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青灯古卷赋辞章 > 第4章 雁荡楼焦尾案【二】

青灯古卷赋辞章 第4章 雁荡楼焦尾案【二】

作者:鸢墟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5-11-21 21:06:28 来源:文学城

“雁荡楼经常被文人墨客当做怀古的好地方,每天有许多人来这里写诗,喝酒,作画,甚至幽会。你看这地上大大小小的脚印。雁荡楼留下的遗物很早就被一些恶客洗劫一空,这架古琴是前朝名妓崔潋湲的焦尾。”喻卿舟上前仔细观察,他微微倾身,一缕发丝滑落颊边,专注的神情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格外沉静。亓官沂的目光落在他侧脸片刻,才转向琴身,补充道:“焦尾琴是老物件了...”

废墟里,这架名贵的琴简直是格格不入。它安静地横亘在柳如晦僵硬的双手之下,承受着死者凝固的“抚弄”。尽管身处蛛网尘封的破败之地,琴身本身却透出一种被常年精心呵护的温润光泽。琴体线条流畅古雅,显然是名家斫制。琴身木料虽已显岁月沉淀的深褐色,却无半分干裂翘曲,通体散发着内敛的油润感,那是经年累月以细布、掌心油脂乃至体温摩挲养护才能形成的独特包浆。琴面弧度完美,触手处定然温润如玉。虽然琴身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此刻飘落的尘埃,但在积尘之下,依然能看出琴面的洁净。他小心地避开柳如晦僵硬的手指,用镊子轻轻拨开琴弦下的积尘,露出琴底板上一行极小的阴刻铭文:“潋湲珍玩”。

“这架琴出现在这里根本说不过去,它日日被精细保养,相比是很受喜爱,”亓官沂思索道,“怎么会给一个小有名气的迂腐文人呢?”

“柳如晦全身没有致命伤口,应是中毒死亡,但,毒是这么进入他的身体的呢……”喻卿舟检查死者尸体,突然顿了一下,“镜臣,你还记得宋弢钺是怎么死的吗?”

“被崔潋湲插入毒针中毒身亡。”亓官沂回答,神情有些疑惑。

“我怀疑柳如晦也是这样死的。”喻卿舟将柳如晦的后颈展示给亓官沂。

一个极其微小的伤口,周围呈血黑色,很明显为针所伤。

“江湖上有一种毒药叫锁麟筋,常炼成一寸长的细针,通体银白,外表上与银针无异,”喻卿舟道,“只要将此物刺入后颈‘风府穴’,便可在刹那之间将人的身体彻底麻痹,随后丧命。”

他指向那道伤口,继续说:“镜臣你看,柳如晦的伤口位于后发际正中直上1寸,枕外隆凸直下凹陷中,正是‘风府穴’。”

“传闻锁麟筋是由剧毒乌头、箭毒木汁液的浓缩提取物、以及能瞬间麻痹中枢神经的曼陀罗精华混合淬炼而成。药性极其猛烈。多为宫中和隐秘江湖门派所用。”亓官沂分析道,“这些原料都很少见,不明嫌犯能拿到此毒,要么势力强大,从各处拍卖得来,要么是自己制作,此类毒药药性大,制作工艺也复杂,不明嫌犯年龄应该较大。”

“整起案子都和崔潋湲有关系,不如去看看崔潋湲当年的闺房。”喻卿舟挑灯准备上楼。

揽月轩便是崔潋湲当时的闺房,进去果然有蹊跷。一张破烂的琴案上摆着笔纸,墨早已枯干,破碎的铜镜散在地上,一个装酒的葫芦倒在地上,一派凄凉的氛围。

喻卿舟查看砚里的墨,表面略带粉干,看上去很干,香气已经消散,甚至有种胶腥味,应是一块普通廉价的墨,在这种环境下,墨应该是三天之前磨好的,与崔孤云发现柳如晦尸体的时间大概吻合。再看纸上写的诗:

苔深玉砌没残阳,

蛛网空悬玳瑁梁。

焦尾弦绝声已逝,

前朝遗恨雨茫茫。

片刻后,喻卿舟分析道:“卷宗里我见过柳如晦的字,这篇诗稿应是他所作。柳如晦字体有些刻意仿古,形似而神散,显得很不自然,笔画孱弱无力,结构松散失衡,行轴线摇摆不定,字距忽大忽小,行距不匀,整体杂乱无章,缺乏连贯性和韵律感。墨色浓淡干湿毫无节奏,洇墨、枯笔、涨墨混杂,一片狼藉。整体让人感觉衰颓、萎靡、混乱、僵化、做作。字里行间散发着陈腐的酸气和消极的无力感,毫无精神气韵可言。观之令人感到压抑、烦躁或怜悯。综上所述,柳如晦是一个沉湎过去,不求上进的人,这篇诗稿是他在微微醉酒后写下的。”

