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果然如他所说有生意要谈,吃完饭没多久就走了,走之前他给我泡了一壶茶,作为我最近戒掉咖啡的小小补偿。
金骏眉喝着还不错,我估摸着丁诺也该晨练回来了,于是去对门邀请他过来喝茶,顺便聊一聊正事。
门敲了好半天才开,丁诺手里抓着毛巾,顶着一脑袋还在滴水的头发,问我:“怎么了?”
空气里有好闻的水汽和沐浴露的味道,我揉揉鼻子,问:“你吃早饭了吗?我刚泡了茶,呃,还有,还有半块芝士蛋糕,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的目光不自觉地顺着丁诺的脸和脖子向下,他估计刚从浴室里跑出来,随手捞了件无袖背心套在身上,已经被身上来不及擦干的水打湿了。我看到,他锁骨向下的位置有一道旧伤疤,颜色暗红,形状狰狞,活像一条险恶的蜈蚣,顺着背心领口一路向下钻去。
丁诺往我家门口瞄了一眼,神情有些尴尬:“你爸爸在,不方便吧?”
“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忍不住想逗他,转念再一想还是算了,改口道,“别担心,他就是来吃个早餐,吃完就走啦。”
丁诺嘟囔了一句,听着好像“有什么好担心”,但也有可能是“其实我好担心”,他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一边往出走,一边打算关门,见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才停下来,挑起眉毛问我:“咋了?”
“呃,不咋,”我咽了口唾沫,目光不知往哪儿瞟才合适,“你不换身衣服吗?”
丁诺这才“哦”了一声作恍然状,低头看了自己一眼,似乎在研判背心和大裤衩究竟适不适合去别人家做客,点点头说道:“那你先回,我换好衣服就去找你。”
然后,门便“砰”地在我面关上了。
我在他门口呆立了几秒,空气里仍然有水汽氤氲不去,我也仿佛仍然能看到那条狰狞的伤疤。
不知为何,看到那条伤疤,让我有种猝然心痛的感觉。
好像我分明知道那道疤从何而来似的。
丁诺来敲门的时候,我正手忙脚乱地准备早点,半块芝士蛋糕太寒碜了,就算丁诺不介意,我也会找个地缝钻进去的。
作为一个常年在家写作的老宅,我屋里常备各种零食和速食,以免因为码字太上头不慎把自己饿死,于是,在我努力搜罗下,餐桌上除了红茶和从“小猫钓鱼”买的芝士蛋糕之外,还有一盘手指三明治,一盘花生风味桃酥、一碟无骨鸡爪,和一碟麻辣小鱼干。
丁诺看到之后,用受宠若惊的语气表示,他其实没那么饿。
“又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胡乱找借口,其实我记得他不爱吃甜食,上回的爆浆蓝莓曲奇他就没有吃,我猜芝士蛋糕多半也不会成为他的心头好,所以才多找了几样口味不同的,“你都尝尝呗,看喜欢吃哪几样。”
“谢了。”丁诺撕开一袋无骨鸡爪,三口两口吞下去,然后把面前的红茶一饮而尽。见我看他,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还没吃早饭,正好饿了。”
“饿了就多吃点。”我给他把茶续上,自己抱着红茶杯子慢慢抿着喝,热腾腾的水汽从杯沿上冒起来,我眯起眼睛,丁诺换了身半高领薄毛衣,锁骨上的伤疤看不到了,但我知道,它还盘踞在那儿,足有一乍半那么长……
“小关?”
“什么?”我跟从梦中惊醒似的,完全没听到丁诺说了什么。
“我说,你去找过洛芮没有?”丁诺重复,他正在吃那份芝士蛋糕,看上去若有所思。
“我昨天去了,她正好不在,店里只有她老板,还有一只猫。”我回答,然后把这个问题抛回给丁诺,“你去过吗?”
“我准备等你一起去。”丁诺似乎笑了笑,低下头去吃蛋糕,我发现他回答问题的方式很巧妙,说的不是问的,答了又像没答,却又不至于让人觉得他在顾左右而言他。
“那天晚上你在医院吗?”我脱口而出。
“嗯?”丁诺的叉子戳在最后一小块蛋糕上,但是戳歪了,小蛋糕片被顶翻,芝士糊在盘子上,死不瞑目。
我一字一顿地重复:“那天晚上,你在医院吗?”
“我这几天都在忙搬家的事,”丁诺慢慢地摇头,把叉子放下,似乎一下子胃口全无,“没顾得上去看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我追问,心脏在胸口毫无章法地乱跳,说不上来自己是不是松了一口气,毕竟那天晚上丁诺在我病床边一脸冷漠的模样都挤得进我短短人生里最糟糕经历的前五名了。
“我看过新闻。”丁诺说,又是一样的回答套路,只有故作神秘和真有秘密的人才会这么说话。
我想丁诺大概是后者。
可我想不通的也正是这点,他到底在隐藏什么?
“新闻上有没有说,那个人的死因是什么?”红茶在舌尖留下苦涩的味道,我轻轻吸了口气,告诉自己不要感情用事,想想仓央嘉措说的,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这一生,“你知道警察已经介入这件事了吗?”
