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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遗民 第5章 大宛月

作者:匿名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6-05-31 14:55:57 来源:文学城

出了葱岭,天地忽然开阔了。

不是那种一点一点变开阔的,是像有人把一扇巨大的门猛地推开了——前一秒还是两山夹峙的窄谷,后一秒眼前豁然开朗,一片辽阔的原野铺展到天边,绿草如茵,河流如带,远远近近的村庄像撒在大地上的棋子,炊烟袅袅地升起来,在夕阳的余晖里泛着淡蓝色的光。

沈念祖站在山口,久久没有动。

他身后是走了七天的葱岭雪山,白茫茫的,冷冰冰的,像一个巨大的坟墓。他眼前却是另一番天地——绿色的,温暖的,活的。

“大宛。”顾元亨走到他身边,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慨,“到了大宛,就算出了葱岭,进了西域的西边了。”

沈念祖不知道大宛是什么地方。顾元亨说,大宛就是汉武帝时候李广利万里远征、取汗血宝马的地方。沈念祖不知道李广利是谁,但“汗血宝马”四个字他听懂了——这个地方出好马,出很好的马。

他看了看大福和小福,心想:你们虽然不是汗血宝马,但你们比汗血宝马还金贵。

下山的路很好走。原野上的路又宽又平,不像戈壁滩上的碎石硌脚,也不像葱岭上的冰雪打滑。沈念祖走得很快,快得连顾青都有些跟不上了。不是他有使不完的力气,而是他迫切地想要走到一个有人的地方,有一口热汤喝的地方,有一个能躺下来好好睡一觉的地方。

他们在山下走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傍晚的时候,远远地看见了一座城。

城不大,土黄色的城墙,方方正正的,四角有圆形的望楼。城门开着,进进出出的人很多,有骑马的,有赶驴的,有牵骆驼的,肩上扛着、背上背着、车上拉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城门上方挂着一面旗帜,旗子上画着一弯新月,银白色的,在晚风里轻轻飘着。

“这是什么城?”沈念祖问。

“不知道。”顾元亨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但看那面旗子,应该是蒙古人的地盘。”

“蒙古人?”沈念祖的脚步顿了一下。

他对蒙古人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听过的那些故事里——成吉思汗、元朝、铁骑、屠城。他爹说过,大明朝就是把蒙古人赶走了才建国的。现在他又要走进蒙古人的城了。

这世道,真是说不清。

“别怕。”顾元亨看出了他的犹豫,“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现在的蒙古人和咱们一样,也是给鞑子当臣民。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低贱。”

沈念祖想了想,觉得顾元亨说得对。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久,他学会了一件事——不要用几百年前的仇怨来判断眼前的人。眼前的人和你一样,有鼻子有眼,有手有脚,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困了要睡觉。你不惹他,他多半也不会惹你。

他迈开步子,朝城门走去。

城里的样子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他以为蒙古人的城应该是帐篷和牛羊,满地马粪,到处脏兮兮的。但这座城和中原的小县城没什么区别——有街道,有店铺,有客栈,有卖吃食的小摊。街道两旁种着树,树底下坐着几个老人,叼着烟袋,眯着眼睛晒太阳。几个小孩子在巷口追来追去,咯咯地笑,笑声响亮得像铜铃。

沈念祖站在街口,鼻子忽然酸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见小孩子的笑声了。在京城的路上,听见的是哭声、喊声、骂声、求救声。在这条西去的路上,听见的是风声、沙声、驼铃声、自己的喘息声。他已经快忘了小孩子的笑声是什么样的了。

“找家客栈住下吧。”顾青说,他的肚子已经在叫了。

他们在城西找了一家小客栈,不贵,一个晚上五文钱。店家是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会说几句汉话,虽然说得磕磕巴巴的,但能沟通。

“你们从哪儿来?”店家一边收钱一边问。

“东边。”沈念祖说。

“东边哪儿?”

“很远的地方。”

店家上下打量了他们几眼,目光在他们腰间的短刀上停了一瞬,然后笑了笑,没有再问。在这条路上,没人会刨根问底地追问客人的来历。你付钱,他给你地方住,两清。

六个人分了三间房。沈念祖和顾青一间,顾元亨和赵知远一间,高敬亭和陆禾各一间——店家说男女分开住,陆禾说她不需要单独一间,太贵了,但顾元亨坚持,说姑娘家不能和几个大男人挤一个屋。陆禾拗不过他,只好住了。