亓官沂看向喻卿舟的目光透着毫不掩饰的欣赏,甚至带了一丝探究的兴味。他并未立刻接话,而是将喻卿舟方才分析时指点的几个关键笔画位置又在诗稿上扫视了一遍,仿佛在印证那精妙论断,又仿佛在回味对方清朗的声音。片刻后,他才将注意力放到诗的内容上:“这首诗完全围绕前朝及其文化的怀念展开,文中的意象有点像崔潋湲曾写过的《雁丘辞·过废楼闻故弦》。”

喻卿舟俯身,衣袖不经意间拂过琴案边缘的积尘,抽出琴案下被压着的一张纸。他快速扫过内容,唇角勾起一抹了然又略带讥诮的弧度:“看来柳如晦真是喜欢崔潋湲。” 他将那张泛黄的纸页递向亓官沂,指尖几乎要碰到对方的手。亓官沂下意识地伸手去接,目光却在他那抹转瞬即逝的笑意上多停留了一刹。

纸上是抄录的《雁丘辞·过废楼闻故弦》:

苔侵玉砌冷朱栏,蛛网空悬玳瑁簪。

昔时凤吹穿云裂,今作寒蛩泣露残。

舞袖惊鸿沉劫火,歌喉呖呖化尘烟。

唯有中宵孤月魄,犹照焦桐断弦间。

金铃暗锁惊鸿影,谁解冰弦彻骨寒?

欲觅香魂栖处,唯见荒阶雨,湿青衫。

“这首诗是崔潋湲在雁荡楼经历屠杀后写下的,写下这首诗后便下落不明。”亓官沂解释。

“更重要的是,”喻卿舟指向诗稿末句‘前朝遗恨雨茫茫’,“这‘遗恨’二字,直指当年雁荡楼惨案与宋将军之死,怨念极深。他在此地,在崔潋湲曾经居住的闺房里,写怀念前朝、感伤崔潋湲的诗——在凶手眼中,这无异于在‘圣地’进行最严重的‘亵渎’。柳如晦的每一个字,都在刺激着凶手那根紧绷的、关于‘忠诚’、‘仇恨’或‘纯洁性’的神经。”

“这张纸与诗稿的颜色质感没有太大区别,应该是同一时间写下的。”亓官沂对比两张纸,“地上有明显水渍,可能是柳如晦葫芦里面的酒。柳如晦并不富有,勉强能糊口,应该不会放任大半瓶酒倒在地上。地上有明显水渍... 看这葫芦倾倒的方向和酒渍溅射的形状,边缘呈扇形泼洒且有拖拽痕迹,不像自然滑落,倒像是被人用力扫落或撞击所致。”

“所以现场很可能发生过短暂的肢体冲突,是不明嫌犯对柳如晦‘亵渎’行为的愤怒爆发。”喻卿舟道,“楼下他的尸体被换上前朝的华服,衣冠整齐... 凶手不仅重新着衣,还刻意摆弄了姿势。这绝非简单的争执杀人,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处刑仪式’。不明嫌犯的目标很可能就是柳如晦,雁荡楼是选定的刑场,而柳如晦在此地的怀古诗作,恰好点燃了凶手积蓄已久的偏执怒火,加速了这场‘审判’的执行。”

“不明嫌犯来到雁荡楼遗址,无意间看到饮酒作诗的柳如晦下了杀心。”亓官沂思考道,“作案手法可以看出不明嫌犯是一个做事有条不紊的人,但其中的作案动机让人很费解,一个做事冷静的人不太可能‘一时兴起’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下了杀心。”

“除非,这件事对他而言意义重大。”二人同时脱口而出。

亓官沂目光锐利地扫过诗稿:“焦尾不是‘给’柳如晦的,清愿。它是‘祭品’,也是‘刑具’。不明嫌犯将它放在这里,让柳如晦僵死的手指‘抚弄’它,这是对他沉湎于崔潋湲、亵渎凶手心中某种神圣秩序的终极惩罚。不明嫌犯对崔潋湲或与之相关的一切,有着近乎偏执的占有欲或憎恨,这琴是他精心养护的‘圣物’,也是他执行‘正义’的道具。柳如晦碰了不该碰的东西,写了不该写的诗,在不明嫌犯眼里,就该以这种方式‘谢罪’。”

喻卿舟道:“自以为是的正义感,典型的偏执型。”

