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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饭否 第1章 第 1 章

作者:梅柿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4 22:44:59 来源:文学城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一直都是唯物主义的坚定拥护者。

直到有一天。

我穿书了。

因为收了学生上课时看的小说。

我穿到了一个被饿死的小姑娘身上。

空气中浮动着死亡特有的恶臭,身下是冰冷硌人的硬土,周围都是白花花的骷髅架子。

不过我没功夫害怕,因为我也快被饿死了。

饿。

那是一种从灵魂深处烧起来的、啃噬一切的灼痛。

意识像断了线的风筝,在混沌边缘摇摇欲坠。

我咽气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早知道穿书会饿成这样,当初就该把那本小说撕了,而不是放在抽屉里保管。

叫家长,绝对要叫家长。

我要告状。

眼前突然一黑时,我正被个满脸黑灰的少年拽着后领拖过泥地。他身上的粗布短打烂得像破渔网,却不妨碍那双眼睛亮得吓人:“再装死,真把你丢去喂狗。”

我饿的发不出声,只能干瞪眼,不然我一定要好好说教他一顿,让他知道什么是人民教师的愤怒。

臭小孩。

小小年纪,一点爱心都没有。

“小七,你吓她干啥。”

另一个略显沉稳的声音插了进来。

少年见我睁眼,从怀里掏出半块黑硬的窝头,扔过来时差点砸掉我门牙:“吃,跟着我们,有口饭吃。”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名为魏的朝代,皇帝昏庸,官吏如豺狼,天灾**连绵不断,大地如同沸腾的汤锅,处处是揭竿而起、只为一口吃食的农民。

而救了我的这支队伍,就是其中之一。

拽我那少年叫王七,是这支队伍里年纪不大却透着一股狠劲儿的“老兵”。而我们每天的任务就是跟着大部队跑,像惊弓之鸟躲避着官军的清剿,偶尔像饿狼般扑向防守薄弱的官府粮仓。

当然,抢来的粮食轮不到我们这种小喽啰敞开吃。能分到半块硬窝头,已经是王七“罩着我”的成果了。

“我捡的你,从今天起,你就跟我姓,我姓王,行七,叫王七。你是我弟弟,”他嘴角裂开一个恶意的弧度,“就叫王八吧。”

谁是你弟弟。

神他妈王八。

“我叫李云裳。”

他对我的抗议嗤之以鼻,不过自从知道我是个女孩后,就改叫我“小八”了。

我跟着王七混了半年,从只会抢窝头的饿死鬼,练就得能在乱军里精准接住他抛来的饼子。

大概是因为这里是小说世界,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古代,文字和现代简体没什么区别。

因为识字。

这成了我在这个乱世饿殍堆里,除了“接饼子”之外,唯一拿得出手、也最不合时宜的本事。

队伍偶尔也会缴获一些皱巴巴的文书、残破的账册,甚至是从某个倒霉催的师爷身上搜刮来的书信。这些沾着血或泥的纸片,在大多数人眼中无异于废纸,却成了我悄然“发光发热”的地方。

此刻,天刚蒙蒙亮,队伍在一片稀疏的林子里短暂休整。

我正蹲在一洼浑浊的积水旁,用一块勉强算干净的破布,仔细地擦着脸和脖子。水很凉,带着泥腥味,但能洗掉一点尘土和汗渍带来的黏腻感。

我稍微有些洁癖。

王七不知何时靠在了旁边一棵歪脖子树上,嘴里叼着根枯草茎,目光落在我清洗的动作上。

“你会识字,还会算数,”他顿了顿,视线扫过我因为长期饥饿依旧纤细、却不再像初见时那般枯槁的手腕,“又爱干净,挑食……”

他吐出草茎,那目光像带着钩子,直直刺过来,带着洞悉一切的探究:

“你不会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小姐吧?”

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看向他,拉长语调。“你终于看出来了。”

“姐姐我呢,原本是天上教书的小仙女,蕙质兰心,品貌非凡,德艺双馨,误入凡尘,…”

他嗤笑。

“喂,瞧不起谁呢!”我用水泼他。

王七反应很快,偏了下身,那点水花就擦着他破渔网似的衣角飞溅到地上。

“啧,”他拍了拍衣角并不存在的灰尘,“小八仙女,你这脾气比本事要大。”

队伍说是起义军,其实就是一帮难民罢了,首领是谁都经常换。

“我们到底要去哪?”有一次分到半块相对不那么硬的饼时,我忍不住问王七。

他正用力撕咬着饼,闻言动作顿了顿,咽下嘴里干涩的食物,目光投向灰蒙蒙的远方,那里群山起伏,轮廓模糊。“去能吃饱饭的地方。”

他声音低沉,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向往,“去江州投靠陈茂将军。”

“陈茂”这个名字,像一颗微弱的火种,在无数流民口中传递。

陈茂是主角吗?

