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的办公室安静极了,庄鹿埋首于李振被杀一案的卷宗中。她仔细翻查着资料,认真浏览每一条信息,墙上时钟的滴答声像是一段引渡的咒语,将庄鹿带入一段陌生的过往。
“庄姐,你还没回去啊?”王嘉和探进半个身子,轻轻敲了敲门。
庄鹿从卷宗中回过神,这时才发觉大脑似乎超载,隐隐作痛。
她揉了揉太阳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我在看李振两年前被害的那个卷宗,袁梓盛这个案子我觉得没那么简单。”
王嘉和立马好奇,走进来,在庄鹿旁边拽了把椅子反跨坐着。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倒也不是。”庄鹿瞅了眼卷宗,“不管是李振的案子还是袁梓盛的案子,凶手倒是没什么问题,证据都有,现场指认也相符。”
“那你在找什么?”王嘉和很不解。
“我就是觉得这两宗案子背后应该还有内情。”
“可凶手都抓到了,案子不就了结了?”
话虽如此,庄鹿无言以对,但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卷宗的一角,眼睛仍流连其中。
傅欣两年前蓄谋杀害袁梓盛,是因为他有了养子吗?还是说跟李振被害有关?
“走吧,我们去吃宵夜。”王嘉和利落起身,将椅子抽走放回原位,然后合上卷宗,一气呵成挺有魄力,“再看下去就要长脑子了。”
庄鹿暗觉好笑,与此同时,肚子也很配合地嘀咕了几声,还真是有些饿了。
她没有推辞,将卷宗收回抽屉,和王嘉和下班去吃宵夜。
宵夜就选定在离警局不远的大排档。
渐趋炎热,但夜晚清爽的夏季,大排档的室外比室内更受欢迎。王嘉和和庄鹿在其中一家热情的迎接中坐下,两人一边翻菜单,一边聊闲天。
王嘉和点菜熟练周到,庄鹿不禁想起上次她俩一起在法餐厅吃饭的场景。那时候二人还初识,彼此拘谨客套,而现在,却已相处得很自然。
完全不一样的场所和氛围,但王嘉和都泰然处之,淡淡的,平静的,无缝融入每一种环境,包括工作。
做警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外四处走访,和百姓打好关系,对内有看不完的案卷和写不完的报告,可年轻的王嘉和却适应得很好,永远一副乐天又平易近人的模样,吃苦耐劳,勤勤恳恳,在不算长的相处时光里,他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平里分局的同事都相处得很好。
“这家大排档其实我来过几次,味道很不错,尤其是他家的烤串,我怀疑有什么独家秘方,香的不行。”王嘉和谈起美食依然乐呵呵的。
“你是不是要回去了?”庄鹿想起借调的日子马上就要结束,她对这个合作愉快的后辈有点不舍。
王嘉和点点头,“案子结束了,是该回去了。”
两人一时无话,周遭的喧闹被他们无声的沉默隔绝在外。
但怅惘的气氛并未持续很久。过来上菜的服务员,用香气打破沉重,庄鹿的肚子又咕叫一声,味蕾在冒汗,轻盈的快感随着烤串的上桌逐渐升腾,愉悦的心情重新泛溢出来。二人眼眸闪动默契相视一笑,然后埋头苦吃,沉浸在美食的款待中。
茶足饭饱后,被满足的心充溢着包容和幸福,适才的不舍烟消云散,只剩下豁达和祝福。
“王嘉和,祝你未来一切顺利哦!”庄鹿笑着伸出手,王嘉和同她握了握。
二人相聊甚欢,吃完烧烤散伙时,时间已经挺晚。
虽然王嘉和强烈要求送庄鹿回家,但庄鹿晃晃兜里的手铐,笑着摆摆手拒绝了。
这段时间,庄鹿家附近的一条路正在整修,路面坑坑洼洼,禁止通行,庄鹿只好绕道从另一条小路回家。
这条小路以前是个小巷,庄鹿曾无数次走这条小巷上下学,直到小学三年级,大马路修好,庄鹿便不再走这里。
小巷自她有记忆起,就没有过丝毫欣欣向荣的样子,它更像是城市的一阵叹息。
