得发淡,黏哒哒地腻在白瓷粉盒里,潮湿成一片残红,那就是残留在他嘴唇上的红,红得分明。

“好看的。”萧摩奴张了张红唇,回道。

赵满唐就知道他会这么说,可还是抵不住心里对他的偏爱。

这种偏爱,其实与越来越久的相处有关,细想下去,和朝元已经占不了多少关系了。

赵满唐想到些什么,笑了笑:“朝元以前经常说,那些衣服就是为了我才存在的,我不去看它们,它们就黯然失色了。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小孩。”

听着这句话,萧摩奴便想到朝元也曾对他说过: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围着她转的,她如果不在,天地就成了一具失去她的空壳。

很有意思么?

何其骄矜,傲得很。萧摩奴忍不住想。

隔了这么多年,她还是这么能说会道。

不过,至于这天地有没有因为她成空壳,他无从得知。倒是他自己,早就成了一具空壳。萧摩奴又在心底冒出了这一念头。

赵满唐接着说:“今天难得从医院出来,我还是很快乐的,走了这么久也不觉得累。”

赵满唐和萧摩奴的身后,是一簇长明火炬,仿佛永远不会熄灭,深夜里也依旧向上燃烧着。他们的身前,则是倒影池,倒影池两侧各有一尊高大的青年塑像,右手边的是妇女像,她单手搭在胸前,微低着头,眉毛轻轻蹙着,眼睛紧闭,嘴角也沉沉地垂下来,显然是在哀悼着什么。

不论是幽幽的黑夜,还是烈烈的白日,都在那里哀悼着。

耳边,依旧响起赵满唐的声音,和煦的声音:“如果没有朝元和宋晓风的那些事,我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和小孩接触这么久。宋晓风呢,以为我是不喜欢小孩,其实不是。”她一手支着头,回忆着说,“说来也不怕你笑话,我看见小孩,心口就痛得厉害,就好像上辈子和小孩分开过,眼睁睁看着小孩死过一回,这辈子就不想再让小孩来到我的身边了。嗳,孩子——你说奇不奇怪?也不是不喜欢小孩、不是不想小孩来到世上受苦,就是单纯地看见小孩,我心里就难受得紧。”

“不奇怪,这世间很大,时间也很阔,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有它的缘由。”萧摩奴补了一句,“也许小孩也是盼望你过得好一些。”

他这样说,自然是因为他生来下就没有父母。从他年纪很小的时候,他就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个孤儿,这么多年来,也不过是以自己的心去盼望自己的父母罢了。

“你呢?你和你父母的关系好吗?”赵满唐偏是问道。

萧摩奴笑了笑:“不怎么好,我没有见过他们,来不及感受他们的好,也来不及对他们好。”

赵满唐很快就明白了,同时也想起来,这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提到过,他从小无父无母。

“对不起啊。”赵满唐带着歉疚说道。

萧摩奴宽慰道:“没事,这成不了我心头的刺,伯母不用道歉,我也受不起。”

赵满唐沉默了会儿,还是开口问道:“孩子,如果你将来能见到他们,不论他们是什么样子,你是会怨恨他们,还是选择善待片刻,再和他们从此别过?”

萧摩奴想了片刻,他恨过他们、怨过他们么?

知道自己是孤儿时,看着别人家庭和睦时,他伤心过么?

答案不尽然。

萧摩奴说:“我希望和他们永不见面。除此之外,我就是盼望着他们丢下我后,能活得好一些。人都是这样的,伯母,自己吃过亏,就希望那些亏吃得能有点道理,我也是如此。”

其余的,就让他像是一片被扔在河里的叶子,随它流便是了。

赵满唐听着他的话,心口再次窒闷起来。——细细想来,又不单单是因为他的话,似乎单纯是因为他这个人。

只要看见他这张脸,她的心就像是被人给剜空了,就像是她抚养朝元一样,见不得她受一点委屈,只要她皱皱眉头,她的心就跟着痛。

或许是人之将死,对于后辈的怜爱罢了。

否则,她这段时间怎么又总是能想到宋秋稔呢?

思及此,赵满唐无意识地抬起右手,搭在左手腕上。

如果说萧摩奴的脸色是胭脂腻在了白瓷粉盒里,那她现在的脸色呢?

赵满唐脚边放着两只墨绿色的纸袋子,里面是新买的夏装,说是夏装,也都是长袖长裤。

她近来在自己的臂膀上、背上看见了层层叠叠的斑点,像是霉烂一样,起初是浅色的,后来越来越深,如今已经是深褐色了。

再这样下去,她从外到内,恐怕就全都烂掉了吧?

所以再看她的脸色,就好像是一张呆木木的纸人,毫无生气的白。

嗳——

看来人生在世,只有死最不可违。

赵满唐在心里叹了一息,还是对着萧摩奴维持笑容:“不见面也是挺好的,无挂无碍,不用再添什么缘分。我和你再讲一件事吧,这事我都没有和朝元讲过,我年轻时候做过一场梦,面前摆着一尊塑着金身的佛祖,我也忘了自己怎么想的,看见佛祖就跪在那里和他念叨,念叨着让我再看我儿一眼、再看我儿一眼。现在我看到了,朝元就是我的儿。”

萧摩奴微笑着听。

赵满唐接着说:“你也是我的儿。”

萧摩奴的笑才微微停了停。

紧跟着,赵满唐靠近了一点他,抬起手来抚摸他颈前的浅色痕迹,“不疼了吧?应该是快要好了,快要看不见疤了。”

萧摩奴的第一反应是回避,可他还是忍住了一瞬间的瑟缩,任由赵满唐的触碰。

她的手像枯叶,好似在晚风里枯索着,不柔软,也有点凉,只不过如今的凉里头还剩下一点温度。

人的温度,方方面面的温度。

萧摩奴看着萦绕在赵满唐周围的红线,说道:“不疼了,别担心,原本就是小毛病。”

赵满唐点点头,与他再并肩看着天上的明月,周遭的梧桐树飒飒作响。

今夕何夕,恍如隔世。

“那你有没有去过鸡鸣寺?现在人多了,我就没去过了,以前去过两三回,殿里有一尊倒坐的观音,我倒是很喜欢旁边的楹联。”赵满唐想起来,说道。

——“问菩萨为何倒坐,叹众生不肯回头。”萧摩奴与她一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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