我不知道。

小说的内容我没看过,只是随意翻了几页,只是依稀记得,这本小说的名字叫《乱世破晓》。

好像是男频权谋文,朝堂倾轧,铁血征战,美人如花……

要是当初看了这本小说就好了,我有些懊恼。

至少知道哪里是生门,哪里是死地。

转折发生在一个冬天,我们这支本就疲惫不堪的队伍,遭遇了一股官军的伏击。

仓促应战,结果可想而知。

溃败,像雪崩一样无法阻挡。

我和王七在混乱中被冲散,又被裹挟着向同一个方向逃命。

当我们汇合时。

发现王七被流矢击中了右臂,血染湿了他破烂的衣服。

我这辈子,上辈子,都没见过人流这么多血!

该怎么办?

压迫止血。

我手忙脚乱地去撕自己本就破烂不堪的里衣。

布料冻得发硬,又沾满了泥雪,撕起来异常费劲。好不容易撕下一条还算干净的布条,我跪在冰冷的雪地上,双手哆嗦着,用力按在他伤口上方靠近肩膀的位置。

王七忍着痛,蜡黄的脸都变得惨白,呼吸变得粗重而急促。

只是那双眼睛依旧矍铄,死死地盯着我。

“如果我死了…”他一开口就很晦气。

“闭嘴。”

我是不想哭的,只是眼泪止不住地掉。

没办法,泪失禁体质就这样。

“你不能这么说…”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指尖按在他伤口上方,力道大得指节泛白,“你要说活着。”

王七的睫毛颤了颤,不知是疼的,还是被我这副模样惊到了。他原本紧蹙的眉峰松了些,嘴角竟还想扯出个笑,却被一阵剧痛攫住,只溢出半声闷哼。

“小八……”他喘着气,声音很轻,“手劲……真大。”

我又撕扯衣服,弄出布条。

“忍着点。”我把布条往他胳膊上缠,动作笨拙。

“你哭什么。”他忽然抬手,想用没受伤的左手碰我的脸,可胳膊刚抬起半寸,就没劲落了回去。

“你一哭,更丑了。”

臭小孩。

我在心里骂他。

我加快了包扎的动作,布条一圈圈缠上去,被不断渗出的血浸透,很快就变得沉甸甸的,我把结打得死紧,像在跟什么东西较劲。

“走。”我扶着他的左胳膊,想把他架起来,“找个地方躲躲。”

王七点点头,借着我的力气挣扎着起身,刚站直就踉跄了一下,大半重量都压在了我身上。

我咬着牙撑住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密林里钻。

积雪没到脚踝,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寒风刮在脸上,疼得像被人扇耳光。

可我不敢停。

我得把他活着带出去。

事实证明,王七这个家伙真是福大命大。

伤那么重,还发了烧,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又活蹦乱跳了。

义军重整,本来想继续赶路,前往江州。

但好消息突如其来。

陈茂已经打到章州来了,队伍成功被收编了。

收编的过程,远比想象中的要正规。

男丁有男丁的去处,女眷有女眷的安置。

我和王七要分开了。

“机灵点,别乱教人识字。”他摸着我的脑袋,最后叮嘱我。

“我知道,我又不蠢。”我拍掉他放在我脑袋上的手。

“我走了。”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便猛地转身,大步流星地融入了被带走的男丁队伍。

我裹紧了身上单薄的破衣,跟在那几个同样茫然无措的女子身后,走向西边那片陌生的营区。

乱世中,要行军打仗,女子大多担任后勤。

我起初有些担心,因为我既不会耕,也不会织,更不会烧菜做饭。

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由于外表年纪幼小,我被收养了。

收养我的人家姓沈,亦是底层,对我的处境很是同情。

沈家夫妇是随军的炊户,男人负责给前锋营烧火,女人在伙房帮着摘菜剁馅,他们膝下本有个儿子,去年冬天染了风寒没熬过去,见我瘦得像根豆芽菜,眉眼间又有几分像他们早逝的孩子,便求了管事,把我领回了他们住的小窝棚。

