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密布。
独自坐在窗边的马超如同一尊冷峻的石像,周身浸染从天边一路铺陈过来的沉闷。
他手里握着一根比筷子还短的小木棍,一头削成尖形,犹如鹰嘴般锐利,另一头则被打磨得非常圆润,尺寸正好能被娇小的人掌一手握住。捏在马超的手里,却有几分大人把玩小孩玩具的可笑。
如果袁媛在这里,就会发现这根木棍与现代的酷棍非常相似,尤其适合女人与小孩使用。只要以棍尖戳桶、击打关节、穴位、软组织等脆弱部位,被打击对象就会因吃痛迅速丧失攻击力。
当然,马超手里的这根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而是他殚精竭虑了三天三夜后的成果。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送到合适的人手中,先传来了她不告而别的消息。
马岱几乎要同情他的哥哥了。
见惯了平日里雷厉风行的马超,还真是不习惯他沉默发呆的样子。哪怕之前因为腰伤颓废的日子,马超的自暴自弃也是大开大合式的,情绪浓烈到即使他不发一言,隔着墙壁都能让人感受到他浑身散发的郁气。
像今天这般静静坐着,好似大脑完全放空一般的发呆,实属罕见。
一直以为忠心耿耿的郑怡小兄弟私逃了,马超竟然没有勃然大怒,而是主动给他找补,一口咬定必然是遇到了不测,也同样非常不可思议。
讲道理,郑怡只是个头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安分守己身无长物,去趟街市而已,能遇到什么不测?更大的可能是,郑怡发现,现下在他家落脚的两个年轻男子是被曹操通缉的要犯,要拿他俩的消息换成沉甸甸的赏银,奔着泼天的富贵去了。
阿兄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难道要等曹军精锐找上门来,用刀剑砍下他们的头颅来祭旗吗?
惊雷炸响。
暴雨不要钱似的猛砸屋顶,像锤子般击打着马岱的忍耐力,噼里啪啦听得人心烦。马岱第八次靠着窗台往外望,渡口对岸零星的火把光晕依稀可见,如同吐着信子的毒蛇。
谁知道几息之后,它们是不是会突然昂起身子,连成一条巨大的火蛇,扑上来将他们一口吞下。
“快走吧,阿兄!”马岱蹲下身,不由分说地把马超的胳膊环过自己的脖颈,背起哥哥疾步往外走。李意乖觉地跑过来,用力托住马超的腰腹,以防马岱跑得过快把人颠到地上去。
泥浆裹挟着马岱的马靴,令他举步维艰。
“我搜了那小子的房间,发现了这个。”为了打碎马超的幻想,马岱从袖袋里掏出一个五彩绣线编织而成的锦囊,生气地扔进马超怀里。
马超皱眉接住,指尖传来顺滑如玉的触感,正中繁复神秘的图案预示着锦囊来历不凡。
马岱愤愤然:“郑怡若真老实本分,哪里能弄来如此精致的锦囊?这料子一看便价值不菲,能抵他一整年的口粮,寻常农夫怕是活一辈子都没机会见识。”
马超怔住。
马岱说得有理。
马超出身名门,从小锦衣玉食长大,见惯了好东西,也不乏对好东西的辨别力。这锦囊用的料子是蜀锦,产量稀少,工艺复杂,以经线起花交织出云气纹,分色渐变且经久不褪,千金难得。即使是官宦子弟,也不见得人人能有一个蜀锦锦囊。一个挣扎在温饱边缘的农户,凭什么拥有?
马超压住火气,用指甲挑开锦囊上端的扣盘,伸出食指摸到内里空空如也的内衬,面沉如水。
“将军!”李意帮着马岱把马超搬运到渡船上,雨水顺着马超的四肢落入船舱,在脚下汇聚成一滩醒目的浊流。
马岱着急忙慌地解了缆绳,索性脱了早已湿透的鞋,光脚踩在浸水的船板上,快节奏地重复撑篙的动作。
渡船在白茫茫的雨幕中沉浮。
锦囊早就被雨水泡透,马超不死心地将它倒悬,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泥水沿着扣盘轮廓滚落,在船板上绽出几朵水花。
里面什么都没有。
当然什么都没有了——李意假装擦汗,故意用袖子遮住半张脸,不让马超看清他的神色——因为他本来就没把任何东西放进锦囊。
李意入道数十载,阅人无数,郑怡福泽之深厚,生平仅见。她明显是有大气运的天之骄子,虽然被天道遮掉了具体的命数路径,不让凡人随便窥测。但依李意估量,恐怕连如今被曹操困在金銮殿上的天子,都不见得有她命格贵重。
别看她如今平凡落魄,不过是潜龙在渊罢了。
像她这样的福运之人,哪怕受难,也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上天自有深意。他李意一介凡夫俗子,岂敢不自量力地帮她趋利避害?也不怕被天打雷劈。
他只是小小使了个手段,帮马超借一借天命之人的气运,又不好在当事人尚未开悟时贸然戳破,才不得以编出个锦囊妙计的计谋,让袁媛助马超一臂之力。
左右她也不亏。
天道亲闺女的便宜没那么好占。马超如今借着袁媛的力站起来,未来自会在别的因缘巧合下把恩情还回去。
天道轮回,屡试不爽。
只不过现下,郑怡看不透天道深意,恐怕会因为没有及时拆了锦囊而懊恼不已。
数里之外,袁媛的确连肠子都快悔青了!