庄鹿记得,在她小时候,这里尚有零星的店铺,比如装修简单破落的小饭店,盛满塑料制品的杂货店,每一处都透着拼命维系生息的挣扎和努力。白天还好,人流量尚可,有一些来吃饭的食客,但到了天黑,店门关起,人烟顿绝,每当她经过小巷时,总有一种被黑暗和堕落窥视的感觉,落败的环境仿佛潜藏着某种蠢蠢欲动的攻击性,这种直观和表面的冲击,让年幼的她对某个还未曾触及的世界心生胆怯。
她只偶尔和父母晚归时一起走过这条小巷,自己从没有在晚上独自走过,直到某夜。
大概小学三年级时,更好的街道更宽敞的马路修了起来,直通小区,小巷除了几家不错的苍蝇馆,几乎彻底被抛弃,连行人都不再从此处通行。而与此同时,小巷里,突然冒出来一些连门脸都没有,只在暗夜透着微光的神秘小屋。
微光的颜色好看极了,还有点梦幻,庄鹿偶尔经过巷口,就会被那灯光吸引,只是一阵风来,她缩缩脑袋,还是抬脚远离。
有段时间,庄民辉去外地办案子,庄鹿的外婆生病,她的妈妈尹月去照顾,庄鹿只能一个人上下学,平时在邻居和学校食堂吃饭。
某天,庄鹿探望完外婆,本该早早回家,但她和同学又偷偷约着去逛街,待到天色已晚才匆匆回家。
庄鹿和同学讲了小巷里那些亮着灯光的神秘小屋,同学的好奇和捧场,让庄鹿生出小孩的臭屁,于是当晚,当她经过小巷时,鬼使神差走了进去。
她很想凑近那些亮着灯光没有门脸的屋子,看看里面究竟在做什么。
庄鹿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跟随的脚步声,刚开始她不确定,可她试探了一番,发现她走后面走,她停身后停,还有一丝不容觉察的笑声乘着风飘进她的耳中。
庄鹿害怕极了,也后悔极了。
小巷店门紧闭,亮着灯光的房子也毫无声响,没有其他人在,庄鹿想要退回去也为时已晚。她心脏狂跳,手慌脚忙地加快步伐,屏住呼吸一股脑向前冲。
果然,身后的脚步声也愈加匆忙起来,她听着那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咬着嘴唇,眼泪险些掉下来。
“大哥,干嘛呢?”一阵娇媚又酥麻的声音,像是天外来音,从庄鹿侧面传来。
庄鹿泪眼朦胧地看过去,发现一个□□半漏,披着红衫的女子,倚在透着粉光的屋子门前,朝他们笑着。
趁这个空当,庄鹿迅速回头瞅了一眼,一个穿着邋遢,满脸麻子的中年男人睁着一双贪欲十足又呆戾的眼睛,在她们二人身上来回游移。
“大哥,来我这儿啊。”女人朝他招招手。
男人动了心,但刚想迈步,只见屋内又走出一个穿着背心,浑身刺青的肌肉男,麻子男转身就走。
那男人快步走出小巷后,女人收起脸上那发腻的笑,对庄鹿道:“小姑娘,大晚上别再从这儿走了,知道吗?”
庄鹿小心翼翼地点点头,她还有些惧怕那个看起来不好惹的肌肉男。
“你先进去。”女人显然看出了庄鹿的害怕,她推推男人,肌肉男扭头回去。
“你家离这儿远吗?”女人朝庄鹿走来。
一股脂粉的刺鼻浓香钻进庄鹿的鼻腔,她忍住没有打喷嚏。
“出了小巷,再走一百米就是。”庄鹿小声道。
“走吧。”女人汲着拖鞋,慢悠悠地晃在她前面,“我把你送过去。”
女人一直把庄鹿送到小区门口。
庄鹿感激地向她道谢,女人微微一笑,眼神也纯澈温柔了几分,“以后别再从那儿走了,下次我可不一定在。”
庄鹿点点头,她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往前走了几步再回头,女人仍站在原地,笑着朝她摆摆手。
庄鹿看见她身后,那个肌肉男正快步走来,朝女人喊道:“玫瑰,有人找你。”
这个名字像古老悠远的咒语,在庄鹿时隔二十年后,重新走在已改建成两侧种满绿植的小路上时,突然打她一个激灵。
她终于明白,当在袁梓盛案件中第一次听到玫瑰的名字时,自己为何感到既熟悉又陌生,并始终为之耿耿于怀。
原来,她跟玫瑰可能的缘分,在二十年前,就已种下。
是巧合吗?
庄鹿忽然想到什么,快步朝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