于是,我成了沈云裳。

事实证明,人吃饱了饭,就容易多想。

脱离了饥饿的我,有点想回家了。

爸妈。

没吃完的外卖。

还有我全款拿下的小毛驴。

现在回想起来,就连平时调气捣蛋的学生,都变得可爱了。

当然,往我杯子里倒粉笔灰的那个除外。

也不知道王七现在怎么样了。

“云裳,发啥愣呢?”沈母坐在我身边,手里纳着鞋底,线穿过布面的声音在小窝棚里格外清晰,“下午跟我去伙房吧,今日杀了头病猪,能分到点肉汤呢。”

我“嗯”了一声,低头把碗底最后一点糊糊刮干净。

或许是沈家夫妇的温和太过真切,或许是这乱世里难得的安稳太让人贪恋,我竟渐渐忘了刚被收养时的拘谨。

沈父会把烤得焦香的红薯偷偷塞给我,沈母纳鞋底时总让我坐在旁边,教我认那整齐的针脚。他们从不问我过去,只把我当失而复得的孩子疼惜。

我知道自己一直都很幸运。

无论是李云裳,

还是王小八,

又或是沈云裳。

上辈子炸厨房,这辈子做厨娘。

原本只对着外卖软件挑三拣四的我,跟着沈母在厨房里待久了,竟然也能炒出几个像样的菜来了。

缝的衣服鞋子也像模像样,沈母总夸我手巧,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不过是求生的本能。就像上辈子备课到深夜,总能在第二天准时站在讲台前。

人在某个环境里待久了,总会长出适应的铠甲。

当勇气不够时,恐惧和胆怯会推着人向前走。

偶尔,我也会借着给邻棚送东西的由头,悄悄向相熟的士兵打听王七。

可营里人多如蚁,叫“王七”的少年能数出一串,要么是哪个队里刚补的新兵,要么是早没了踪影的散兵,总也对不上那个说话带刺的臭小子。

这个臭小子。

我找不到他,也不见他来找我。

没良心。

尽管心里骂他,我还是希望他能平安。

乱世之中,平安活着就好,不相见就不相见吧。

我还是没听王七的话。

因为会识字,我经常帮厨房记录一些账目,或是帮人写封短信,偶尔教随军的童孩写写自己的名字。

后来这事被管事的人知道,问我愿不愿意在营中抄录名册。

沈母眼里虽有担忧,却还是朝我点了点头:“去了也好,总比在伙房烟熏火燎的强。”

于是我便从伙房挪到了前营的文书房,每日帮着抄录士兵名册、登记物资出入。

握起笔时,我总想起上辈子在讲台上写字的日子,想起那些吵吵闹闹的学生。

或许骨子里,我依旧是位老师。

也是。

毕竟被校领导PUA了那么多年。

那日我正在抄录新补入营的士兵名册,笔尖在糙纸上划过,留下工整的字迹。

忽然听见周围一阵窸窣响动,原本各忙各的文书和杂役都直了身子,连一直埋首对账的老秀才都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也跟着站起身。

以我多年的经验,这百分百是领导莅临检查了。

我猜的没错。

来者是位端庄的夫人。

她约莫三十许年纪,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虽未施粉黛,眉眼间却透着沉静的气度,偏又带着一股让人不敢轻慢的温和。

“夫人。”老秀才率先躬身行礼,声音里带着几分局促。

周围的人也跟着低了头。

夫人的目光扫过帐内,最后落在了我桌上的名册上。

“你的字,写的真好。”她拿起名册,“笔锋挺秀,不像营里惯见的字。你叫什么名字?”

“沈云裳。”

她放下名册,又问:“你是怎么识的字?”