李意曾说,若干时日后,她有一劫,打开锦囊依计而行便可逢凶化吉。
现在就是最适合打开锦囊的时刻!
早知道今天出门不利,会遇上曹冲这尊煞神,她就该把李意给她的锦囊随身携带。现在可好,她被曹冲绑上了驶往荆州的马车,锦囊留在了渐行渐远的英灵渡木屋,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
真好奇李意在锦囊里写下了什么破局之法。
袁媛绞尽脑汁,始终想不出办法解眼下的燃眉之急。
曹冲已经证实了她就是《浩劫启示录》的作者,袁媛辩无可辩。
但这不是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是,他不知打通了哪根筋脉,竟然认定《浩劫启示录》是即将发生的现实,因此命令麾下人马带着全套家当,极速向荆州飞驰。
袁媛大为震撼。
要知道,虽然曹操曾因刘琮的投降,不费一兵一卒就短暂地获得了荆州大部分区域的统治权,但好景不长,赤壁之战令其大伤元气。
战后,曹操、刘备、孙权三家势力重新瓜分荆州,只剩下江陵、襄阳一带被曹军占领。孙权把持南郡及江夏的沙羡、蕲春、鄂、下雉、西陵、邾、云杜、竟陵等地,以及长沙的刘阳、陆口、下隽。刘备占据武陵、零陵、桂阳南部三郡,并将孙权没能掌控的长沙郡剩余地区收入囊中。
《浩劫启示录》开篇就明明白白地写着,建安十四年九月初九,天外飞石降临荆州零陵郡,僵尸瘟仿若燎原之火,席卷全境,将无数百姓拖入绝望的深渊。
零陵目前是刘备的势力范围,与曹操占有的襄阳等地直线距离相隔400公里,算上翻山越岭的曲线折损,即使用最快的马,也需三天三夜才能到达。更何况,两地间还隔着孙权的统治区。
曹冲作为曹操的儿子,像个疯子一般,带着一支三百余人的队伍不管不顾地向着刘备和孙权的地盘冲刺,就不怕被他爹的两个死对头抓住往死里整吗?
“何必担心?”曹冲慵懒地靠在马车内的软榻上,手持书卷,漫不经心地拣起一颗果脯送入嘴中,“刘备既然自诩仁德,妄图借此笼络人心、成就霸业,便不得不做出爱民如子的姿态来。你我不过是贩货为生的商贾,途径玄德公辖下,暂且休整几日。刘备能携十万民众渡江,难不成,还会为难我们几个奉公守法的良民?”
袁媛抓住窗棂,努力固定住因马车疾驰而摇晃的身体,不太理解曹冲是怎么在犹如现代减肥抖肉机一般的高频震动中维持住优雅姿态的,干巴巴道:“商贾出门走商是为了赚钱,哪个不是精心计算成本收益?再大的商队,带三四十个镖师已是极限,再多无力负担路上的吃穿用度。谁会跟你一样,屁股后头跟着三百多位铁甲银枪的青壮,个个虎口结着厚茧,□□骑着骏马,虽然看着像是一群初出茅庐的愣头青——”
不是袁媛瞧不起曹冲的兵,实在是好些人的面孔年轻得过分。身上的甲胄虽然亮得晃眼,手里的刀戟也寒光熠熠,但一看就没经历过战场的洗礼。真正身经百战的老兵,是不会有心情每天都把装备擦得一尘不染,挺直腰板站得好像随时准备去参加阅兵的。
袁媛猜测曹冲手下的这三百人是曹操为儿子准备的嫡系,很多人的父兄都在曹操或者曹丕、曹植等人手下任职,有的甚至干脆就是曹氏族亲。比如站在前列的那个拥有铁塔般身材的刀斧手朱澄,就是曹操心腹部队虎豹骑将领朱觅的儿子,忠诚不在话下。但因为曹冲一直没能入伍,所以他们目前主要的任务是陪七少爷玩。
袁媛瞄了眼近处某个士兵高举的战戟,只见刃口泛着青芒,连个缺口也无,估计还未开过刃:“——刘备是仁不是傻,他在城墙上看到你带着这么一队人马来势汹汹,脑子坏了才会放你进城。”
“自然不能如此进城。”曹冲自有打算,“按照你在《浩劫启示录》中所写,僵尸瘟一起,粮食、衣物、被褥、药品、武器等都将遭到疯抢,恐慌的民众即使消耗不了太多食物,也会在恐惧的驱使下囤积大量米面,仿佛拥有越多的粮食储备就越能获得安全感。你称之为心理补偿机制,我深以为然。”
“呵呵。”袁媛看着车外飞快略过的花草树木,回他两声饱含阴阳味道的假笑。
她写的当然有道理了,那可是现代的末世结束后,各路专家分析归纳出的结论。她把成果照搬过来,本意是为了手把手教三国土著认清人性的弱点,提醒有能力、有机遇在末世初期抢到物资的幸运儿别太贪婪,分出点粮食给底层百姓留条生路。可惜从曹冲的反应来看,她想得太天真了。