沈念祖把大福和小福牵到客栈后面的牲口棚,给它们喂了水和草料。但他没有马上回屋——他先把大福背上的褡裢解了下来。

褡裢很沉,五十七卷半的残书,加上油布和布条,少说也有三四十斤。沈念祖把褡裢扛在肩上,一手扶着,一手牵着大福,把两匹骆驼安顿好之后,扛着褡裢回了屋。

顾青正在屋里铺床,看见他扛着沉甸甸的褡裢进来,愣了一下。

“你晚上还要看书?”顾青问。

“书不能放在牲口棚。”沈念祖把褡裢放在床头的木桌上,解开系绳,打开油布,一摞一摞地检查了一遍。没有受潮,没有磕碰,一切都好好的。他才松了口气,把油布重新裹好,褡裢塞在床铺最里面,紧贴着墙。

“万一有人半夜把骆驼偷了,书就没了。”沈念祖说,“书在人在,书不能离身。”

顾青看着他那一脸认真的样子,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沈念祖洗了自打离开北京之后的第一个热水澡。

客栈后面有一间小小的浴室,一个大木桶,热水从管子灌进来,热气腾腾的。沈念祖脱了衣服,钻进木桶里,热水没过胸口的那一瞬,他整个人像被烫了一下,然后一种说不出的舒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酥酥麻麻的,让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长叹。

这声长叹,和他爹当年打水洗脸时发出的那声长叹,一模一样。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身子。瘦了,瘦了很多。锁骨突出,肋骨一根一根的,像搓衣板。腿上、胳膊上有好几道疤,有的是刀伤,有的是摔伤,有的是冻疮好了之后留下的印记。脚底板全是老茧,厚得像一层鞋底。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也瘦了,颧骨突出,眼窝深陷。下巴上长出了胡子,乱糟糟的,像一把枯草。他已经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不知道自己的脸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把头埋进水里,憋了一口气。水是温热的,包裹着他的脸,像是母亲的手。他已经不记得母亲的样子了。他母亲死得早,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就不在了。他只记得母亲的手很暖,冬天的时候会把他冰凉的小手攥在手心里,呵着气暖着。

他憋了很久,久到胸口发胀,才猛地抬起头。

水哗啦啦地流下来,混着他的眼泪。

他在浴室里坐了很久,久到水凉了,久到顾青在外面敲门喊他。

“洗好了没有?我也想洗!”

他应了一声,从木桶里爬出来,擦干身子,穿上衣服。衣服是洗过的——客栈里有人专门给客人洗衣裳,几个铜板一件。他把那身穿了不知道多久的、满是补丁和窟窿的旧衣裳脱下来,换上了店家借给他的一身干净衣裳。衣裳有点大,袖口长了一截,裤腿也长了一截,但他穿着觉得很好。

干净衣裳穿在身上的感觉,像换了一层皮。

他回到屋里,第一件事不是躺下,而是摸了摸床铺最里面的褡裢。褡裢还在,硬邦邦的,硌手。

他放心了,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沈念祖起得很早。

天还没亮透,他先看了看床铺里面的褡裢——还在。然后他穿好衣服,把褡裢扛在肩上,去了牲口棚。大福和小福还在,安安静静地卧在地上反刍。他把褡裢重新绑在大福背上,系紧,拍了拍大福的脑袋。

“好好待着。”他说。

然后他蹲下来,把褡裢解开,把那五十七卷半的残书一卷一卷地取出来,摊在地上。

晨光很淡,但足够看清字迹。他一卷一卷地翻,一页一页地看,确认没有受潮、没有生虫、没有被老鼠啃。五十七卷半,每一卷都好好的。有些纸页已经脆了,一碰就掉渣,他不敢多翻,只是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又重新包好,放回褡裢里。

“这么早就起来了?”

沈念祖回头,看见陆禾站在牲口棚的门口,手里端着一碗热汤。

“给你端的。”陆禾把碗递过来,“店家早上煮的羊肉汤,我多要了一碗。”

沈念祖接过碗,低头喝了一口。汤是热的,羊肉很嫩,入口即化,还有一股子胡椒的辛辣味,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喝过这么像样的汤了。

“好喝吗?”陆禾蹲下来,看着他。

“好喝。”

“那就好。”陆禾笑了笑,笑容在晨光里很亮。

她看了看地上那些书卷,又看了看沈念祖,忽然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到了那个什么莱茵河,你要做什么?”

沈念祖喝汤的动作顿了一下。

做什么?

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想的一直是“走到”——走到莱茵河,找到那个叫冯·贝格的人,把信和书交给他。然后呢?