我总不能告诉她我是穿进来的,便含糊地说,“小时候,家里教过几个。”

夫人没再追问,只是看着我笑了笑:“此处多为男子,你可愿跟我走,在我身边做事。”

我看着她温柔的眼睛,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我愿意。”

“收拾下东西,跟我走吧。”

后来,我才知道。

这位夫人是义军首领陈茂的正妻。

呜啦啦,抱上大腿了。

我在夫人的身边做了侍从。

她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过的还要简朴,为人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勤苦。

我又重新过上了早六晚十的上班日子。

然而,与当老师不同,在她身边,我总能学到新的东西。

农桑、粮草、御寒的衣物、伤员的草药…许多琐事都要经由她手,每一件都关乎营中人的生死。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子。

这样的女子,该用什么样的男人来般配。

我曾一度为她不平,因为陈茂有好几个妾室,好多孩子。

于是我更加确定了陈茂就是主角。

我也曾一度诽谤陈茂。

叫什么乱世枭雄,干脆叫地表最强赘婿好了,明明是靠夫人家发的家,起的义。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鄙薄。

夫人在乎的根本不是什么情情爱爱。

乱世之中,需要有个英雄站出来,拯救百姓于水火,而那个人,只会是陈茂。

她愿意成为陈茂的助力,托起更多人的生路。

但前提是,只有她生下的儿子,是陈茂唯一的继承者。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魏王朝虽已梁柱锈蚀,千疮百孔,但犹有瘦虎余威。

即使用兵如神,陈茂的军队也免不了遭到了多次的围剿。

夫人随军迁徙,既要躲避敌军追杀,又要照顾好军中家属。

危机时刻,敌军攻城。

为安定军心,夫人只能散尽家财,犒劳军中将士。

又亲自煮粥烹饭,安抚百姓。

米袋见了底,我直起身捶了捶腰,望见夫人正站在锅边,挽着袖子搅动木勺。米粥翻滚的热气模糊了她的鬓角,却遮不住那双沉静的眼睛。

我看向她望着的方向,排队领粥的百姓,有衣衫褴褛的老人,有抱着孩子的妇人,还有几个腿上缠着绷带的伤兵。

“云裳,把那边的咸菜分一分。”她转头朝我笑,声音里带着点沙哑,却比战鼓更能定人心。

我饿的没力气,应声搬过坛子,刚打开盖子,就见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孩子从人群里钻出来,直勾勾盯着锅里的粥,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

他娘慌忙去拉,孩子却挣开手,扑通跪在地上:“夫人,求求您,给我娘一口吧,她快不行了……”

周围瞬间安静下来,领粥的队伍里响起低低的啜泣。

我手里的咸菜坛子差点没拿稳,就见夫人放下木勺,快步走过去扶起孩子,又舀了满满一碗粥,亲自端到那妇人面前。

“趁热喝。”她蹲下身,用袖口擦了擦妇人脸上的灰,“喝完了才有力气活下去。”

妇人抖着嘴唇说不出话,眼泪混着粥水往下咽。

在我穿书后的第五年。

仗打的差不多了。

魏的气数已尽,陈茂称王是必然的事。

镜中的女孩褪去了当初的枯槁,倒有了几分明丽动人。

沈母开始催我向夫人谋求一门好亲事了。

但我十六岁的外表下确是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机智如我,怎么会轻易踏入爱情的坟墓。

事业批的我立志成为新朝的第一女官。

功在社稷,名垂青史。

制度革新,泽被后世。

哦,对了,我又见到王七了。

现在改名叫陈义舟了。

尼玛的,他竟然是陈茂流落在外的儿子。

我要收回称陈茂为英雄的前言,他果然是个种马主角。

王七来我的时候,我正在整理新拟的《女户籍册章程》。

宣纸铺了满桌,墨迹未干,他站在门口垂眸看着我。

“这么多年过去了,脾气还是这么大。”他先开口,语气里带着点熟悉的揶揄,“明明我听人说,沈文书性情温顺,心地善良,知书达理,品貌端庄。”

“如今看来此言有虚…”他笑了笑,“还是说,你的坏脾气都使在我身上了。”

一如既往的不会说话。

我笔尖一顿,抬眼瞥他:“别人还说陈义舟将军武功高强、智勇双全、英俊非凡、姿容甚伟呢,如今看来,亦非实话。”

他没接话,只是站在旁边看我写字。

我忽然想起当年在林子里,他靠在歪脖子树上叼着枯草茎的模样。

现在他,比那时沉稳多了。

大抵是吃了很多苦吧。

“我错了。”他忽然开口道歉。

这家伙竟然还会道歉,我一时有些心软。

“给你赔罪。”王七掏出一个金光闪闪的簪子。

我知道他在前线打了胜仗,陈茂赏了他很多金玉的俗物。

“我才不要。”我把笔搁在砚台上,抬眼望他,“说吧,找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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