“僵尸瘟蔓延后到处都是游荡的僵尸,外出寻找粮草将变得非常困难。因此,我仔细想,应该抓住天外飞石落地前的黄金期,尽可能多的囤粮囤货,才能在瘟疫肆虐时抢占先机。”曹冲忽的倾身,袖摆随马车颠簸晃到袁媛耳边,惊得她被迫调转视线回看他。
“你觉得呢?”曹冲把果脯送到她眼前,很有礼貌地用好吃的收买她。
袁媛可不吃这一套。
在物质极端丰富的现代社会长大的孩子,才不会稀罕一颗果脯,哪怕三国制脯的匠人有七窍玲珑心,要用九道工序、十八味配料、九九八十一日才能制成一盏被曹冲几口炫没的果脯。
她不稀罕!
袁媛不领情地推开:“我不觉得你有囤粮的必要。毕竟《浩劫启示录》都明明白白告诉你了,感染僵尸瘟后能觉醒异能的人十不存一,你怎么就确定你一定是其中的幸存者呢?更大的可能性是你感染后变成了僵尸。僵尸不用睡觉也不吃米饭,以活人血肉为食。如果你担心以后的生活,不如开仓放粮,减少普通人由于找不到粮食而饿死的概率,从而提高人口基数,方便你尸变后抱着啃。”
“倒也是种思路。”曹冲脑回路异于常人,听了袁媛的嘲讽后竟真的认真思考了半晌,不耻下问,“听起来,僵尸只要能一直有血肉吃,便能不死不灭,永远活下去?”
当然。
虽然《浩劫启示录》的故事结束在人类大获全胜,一举消灭了世界上的所有丧尸时,并没有介绍如果丧尸没被消灭会怎样,但在袁媛穿越来的现代社会,就有丧尸被疯狂科学家父子私自割肉豢养,一直活到东窗事发才被人道毁灭。
科学家父子为了给丧尸准备新鲜口粮,专门捐款资助了一家流浪汉收容所,杀了好多人,但从研究角度讲,却也留下了不少关于丧尸的珍贵资料。
例如,被他们豢养的丧尸虽然大部分时间处于混沌不清状态,但偶尔也会恢复意识,甚至能记起他还是人类时的事。从他作为人类出生到他作为丧尸被毁灭,他一共活了一百六十年,远远超过了人类寿命的极限。
事实上,有些丧尸天赋异禀,刚尸变就有残缺的记忆与智商。厉害的丧尸王能在末日后期完全找回记忆,建立等级分明的丧尸王国,称霸一方。
不过这些消息,袁媛没兴趣说给曹冲听。
“我不知道。”她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
“呵呵。”风水轮流转,这次换曹冲来阴阳怪气。
但他并不气馁:“有什么办法提高觉醒异能的成功率?”
“我也不知道。”
“被附着在天外飞石上的瘟疫感染与被僵尸咬伤感染有区别吗?
“不知道。”
“那人能挑选想要的异能来觉醒吗?”
想得真美。袁媛无语:“我还是不知道哇。”
“唔,一问三不知。”曹冲终于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她的抗拒,但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很机灵地反向提问,“那你知道什么?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袁媛深吸一口气:“我没什么知道的。”
“我可以跟你做交换。”曹冲换了种模式,锲而不舍,“权势,地位,身份,钱财……不拘任何,只要你想要的,都可以说出来跟我换消息。”
袁媛想要早点穿回去看看母亲的病有没有被治好。
一别数年,隔世不见。她想她了。
但提早相见注定只是痴心妄想。
“谢谢。”袁媛深吸一口气,露出无欲无求的微笑,“我什么都不想要。”
感谢黑咖啡不会困灌溉的营养液*10、取个名字好难灌溉的营养液!
来自现代的科学家们:知道为什么我们要选择九月初九吗?因为九九归一!季汉一统天下,五胡乱华蝴蝶,华夏崛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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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