“新闻上说的是突发性脑溢血,而警察介入的理由,”丁诺谈起别人的事倒是意料之外地坦诚,话题转移也明显让他松了口气,“死者是一个走私团伙的接头人,他猝死的那天原本是要在另一个地方跟团伙头目接头的,警察跟这条线跟了一个多月,只差一点就收网了。”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震惊于那位死人先生的真实身份,还是被丁诺掌握的信息量震撼到。
以前我问过丁诺是做什么的,没记错的话,他的回答是“你会知道的,但不是现在”,我敢打赌,再问一遍,得到的也仍会是这个答案。
“我在噩梦世界里见过那个人。”我最后说。
丁诺这下看起来是真的惊讶,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你见过他?”
“在一截地铁车厢里,我和小胖,你不在。”我尽可能去回忆当时的情形,但有些人脸已然不可避免地变得模糊起来,“那个人在车厢里被人用高尔夫球杆敲碎了脑袋,车厢里的其他人还怀疑是我和小胖干的。”
“你给我讲过,”丁诺点点头,“就在那个到处是木头房间的地方之前,有个人还抓伤了你的手背。”还差一点被木头迷宫里的木头虫子感染寄生,要不是洛芮留下的手绢,我就只能祈祷点化匹诺曹的蓝裙子仙女对我网开一面了。
“如果被高尔夫球杆杀死的那位是现实中的人,那么,”丁诺沉吟着,“也许杀死他的人……”
丁诺的目光落在我捧着茶杯的手上,抓伤早就愈合了,结的痂都掉光了,新生的皮肤组织上只剩下几道浅浅的痕迹,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抓伤我手的那个人,我在商场也见到了!”我手臂和后脖子上忽然窜起一层鸡皮疙瘩,声音不自觉地打颤,“但应该不是她。”
“那是谁?”丁诺追问。
对啊,那是谁呢?我努力回忆地铁里的人,但能想起来的只有一双双鞋子,地铁急停、血案发生后我躲在座位底下看到的,一双黑色绒面高跟鞋,两双皮鞋,一双运动鞋。
最后只剩下两双鞋,两个嫌疑人。
谁是凶手?
“我在商场里见过那个人,在电动扶梯上,他是一路小跑着上去的,像有急事一样。”我的手指不自觉地抽搐了几下,走私团伙头目就那样跟我擦肩而过吗?那几十秒钟的情形在我脑海里滑过,如同离岸潮,卷走了虚伪假象和幻觉似的不真实感,“他穿一件深色冲锋衣,还有运动鞋。”
“跟我在地铁里见到的一模一样。”
“这些信息很重要,非常重要。”在追问我几个细节之后,丁诺宣布他要打几个电话,拿着手机去了客厅。
我按捺住偷听的冲动,起身去厨房烧水。
茶喝光了,我紧张的时候总是喝得又快又多,尤其这还是我最近唯一的咖啡因来源,赵大脚总说我有当酒鬼的潜质,看起来不全是空穴来风。
水很快尖叫着烧好了,我换了点新茶叶在茶壶里,洗茶,撇掉杂志,再次倒入热水。
看着颜色透亮的茶汤慢慢注满,香气氤氲而上,我心底升起一股平静的满足感。英国人靠格雷伯爵茶来度过逆境和创伤,多少有些道理,人在混乱中会追求对事态的预测,在受制于人时会渴望掌握主动,哪怕只是泡茶的水温和出汤时机的把握也好,如果不够,就再加一点点奶,和一点点糖。
也许,这也正是丁诺现在做的事情,从不可预测中挖掘规律,从混沌中寻找稳定,控制才是关键。
出于某种原因,丁诺似乎对噩梦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要掌握更多的信息,同样,出于某种原因,他似乎不愿意让我介入得像他一样深。我是说,如果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话。
“我得出去一趟,有点事要办,不会太久的。”打完电话之后,丁诺对我说,脸上又带着那副有些抱歉的小心翼翼的表情,好像他欠了我五百万,而且还是高利贷,利滚利那种,“等我回来,再一起去咖啡馆找洛芮?”
“等下,还有件事。”我叫住丁诺,告诉他,“在医院的时候,有个警察来找我问话,叫李玉民。”
“他怎么了?”丁诺在门口站住,似乎对李玉民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也不意外。
哼,搞不好也是新闻里看来的呢。
“他……好像是李四,在医院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丁诺脸上闪过一丝茫然,又补充道,“关东山那个土匪,还记得吧?忘了?哦,没忘就好,不过,我总觉得两个人有哪里不太像,一来李玉民不认识我,二来,李四在关东山不是遇到埋伏死掉了吗?李玉民看起来连伤都没受一点。”
丁诺思考了一会儿,沉声说:“我没有亲眼见到李四的尸体。”
“你是说他没死,还装作不认识我?为啥啊?”我问。
丁诺含义不明地摇摇头,说:“还不能确定,但我会想办法查清楚的,放心。”
他说完就要伸手拉开防盗门,那一瞬间,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也许是总出现在丁诺脸上的微妙神情,也许是今早惊醒前的噩梦,及时迟钝如我也察觉到,冥冥中似乎有种力量正在将我们往两个相反的方向拉扯。
就算丁诺说再多遍,我也没法放心,更不该放心,因为如果再不努力反抗,他就会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不见,像石子离开弹弓、苹果落下枝头那样。
在丁诺推门走掉之前,我脱口问道:“大哥,带上我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