马车微微颠簸。喻卿舟靠在软垫上,指尖无意识地在膝头轻敲,低低念着那句“前朝遗恨雨茫茫”。车厢内光线幽暗,只有窗外偶尔掠过的灯火在他清隽的侧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影。他忽然侧过头,看向对面的亓官沂,眸中带着思索的光:“镜臣,崔孤云姓崔,会不会和崔潋湲有点关系?” 那目光在幽暗中显得格外专注,仿佛带着某种无形的牵引力。

亓官沂对上他的视线,呼吸不易察觉地微顿了一下,才沉稳回答:“有可能,审讯时自然就知道了...” 他移开目光看向窗外,指尖却微微收拢,握紧了腰间的折桂令,“毕竟崔潋湲在雁荡楼遭遇屠杀之后,就下落不明,之前她家世也是个谜,有几个后人也不是奇事。”

晟文帝统一全国那一年,是血雨腥风的一年,全国大大小小的起义军都打着晟朝的旗号四处为非作歹,到处都在上演着大屠杀。阙都,沪州这类聚集名贵的繁华之地,损伤更是惨重。当时,有能力逃去南方的名门望族大多侥幸逃过一劫,但没有来得及南下的几乎都被灭门,阙都花氏就是在上元节一天被歹徒灭门的。雁荡楼也是惨不忍睹,传闻说,楼内不管是老鸨账房管事,还是端茶倒水的仆人,不管是容貌出众的歌姬舞妓,还是前来寻欢作乐的公子文人,无一例外全都被残忍杀害,满楼的血混着酒和茶水,是要漫过马蹄的,楼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抢走,剩下的能卖钱的也被当时胆大的居民拿走,但雁荡楼时常闹鬼的事时常被人夸大宣传,重建雁荡楼的事情自然没人敢提,后来就自然成了遗址。

崔孤云也不算富裕,住在城南租金较便宜的院子,马车颠簸了一个半时辰才到达。

喻卿舟见柴扉虚掩着,心里便觉着不妙,往里走就看见崔孤云坐在桌前,手握着桌上的茶杯,双眼闭上,已经死了。

崔孤云后颈风府穴依旧有一处伤,明显也为“锁麟筋”所伤,不明嫌犯再次犯案,喻卿舟觉得头疼。

“身体还有余温,应该刚死不久。”喻卿舟开始验尸,“中锁麟筋之后,会失去行动能力,但不会彻底死亡,大概会持续一个时辰便丧命,我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明嫌犯已经开始下手了。”

“现场好像什么都没有留下,比起雁荡楼的案发现场,不明嫌犯作案手法明显升级。”亓官沂扫视四周,随后将目光集中在崔孤云身上,“崔孤云身上的这件衣服,不是正常文人该穿的衣服。”

喻卿舟闻言也观察道:“比较像是南朝末期流行的款式,在现在看来,太过时了,而且这衣服对于文人来说太华丽了,绝对是不明嫌犯逼迫崔孤云穿的,如果不明嫌犯真的如我们的侧写一般,他有耐心去给半死不活的人穿衣服,一定是有某种他认为至关重要的意图。”

“清愿,注意看他的服饰。圆领、窄袖、右衽的袍衫,袍衫的颜色通常象征着阶级,深绿色代表着六品。有结合衣服的时代,和与雁荡楼一案息息相关的崔潋湲,”亓官沂道,“这应该南朝将军宋弢钺手下的将士的衣着。”

“难不成,不明嫌犯是宋家后人?”喻卿舟提出推测。

“宋弢钺被崔潋湲刺杀,一时间被沦为笑柄,使宋家人在很长一段时间抬不起头。偏偏柳如晦异常迷恋崔潋湲,在沪州小有名气,这样说来,崔孤云大概就是崔潋湲后人了。”亓官沂分析。

“但是镜臣,心理侧写没办法成为证据,我们没资格逮捕宋家后人,且宋家当年也是家大业大,即便家道中落,人数也很多。”喻卿舟道,“我们需要明确的证据。”

“侧写显示,不明嫌犯是偏执型,在杀害他所认为的世仇崔孤云时,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就像是他杀害柳如晦时打碎了铜镜,打倒了酒葫芦一样,现场肯定会有破绽。”亓官沂继续分析。

“雁荡楼不明嫌犯将柳如晦的身体摆成抚琴的模样,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崔潋湲所代表的‘风月文化’。柳如晦抚琴的姿势十分考究,不明嫌犯在古琴方面也应该有过专业的学习。”喻卿舟走向崔潋湲的书案,拿起上面的纸,“果然,不明嫌犯留下了书信。”

如下:

呜呼!南朝之倾,其源竟系于纤纤舞袖!崔氏潋湲,贱籍娼流,竟以发簪,暗戕柱国将军宋公弢钺。天柱既折,晟军遂踏我山河,宫阙尽作丘墟——此恨如铁,灼我肺腑二十余载!