他不知道。

“我想开个织坊。”陆禾说,声音里有种笃定的光,“我爹说了,江南的织机天下第一,西洋人肯定没见过。我到了那边,找个有钱的东家合伙,开个织坊,雇几十个工人,日夜不停地织。把布卖给他们,赚了钱再把织坊开大,开成两个,四个,八个。”

她伸出手,在晨光里比划了一个很大的圈。

“开到比我家在江南的那个织坊还大。”

沈念祖看着她,忽然有点羡慕她。她有方向,有目标,知道自己到了那边要做什么。他呢?他到了莱茵河,把书和信一交,然后呢?

他又喝了一口汤。

“你呢?”陆禾问他,“你到了那边做什么?”

沈念祖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想把那些书上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做出来。”

“什么东西?”

沈念祖想了想,蹲下来,用手指在泥地上画了一个圈,又在圈里面画了几条线。

“这是齿轮。”他说,“《考工志》里画的。齿轮套齿轮,一个转,全都转。把水的力气、风的力气、火的力气变成齿轮的力气,齿轮的力气变成推磨的力气、纺纱的力气、打铁的力气。”

陆禾盯着地上那个歪歪扭扭的齿轮图,眼睛亮了一下。

“你说的这些,能用来织布吗?”

沈念祖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应该能。”他说,“《天工开物》里画了水转大纺车,用水力带动纺纱。如果能用水力织布——比人织快得多。”

陆禾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那咱俩到了那边,合伙。”她说,“你把你的齿轮装在我的织机上,我织布,你卖钱,赚了对半分。”

沈念祖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合伙”搞懵了,张了张嘴,想说自己从来没想过要卖钱,但又觉得陆禾说得有道理——到了那边,总得活下去。活下去就要钱。有了钱才能买材料,买工具,买炉子,买铁,买煤,才能把那些书上画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做出来。

“好。”他说。

陆禾伸出小指头:“拉钩。”

沈念祖看着那根细白的小指头,犹豫了一下,也伸出自己的小指头,和她勾在了一起。他的手指又粗又黑,布满了老茧和裂口,和她那根白净的手指勾在一起,像一根枯树枝缠上了一根嫩藤蔓。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陆禾认认真真地说完了这句,然后笑起来,“说好了啊,不许反悔。”

“不反悔。”沈念祖说。

他不知道一百年有多长。他只知道,从北京走到这里,他学会了一件事——答应过的事,就要做到。答应过他爹的,他做到了。答应过顾元亨的,他正在做。答应陆禾的,他也会做。

在大宛城里歇了三天。

三天里,沈念祖做了一件事:他把那五十七卷半的残书重新编了号。

不是按照内容分类,是按照“重要性”。他想了很久,觉得不是所有的书都同等重要。有些书上的东西,到了西洋立刻就能用上——比如《考工志》里的齿轮传动,《天工开物》里的冶铁法,《物理小识》里的气动之理。有些书上的东西,可能要等很久才能用上——比如《本草纲目》里的药方,《农政全书》里的农学知识。

他一本一本地翻,一本一本地掂量,在每本书的函套上写下一个数字。一到十,是“最要紧”的。十一到二十,是“要紧”的。二十一到三十,是“有用”的。三十一之后,是“以后再说”的。

顾元亨看见他在忙活,走过来蹲下,翻了翻他编好号的那些书。

“你这是把它们分了三六九等。”顾元亨说,语气里没有批评的意思,倒像是在好奇。

“路还长。”沈念祖说,“万一出了什么事,我知道先救哪几本。”

顾元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有道理。”

他也蹲下来,帮着沈念祖一起分类。他是翰林院的编修,读书比沈念祖多得多,知道哪些书的价值高、哪些书的内容更稀缺。两个人忙了一整天,终于把五十七卷半的书全部分好,重新装进褡裢里。

最要紧的那十卷,沈念祖没有放大福背上。

他找了一块结实的蓝布,裁成两尺见方,把十卷书裹在里面,扎成一个扁扁的包袱,贴身背在背上,外面罩上棉袄,再用腰带扎紧。

棉袄鼓出一块,看着不太自然,但他不在乎。

这十卷书,是他最后的底牌。

书在大福背上,万一骆驼丢了、骆驼死了、骆驼被人抢了,还有十卷在他身上。十卷不多,但够用了。够他把最要紧的那些东西——齿轮、蒸汽、火药、冶铁——带到莱茵河,带到那个叫冯·贝格的人面前。

至于剩下的四十七卷半,他还是放在大福背上的褡裢里,但每天晚上住店的时候,他都会把褡裢扛进屋里,放在床铺最里面。早晨起来,再扛回骆驼背上。

多费些力气罢了。力气他有。从北京走到这里,他的力气没少,反而更大了。

三天后,他们离开了大宛城,继续向西。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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