彼时柳如晦,空负诗名,竟为妖姬艳骨颠倒神魂,歌哭吟咏,甘为裙下之奴,其行何异于舔痈吮疽?至于崔孤云,虽托名清流,实乃蛇蝎余孽,沐猴而冠于庙堂,其血亦污!吾诛此二人,譬如扫除腐秽,正天地之纲常,何错之有?

吾有幸为宋家后人。溯吾十五志学之年,初览史牒至宋将军血溅玉阶之章,五内如焚。自彼时始,吾胸中便深植荆棘,根根指向那**窟、销金帐——风月之毒,蚀骨腐心,甚于刀兵!自此,吾焚膏继晷,穷究药石,廿载如一日,足迹遍及深谷大泽,辨药于瘴疠之地,尝毒草几致九死。终得苍天不负,于古鼎之中炼就奇毒“锁麟筋”——此名取自《淮南》异闻,麒麟仁兽,遇此筋则骨立毙。其性入水无痕,着体无觉,唯待心血奔涌,则锁断生机,报应不爽!

今朝,终见柳如晦于雁荡楼捧心倒毙,崔孤云猝亡于书斋墨案之畔。吾含笑远观,如饮琼浆。市井或唾吾狂悖,天宪司鹰犬环伺欲擒。然吾骨可碎,此心何曾悔耶?昔年毒氛蔽日,污秽塞流,吾今以仇焰尽焚之。九泉之下若逢宋将军英魂,昂然可告:某已手涤此恨,净此浊世!

大仇既雪,枷锁何妨?此身早付劫火,烬余犹带快意青烟!

[绿心][绿心][绿心]译文如下:

唉!南朝的覆灭,根源竟然在那舞女的衣袖之间!崔潋湲,一个低贱的娼妓,竟敢用藏在发簪里的毒针,暗害了我们国家的顶梁柱——驻国大将军宋弢钺!擎天柱一倒,晟国大军就践踏了我们的山河,宫殿楼阁全都变成了废墟——这份仇恨像烙铁一样,灼烧我的五脏六腑二十多年了!

再说那个柳如晦,空有诗人的虚名,居然被那个妖艳女人的美色迷得神魂颠倒,为她写诗悲叹,心甘情愿当她的裙下奴才,这种行为跟舔舐脓疮、吮吸毒疮有什么区别?还有那个崔孤云,虽然顶着清流的名号,实际上就是那毒妇留下的孽种!像猴子一样戴着官帽在朝廷上装模作样,他的血也是肮脏的!我杀了这两个人,就像清扫垃圾污秽,是在匡正天地的纲常伦理,有什么错?!

我有幸是宋家后人。回想我十五岁刚开始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在史书上读到宋将军血溅皇宫台阶的那一段,真是五脏六腑都像火烧一样痛!从那时起,我心中就深深扎下了仇恨的荆棘,每一根刺都指向那个让人神魂颠倒的毒窝、销金蚀骨的淫窟——风月场里的毒,腐蚀人的骨髓和心灵,比刀枪兵器还要厉害!从那时起,我夜以继日,拼命钻研医药毒理,整整二十年如一日。我的足迹踏遍了深山幽谷、沼泽大泽,在瘟疫瘴气弥漫的地方辨识草药,好几次尝毒草几乎死掉。最终老天没有辜负我!我在一个古鼎里成功炼出了奇毒“锁麟筋”——这个名字取自《淮南子》里的奇闻异事,麒麟是仁兽,碰到这种筋就会立刻毙命。这毒药溶在水里没有痕迹,沾在身体上也感觉不到,只有等到人心血沸腾、情绪激动时,它才会瞬间锁断生机,让报应分毫不差地降临!今天,终于看到柳如晦在雁荡楼死去,崔孤云猝死在书桌旁的墨砚边。我远远地看着,笑着欣赏这场景,就像喝了美酒琼浆一样痛快!市井小民或许会骂我疯狂叛逆,朝廷的爪牙(天宪司)也像鹰犬一样四处搜捕想抓我。然而,就算我的骨头被打碎,这颗心也从未后悔过!当年毒雾遮蔽天日,污秽堵塞江河,我今天就用仇恨的火焰把它们烧得干干净净!九泉之下要是遇见宋将军的英魂,我可以昂首挺胸地告诉他:“我已经亲手洗刷了这份仇恨,清理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大仇已报,戴上枷锁又有什么关系?这副身躯早就交给劫难之火了,烧成灰烬后冒出的,仍是带着快意的青烟!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雁荡楼焦尾案【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